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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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合同 篇1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精选20篇)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顾问费用,其余法律顾问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支付。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民法典》之规定,聘请乙方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

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人民币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咨询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负责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3

文件号:

甲方:

地址:

乙方:__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__国际大厦1007室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在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组织相关资源和机构为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范围如下: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并进行论证。

3、协助公司编制商业计划书、盈利预测和管理层分析。

4、为甲方设计私募方案并编制私募融资计划书(包括融资定价、融资方式、资金用途安排等)。

5、向潜在的投资人披露融资信息。

6、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7、协助甲方完成投资意向书的条款分析,并与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书》。

8、协助甲方完成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

9、协助甲方通过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预测的复核或审计工作。

10、协助甲方与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保障公司老股东的利益。

11、协助甲方和第三方机构完成最终的《投资协议条款》分析、签署最终的投资协议,相关的资金操作安排。

12、乙方可对甲方直接投资。

二、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私募融资过程中,甲方应密切与乙方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项目小组人员的联络和沟通。

3、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和材料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甲方承担因泄密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由乙方组织其资源和机构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及时、勤勉尽责的专业服务。

2、乙方应及时将私募融资的进展情况通告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3、乙方成立专业项目小组负责与甲方、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与配合。

4、 企业员工工资制度(最新精编)(27个doc 4个ppt)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企业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乙方承担因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 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建设(11个ppt 3个doc)费用

(一) 财务顾问费用

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融资服务的对价,甲方在私募融资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私募融资资金总额5%的财务顾问费用。该融资总额包括现金、技术、资产、设备及其他资源等,上述费用应按乙方的要求以股权或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私募融资资金分期到位,甲方应在每期私募融资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比例的财务顾问费用。

(二)特别说明

1、上述财务顾问费用不包括甲方私募融资过程中需要聘请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任何费用,乙方因为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报销。

2、除非乙方特别通知,所有款项应汇到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_公司

账 号:

四、特别约定

1、因甲方私募融资造成甲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或使用乙方现有或离职员工,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甲方不得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签署协议,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仍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上述约定同样适用于未来两年内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东、关联人或委托人与乙方介绍的投资人或该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的所有合作。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全部费用。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如果甲方延期支付费用,甲方须按照全部顾问费用的0.08%每日向乙方额外支付滞纳金。除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按本协议顾问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帮助甲方完成私募融资后终止。

2、如对本协议有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的修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__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为财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顾问费用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_______万元,分月支付。

付款时间: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顾问职责

1、为甲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为甲方设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组织体系;

3、为甲方按旅行社行业要求设立金蝶财务核算帐套;

3、协助甲方招聘、培训、考核财务人员;

4、对甲方的记帐、报帐、纳税申报等工作给于指导;

5、对甲方业务核算进行合理税务筹划,降低税费成本;

5、协助甲方完成财务管理中的成本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等指标的管控。

6、为甲方提供投资理财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及财务管理可行性建议。

四、工作方式

乙方为松散式上班,每月为甲方提供4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暂定为每周六为甲方提供服务)。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工作方式每月提供4个工作日的顾问服务;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有关情况;

4、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每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外,有权不提供此合同之外的一切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财务顾问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其顾问职责的义务;

7、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的义务;

8、乙方有权按此合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请合同即自行终止,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确认后,可在下一月度解除此合同;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请合同。

七、其他

1、双方为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顾问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高级顾问,提供专业咨询、策划、项目开展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为期一年,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起算至20xx年9月30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甲方每月支付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并每月支付的午餐补贴券给乙方。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顾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走访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向甲方及时通报最新财经政策,协助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2)企业类型的选择

(3)注册地的选择

(4)公司形式的选择

(5)融资比例的确定

(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

(7)从事行业的选择

(8)合同形式的选择

(9)销售形式的选择

(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

(11)个人所得税咨询

(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

(13)税务筹划咨询

(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_____年;其后每年类推。

第五条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工作日支付。

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__________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__________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__________元;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第六条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5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第八条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风险提示:利益冲突约定不仅涉及避免纠纷,也关系商业诚信,值得双方提前商定。

第十一条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______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在于督促双方及时的履行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详细的约定,但是一定要约定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认真的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第十四条免责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

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

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

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顾问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拟定收购兼并事宜的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委托乙方处理与甲方收购兼并有关且需乙方处理的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向乙方提供为起草有关本次收购兼并咨询顾问报告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之文件、资料;

4、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对乙方所提出的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1、作为甲方咨询顾问,向甲方提供有关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事宜的咨询顾问服务,比如:收购兼并前期与目标企业所在地政府、大股东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协调,协助并购谈判工作,协助向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申报工作;

2、为甲方本次收购兼并提供策划、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拟定相关收购兼并方案,并就其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提交相关建议书;

3、为甲方选择其他专业中介机构提供相关建议,就公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财务遗留问题的处理提供咨询建议;对其他当事人向甲方出具的文件提供咨询建议;

4、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的运作、信息披露等有关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5、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之关联交易出具咨询顾问报告;

6、有义务在对甲方的经营、财务及法律状况进行调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指定专门人员,组建工作班子,从事上述各项工作。

三、费用与支付方式

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述之乙方责任(即工作内容),以及对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预算结果,并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咨询顾问的咨询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顾问费用分为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本合同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收购兼并合同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之保密义务,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2、若甲方违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支付义务,延迟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工作费用,则每日按所延付金额的仟之五算罚息,直至实际支付止。

五、甲方承诺

经双方协商,甲方承诺以本次合作为基础,在甲方收购兼并项目中将选择乙方为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有关开户银行及联络方式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需续签,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3、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执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医药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医药技术顾问,负责公司产品技术开发和研制、注册申报、体系认证、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乙方利用空余时间完成甲方指定的产品技术开发和研制、注册申报、体系认证、技术革新和改进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每月月薪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次月的__________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咨询。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材料、产品配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材料、产品配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保密责任

1、乙方兼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管理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合作方式

特邀管理顾问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公司建立特邀管理顾问档案库和通讯录,并正式颁发聘书,与特邀管理顾问采取电话沟通和不定期组织联谊沙龙活动的方式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甲、乙双方是松散与紧密结合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根据业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特邀管理顾问的业务专长情况,邀请适合的特邀管理顾问参加公司业务的顾问工作或具体业务。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和操作,公司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备相应的助理人员协助完成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的业务专长,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帮助乙方优势项目的推介工作,并可代为组织针对其专长由其本人主持的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工作,帮助乙方进一步提升个人的社会形象。

4、乙方的个人着作撰文等,应其个人要求,甲方可与个人合作发行推介工作,并可在公司内部刊物___________中刊登。

5、邀请乙方出席甲方组织的各种讲座、研讨会、培训班、聚会和业务沙龙等各种社会活动,邀请乙方参加公司不定期组织的联谊活动,公司免费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6、甲方定期给乙方寄送___________刊物,乙方应定期将自己操作的成功案例及管理方面的文章与公司进行交流,公司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可在___________中刊登。乙方免费享受甲方管理咨询网络个人会员的待遇。

三、合作费用

1、甲方与乙方之间属于非雇佣关系,甲方不支付给乙方固定的薪金报酬,也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2、对于甲、乙双方共同操作完成的项目,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分配收入。

3、对于乙方牵线介绍、由公司主持完成的项目,包括咨询项目,验资、审计、评估等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提成。甲、乙双方之间在开诚布公、真诚相待的基础上自愿协作,不可损害对方利益和形象。乙方认为不适合对外宣传的,甲方负责保密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顾问合同 篇1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 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目的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第二条 咨询内容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第三条 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咨询服务期限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第五条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第六条 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给甲方,并对咨询服务成果负责.咨询服务成果包括: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

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而未能协商解决,按下面第(二)项方式解决: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盖章)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并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 特别条款

1.1. 法务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其法务服务任务,为甲方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务服务范围为

1) 为公司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 对公司运作和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3) 对公司运作和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4) 对公司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5) 为公司专门性事务对外签发律师函

6) 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律师见证

7) 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8) 从法律角度为公司管理进行构架的设计

9) 帮助公司构建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0) 参与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东会协议,董事会规则等文件

11) 制定公司常用合同范本,对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12) 规范公司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修改员工就业规则,岗位职责等文件,对工资结构进行合法调整

13) 制定公司债权回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14) 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15) 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6) 代为商务调查,对相关的房地产,公司,金融,知识产权,贸易,合作等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及合法性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17) 参与公司对外商业项目

1.2. 法务服务费及服务方式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年法务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分十二个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见薪资制度)乙方不占用甲方办公资源,,采用不定时工作方式,每月至少到甲方办公地一次,甲方有事可随时通知乙方。

1.3.其他费用

乙方在办理案件中所发生的以下其他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法务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双方就以下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数目或按照实际消费为准。

1) 电信及邮递费用

2) 复印费用

3) 差旅费

4) 其他费用

1.4.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1.5.联系信息

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6.其他约定

除由上述特别条款的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的约定外,双方补充如下协议:

二 一般条款

2.1.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协议生效前。法务人员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务服务。甲方已有的法律纠纷,乙方可以参照本协议提供法务服务,其所需费用需另行支付。

2.2.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法务服务时,承担以下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法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2) 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 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法务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是如有法务人员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6) 乙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7) 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与乙方的其他法务人员诚实合作,向乙方及其他法务人员如实提供与法务服务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 如与法务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法务人员;

3) 如果甲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及其法务人员;

4) 按照约定支付法务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 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及法务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2.4.保密

1)乙方对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乙方和甲方另签订的有保密协议的,应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均无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务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甲方如确有需要乙方及其法务人员提供有关啊法律事务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务服务委托协议。

2.6.法律意见

乙方及其法务人员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仅供参考企业领导决策参考。

2.7.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乙方和甲方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活书面约定。

2.8.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9.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务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务服务委托协议。

2.10.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节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种菜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依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的最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三 终止劳动合同

3.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3.3.签署

本协议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签署。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手续。

3.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顾问合同 篇15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律师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二、聘期为一年。自 起至 日止。

三、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一)、法律顾问费按聘用期内一年 执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费用的支付

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 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档案查询费、公告费、翻译费、复印费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费用;

2. 异地办案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 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范围:

(一)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1. 应委托人要求,就委托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 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 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4. 应甲方要求,参加经济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 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6. 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 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8. 为甲方处理劳动纠纷、经营承包纠纷、经营租赁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9. 为维护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管理权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五、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甲方随时向乙方咨询,甲方如遇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律师进行处理。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聘方应就其所为的民事行为而提供的法律事实、证据及文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3. 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 保障法律顾问应有的知情权。

七、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应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 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4. 应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5. 指派的主协调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责任时,应当重新指派顾问律师,以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6. 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照有关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避免利益冲突。

八、顾问律师经甲方特别委托办理第四条以外的法律事务,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另行收费(优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终止本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获得有效裁决前,双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16

聘请方: (以下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称乙方)

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重大决策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科学性、正确性、合法性,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报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在经济、行政及其他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书面法律意见,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协助起草、审查法律文书。

2、应甲方要求,参与修改、审查甲方发布的或代县人民政府起草的行政管理规定、细则、办法、制度、意见等文书,以及甲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行政纠纷或其他纠纷。

4、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以及审核或准备其中所需的法律文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理甲方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在公务活动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

6、应甲方要求,审核和监督甲方对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7、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8、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协助甲方对甲方干部职工做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9、应甲方要求,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合同责任

1、乙方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应严格依据甲方授权,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而损害甲方利益。

2、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便利;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勤勉、认真地办理甲方的委托事务,严格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甲方的秘密机要和其他非对外信息。

4、乙方不得接受任何诉甲方的代理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无故推诿事务或者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依约履行法律服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7、甲方指派 作为联系人,协助、配合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第四条 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的,乙方应全力配合。

2、顾问律师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暂时不能按甲方要求方式提供法律服务的,乙方应及时以适当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 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法律顾问费为年酬金 ,由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交付。顾问期内,乙方为甲方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时,乙方按每宗 标准收取;办理其它日常简易法律事务时,不再收费。

2、乙方律师为甲方办理各项事务所需的差旅等经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服务期与生效条件

1、法律顾问服务期间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时,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第七条 争议处理及其它

1、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通过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须书面协定。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17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省 县 项目的营销顾问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第二条: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协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2. 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3. 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上工资为税后)。乙方常驻代表的销售佣金为总销售金额的万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签定后的次月5号前结算支付。乙方常驻代表的食宿、通讯补贴、差旅交通费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员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负责乙方顾问到项目地考察、协助工作时的食宿及相关的差旅费用等。

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营销顾问文件及其它相关服务。

7. 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顾问工作。

2. 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运营,制定详细的营销顾问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服务工作。

4. 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情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6. 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7.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

8. 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 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4. 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广告费用、推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等与销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未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滞纳金,该滞纳金以延迟部分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标准计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营销顾问费用累计到15日,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本项目营销顾问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顾问费、乙方常驻代表工资及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代表(乙方常驻代表离职、婚假、产假、病假的除外),但离职、婚假、产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换常驻代表但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 元整)。

第九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裁决时,除了所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发生矛盾,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顾问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宜春三阳 (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前期投资顾问的相关咨询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用地位置: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乙方为甲方 项目提供前期投资顾问咨询服务。

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若需增加上述以外的工作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确认。

第三条:甲方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乙方服务内容

4、1、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提供适合本案的相关市场调查报告;

4、2、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提供规划建议、户型建议、客群分析等相关服务; 4、3、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简单项目包装方案。

第五条:提交成果及工作安排

5、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次付款 元(大写: )后,与甲方的相关建筑设计人员商定完成项目的相关规划工作和户型定位工作。

5、2、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15个工作内,为甲方提供适合本项目的相关市场调查报告,客群分析报告及项目包装方案。

第六条:顾问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6、1、本项目前期投资顾问费用: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6、2、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本项目前期投资顾问费用: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6、3、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相关市场调查报告,客群分析报告及项目包装方案时甲方支付清乙方前期投资顾问剩余费用: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七条:保密义务

7、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1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7、2、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8、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8、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

第九条:合同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第十条:合同条款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0、3、合同正本一份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_________因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购买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当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诉书请求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证券交易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损失的认定涉及到_________虚假陈述的揭露时间和更正时间,目前,对该日期的认定法律界存在争议。具体依据虚假陈述揭露日还是虚假陈述更正日计算损失有待于法院最终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4.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坚持“着重调解、鼓励和解”的原则。在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为了让投资者早日得到赔偿,可能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5.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案件,并且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执行中可能需要较多的沟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6.其他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19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可兹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由如下各方于二O一 年 月 日于 订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事项方面需聘请财务顾问;

2、乙方为一家从事投资管理的专业性公司,拥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有丰富的资源;

3、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

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甲方的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及其关联企业的资源优势,通过自身或其关联企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或其关联企业的网络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

3、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甲方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及关联公司网站及其他方式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6、合作伙伴的推介:乙方利用其关联企业多种类、多领域经营资质优势,如甲方在业务开展或项目运作过程中有担保、融资租赁等需求,为甲方推介合作方。

7、项目可行性分析:协助甲方对其拟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8、业务培训:根据甲方的具体需要,对甲方业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培训。

9、其他有关的事务咨询。

(二)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电话、网络、刊物、会谈等方式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以上述方式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上述方式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

(三)服务期限

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应续签协议。

(四)财务顾问费用及支付

1、就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的财务顾问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2、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财务顾问费。

3、如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展期,则自展期之日起另行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及收取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如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帮助甲方寻找、筛选融资方,代表甲方与融资方进行沟通等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联系资金渠道,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7、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二)服务方式

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三)财务顾问费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可给与甲方正常收费标准30%至50%的折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但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机构的要求进行的披露不在此限。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千分之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 其他

1、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会计或其他方面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相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顾问合同 篇20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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