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发房屋认购合同书(通用3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55W

新开发房屋认购合同书 篇1

甲方(出卖人)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开发房屋认购合同书(通用3篇)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预定房屋情况: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购买甲方开发销售的_____号楼名义第_____层_____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认购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套内面积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房价金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

实际总房款中不含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交纳相关税费,以办理《房地房权证》时政策规定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乙方付款时间

1、定金:乙方选定具体房屋后向自愿支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定金。

2、付款时间: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甲方綦城雅筑售房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房款、大修基金、契税及其它代收费用,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

(1)本认购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

(3)定金收据。

若为按揭,则同时还要带上以下证件和资料:

(1)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2)收入证明原件;

(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

(5)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持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时间及款额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办理按揭贷款,应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交齐银行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代办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受国家政策及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利率、年限等变化,参照所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处理。若由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时而造成银行划款延迟,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处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的时间及款额交纳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延期一日,按应交纳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不交齐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该房屋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3、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要求退房的,则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若乙方要求调房,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若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甲方最新售价补齐房款差额。

4、本协议所属第一条约定之实际总房款为最终确定之事项,乙方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应再要求变更,如因乙方此项要求导致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5、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乙方所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协议,甲方撤销本协议30天内应将所收款项无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若乙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此定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确认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即将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及项下相关约定,且对此双方无任何异议,若乙方以此为由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

销售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开发房屋认购合同书 篇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诚信、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下列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按规定享有的

资房)建筑面积住宅区(2m房屋一套,(实际面积以甲方认购条件的规定为准)认购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约定转让费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当天,乙方将转让费和甲方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的认购金元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三条:购房余款以及因购买房屋所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车库、车位,底下车位的认购权归乙方。第四条:房屋的具体位置及楼层按照确定。

第五条:按照规定,购房合同户主填表写甲方姓名。共同所有人为乙方指定人。如果能够按照更名方式实现产权转移的,双方同意按照更名方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注:产权转移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不能够按照转移的,甲方以馈赠方式赠与乙方。更名方式实现产权相关规定的办法元,共计(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一次性享有房屋认购权转让费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费时开具收条,移交单位有关房屋认购权的一切原始单据及房屋规划,设计图等资料,由乙方开具收条。

2.按照开发商和间内缴纳购房款,相关费用和办理相关的房屋认购手续。

3.协助乙方办理购房款手续,但实际购房人为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房屋的过户或更名事宜。

4.不再分享乙方因房屋价格变动所得收益。

5.甲方如有违约情况发生,应按照房款(含转让费)的双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6.甲方已收后,不能转让甲方名下该房给其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7.甲方名下的该期房具体位置及楼层一经确定,甲方不能擅自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交清各种费用,办完相关手续后获得约定房屋的认购权,并根据甲方在校资格及对应的选房规定选择房屋的位置、面积及楼层。

2.承担因房屋过户或更名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如有违约情况发生,应按照房款(含转让费)的双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4.乙方在付完转让费后不能继续履行协议,不能继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量缴纳购房款,相关费用和办理相关的房屋认购手续的,视乙方违约。

第八条:其它事项

1.若按政策和法律规定房屋不能通过更名方式完成产权转移,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产权归乙方所有。

2.在履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协议秘密,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麻烦。

3.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甲乙双方都有及时提醒对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得到了甲方合法继承人的认同。双方按本合同之规定履行,所履行的权利、义务完成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5.因不可抗力、战争、非甲乙双方原因等因素造成协议标的房屋的损毁,本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当责任。

6.其它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开发房屋认购合同书 篇3

甲方(出卖人):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买受人): 联系电话: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预定房屋情况: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购买甲方开发销售的_____号楼名义第_____层_____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认购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套内面积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房价金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

实际总房款中不含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交纳相关税费,以办理《房地房权证》时政策规定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乙方付款时间:

1、定金:乙方选定具体房屋后向自愿支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定金。

_____

2、付款时间: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甲方綦城雅筑售房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房款、大修基金、契税及其它代收费用,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1)本认购书;(2)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3)定金收据。

若为按揭,则同时还要带上以下证件和资料:(1)结婚证(或未婚证明);(2)收入证明原件;(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5)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l、乙方须持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时间及款额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办理按揭贷款,应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交齐银行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代办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受国家政策及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利率、年限等变化,参照所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处理。

若由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时而造成银行划款延迟,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处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的时间及款额交纳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延期一日,按应交纳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不交齐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该房屋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3、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要求退房的,则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若乙方要求调房,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若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甲方最新售价补齐房款差额。

4、本协议所属

第一条约定之实际总房款为最终确定之事项,乙方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应再要求变更,如因乙方此项要求导致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5、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乙方所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协议,甲方撤销本协议30天内应将所收款项无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若乙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此定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

销售代表(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