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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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精选3篇)

一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

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六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篇2

南京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篇3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_个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个月。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条件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四条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章岗位纪律

第五条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六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报酬与相关待遇

第七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业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项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聘用合同期限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二十条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销、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给对方照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聘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双方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纸)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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