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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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协议 篇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安全施工协议(精选13篇)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五、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七)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八)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2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与公司协调一致,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据《工程项目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文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现场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确保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重点防火区域动火施工需开动火工作票。

(七)严禁高空抛物,不得在高处临边沿口处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高处需堆放物料时,所有堆放物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六)工程开工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堆料布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经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无异后按品种、规格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施工现场的六牌两图,项目部的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七)严格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按图纸及时报送材料计划,同一次来的图纸经审核计算后上报材料计划不得漏报、少报,常用材料可以多报,但最终报送材料(同一规格)不得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量的5%。否则超出量按供应价的1。5倍扣回。

(八)上报材料计划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由于计算材料量出现的偏差经甲方、监理核定后且确实施工急需的可以补报追加计划,但不允许出现不经过甲方审核招标私自与材料供应商沟通解决追加或减少材料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甲方将对计划外的材料概不负责,并追加罚款施工方500______元。材料计划报送要明确型号、规格、要求,否则因计划材料报送要求不明确造成的工期影响、材料采购或核价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一经进场,必须由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并附有书面验收单。由施工方自行购买的材料每批(次)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购买材料必须同核价材相符,否则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验收后,由施工方将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证提供甲方监理以及公司审计作为备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内必须清离现场,违者罚款1000______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____________元。用于检测的构件、材料取样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留置,材料取样必须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工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开工必须备有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须满足浇灌后的砼外观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机械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无质量及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______月由甲方组织,由监理、施工方项目部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当场下安全整改单处以50—500______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加罚,拒不整改将按停工处理,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300——20____________元罚款。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系的为不戴安全帽,违者罚现金50______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不许穿拖鞋,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______元。

(十四)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______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______元。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现场区域溜达游动,违者罚款50______元/人。

(十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乱扯乱挂和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0______元。

(十六)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必须每日清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到指定地点。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喷洒灭蚊蝇药并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款50______元,重复出现的问题将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护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牌,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违者每项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栏杆、防护网500______元,警示牌200______元。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______元,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______元,并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

(二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地点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区为了冬季取暖设置保温火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施工使用或仓库库存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以上不执行每次罚款______元。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_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规范搭设,设置剪刀撑,挂水平网,设置连墙杆。不符合规范的,每次罚款______元。

(二十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编排施工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严肃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分部计划要同总计划吻合。每周每______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每周、______月计划施工安排没能完成,经甲方、监理核查无异的,完不成将按如下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计划一项不完成的罚款______元。______月计划一项不能完成的罚款_____元。如实际工程总计划没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十三)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申请必须提前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报验必须为书面形式。如甲方、监理发现明显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将视为没有自检,检查一次没自检的罚款______元。验收时需三方同时到现场组织验收,并报公司审计部一份备案。

(二十四)每______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办理签证,每______月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以办理完成的工程隐蔽签证为依据审核,没有办理签证的,不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十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检查出一项将视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况罚款______元,严重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考核从“安全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磐石市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XX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_______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_____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五、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_____。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_____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_____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七)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八)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舰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程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已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特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变电站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变电站内施工;

2、监督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学习培训,并检查安全培训的结果;

3、工作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在有危险的电力设施区域内作业,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5、在开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按工程规模的大小收______元。

6、有权制止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开展查禁违章工作,罚金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7、有义务给乙方提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工作环境。

8、做好安全措施,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认真学习、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必须组织严格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须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并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相应的档案。

2、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较底,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业安全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定;

4、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报告甲方单位。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能对本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潜在危险的作业;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追求“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

7、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确保甲方的安全生产;

8、自身的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时,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违约责任:

1、执行合同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

2、拒绝无潜在危险作业的行为视为违约;

3、发生违章事件,执行甲方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4、对违章施工造成的各种事故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四、执行规程: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省集团公司、龙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工程项目名称:计划工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贯彻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规范大修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防止发生事故,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二)认真审查、批准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等。

(三)开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有完整的记录或签名。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除了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必须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并配合实施。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规》和有关规定情况时,有权纠正、考核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适宜。

二、乙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负责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各种资质证书,向甲方报送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及其他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能,并经过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紧急救护法培训,考试合格。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批准后实施。

(三)进入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建规》和电力行业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四)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现场危险点、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要亲自签字备查。

凡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得施工作业。

(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有检测报告单,并制定使用管理制度。

(六)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七)危险作业区域必须有安全围栏和警告牌,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有隔离设施。

(八)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主动接受并提出整改意见。

(九)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安全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紧急处理并立即报告甲方。

(十)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适宜。

三、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甲方指定的整数金额。

违章罚款按规定缴纳,如不按规定缴纳将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加倍扣除。

如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够,可从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退回剩余安全施工保证金。

四、安全考核

(一)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除甲方罚款100~300元/次外,并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

(二)乙方应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按照合同承担经济处罚。

(三)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或设备,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现就有关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进入施工现场后,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3、高空作业前,应详细检查脚手架、脚手板、跳板、梯子和安全绳等设备的搭设、搁置和绑扎。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严禁进行高空操作。

5、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防滑鞋。

6、禁止高空中上下垂直同时作业。

7、禁止在高空向下掷扔工具及材料。

8、高空作业如遇五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施工。

9、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看护,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齐全、资质齐全。

10、不许动用场内任何机器设备,不许乱碰电器开关,不许进入配电室休息。

11、地面开槽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行人坠落,夜间应有警示照明。

12、施工人员应有相应资质,电气设备由专人负责看管。

13、施工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当地企业及社区要求,如因承包方不遵守有关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乙方负责。

14、施工不能影响企业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必须设置安全的便道供厂区及居民人员通行。

1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10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各自职责,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1、甲方将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工程的具体要求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2、乙方进场时,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缴纳保证金。配备兼职安全员,明确安全生产内容,监督班组实施,陪同甲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安全记录。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4、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材料的采购、供应、使用、保管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所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配合甲方对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

6、乙方必须合理安排进场材料的堆放,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穿防滑鞋,并应佩戴工具袋,以免工具掉落伤人。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施工。

8、脚手架搭设时的地基土质、垫板、扫地杆、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抛撑、连墙件、剪刀撑、扣件力矩、竹笆、安全网、档脚板、钢丝绳、工字钢、预埋件、步距等,以及脚手架的拆除都必须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

9、安排施工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上班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2、开始搭设时,应第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并高出建筑物上皮高度1.5米。

14、搭、拆脚手架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警戒区域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施工。

15、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得存留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清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16、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增派专职人员,开动火证,配备接火斗及监护人,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伤人,严禁无证动火。

17、乙方应以每层为一分段进行自检,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确认签字挂牌,方可交付使用。

18、遇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大风时,停止高处作业。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19、脚手架应设置接地装置。

20、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故现场。

21、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实施细则:

(1)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者,罚款100元。

(2)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罚款50元。

(3)酒后上班者,罚款200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4)因不听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罚款500元。

(5)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罚款1000元。

(6)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中,抛扔钢管、扣件、材料等物品,罚款1000元。

(7)脚手架拆除时无警示区域,无警示牌,无专人看管,罚款500元。

严格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否则项目安全科给予取证,直接开具罚单,进行罚款。

23、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结束自行解除。

发包单位(章): 分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11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一、脚手架搭设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4.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

5.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6.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二、脚手架拆除: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体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 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7.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1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

㈡施工地段和内容

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 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 )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乙方不按设计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及造成既有线桥涵设备质量降低时,应对乙方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针对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当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同意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26.乙方须严格执行“防洪”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擅自动用防洪设备,不得堵塞排水设备及排洪,防止洪水冲刷或浸泡线路设备,以确保施工地点排水畅通。防洪期间,施工地点前后200m范围内的线桥设备乙方要执行“三检制”,确保汛期设备安全稳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制度。

2.双方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甲方主管副段长、乙方项目经理任组长、甲乙双方施工监管员、安全员任组员,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甲乙双方定期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4.当发现危及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时,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㈡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

2.向乙方提出有关技术资料,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监管,同相关单位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对施工防护人员进行培训。

4.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关的施工安全监察员(按规定并注明职务、姓名),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5.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下发营业线施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责任区段,发现设备、设施不良和安全隐患时,立即责令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填发“施工停工整顿通知书”,督促整改。

7.对辖区内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同时,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及时上报情况。

8.甲方监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携带施工监管指导书。

㈢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铁路施工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4.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经常保持甲方的联系,根据施工项目、内容,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对与之相邻的既有线行车设备的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运输生产情况及地质、隐蔽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正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5.按规定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内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方案中对施工类别进行初步划分。

6.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乙方未严格履行巡养、防护要求,造成行车事故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8.在施工作业准备期间,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认真落实《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各项规定。作业工具必须设置绝缘设施,严防联电事故的发生。作业期间两线间严禁存放工具材料,作业当中来车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机具应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9.施工期间,各种机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毕后,认真对线上遗留的路料、机具进行清理,堆码牢固、指派专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设置“一机一人”防护,现场防护员必须站在距离防护机械20m左右瞭望条件好的位置进行防护,来车时停止作业,并不得侵入限界。当客车接近施工地点1600-20__m前,货车接近施工地段800-1000m前,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大型机械停止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3m外的地点。

11.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备品及通讯设备。

12.计划内施工,施工监管地点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6小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安排人员监管监控。

六、施工计划的提报

营业线施工月度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月度监督计划提报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和提报时间进行提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昆明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保证铁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督和配合费

施工安全保证金和配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公司(内集铁运[20__]342号)和集通铁路集团公司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30号)确定的办法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29号)执行或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结束后自行废止。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各一份。

十一、附件:

1.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 篇13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重庆恒滨长庆陇东佳园四标段项目部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电梯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 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 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 乙方违章作业,甲方发现后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 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 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环境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电梯井道移交乙方后,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井道防护,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跟踪巡查。

6.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8. 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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