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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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精选20篇)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 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 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3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 ;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 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 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4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5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达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员

1、 乙方派出人员        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若甲方对乙方派出的人员不满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员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则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以指导为主,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

3、 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 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对甲方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策划和设计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参与甲方的商业谈判和其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3、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 协助甲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甲方的内部组织和管理行为。

5、 协助甲方管理经济合同和其他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6、 对甲方的职员进行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7、 解答甲方的各种法律咨询。

8、 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9、 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或个人签发律师函。

10、 为甲方提供资信调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四、乙方代办法律业务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2、 担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务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甲方派人组成法律实施小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3、 与甲方电话联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及规划,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费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 元(大写 人民币 )。

2、 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4、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应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7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8

案例:20xx年3月31日,刘某以“Jaliseng”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易趣网的用户,由易趣网为刘某提供免费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20xx年7月1日,易趣网开始向用户收取网络交易平台使用费,并于9月18日发布了新的《服务协议》供新老用户确认,该协议对用户注册程序、网上交易程序、收费标准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了具体的约定。此后,刘某确认了易趣网的《服务协议》,并继续使用易趣网的网络交易平台,但至20xx年9月24日,刘某尚欠易趣网网络平台使用费1330元,为此,易趣网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赔偿律师费用。刘某则认为,《服务协议》长达67页,过于冗长,致使用户不能阅读全文,故用户不应受该协议的约束。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确认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网络服务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合同,从严格合同的意义上而言,易趣网与用户之间的这份《服务协议》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服务与被接受服务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网络公司,其提供平台、进行服务、收取费用,而作为用户,则愿意接受此种服务。其次,合同未经双方合意,系由一方单方拟定。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点,即合同由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拟定,相对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条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条款,相对方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再次,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质难以确定,因为网络服务合同是自动生成的,只要用户浏览了网络公司拟定的《服务协议》,按确认键同意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成立,故在此情况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质就不能确定,用户在浏览《服务协议》之后,可能会成为确定的一方当事人,也可能成为匆匆一看客。最后,网络服务合同与传统的构成要件有着显著的不同。各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形式都有着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对合同的形式作这样的理解,一是除即时结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须订立书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且需有双方签名盖章。而这些要求对网络服务合同来说则是不可能的,为此,我国合同法又进一步规定,书面合同可以是合同书、信件,也可以是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效表现的形式。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网络服务合同具备了合同的特征。

在网络服务合同中,要完全划清要约与承诺的界限有一定的困难,从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要件看,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应该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法律效力问题。对此,各国法律一般都对要约的形式没有加以限制,通常情况下只要要约人有意思表示愿意和对方订立合同,不管是口头、书面、电话、电子信息等方式表现,都应当认为是有效的。我国法律对要约的形式也未加以规定。而美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明确规定,要约和承诺可以E-mail的方式发出。

第二,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生效问题。对要约的生效问题,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均采取到达主义观点。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受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受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本案易趣网的《服务协议》是向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系统发送的,其发出的要约只要到达任何一个系统,均应视为到达,要约也就成立。

第三,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承诺的效力问题。如果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作出的,同样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采用到达主义原则。目前较为通行的EDI交易就采用此方法,交易各方在和交易对方订立协议时,都会确定交易方式以及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的方式,而且在有关信息格式、数据段、系统要求等部分,目前规定电子信息应当是信息接受方能够得到的。对此种交易方式,我国的网络交易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等一系列网络合同应加以研究。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9

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建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_〕230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选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南司〔20_〕125)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此订立《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__ _ _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甲方指派 __为互助合作联系人。

二、甲、乙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可随时与乙方指派律师联系;乙方指派律师无法亲身参与时,可在律所内部临时调派其他律师(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双方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确定是否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如协商一致确定同意支付律师服务费的,另行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见证、资信调查、项目谈判等,收费按规定另议。

四、乙方服务主要范围:

1.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有关合同。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依法管理。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询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处理,疑难问题可联系顾问律师处理。

3.开展法制宣传,顾问律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

4.协助人民调解工作。为甲方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五、甲方应向服务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务律师应对其提供法律报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七、服务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在律师执业保险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服务律师留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0

甲方(委托人):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浙江墨恒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甲方与一案的第审诉讼/仲裁代理。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第( )授权:

民事诉讼代理;

1、特别授权代理:代为起诉(包括代为在诉讼文书上签章)、代为承认、放弃、变更

诉讼请求,可以和解、调解、上诉、反诉,代签代收法律文书。

2、一般授权代理:代为起诉、参与诉讼、提供证据。

3、代为缴纳、退取诉讼费。

刑事诉讼辩护或刑事自诉代理。

其他非诉业务代理。

3、承办律师及助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

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4、律师费: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给乙方律师费:

计件收费方式(政府指导价):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部分风险代理:

1、本事务收取前期律师费元,后期律师费按的收费; 若本事务达不到双方共同期待的结果,则乙方只收取前期律师费,后期费用不再收取。

2、全风险代理:

本事务若达到双方共同期待的结果,则乙方收取律师费。

5、诉讼费:本事务甲方预先向乙方缴纳诉讼费最后以实际向法院缴纳为准,实行多退少补。

6、交通费:本事务甲方向乙方支付交通费

7、本律所不收证据原件,原件已由委托人自己保管。

8、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成立,在甲方付款后生效。

9、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以上条款委托人已经认真阅读,对各条款均已清楚,委托人: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

代表(签字):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络人: 职称:

电话: 分机:

传真: 电邮: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络人: 职称:

电话: 分机:

传真: 电邮:

为了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获得目标项目的最终合作权,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 1 条 委托事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目标项目之建设方/业主方进行直接洽谈,提供关于项目实施的重要信息,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项目的最终合作权,且由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以合作模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同时,为甲方实施项目的具体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服务等。

1.2 “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严格依本合同约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项。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居间不成功,委托事项未完成:

1.2.1 甲方未能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合同;

1.2.2 乙方仅提供项目的信息,或联络、协助等一般性服务;

1.2.3 对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乙方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第 2 条 乙方权责

2.1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财产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促成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合作的关系对接、提供合作条件及商务信息、参与投标活动并促成甲方中标、协助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实施项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确保甲方收取项目款等。

2.2项目前期,乙方应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时将项目信息或建设方/业主方的项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实施内容、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总价及子目单价、供应材料等。甲方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

2.3 乙方提供予甲方的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乙方保证完全满足如下要求:

2.3.1 项目情况切实可行、资金到位,施工手续齐备,已能够正常实施。

2.3.2 能对甲方取得项目合作权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构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 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完整准确、真实可靠。若前述文件资料或信息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时,甲方可迳行解除本合同,并对其因此所受之损失主张赔偿;且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4在项目初步磋商洽谈、招投标活动、合作合同谈判签署过程中,乙方应尽居间人之最大审慎和诚信义务,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参与项目、信息沟通、关系对接、业务公关,全力配合提供相关文件信息,辅助具体的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帮助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作合同。

2.5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间服务,以确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实施及顺利处理完结项目全部事宜:

2.5.1 协调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在整个履约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5.2 代表甲方在项目现场负责货物交接,调试、验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 协助甲方向建设方/业主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方案,协助甲方参与项目技术方案论证,向甲方转达建设方/业主方提出的意见。

2.5.4 积极协调建设单方/业主方依约履行其应负之义务,如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

2.6 在提供居间服务咨询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与项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收集反馈信息,解释有关问题。

2.7 乙方应勤勉尽责,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项,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 以欺诈手段、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方式骗取甲方资料信息、其他不正当方式使甲方丧失项目合作权的;

2.7.2 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

2.7.3 怠于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 使用行贿、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间服务的;

2.7.5 任何其他损害甲方权益或违法违规情形的。若有违反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亦丧失居间报酬取得权。

2.8 居间成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乙方可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相应居间报酬,但相应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 3 条 甲方权责

3.1为取得项目合作权,甲方应按乙方及建设方/业主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所必备的市场资料、技术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招标公告要求各种文件资料。

3.2 若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甲方可派人协助参加为争取项目所举办的专题讲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访建设方/业主方或客户。

3.3 提供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为乙方提供技术方案论证会。

3.4甲方负责开展项目合作的实质性活动,如参与完成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领取和投递等工作,以及与建设方/业主方进行项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协商谈判、正式签署等。

3.5 若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6 居间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设方/业主方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 4 条 居间报酬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乙方成功提供居间服务的项目,由甲方将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备案,甲方按照以下给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

4.2 以乙方完全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有权取得居间报酬为前提。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3 支付居间报酬前,乙方须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予甲方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 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个人为18.49%,企业为17%)税费后将剩余金额的居间报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银行信息为: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 5 条 居间费用承担

5.1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除非甲方实现明确同意承

担该居间费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则,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 6 条 居间期限

6.1 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履行完毕或终

止之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第 7 条 合同终止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若至 年 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项,即未促成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7.2 居间成功的,双方依约履行完毕各自应负之权利义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7.3 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项的,本合同亦终止。

第 8 条 保密事项

8.1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泄露该商业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中获悉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项目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为。

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居间报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居间报酬。 第 9条 转委托禁止

9.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 10 条 其它约定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受之全部损失。 10.2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双方之间雇佣和被雇佣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双方为便于开展业务合作,相互间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针对具体项目出具的书面文件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滥用;否则,由违反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0.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协商解

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费用由乙方负担。

10.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4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其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以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服务,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六、根据《律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服务费收费方法为:

七、代理律师办理委托案件支出的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负担;代理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资料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九、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管辖。

十、如双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 代表:

年 月

代表: 年月 日 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5

甲方:成都市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价格:二仟元(¥:20__元);

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__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6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协议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公司旗下的 团购网站及其他网站的律师团,且仅此一家,并为乙方制作固定版面进行宣传,将乙方网站与甲方所有的网站链接,宣传广告发布的位置、尺寸、形式等具体事宜如下:

在 网下方“ 律师团”按钮,链接 律师所介绍,介绍内容内链接 官网。

在律师团论坛板块,版主位置注明 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室聊天室冠名“ 律师聊天室”

2、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职责为:

1、法律咨询:就甲方经营、管理和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解答甲方在劳动争议、合同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不包括甲方职工个人非职务行为而产生的纠纷的法律咨询);

2、法律文书服务:草拟、审查甲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合同谈判,草拟和签订合同;

3、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解决甲方在生产经营中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4、法律培训服务:应邀对甲方进行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讲座,协助甲方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

5、重大专项法律服务:包括解决纠纷与提供重大事项法律服务。 解决纠纷即受甲方特别委托、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直接处理甲方认为应由律师处理的纠纷类案件,包括诉讼、仲裁及劳动仲裁等。

提供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即针对甲方改制、股本调整、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清算、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公司结构优化及重大资本运营行为,或者出售、购买重要资产、进行重大对外投资、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等重大经营行为,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参与可行性研究、制定方案、参加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或准备各类法律文件等。

三、乙方作为甲方网站律师团的职责及工作范围【法律服务公司和律所合作协议书】

1、作为律师团板块论坛的版主,回答论坛中的相关法律咨询。

2、甲方开设“律师工作室”的视频聊天室,甲方应按网民需求做客聊天室进行相关主题法律知识的讲解。时间由双方协商,原则上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6次,每次时间为40分钟。

3、乙方应为 网会员提供相关法律的咨询援助。对于收费项目应低于求助会员当地实际最低收费标准的5%-15%。

四、约束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全部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应交由乙方承办。在此前提下,乙方不得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

五、合作期限及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条款、重新签订合同或者书面通知对方不拟续签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并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续下去。

第一年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从第二年开始根据甲方业务量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下一年度的服务费应于下一年度第一个月内支付,依此类推。甲方为乙方在其所有网站上提供免费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

2、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第二条第五项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依照《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支付乙方代理费(乙方原则按同类代理收费标准给予20%优惠)。

3、乙方受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发生的差旅费(包括食、宿、行等费用)等支出由甲方在法律服务费之外另行支付。

六、律师团队【法律服务公司和律所合作协议书】

1、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法律顾问主要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

2、乙方的律师应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若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因故暂时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暂时代行其义务。除此之外,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受聘律师应及时处理。

4、作为甲方网站的律师团队为乙方全体律师,但主要联系律师为 律师。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其所有网站对乙方的宣传,并且宣传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对乙方的宣传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对甲方的法律服务并解除合同。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办公条件和其它方便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翔实的事实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2)、甲方应给乙方留有合理的时间以完成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后,即向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整体结构等基本情况材料。

3、甲方应如实告知与乙方的法律服务工作有关事实情况,不得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法律事务有关的情

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

4、甲方应当按时缴纳另行委托代理事项有关代理费。

5、乙方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甲方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法律服务;

6、乙方律师实行不定期办公,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认真、及时的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7、乙方须保守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关于甲方的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不得在同一案件或同一事务中担任对方代理人;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服务请求。

八、保密条款

本合同甲乙双方均有对在工作中涉及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它不愿为他人所知悉的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

九、合同生效、文本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条款已经双方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一俟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7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8

委 托 人(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简称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务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孙春宁 律师为甲方处理 与山东宏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

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交付、物业费处理等

2.受委托人的权限为:

代为主张权利逾期交房违约金(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

代为办理房屋交房手续及物业费处理等全部事项

代为办理上述事项有关的调查取证

3.收取律师费方式:

A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及标准,甲方应交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该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师费,按日1%支付滞纳金。

B双方商定的分期付费方式:按照甲方实际获得赔偿金额的百分之 支付律师费,于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之日付清。

4.受委托人的权限始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止于本法律事务结束之日。

5.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不得对乙方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如由此而致乙方对第三者承担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支付律师费的,需支付律师费总额10%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十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承担由此而可能导致甲方发生损失的责任。

7.乙方律师应依法执业、文明执业,在法律服务范围内,尽职尽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其他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19

委托人 有限公司因 事项,于 年 月日起,委托受托人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参与处理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1、法律服务费:

①按时计算 (每小时人民币 元),或

②按件计算 (双方协商)。

2、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典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篇20

甲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话: 传 真:

鉴于: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为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代理二审诉讼;

1.2处理由此案引起有关事宜的案件;

1..3负责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法律服务费用

2.1.1和人脉致使本案和解并达到补偿的目的,律师费减半收取(含前期预付费用)。

2.1.2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缴纳首期律师费 万元,二审改判(改判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下达七日内支付律师费 万元,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二审判决(改判合同继续履行)下达七日内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剩余部分待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全 称: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报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据服务需要增加或者更换律师,但王保华律师不能更换,并由 律师承办此案,亲自出庭诉讼并协调相关事宜。

3.2乙方律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谨慎、勤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因乙方律师失误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诺胜诉。

3.3甲方应按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提供与拟完成的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该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4.2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有书面解除协议,单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4.3协议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另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已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没有完成事项的律师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争议的解除

5.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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