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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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1

使用单位(甲方)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精选12篇)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电梯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__) 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电梯责任保险

(一)甲方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应选择符合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将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后面。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在支付保养费用时应该将电梯责任保险的费用单列,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 购买符合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电梯责任险(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厂家的安装调试及使用维护要求。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七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八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免费提供零部件清单见附件。

第九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十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责令乙方改正。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指派 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保证保养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箱: 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防排烟系统

2喷淋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9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4泡沫灭火系统 10移动灭火器材(不含维修年检)

5气体灭火系统 11技术咨询

6防火分隔系统

注:表中“约定情况”栏有此项委托的标明“有”或文字说明,没有的标明“无”。

4、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 维护保养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元/年,(人民币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年度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本合同范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应确保甲方人员不发生由于失职或操作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完好有效,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购买,如需委托乙方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应另付费给乙方。合同期内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在装修或改造时所引起的消防设备故障及问题,甲方应自行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

7、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本协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报告给甲方做记录。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议,如甲方在向上级请示阶段或甲方不愿意维修和更换部件,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政策法规的一些相关技术咨询。

第五条 其它

1、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修复。

2、更换常用易损件用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六条 争议: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或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商定,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若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本合同书壹式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双方签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筑面积附表:__________

建筑名称使用性质建筑面积(㎡)高度(m)层数

地上地下地上地下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3

甲方(使用单位全称):

乙方(定期检查单位):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 ,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壹 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合同,内容如下:

一、 租用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用塔式起重机为:QTZ31.5(鸿达) ;维修保养人: 赵勇 。

二、 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 乙方负责施工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做到“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的原则,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塔吊标准节加节和加附着装置根据甲方的通知服务到位,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 施工塔式起重机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及时排除,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的时间未修复的,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任何索赔,即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

3、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维修,如由擅自操作、维修施工塔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委派司机违章操作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委派司机每班必须如实填写机械使用台班登记表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 施工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造成乙方设备的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施工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发生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 在租赁期间由于基础不符合标准,乙方提出整修后,甲方不及时整修的,乙方将对塔机进行停机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 乙方每月定期对塔机进行一次专项检修,并出据相关记录;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维护费为: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日常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应在合同签定两周内支付30%维护费,剩余70%维护费维保期满一个月内付清。

第七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5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维护联系人: 维护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5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防排烟系统

2、喷淋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9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4、泡沫灭火系统 10移动灭火器材(不含维修年检)

5、气体灭火系统 11技术咨询

6、防火分隔系统

注:表中“约定情况”栏有此项委托的标明“有”或文字说明,没有的标明“无”。

4、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 维护保养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元/年,(人民币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年度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 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本合同范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应确保甲方人员不发生由于失职或操作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完好有效,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购买,如需委托乙方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应另付费给乙方。合同期内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在装修或改造时所引起的消防设备故障及问题,甲方应自行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

7、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本协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报告给甲方做记录。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议,如甲方在向上级请示阶段或甲方不愿意维修和更换部件,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政策法规的一些相关技术咨询。

第五条 其它

1、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修复。

2、更换常用易损件用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六条 争议: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或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商定,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若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本合同书壹式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6

维 保 单 位:

合 同 编 号: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防排烟系统

2喷淋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9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4泡沫灭火系统 10移动灭火器材(不含维修年检)

5气体灭火系统 11技术咨询

6防火分隔系统

注:表中“约定情况”栏有此项委托的标明“有”或文字说明,没有的标明“无”。

4、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 维护保养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年,(人民币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年度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第三条 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本合同范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应确保甲方人员不发生由于失职或操作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完好有效,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购买,如需委托乙方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应另付费给乙方。合同期内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本协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报告给甲方做记录。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议,如甲方在向上级请示阶段或甲方不愿意维修和更换部件,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政策法规的一些相关技术咨询。

第五条 其它

1、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修复。

2、更换常用易损件用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六条 争议: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或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商定,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若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电话 ,技术负责人为 ,电话 ,办公电话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本合同书壹式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附表:

建筑名称使用性质建筑面积(㎡)高度(m)层数

地上地下地上地下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因沙河水库库区内采砂对外销售,沙场通往鹿头镇街的道路需要日常进行维护养护,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养护日常事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行。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路段维修养护起止界限,即东从每个采砂场地的出口(道)处西至鹿头镇街口(杨大桥口)路地段(系村村通公路)。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该路段维修养护期限为壹年,既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乙方对该路段维修养护的标准既每天路面平整、光洁,遇雨雪天路面不渍水,无凹凸,路面路基铺垫沙、石,日常维修养护需用的运料车辆、材料、人工及所需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并自行付费用。乙方必须每天维修养护。

四、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年承包费用来源系采砂五个作业场筹资计4.5万元人民币,五年采砂作业组于20xx年 月日将该款直接交与沙河水库管理处王晓明代管,后由乙方按约定的时间直接从王晓明处领取,全部用于路道开支。

五、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费用每年4.5万元整。支付办法:全年分12个月分别付款,次月5号按考核后的情况结付上月款项。

六、乙方在维修养护期间,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随时抽查考核该路段的养护事宜,若发现乙方未按第三条约定的标准养护,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应支付乙方费用的10%,以此类推。

七、乙方要保证所维修、养护的路段畅通无阻,若因乙方的养护不到位导致该路段不能通行过往车辆,乙方赔偿损失责任(损失计算方式:每个砂场每天赔20xx元,按5个采砂作业组算)。

八、严禁各砂场放行带水砂车上路行驶,甲、乙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各方若发现有带水砂车上路,每车处罚200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十、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8

合同编号: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__年1月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7.电梯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本合同所指的被保险人,至少包括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电梯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抢修服务,并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_)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电梯责任保险

(一)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保险

甲方在支付保养费用时应该考虑乙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成本,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涵盖使用管理责任和维保责任的电梯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甲方自行购买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保险

甲方已自行购买涵盖使用管理责任保险的,应将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后面,乙方仍应购买电梯维保责任保险。甲乙双方各自购买的电梯责任保险,其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______元×_______)总计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八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___________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九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指派__________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______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_______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份, _______ 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9

乙方: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10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a) 电梯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B11/418)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本合同年收费为 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

如有必要更换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优先供应.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半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第九条 驻场:

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 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 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提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 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1 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 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 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 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并在一个月限期内对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内容进行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二、有权拒绝甲方所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维保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除外比如:恶劣天气,道路严重堵塞等原因)抵达现场。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如出现故障隐患上报不及时,造成损失的按照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由于乙方检修不到位,发生故障的按照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负责。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5‰的违约金, 但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该台电梯保养费总额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而且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五)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该台电梯保养费总额的5‰ 标准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七)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 )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三)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相关费用,乙方负责配合检测。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1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电梯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__) 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电梯责任保险

(一)甲方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应选择符合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将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后面。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在支付保养费用时应该将电梯责任保险的费用单列,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 购买符合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电梯责任险(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厂家的安装调试及使用维护要求。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七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八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免费提供零部件清单见附件。

第九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十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责令乙方改正。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指派 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保证保养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箱: 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书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 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提供维修保养及定期服务。本项目的建筑高度为 米,建筑面积为 ㎡,地上 层,地下 层。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 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形式为定期保养,不定期故障维修及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甲方委托给乙方服务的建筑内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见附件1)。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保养报告”,如实反映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如甲方不同意维修或更换部件,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甲方负责。

5、维修报告: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更换零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6、更换部件: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部件必须保证为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的零配件。

(2)更换常用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详见附件2)。

(3)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同意后实施。维修保养中经甲方同意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按原始发票结算。

(4)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零配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乙方所维修的部件如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出现与前次同样的故障且非人为损坏,乙方应免费维修该故障。(部件保修期为:从更换此部件起6个月止)

7、应急情况处理:乙方对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建筑内各消防设施系统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和故障维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120分钟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合同内所签定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8、乙方每年对甲方委托给乙方服务地建筑内各消防设施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

9、第三方面的雇佣:乙方必须亲自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维护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0、增值服务:提供一年两次的系统性培训服务,对监控室值班人员进行相关消防安全及操作指导,加强值守人员的专业技能以便出现问题能够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在贵方举行消防演练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在有重大活动安排或检查时将特派技术人员进行驻点服务,配合贵方工作以保证活动期间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要求,在“营改增”试点后,若交易事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拒不履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不履行付款义务。(2)对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在开票之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 服务费用:本合同的维修保养服务费用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不含税价 元(大写人民币 ),税率6%,税款 元。更换零配件费用另计。

五 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总合同服务费的25%(即 元)支付给乙方。服务六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总合同服务费的25%(即 元)支付给乙方。服务九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总合同服务费的25%(即 元)支付给乙方。服务到期前一周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后【 7 】天内,将合同服务费的余款(即 元)支付给乙方。

六 不予维修保养范围:

1、建筑物中防火分隔土建部分

2、非消防电气及消防设备控制柜之前的电源部分。

3、非消防用水部分

七 双方责任: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甲方未提供各消防设施系统的相关档案资料和必须的维修保养工作条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乙方没有依合同约定,按照《国家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规范对甲方委托给乙方服务的建筑内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3)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规则。

(4)乙方未按照附件一所述工作内容、范围和时间进行检查。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零配件。

2、乙方有义务及时为甲方提供故障维修服务,按约定应在12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

3、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通过消防验收检查,并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乙方因维护不到位引起消防部门检查不通过造成甲方被罚款,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产生消防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年检费用。

4、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消防事故时,乙方在维护过程中没有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消防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引起的财产及人员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消防系统正常启动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任何消防事故责任。

6、消防事故的引起,与消防系统没有任何关联性,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消防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正常运作的消防系统瘫痪,则乙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8、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案实施维保,以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否则乙方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消防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法规及相关材料并为甲方提供相关咨询。

10、甲方必须按本合同及时付给乙方维护款,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此期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八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条款:

1、甲方根据乙方一年的维修保养情况,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续签维修保养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双方经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持壹份。

5、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书时,出具的委托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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