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煤销售合同(精选3篇)
混煤销售合同 篇1
混煤销售合同
出卖人:贵州水城矿业*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六盘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 货 人 名 称发站到站品种
规格质 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万吨)
全年
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混煤①挥发份(Vdaf):野马寨22%、裕民37%;②硫份<2%;③途耗1.2%。
备注:具体发货数量视出卖方生产情况、铁路运输情况及买受人预付款情况而定。 合计:111111
二、交(提)货方式: 发站交货,销方代办铁路运输。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出卖人过衡及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受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卖出方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共同采制化,以共同采制化结果为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一)优混煤: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二)普混Ⅰ: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5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三)普混Ⅱ: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千克,以43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四)普混Ⅲ: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000大卡/千克≤Qnet,ar<4300大卡/千克,以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五)普混Ⅳ: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3700大卡/千克≤Qnet,ar<4000大卡/千克,以3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六)普混Ⅴ: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3500大卡/千克≤Qnet,ar<3700大卡/千克,以3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合同执行期从20__年7月16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或政府对煤炭系统政策性增支因素调整,造成成本增加或市场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销方凭增值税票和铁路运、杂费票据结算,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六、双方责任: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运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出卖人无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出 卖 人买 受 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贵州水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报 挂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银行六盘水市凉都宫支行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混煤销售合同 篇2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共计为27台的监控摄像机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货清单及合同总额:
合同总金额: ? (大写: 圆整)
二、设备交付:
1、合同设备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
三、支付条款:
1、甲方须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人民币大写: 圆整。
2、乙方若没有收到全额货款,有权拒绝交付合同设备。
四、质量承保:
1、乙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如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72小时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支持和维修。
2、因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由于人为因为造成产品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应甲方要求本批次产品为贴牌产品,因品牌造成的纠纷由甲方解决。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b)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c)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d)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所有通知应用可靠的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
六、附注:
a)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团结合作之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各自所在地法院。
c)风险承担问题:本合同所确认的货物,自交付买方之控制时,损害风险的承担由买方负担。
d)争端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法院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煤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醇汽油供销事宜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车用乙醇汽油符合GB18351-20xx),国家施行新的标准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2、油品价格:汽油/吨;/吨;元/吨;柴油元/吨;-10# 元/吨.
3、乙方订购汽油吨;吨;-吨.总价款 (大写: )。
4、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帐帐号( )。
5、乙方需甲方配送,运费( )。预付10%定金,甲方将油品送到,验货付款后卸车。
6、 油品自提:
⑴、交货(提油)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油库。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安排乙方在以上油库提油,甲方可安排乙方在甲方所属的其他油库提油,因此所产生的额外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⑵、交货方式(提油):自甲方的储油器将油输入乙方的运输油车起即视为货物已经移交。
⑶、选择运输方式为:乙方自提(由乙方选定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油库提油后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7、计量:根据甲方供油油库流量表实测计算输油数额为准。损耗按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对流量表实测计算输油数额有异议的,可在出库前双方共同计量确定。
8、验收:乙方应当在提油时进行验收,如对收到油品质量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所供油品合格。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异议后日内和乙方共同检验,或者共同委托相应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如甲方的供油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10、本合同价格为当时提货价格,以后价格按发改委通知意见调整。如已办完付款手续油未提完油价上调时,未提油品价格不变,提完为止;油价下调时未提油品按下落后价格,差价冲下次货款或退款。
11、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造成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者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通知对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12、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此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乙方所购油品供给完毕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