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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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通用16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以合同的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委托的物业进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北流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兴业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博白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陆川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物流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直营店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玉林本级厨房、保洁、绿化和水电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本级)、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要求:主管1人、水电工2人、清洁绿化工9人、和食堂工作人员8人等共20人,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2、玉林本级秩序员物业服务

本级21名秩序员,其中秩序领班1名,20名秩序员。

3、物流中心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物流分拣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物业管理。分拣勤杂工15人、叉车工2人、装卸工7人,要求叉车工需持《叉车驾驶证》。

4、北流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北流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5、容县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6、陆川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陆川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零售店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店员2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7、博白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博白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4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4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8、兴业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兴业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5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第三条 物业项目管理要求

(一)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1、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修人员要求55岁以下的男性,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

4、设备房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

5、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保证供电、供水系统工作正常。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应在责任区域醒目处提前通知甲方。

6、每天至少检查1次公共照明设备,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电源插头座、各种灯头、灯座等电路故障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8、修理小型电器故障。

9、修理各楼层各种水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零配件失灵故障,水表故障等。

10、抄水、电表月使用量。

11.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公共秩序管理

1、确保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2、维护好公共秩序。

3、制定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记录相关安全检查、车辆停放管理、上下班交接、消防等管理制度。

4、门岗室整洁,配备所需的专业保安人员及治安器械、统一着装,秩序员原则上要求20-55岁,1.6米以上的男性,定期接受安全技能培训,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级消防设备和器材,持有效《保安证》上岗。

5、负责对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突发事件和意处事件予以平息,维护区域内正常的工作秩序。

6、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交通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车辆进出登记,停放井然,确保安全,保持区域内和出口处车道畅通无阻。

7、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24小时进行有计划、不间断的巡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夜间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完备的记录。

8、消防控制室应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并保存培训记录。

9、遇有紧急情况或其它治安需要,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位进行支援。

10、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定期与相关部门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11、定期进行学习安全知识及技能操练,学习情况须详细记录。

12、负责签收报刊及信件,并及时送交收件人。

13、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三)清洁、绿化管理

1、保证卫生质量,创造清洁环境。

2、制定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卫生执行标准、记录卫生检查情况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的保洁人员及劳动用具。保洁人员需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吃苦耐劳、热情、爱岗敬业,男女不限。绿化工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5周岁,吃苦耐劳、会使用绿化作业机械、懂绿植护理、病虫害防治和控制技术者优先。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管理区域内办公区、会议室、走廊通道、楼梯、卫生间、停车场、大院、宿舍公共区域及其他指定场所清洁卫生和绿地花木的养护。

5、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菌,无垃圾桶满溢现象,定时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公共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保持区域环境宁静、舒适。

6、污水管道、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告知甲方并组织清掏。

7、定期对所辖物业的绿化植物进行虫害杀除,定期浇水、整形、修剪、施肥和除草等

8、绿化物常绿常新,花草树林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

9.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四)食堂管理

1、保证饭菜可口,提高服务质量。

2、制定食堂岗位责任制、卫生消毒操作程序、物品采购、验收、安全操作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食堂服务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人员要求:厨师长、主厨、面点师、刀工年龄55岁以下,杂工(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厨师要有中级资格证书或从事厨师职业5年以上。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厨房的工作日一日三餐的物品验收、成本控制、清洁卫生、食品加工等炊事工作。玉林市本级食堂大厨须持二级厨师证上岗。

5、正确记录收支日记帐。

6、积极完成交派的各项后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五)物流勤杂管理

1、制定勤杂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设备维护检查记录、服务质量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勤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仓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负责卷烟仓库勤杂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任务。

4、配合做好卷烟的交接工作;

5、做好卷烟上线、拣选、打码、包装等一系列工作,把包装好的卷烟按配送线路分别放置在指定位置;

6、配合分拣管理员处理分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及设备故障等问题。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六)物流装卸、叉车驾驶管理

1.内容

按时完成任务,保证装卸货物安全完好。

2.要求

①制定装卸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装卸工具安全检查、停放等管理制度。

②配备所需装卸工作人员,其中叉车驾驶人员需持有效《上岗证》,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叉车人员要求:年龄22-45岁间,男性;有叉车驾驶经历1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操作熟练,熟悉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装卸工作人员要求45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隐性疾病,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与同事合作并能服从安排。

③随叫随到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卷烟仓库装卸服务。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轻拿轻放、及时完成货物装卸、堆垛、搬运任务。

④甲方临时交付的工作。

(七)直营店服务管理

1.内容

完成每月核定的零售任务,及时缴存货款。

2.要求

1、制定岗位责任制、财物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卷烟零售工作人员, 要求年龄20-45周岁,高中(含)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能熟悉掌握岗位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礼仪知识;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的受理流程。能正确使用礼貌用语,有销售经历和熟悉财务知识优先。

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练运用增值税开票系统。

5、负责货物购进、上柜销售、缴交货款和填制日、月销售报表等工作。

6、保证货、款安全。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以下1至12所列项目费用及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利润的总和:

1.服务人员的工资

2、按规定支付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

3.节日补助;

4.劳保、服装费;

5.高温补助;

6.意外保险;

7.夜班费;

8.重大疾病保险;

9.持证补贴

10.各项目物业管理费;

11.法定税费。

12.不可预见费用。

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详见投标要求中的物业人员人均工资情况表)。

三、合同期内,甲方根椐工作要求需要乙方安排服务人员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增加物业费的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加班费计算方法:每年11个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每人150元/天计算。市局食堂包厢园桌接待,每餐每桌按100元加班费算给相关工作人员。休息日加班或加时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支付。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管理期限:自 20__年 1 月 1 日起至 20__年 12 月31 日止,合同期限为 贰年。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3、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4、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5、指定一个部门科室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6、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更换的费用。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8、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加班要求。

9、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对物业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定期每月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总体情况。

2、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4、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5、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管理制度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6、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需报甲方批准。

7、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8、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9、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⑴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⑵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⑶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0、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实施。

11、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12、乙方必须与派往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意外、重大疾病保险。并提供一份乙方与其派往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给甲方(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保安证、电工证、叉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盖章)。

13、乙方须定期组织对各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培训。

14.乙方须派遣1名管理人员驻甲方办公,专门处理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事务。每个节假日须向甲方提供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上班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节后第一天17:00前按时向甲方提供值班人员的上班签到表及节日值班情况汇报。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元),即甲方每月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

2、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签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月报价金额,不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为:(乙方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金额)÷(当月日历天数)×当月实际工作天数=不足月的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当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在下一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户详情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按标准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交纳滞纳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每月不定期对委托乙方管理的项目进行检查,乙方及其工作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可直接从当月物业费中扣款。对造成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或声誉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不退回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弄虚作假骗取甲方维修、配件、材料等方面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和扣除履约保证金。5日内乙方须补足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如因人力不够导致甲方委托的物业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或影响工作效率的,甲方可另请工人,其费用双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5、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半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乙方服务人员由于劳动用工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工伤、死亡、意外伤害、工作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一律由乙方负责申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工作质量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20__-20__年度)采购》投标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级秩序员要求有6名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投标时不少于3名),中标人未够6名获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秩序员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选送相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培训,并使其获得法定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签订合同满6个月后持证人员未达到6名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2、市局本级厨师要求持有二级厨师证。

3、每个县局秩序员要求有1名持有电工证,合同开始生效后未按要求配备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4、中标人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对物业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或文明礼貌知识培训,每季度对秩序员进行一次军体培训,所有培训要留下痕迹化记录。市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培训费用据实支付。

5、中标人每月要对县局各岗位进行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晚上对本级夜班岗位抽查不少于3次,巡查和抽查要有痕迹化记录。

6、管理人员的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各县局值班保安人员要指定1名秩序员与烟草各县局管理人员保持电话联系。

7、按照制定的标准,分别对每一名物业人员进行月度考核,汇总后作为计发奖励工资的依据。

8、要求对每名物业人员设立基本岗位工资(不得低于业主方设定的各岗位工资的95%)、奖励工资等,并形成方案。业主方设定的各项工资总额年度内要全部足额发给员工,中标人不得私自克扣,否则退回给业主方。县局持有电工证的秩序员,物业公司可在秩序员工资总额内调整持证和未持证秩序员岗位的工资,但秩序员的调整工资不得低于核定的90%,需报市公司备案。

9、要求为物业人员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意外保险 。

10、要求将各项福利足额发放给每一位物业人员,要有发放方案,不得无理克扣,否则,要退回甲方。

11、要求制定各岗位评优标准,并形成方案,每月(季度)在各岗位之间开展评优,并根据奖励工资情况进行奖励。

12、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如登记制度、巡逻制度、报告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仪容仪表规定、文明用语规范等劳动规章制度。

13、中标人人员缺岗、故意破坏、未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等人为的行为,造成招标人财产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业主方保险理赔后的损失;严重失职者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者,要求5个工作日内更换物业人员,未能按管理要求做到的,每缺一项,扣除月度服务费100元,依此累计。

14、中标人每月8号前将上月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发放情况、人员变动情况、上月物业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督查考核情况报烟草公司后勤科;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将年度费用发放情况汇总表交烟草后勤科。

1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在紧急抢修中,甲方同意乙方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乙方须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7、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甲方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训或调换,乙方应当满足甲方对物业服务人员人数和质量的要求。

18、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项目或物业服务人员时,可对有关服务项目及相关的服务管理费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与乙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同规定方式支付给乙方。

19、乙方实施本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覆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20、合同期内因政策因素或甲方上级要求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双方互不负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员,如因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可向乙方直接请求赔偿。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物业人员配置及费用标准》

《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2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

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 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4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

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

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清洁卫生;

公共生活秩序;

文娱活动场所;

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车辆行使及停泊;

物业档案管理;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 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 乙方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串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费收费工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来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来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的______%奖励乙方。

2. 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______元_____元______元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资金另定;

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资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全责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房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中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 合同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全责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7

委托方(甲方):嘉铭园A区业主大会

委托方登记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嘉铭园A区

类型: 普通商品住宅小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内

占地面积:33650.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2347.65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关庄西路

南至:关庄路

西至:1号路

北至:北小河南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住用户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雨水管道、污水井、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及栏杆、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

5、公共区域的绿地、景观的养护与管理,保证小区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良好生长,景观的正常使用。

6、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工作等。

7、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包括自行车)的车辆出入、停放、安全、卫生等,协助维护秩序。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10、安保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保监控设备的正常维护养护、门岗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等。

11、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小区内宠物饲养行为。

12、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房屋装饰装修提供管理服务,保证装修噪声、气味、遗撒等符合国家规定,保证装修外墙、窗面符合小区统一格局。

14、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为住户套内面积中的水、电、暖气、窗门、卫生洁具等提供维修服务。

1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7、在业主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同期内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并提供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及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

1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条甲方按季度或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考评细则)业主满意率一年后应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叁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和处置按如下条款执行。

5.1合同签订后满90天,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若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十五日内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5.2试用期满前60天,甲方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综合满意度需达到75%(含)以上,如未达到,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达到75%(含)以上时,不满意的部分,乙方在十日内提供明确的改善措施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到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任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执行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部分规定的服务标准且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底商]: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该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标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按 季度 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且按时足额缴纳装修押金,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终止违反装修管理的装修行为,并且对拆改承重结构的业主依法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如果违反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应该依据签订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地下停车库的管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并受甲方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管理费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乙方收取其总收入额的详见补充协议管理费用。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乙方收取管理费。

2.车库(位)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由所有人与乙方自行约定经营管理事项。

(三)占用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停放、收费等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具体收费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

乙方提取的管理费为:详见补充协议。

(四)利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或相关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具体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该收费中提取其收入额为管理费。

其他经营活动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五)按照上述约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归乙方支配,与管理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物业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分配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2、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监督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积极协调物业服务过程中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9、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每年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情况,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对代表甲方的业主委员会须提供书面答复)。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应按附件七《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的,由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社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在未付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在多收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

(三)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有证据证明其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

第十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补足,确保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保证金没有按时足额到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当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有违约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4、每个服务年度业委会组织人员对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考评。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各项收费情况及其他公共收益情况,同时在小区公示(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服务半年度和一年度向业主公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超期不公开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6、甲方每季度定期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对物业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和巡查,如有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事项,甲方可发函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整体或者块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股东发生变化或者股东出资额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在两个星期内书面告知甲方,发现有甲方成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乙方股份的(包括乙方本级以及乙方下属公司、下属项目部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2、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3、应由乙方负责的,属于小修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属于大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管理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2、在管理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3、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管理区域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4、为确保管理区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人员编制(见附件八)为嘉铭园A区配置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物业服务,乙方需向甲方备案。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合同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6、对乙方所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甲方经三次要求改进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过招标方式重新选聘专业服务企业。乙方重新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还是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组织选聘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承包专项物业项目,服务费用从综合服务费中支取(费用参考乙方付给第三方的额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和阻拦。

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甲方规定的与管理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9、在服务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管理区域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第三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的,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绿化管理维护制度、车辆管理方案。

1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该合同签订前需与甲方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签订合同并出示合同原件及定期财务凭证向甲方备案。合同中应明确奖惩、配件的采购途径以及配件的采购主体等(详见补充协议)。每年向甲方提供电梯的检测报告。

1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提供甲方备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建立并备齐所有档案,包括业主档案、污水管线、自来水管线、粪便管线、消防管线、电线管线、视频监控设备及线路图等。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14、乙方负责小区内所有的机房、设备用房的维修(定额小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护等,并要求在各个机房、设备房室内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制度、操作规程、责任人等,管理人员须执证上岗。所有机房、设备用房应配置温、湿度计和加热制冷除湿等设备,确保房间温度和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次供水房配备杀菌设施,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

15、禁止事项

15.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免收或打折收取物业费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5.2不得在管理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管理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5.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管理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5.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管理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6、保险

16.1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2员工人身意外

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6.3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7、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切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8、为保障乙方及时快速处置应对小区突发事件等,甲方要求乙方安排秩序维护员、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小区值班驻点,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9、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撤离现场。

20、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人员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21、乙方已经知道明确小区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及业主大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同时遵守,而且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本条款为优先条款,在本合同中优先适用。

第二十九条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管理区域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不得不合理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加重甲方、业主方责任。

第十一部分 奖励机制

三十一条 若乙方的物业服务有以下突出表现时,甲方可召开业主大会对乙方进行奖励,资金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取:

1、小区获得市优、国优小区称号。

2、乙方在服务小区业主方面有突出表现时。如防盗、防火、救人等。

3、乙方为甲方或业主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时。

4、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超过85%时。

第十二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专项协议、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补正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8

甲方:中山巨龙古玩城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巨龙古玩城x栋x号 x业主/商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 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山巨龙古玩城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20x年X月x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_____%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

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2.

3.甲方提供“_______”的手册(光盘)予乙方,以作为乙方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2.

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政策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

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

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

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

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手册(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

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

4.

1.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________年以上。  

3.

4.

2.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

4.

3.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

4.

4.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4.

1.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4.

2.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

3.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

4.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5.

1.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市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

2.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市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

3.乙方务必出示与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签定的合同、广告片、报刊的原稿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市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和总结报告。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六、费用报销的期限与方式  

6.

1.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第二季度

第一个月的一至____日为结算日。  

6.

2.甲方用等额的货款冲抵乙方垫付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费用。  

七、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执行。  注:本广告投放合同仅针对_______数码产品,原CD产品不计在内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开发的 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住户”),本合同所有受益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指从小区规划设计至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乙方)需参与和准备的工作。

本合同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指小区房屋出售后至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本合同所称入住期物业管理指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装修、搬家至小区期间的物业管理,以大部分业主已迁居小区正常生活为界定。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启动资金指新建小区在实施物业管理时,须增添办公设

施、设备、服务工具等所需的资金。

第二章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第五条 在规划设计阶段,乙方应参加图纸会审和重要施工会议,并就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提出建议,包括:(1)商业网点设置、文体娱乐设施(场所)的设置以及管理用房的配置;(2)家用电器的预留安装位置;(3)绿化、环卫设施的设置;(4)给排水和电气管线布置及预留;(5)安防系统和智能管理系统的配置等;(6)电梯安装;(7)消防系统的安装。

第六条 在施工阶段,乙方应参与给排水、电气等暗埋管线的施工管理和验收。

第七条 在售楼阶段,乙方应参与和准备:(1)参与售楼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条款的拟订;(2)编制前期物业服务守则;(3)提供物业管理咨询。

第八条 在竣工验收阶段,乙方应参与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就房屋使用性能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及时整改,确保业主顺利入住。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九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基础、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物业公共部位。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十一条 公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庭院、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沟渠、池、井、非营业性公共厕所、智能化管理系统、二次加压设备及水泵房、 污水处理设备、垃圾中转站等。

第十二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娱乐中心、幼儿园等。

第十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四害消杀等。

第十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条 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第十七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八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 负责向住户收取和代收下列费用:

1、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收取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代收水费、电费;

4、代收水电的周转金;

5、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其它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应缴费用。

第二十一条 住户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尽可能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二条 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二十三条 其它管理事项:

一、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物业资料的管理

1、物业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电梯、消防等管网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合同复印件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三、有义务接受和帮助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紧急求援。

四、其他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项目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乙方可提供服务,并另行收费,明码标价。凡属物价主管部门已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价主管部门无规定的,乙方按市场价收取。

第四章 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__XX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向乙方支付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用;

6、在售楼合同等文件中与买受人(业主)约定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7、向乙方通报施工进度,通知乙方参加会议、验收等需乙方参与的事项;

8、向乙方提供有关的物业管理资料;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参与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3、对住户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必要时诉诸法律程序;

5、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住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住户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对违反装修规定的住户,依照法律、合同和规约的规定处理;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9、每六个月向甲方及全体住户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在不影响小区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对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公共场所和公共配套设施(含电梯内张贴公益广告及营业广告等)使用、经营、出租的所得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除单独收取保管费用的项目外,不承担对业主和使用人财产的保管、保险以及损坏赔偿责任;不承担因治安刑事案件、第三人故意或疏忽所为、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13、除甲方规划设计的停车场外,小区内公共场地因客观因素必需增加的停车位,由乙方在正常秩序管理下统一规划,所得费用扣除成本后,余下部分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一级服务标准进行管理;

2、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3、小区房屋分期交付时,由乙方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并明确有关管理服务内容和具体标准,报甲方审定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第七章 物业交付管理条件

第二十八条 甲方交付管理的物业,应配备正常开展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施,具体清单附后。

甲方应配备的办公设备设施,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配置。

第八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 小区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定为:

多层住宅: 元/月. 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别墅): 元/月. 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高层住宅: 元/月.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商业物业: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车位物业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A、B、C型)车位物业费 元/月/位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根据市场变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根据物业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政府批文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际支出向业主按产权面积分摊。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杂物房、独立车库等非住宅房屋,以及空置房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所在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向业主收取。车位服务费按照车位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装修垃圾费的收费标准以 元/m2 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2)对欠费逾期1个月的,乙方有权停止向该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对欠费逾期3个月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4)业主选择按半年/年交纳物业管理费,一年后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物业管理费。

(5)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服务费可根据《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标准》一级标准及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公共场地车位使用费、公共场地占用费及其它在条款中未列明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参照市场价格,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取,上述费用均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1、乙方对使用小区室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业主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文收取,收费标准分月票、次票,次票又分为临时停放(1个小时以上收费)及过夜停放。

2、摩托车电单车:摩托车及电单车收费由承包方根据市场价及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费;

3、不进入私家车库(位)的汽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若乙方对车位使用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作调整,必须提前30天在小区内公告,并报请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5、以上费用标准属公共停车位收取标准。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或车库,由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出租或出售。

6、公共停车位由开发商根据开发进度而建设。

第三十一条 乙方对住户的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保修期内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超过保修期限则由受益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向住户提供的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服务时向住户(受益人)收取。

第九章 物业管理代收费用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的水、电费用项目及分摊办法如下:

1、住宅住户水、电的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2、经营性房屋(商铺)水、电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3、公用水、电周转金由乙方在设立的水电费帐户中独立核算,按月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具体分摊办法按以下处理:

以当月实际发生数额,核算出建筑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按住户建筑面积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住户自用的水费按住户实际使用数按月收取,收费单价标准为:[住户用水量×(供水部门收费单价+单位二次加压用电费用)]

第三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的筹集和分摊办法如下:

1、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2、超过保修期后,已有维修基金的,由物业公司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同意后从维修基金中支出;维修基金未建立或维修基金不足时,按每月实际发生额核算出建筑面积(含归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非住宅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据实分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数额较大时可按预算预收)。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甲方须在售楼时向买受人(业主)明示本合同,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本合同作为附件。

第三十六条 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过程中,甲方须按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方案》的要求向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的物业管理用房;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约 平方米的正式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条 在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时,甲方须在每期(或每次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该批房屋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移交一套小区竣工档案副本。

第三十八条 为明确房屋保修责任,便于具体操作,甲乙双方同意将《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范围之外,甲方如需乙方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双方另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书面形式通报三次还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九条 《____X业主前期物业服务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十条 本合同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1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物业服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臵: 区 街道(乡、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协防。

(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八)其他服务事项: 。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

第四条 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费用调整方式: 。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费用调整方式: 。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 ,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单位名称:

委托人: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小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为本区域托管的物业负责,对本区域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

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四条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护、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楼内外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

第七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

第八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第十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三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十四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房屋外观:保持原来的整洁、美观、完好整齐。

2、设备运行:泵房设备保持良好,运行正常。

3、房屋的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间;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做到及时,一般情况在24小时以内维修到位。

4、公共环境卫生

①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卫生无死角,目视基本干净。

②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层消防栓、玻璃箱门、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季度中旬楼梯间墙面除尘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楼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

③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绿化带上杂物(枯枝败叶),目视基本干净,花坛表面基本洁净。

④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⑤电梯的保洁:每周对电梯内地面打扫一次,每月中旬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电梯运行与管理: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台账。

6、绿化:修剪整齐,定期养护。做到草坪无成块斑秃,树木无病死,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放杂物,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每三个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虫一次,11月份防病虫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区设臵明显的交通标志,业主车辆按规定停放到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车辆停到草坪上,大型货车未经允许,不得停放到本小区消防通道上,如发现本小区通道路面由于货车超重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修复,未发现当事人,属值班人员失职,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

8、保安:当班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维护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员白天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值班保安人员不少于3人,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6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9、电子监控管理。值班室设立电子监控屏,监控探头分布安装到位,监控设备经常维护,损坏的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质。

11、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2、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规定,供甲方监督。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规定;

2、收费标准

A、小高层:㎡/月(物业服务费)+㎡/月

(公共分摊费用)=㎡/月

B、多层:㎡/月(物业服务费)+㎡/月

(公共分摊费用)=㎡/月

C、商铺:㎡/月(物业服务费)+㎡/月

(公共分摊费用)=㎡/月

说明:公共分摊费用为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产生的费用、电梯的年检、维护、运行电费等,现执行以上一次性价格收费标准。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将承担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备案。

第二十条车位使用费每月元,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有关标准向乙方交纳。

第二十一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双方商定续筹。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甲方半年审核乙方财务收支情况,每两个月公布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物业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属权归全体业主,其中物业用房㎡,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其余主要用于业主活动用房;

6、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由开发商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⑴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⑵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⑷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协助物业公司要求开发商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乙方提出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道路、房屋等进行维修时,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明确给予乙方答复,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维修资金各项手续;如遇特种设备,即电梯、水泵、消防、监控等,应及时给予协助解决维修资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时间,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佯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和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协助乙方要求开发商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公共、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区防水维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甲方所指定之防水工程,涉及窗口、露台、屋面等项目。

二、 施工方案及工艺:

1、 搭设双排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拆除漏点处原有建筑做法至基层。

3、 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重新打发泡胶。

4、 基层抹灰找平达到做高分子丙纶的施工条件。

5、 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6、 粘贴施工设计对应苯板,确保紧贴密实,拼接到位。

7、 刮涂防水胶灰,贴网。

8、 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9、 抹灰找平。

10、 贴相同墙面砖,用勾缝剂勾缝。

11、 刷外墙丙烯酸涂料。

12、 外墙窗口防水密封胶。

13、 拆除脚手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14、 相关技术要求按照行业规范执行。

三、 工程计价方式:

1、 窗口以个为单位,1000元∕个计算。

2、 露台、屋面等项目以面积为单位,甲方确定价格计算。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力和义务:

1、 对园区内防水维修工程量进行统计,依据乙方施工能力组织维修工作安排。

2、 对乙方在维修工作中遇到技术问题,给予积极协助解决。

3、 提供乙方在维修工作中所需要相关图纸及文件。

4、 规范乙方在维修工作中的施工工艺及施工秩序。乙方未按确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执行,甲方可责令乙方撤离现场,发生各项费用不予结算。

(二) 乙方权力和义务:

1、 服从甲方在防水施工工作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防水维修工作。

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所确定维修方案及施工工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材料,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 窗口维修工作为一次性包死,凡乙方维修后,本窗口出现的重复、重新漏水问题仍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再支付费用。

5、 乙方对窗口进行维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室内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本合同为单项维修工程合同,作为附件,未尽事宜参照框架合同。

六、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4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

│类 型 │幢数│ 套 数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

│    │  │(单元数)│(平方米)│(平方米)│

├────┼──┼─────┼─────┼─────┤

│高层住宅│  │     │     │     │

├────┼──┼─────┼─────┼─────┤

│小高层 │  │     │     │     │

│住宅  │  │     │     │     │

├────┼──┼─────┼─────┼─────┤

│多层住宅│  │     │     │     │

├────┼──┼─────┼─────┼─────┤

│别 墅 │  │     │     │     │

├────┼──┼─────┼─────┼─────┤

│商业用房│  │     │     │     │

├────┼──┼─────┼─────┼─────┤

│工业用房│  │     │     │     │

├────┼──┼─────┼─────┼─────┤

│办公楼 │  │     │     │     │

├────┼──┼─────┼─────┼─────┤

│车 库 │  │     │     │     │

├────┼──┼─────┼─────┼─────┤

│会 所 │  │     │     │     │

├────┼──┼─────┼─────┼─────┤

│学 校 │  │     │     │     │

├────┼──┼─────┼─────┼─────┤

│幼儿园 │  │     │     │     │

├────┼──┼─────┼─────┼─────┤

│其他用房│  │     │     │     │

├────┼──┼─────┼─────┼─────┤

│合 计 │  │     │     │     │

├────┼──┼─────┼─────┼─────┤

│备 注 │  │     │     │     │

└────┴──┴─────┴─────┴─────┘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业经营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坐落位置:

受开发公司的委托,为其城市主人售楼处实施物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自月日至年

(二)合同金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有乙方为甲方城市主人售楼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五日内支付第一个月费用,以后 号支付。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3、接受乙方的管理和服务。

4、由于乙方失职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5、签收乙方的书面通知。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制度。

2、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并开具正规物业管理费发票。

3、负责各岗位员工的培训工作。

4、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工作制度。

5、配合售楼处的相关工作安排。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售楼处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及各类耗材。

(二)售楼前车场的车辆协调指挥工作。

(三)售楼处的相关秩序维护工作。

(四)售楼处夜间物品看管工作。

(五)日常维修工作(材料费另计)。

(六)玻璃幕墙的定期清理工作。

(七)秩序维护24小时不间断服务。

第四条 各岗位工作标准

1、秩序维护岗:

(1) 注重个人卫生,穿着指定的制服。

(2) 不准在岗时间和闲散人员聊天、说与工作无关的话;

(3) 注重礼仪,使用标准用语和标准动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 距客户车辆5米左右敬礼;

(5) 对于看房、办事的客户予以感谢,幷敬礼引导车辆停放;

(6) 想离开售楼区的车辆及人员敬礼示意,感谢客户的光临;

(7) 使用标准动作引领客户停车并询问客户前来目的。

2、保洁岗

(1) 注重个人卫生,穿着指定的制服;

(2) 注重礼仪,面带微笑使用标准用语和标准动作为客户提供服务;

(3) 工作时间遇到任何客户均应问好并微笑致意,禁止清洁人员与客户或其他工作人员聊天或谈论工作以外之事情;

(4) 售楼处清洁工工作应达到干净、卫生的清洁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工作:

① 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垃圾收集、桌面擦拭;

② 每日擦拭办公家具,每周擦拭室内窗户玻璃一次;

③ 每日擦拭售楼处样板间的地板和大理石工作;

④ 每周沙盘灰尘的处理;

⑤ 每日售楼处地毯的清洁;

⑥ 每日售楼处家具的擦拭;

⑦ 每日售楼墙面弹尘;

⑧ 售楼处洽谈室随时清洁工作;

⑨ 售楼处卫生间随时清洁工作;

⑩ 售楼处客户接待区随时清洁工作;

(5) 员工安全操作标准

① 不得在办公区内奔跑;

② 不得将手伸进垃圾桶内或垃圾袋内,乙方利器和碎玻璃将手刺伤; ③ 发现公共区照明不良或设备有损坏,应马上报告物业部,尽快处理并采取临时救急措施,以免发生危险;

④ 清洁时使用吸尘器、洗地机等机械时注意是否有电线绊脚的可能性,并放工作牌提醒他人 ;

⑤ 清洗地毯和洗地时要特别注意是否弄湿电插头和插座,小心触电;

⑥ 当时有较浓的清洁剂时应戴手套,以免被化学药剂 腐蚀皮肤。

第五条 各岗位工作纪律

(1) 秩序维护岗

① 随时要保持职业风度,保持立正姿势,不能装手、抄手,叉腰或将手 放在衣服口袋中,不得抓头,抠鼻子、敲桌子,玩弄其他物品;

② 上岗不准带手机、小灵通、不准拨打私人电话或将钥匙等物品挂在腰间;

③ 行走时要自然挺立,从容端庄,切记走路时旁若无人,漫不经心左右摇晃,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或喝带酒精饮料,打喷嚏、咳嗽应转身向后;

④ 与人交谈时应保持适当距离。(1米为宜),表情自然大方,保持正面平视,态度亲切,诚恳,语言清晰易懂,音量适中,使用普通话。谈吐要文雅,多使用敬语,如“请”“谢谢”“对不起”“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最忌粗俗口头语;

⑤ 正确称呼客人,在姓氏后面加上先生、小姐、女士等称呼用语,不知道姓氏时,可用“这位先生”“这位小姐”等,不可用“你””他”等人称代词表示客人;

⑥ 应答领导、客人时不可简单的说“不知道”“没有”“不行”尽量使用婉转语言拒绝客人的不合理要求,如“对不起,我们不能这样做”;

⑦ 领导、客人之间在交谈时,不可去旁听,不插嘴,如与其有事相商,可暂待一旁,目视其谈话,待其谈话间歇是在插入,“对不起,可打扰一下吗?”然后尽快说完并向领导、客人致歉;

⑧ 上班时间谢绝亲友探访;

⑨ 当班是不允许干私活,不许读书看报,不许阅读杂志,不许吸烟或吃东西、睡岗。

(2) 保洁岗

① 上下班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签到、签退;

② 注意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按要求穿着整齐干净的制服、鞋袜,佩戴工牌,女员工头发梳理整齐盘好,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所有员工不留长指甲;

③ 签到后马上去所所属岗位报到,不能借口在其他区域逗留而不上岗;上班后不能大声喧哗、搭肩、追逐、吵闹及吹口哨;

④ 经常保持礼貌状态,遇到宾客时要用礼貌的文明用语,如:“你好”“再见”等。遇到客人时,应主动侧身让行,不可以和客人抢行或并排; ⑤ 如发现任何嫌疑人、可疑物、可疑事件,应立即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向公司报告;

⑥ 不得将客人情况向他人泄密,不要在客人面前议论其他客人或员工; ⑦ 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或调动,听从指示,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工作,接受上司的检查和批评,立即改正错误,不得顶撞或借口推脱;

⑧ 上班时间谢绝亲友探访,当班时不准干私活,不许读书看报,不许阅读杂志,不许吸烟或吃东西;

⑨ 上班时间不得在更衣室内或其它地方闲谈或睡觉,不得窜到其他地方闲逛;如去卫生间或其他地点应该有领导同意方可,同事告诉自己周围的同事让其他人知道你的位置。

第六条 工作礼仪(通用)

(1) 和蔼可亲,温文尔雅,保持微笑,精神振奋,情绪饱满,不卑不亢;

(2)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工作中充满爱心、对客人的爱心、对本职工作的爱心;

(3) 为客人服务时,不准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恐惧等表现,亦不能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

(4) 遇到认识的领导、客人,应先敬礼微笑,打招呼问好;

(5) 领导或客人到来之前,应保持基本站势,通过观察,迅速准确理解其目的,尽快出迎,人到,微笑到,礼貌用语到,并切实提供服务;

(6) 当客人提出不属于你本人工作职责的要求、愿望、询问、投诉时,都必须代表公司接待、安排、指引,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当场解决,不可推诿,或将顾客搁一边;

(7) 服务要一致对外,任何一个内部问题及差错都在内部解决,不暴露在顾客面前;

(8) 必须树立“正确”“快速”的服务理念,谈话,应答,操作都要求“准”“快”,对客户的询问,如有不清楚,应向同事,上级确认后在准确回答,不可凭空想象,平时要特别训练基本功,不可让顾客等的不耐烦;物人的方便,如递送文稿,应保持对方使用的状态,递尖锐物,尖端不指向对方;

(9) 不可将不愉快的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善于做自我情绪调节,控制消除不良情绪,若因情绪难于控制不适合上岗工作,应向上级说明情况,请假休息,待康复后才上岗;

(10)简单投诉,凡自己能处理的,就应负责到底,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上级,事关重大的投诉,切不可轻易地将所有的错误都承担下来,因这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11)工作中应竭尽全力不出差错,一旦因自己的差错引起客户不满应郑重道歉,对其他同事的差错,也应视作自己的差错主动向客户道歉。由于自己的差错导致损失时,不可擅自草率处理,掩盖事实,这只有使事态恶化,而应及时上报,等待处理;

(12)牢记对顾客说的每句话都代表公司,必须言而有信,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可信口开河,失信于人;

(13)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不可乱发议。

第七条 日常管理

(1)售楼处的日常工作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纳入到济南美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培训、监督、管理的工作;

(2)售楼部夜间工作质量济南美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夜查区域,按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夜间值班表进行检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使乙方为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约定目标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备注:甲方提前15天协议到期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物业管理成本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西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__业主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____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_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

│ 类  型 │ 幢 数 │ 套(单元)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高层住宅 │     │        │              │

├──────┼─────┼────────┼──────────────┤

│ 多层住宅 │     │        │              │

├──────┼─────┼────────┼──────────────┤

│ 别  墅 │     │        │              │

├──────┼─────┼────────┼──────────────┤

│ 商业用房 │     │        │              │

├──────┼─────┼────────┼──────────────┤

│ 工业用房 │     │        │              │

├──────┼─────┼────────┼──────────────┤

│ 办公楼  │     │        │              │

├──────┼─────┼────────┼──────────────┤

│ 车  库 │     │        │              │

├──────┼─────┼────────┼──────────────┤

│ 会  所 │     │        │              │

├──────┼─────┼────────┼──────────────┤

│ 学  校 │     │        │              │

├──────┼─────┼────────┼──────────────┤

│ 幼儿园用房│     │        │              │

├──────┼─────┼────────┼──────────────┤

│ 合  计 │     │        │              │

├──────┼─────┼────────┼──────────────┤

│ 备  注 │     │        │              │

└──────┴─────┴────────┴──────────────┘

附件2: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_________;

2、房屋主体结构_________;

3、公共门厅_________;

4、公共走廊_________;

5、公共楼梯间_________;

6、内天井_________;

7、户外墙面_________;

8、屋面_________;

9、传达室_________;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3: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_____个;

7、水泵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个;

9、电梯部_________;

10、信报箱__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___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2、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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