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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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编号: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通用9篇)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性别: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地址:宝安区松岗镇大田洋工业区户籍地址:

邮编:现住地址:

为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部门,乙方的职责是必须按上级及部门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运作;维护企业文化。乙方亦应按甲方的要求,有礼、诚实、完成规定生产及文件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地点为,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往/地点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实行以为一个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乙方加班需征得甲方主管/部门经理之甲方认可的加班申请表书面同意及签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婚假、产假、丧假、工伤的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作。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月薪形式:每月薪金为¥元(不包括加班费);

2、计时形式:每小时薪金为¥元(不包括加班费);

3、计件工资:(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4、其它工资形式,具体约定为:。

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的,根据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工资。

(二)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甲方应以现金或银行到账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于每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乙方清楚知道甲方每月发薪日期,既明白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有异议,乙方需于发薪日起计6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工资数额并自愿放弃对工资数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将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同等的时间调休或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费标准按甲方薪金调整通知书或薪资确认书为准。

甲方可按生产及部门运作需求,要求乙方加班工作,乙方可按自我意愿同意或不同意加班。如甲方未有安排,或生产及部门运作没有要求下,乙方主动、自愿加班的,就不属合理合法加班工作,甲方不会支付或排乙方任何加班工资报酬或调休时间。加班工时申请及计算,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方为有效。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被证明是按甲方要求之工作下,患上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当区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级别福利待遇按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六、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确认个人证件真实,无精神病、职业病等影响工作的病史,且与任何组织、单位无合同或劳动关系,不受竞业禁止限制。

(五)保密内容及范围:乙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含“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不论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电邮等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也无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提供,凡是未经甲方公开发布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无论是否有明确标志或告知该资料为保密信息,不得向本公司外的或本公司内无业务相关的人员披露。

(六)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理,试用期内如乙方违反厂规、员工手册或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况,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2、各种补贴不列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范畴,且不列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同等效力。

4、家规定之法定假期若遇上上班按法定日加班计算。(本条适用于月薪制员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四、 工作报酬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

第五条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须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负伤、患病医疗和离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四)乙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间甲方按照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资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为乙方办理失业手续。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负伤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八、 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的。

经济补偿金的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为乙方在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基本工资。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工作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偿附培训费和招收费。但因国家征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补偿费标准为:

九、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 人事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单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确立聘用关系,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属以下第 种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中长期: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结束时止。

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按照岗位职责承担责任,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本岗位职责如下: 。

三、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乙方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

(三)乙方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甲方可以按规定对乙方做出适当的处分、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保健用品,并按照规定保障乙方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的权利。

五、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依据乙方的岗位、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支付相应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

(二)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终止、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调转手续。

(三)乙方应享受的工时、公休节假日、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内可以变更本合同的

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内,甲方被撤销或乙方死亡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担重要专业技术工作或重大科研项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将给甲方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及可能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违约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追偿培训费。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款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自争议发生起60日内向当地同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执行。本合同生效后,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为准。

(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由鉴证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核签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鉴证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4

甲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参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地(州、市)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负工作: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 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__年_月__日起,至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月。

第二条 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

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 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受聘人受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须满五年(从县人社部门行文安排工作时开始计算),如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提出调离本县、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招聘方案规定参加考试的除外)辞职、自动离职

2、乙方经组织考察,拟提拔到领导职务的,凭组织部门出具的任命通知,不视为违约,甲方不得收取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减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

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 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四、 工作报酬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

第五条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须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负伤、患病医疗和离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四)乙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间甲方按照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资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为乙方办理失业手续。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负伤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八、 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的。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工作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偿附培训费和招收费。但因国家征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补偿费标准为:

九、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 人事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6

聘用单位(甲方):------区总工会

受聘人员(乙方):

聘用单位(甲方):------区总工会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区南城大道199号

受聘人员(乙方):---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

籍贯:---县

毕业院校:--- 学历:大学本科 学位:文学学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自20--年8月16日起至20--年8月16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新闻宣传、文秘、综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

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资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及各种补贴,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

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3 年,自 20xx年 10月10日至 20xx 年10月 1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汉市江岸区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任 副主任 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4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8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性别 出生 年 月

聘请岗位(职务名称)

甲乙双方按照《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续订合同无试用期)。

第二条 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须填写职务全称,如“中学语文高级讲师”或“医务科副科长”)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聘用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五)乙方应享受的因(公)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公(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 聘用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出国或者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撤销、破产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治疗终结并被确认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聘用单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聘用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出国留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 第八条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1.经受聘人员同意,有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因本人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向原单位赔偿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没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 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 签订时间: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9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按照《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续订合同无试用期)。

第二条 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须填写职务全称,如“中学语文高级讲师”或“医务科副科长”)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聘用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五)乙方应享受的因(公)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公(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 聘用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出国或者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撤销、破产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治疗终结并被确认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聘用单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聘用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出国留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 第八条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1.经受聘人员同意,有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因本人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向原单位赔偿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没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 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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