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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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13篇)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 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 平

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 年 月 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 币) 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 元整。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 币) 元整。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 币) 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 币) 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 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 币) 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 币) 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一致)(略)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略)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乙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房地产是指单位和个人拥有完全产权,领取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在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6、该合同文本仅限于二手房买卖.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

经_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

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

交付地点: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_________市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的规定,现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补充如下:

一、本物业已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或经物业所在地__________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号:)。

二、物业管理企业对下列事项实施管理与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含附属配套)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秩序(清洁卫生、道路交通、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维护和管理;

(五)房屋装修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则上不约定具体时间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

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买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按规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按规定比例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本物业相关图纸和资料等;

按时缴纳未出售或自用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接受受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交接验收、对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不得将物业保修责任、因质量原因或达不到使用功能进行的整改、修复的责任转嫁给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第三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物业受人的权利义务: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在物业装修前,持相关材料向本物业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因处身原因造成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应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一)物业买受人应承担下列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并按时缴纳。

1、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A、多层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B、小高层住宅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C、高层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D、商铺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E、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专项资金______元/月㎡(建筑面积),计_______元;

3、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一次性)________元/㎡(建筑面积),计______元;

4、停车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支付;

5、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分额共同承担。

(五)本物业经综合验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缴纳,在此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由于特殊情况未经综合验收而交付使用的,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六、本补充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买受人物业座落:_____区_____幢______幢(座)室。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买受人(签章)

年月 日

注:1、买受人为单位的、应由单位法定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2、详细内容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事宜,于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 ,下称“购房合同” ),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元(大写:__________),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 )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_________%以内(含_____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_____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_________%以内(含_____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_____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购房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位置、面积、价格和费用

该房屋坐落于__县__路__小区。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120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厨一卫。

该房屋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须向有关部门缴纳税费:

房地产方代收税款,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购房费用合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第二条付款相关约定

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次购房选择分期付款方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30%及相关税费,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余额采取贷款方式,贷款金额为全部房价款的70%,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分二十年偿还,贷款利息共计_______元,本息共计_______元,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叁佰肆拾肆元肆角捌分。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每月20号之前需支付房贷_______元,大写贰仟贰佰壹拾捌元壹角零分捌厘。

甲、乙双方付款义务

首付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_______元,大写叁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乙方承担_______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房贷由乙方偿还,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房贷还请之日,房贷由甲方偿还。

第三条关于贷款人登记的约定

办理银行贷款时,由甲方署名签字。

第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登记人为甲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产权按份共有,甲、乙双方所占份额分别为3:1;

贷款还清之日起,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自房产移交后,除房贷部分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产权变更时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产权共同所用期间

1、产权向对方转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15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还清,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开始偿还,可分期偿还,可一次还清,由甲方自主决定,乙方对甲方的还款要求经和甲方协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协商方式偿还;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缴纳首付及其他费用。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产权向第三方转移。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所得资金按1:2分配。

产权按份所有期间

1、产权向对方转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15万元及乙方及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至__年12月31日还清,可分期偿还,可一次还清,由甲方自主决定,乙方对甲方的还款要求经和甲方协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协商方式偿还;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缴纳首付及其他费用。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产权向第三方转移。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所得资金按1:2分配。

产权转移到甲方所有期间

1、甲方按约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偿还最后一次贷款,产权转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_______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甲方提前还完贷款,自还完贷款之日起,产权转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_______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产权的变更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乙方之间还款只需支付对方本金,无利息。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产权转移到一方,并根据合同完成对对方的义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可解除;

因以下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负责: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同意转移产权为违约行为,自逾越之日起,合同终止,参照第六条支付对方本条,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三个月内还清。

一方未按约定偿还贷款为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承担贷款违约责任。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第三人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邢台市南和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如房屋办理保险业务或抵押、出租等,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约定。

本合同有关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因合同的变更而使一方当事人受到经济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可向另一方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地点: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职务:______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国籍: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 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地块规划用途为 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共 (套)(间)。(该商品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 。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 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___ ,计( 币)____ 亿____ 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 ____千____ 百____ 拾____ 元整;

2.代收____________ ,计( 币)____ 亿____ 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 ____千____ 百____ 拾____ 元整;

3.代收____________ ,计( 币)____ 亿____ 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 ____千____ 百____ 拾____ 元整;

4.代收____________ ,计( 币)____ 亿____ 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 ____千____ 百____ 拾____ 元整;

5.代收____________ ,计( 币)____ 亿____ 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 ____千____ 百____ 拾____ 元整;

6.代收____________ ,计( 币)____ 亿____ 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 ____千____ 百____ 拾____ 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 。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 币) 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 银行(帐户名称:______ ,帐号:______ ):

1.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 %,计( 币) ____亿 ____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2.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 %,计( 币) ____亿 ____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3.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 %,计( 币) ____亿 ____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4.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 %,计( 币) ____亿 ____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5.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 %,计( 币) ____亿 ____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换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 币) ____亿 ____千____ 百____ 拾 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 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 ;

3. 。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 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清,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 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 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用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 ;

2. ;

3. ;

4. ;

5. ;

6. ;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2.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3.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4.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5.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6.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7.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8.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9.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10.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11. 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12.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13. 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14. ____________保修 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消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 签订的 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 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 %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       (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8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品种规格产地商标交货期限数量单价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计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有机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____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约定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包装方式及要求。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和货款支付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提货。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验收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____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____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____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的违约金。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其他。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部门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____市外证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____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金额的万分之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凡因履行本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

甲主(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编码: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精选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0

供货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水泥管模具(平口)

二:悬辊机

三:门式行车一台:10吨,跨度16米,有效高度9米,总长24米,轨道总长120米,单价150000元;  四;滚焊机Φ300-Φ1500一台,单价65000元;  五;立式搅拌机一台,直径1800,单价15000元台;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贰仟元整;

六:交(提)货地点____市____区古城营高速出口处东

七:交货日期:06

八: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现场交接,经鉴定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更换。(以产品的完整性和无损坏为标准);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总货款的30%为预付款。提货一次结清;甲乙方如未按时交提货按总金额10%进行违约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合同,出现不可遇见的问题时,在相互谅解的前题下进行协商处理。若甲乙双方协商无法达成时,由所属地方法院仲裁裁决,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付预付款起生效,合同中任何文字修改需盖公章确认。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桂林市兴安县湘江路、编号为

060003-1、0601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兴国用(20__)第060003-1号、兴国用(20__)第060104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53693.5m2 ,规划用途为: 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为【√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房管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该商品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砖混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 1 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元(大写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3. ×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商品房总价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已付的定金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抵作房款)。

2.分期付款: × 。

3.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 年 月 日支付购房首付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1)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买受人须在10日内备齐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需要的资料,否则,由此而延误办理按揭手续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因买受人的原因,银行不予批准或者不予足额批准买受人的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须在接到银行或者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选择一次性付款,并与出卖人签定变更付款方式的补充协议,否则,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签订合同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政府规范性文件而影响交房日期的。

3.其它: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0.5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月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1 (该比率应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够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在收到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付清购房余款并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应承担所欠购房款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接房超过30日的,须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房屋保管费。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包括按照买受人在本合同预留的电话通知以及《桂林晚报》或者《桂林日报》上的交房通知。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出卖人按市场价赔偿约定标准未做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时水电到位;

2.交房时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布线到位;

3.交房时排污管到位;

4.其他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

2.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栋楼宇买受人使用、维修和保管,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住宅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为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壹拾贰 页,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其中出卖人 叁 份, 买受人 壹 份,兴安县房管所 壹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兴安县房管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甲、乙双方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的产权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朝向、___________竣工于_____年、水气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售价_____元,成交金额合计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甲、乙双方商定,定金(大写)___________于合同签订之时由乙方付给甲方。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购房款全部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

四、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支付方为_____方。本合同签订之日,由_____方将中介费一次性付给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由_____方负责办理交易手续。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并结清房屋交接前采暖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等费用。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悔约,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等同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如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或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___________‰的滞纳金。

八、中介方违法中介或违约,甲方或乙方均可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调解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市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项,三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三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三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房屋转让之日起,如该房屋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出现动迁,则甲方负责退还当年己收房款。即动迁之日至本_________20__年底,该房如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后发生动迁等事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江西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省房地产管理法》、《江西省商品房管理条例》、《江西省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 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2、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江西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 上水                         。

2、 下水                         。

3、供电                          。

4、燃气(气源种类)                    。

5、暖气                          。

6、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江西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江西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   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   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                            。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的,按下列第  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江西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四条 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

出卖人:

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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