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范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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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加盟合同范本

装饰公司合同范本4篇

甲方(总部):

乙方(加盟方):

丙方(担保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更好地开展装饰工程业务,经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的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2、加盟形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名称为 分公司。

3、分公司注册地址 .

4、分公司经营范围 .

二、加盟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壹万元($10000)加盟费,本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对乙方的每项工程提取该工程总金额3%的管理费,管理费每月一交, 每次须提前七日支付;如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贰万元($XX0)元,协议期满后退还,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违法乱纪,不遵守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它公司合作出黑单操作,签合同时不正规操作,给客户或业主造成损失,不能及时解决赔偿;乙方在保管业主、客户的工程款或定金、订金期间出现丢失或带款潜逃),或其他对地王建筑装饰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行为,总公司有权没收其信誉保证金且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在没收乙方信誉保证金后将其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办理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并为分公司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和证书;

3、甲方每年为提供齐全资料的加盟分公司配合办理年审检验,年审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4、如乙方发布不真实信息的,则甲方有权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如情况严重,可进行罚款,罚款的标准另行制订。

5、甲方有义务对合作伙伴(乙方)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广告的统一投放、人员培训提出合理的建议。如各方同意进行广告宣传或参加展会,各方就费用分担达成一致后执行,未达成一致的由相关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不违背公司总部的经营方针和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分公司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需备齐正常运营所需各项资料:如房屋租赁契约、房产证证明复印件、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全市)一份。

3、乙方不得转让、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如有违反,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乙方以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展开业务,主要业务形式为新楼盘电话销售,小区设点,展会等;

5、乙方必须遵守法律,合法经营,注重甲方形象及声誉。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以下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中途自动放弃经营;

(2)乙方未经总部许可,私自将分公司转让第三方经营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吊销执照或强行关闭的;

(4)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的影响甲方及其他加盟方经营的,甲方将根据情节作出是否终止协议;

(5)乙方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6)乙方及其雇用人员除了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外,应遵守总部制定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将甲方或其站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

五、甲乙双方合作经营项目

1、双方有一方无法单独完成或者双方基于客户资源等原因进行的合作经营项目,利润按5:5分成合作,共同施工与管理共同承担盈亏。

2、为能够很好的将合作经营项目与乙方单独经营项目进行区分,双方在开展进行具体项目合作时应该以必要的书面形式将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

3、合作结算方式:(如:甲方向乙方转交工程或乙方向甲方转交工程)一方签定合同收取相关款项后三日内按照约定比例向合作方支付。

六、协议期限及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而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业主、客户的业务向甲方交割且得到甲方确认,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或变更手续,甲方须在上述过户或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信誉保证金退还乙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场所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3、协议到期解除协议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付费信誉保证金;需续约的则另外签订续约协议,信誉保证金暂时不予退还,直到再次加盟结束并完全交割清楚甲方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甲方退保证金时间,是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之后五年退还。注:因公司承诺客户水电保修五年)

七、合同(工程合同和预算)由甲方统一制订范本,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统一合同范本。否则,甲方则对乙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取消其加盟营业资格,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八、乙方须与甲方公司所有分公司、直营店、加盟店工作人员团结合作,为武汉地王装饰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而努力。

九、关于公司工程部的管理规定:

(1)甲方在总部设立工程部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乙方可按照甲方工程施工分包费用规定选择甲方现有施工人员对其所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及工程款结算;

(2)如乙方将其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承包人,该承包人应具备合法资质,并在甲方工程部备案以便甲方统一管理,其工程分包结算由乙方与该承包人自行约定。;

(3)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引入项目经理均按照甲方关于项目经理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的规定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4)客户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如原因在于施工质量,则相关责任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承担;如原因在于设计方面,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大面积流行性疾病、法律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退还乙方已交纳的信誉保证金。

十一、情势变更条款: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已无意义,一方可根据法律上成立的情势变更事由,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正或者解除。

十二、相关事项

1、甲乙双方互相不负责任何一方单独针对第三方债务、承诺、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将不保证、不负责对方本协议外的义务、债务或开支等。

2、在本协议正常执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互相不为对方的经营结果负责。

3、乙方在经营和财务上接受甲方总部统一管理的,甲方应该事先制定好有关经营以及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协议效力相同,双方遵照执行。(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

4、乙方选择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需要按照下一条款之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

5、鉴于乙方是以甲方分公司的形式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在法律上甲方可能因为乙方的如下行为而承担责任:

(1)乙方因为独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雇佣员工而产生的支付工资福利等费用;

(3)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在外赊购材料款;

(4)乙方以分公司名义租赁办公场所、设备等而产生的费用;

(5)乙方雇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为意外而产生的医疗、劳保费用;

(6)乙方在经营加盟分公司期间所产生的或者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及责任;

(7)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的,经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最终的责任由施工人员所工作的工程承接方承担。

如甲方因乙方原因而对外承担的责任,甲方可以依据以下担保条款向担保人追偿损失:(如有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丙方应该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办理,选择下面条款打√,不选择则打×,空白处划/)。

(1)乙方同意以本人名义进行担保;()

(2)乙方同意以位于 房产进行担保;()

(3)乙方同意以 车辆进行担保;()

(4)乙方同意以其他财产 进行担保;

(5)丙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担保。()

十三、乙方在出现纠纷时应该独立解决并以分公司和自有资产承担责任,如出现诉讼、仲裁情况,乙方可要求甲方以公司名义出面解决,但乙方应该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认同后得以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乙双方履行协议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本协议未涉诉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六、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效力相同,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总部)签章:

乙方(加盟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丙方(担保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装饰公司合同装饰公司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

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1、 双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执行。

(1)上门测量,价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 份,价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 元

(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 元

(6)出效果图,价格: 元/张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平面家具布置图

2、地面图

3、天花图

4、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

5、门立面图

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家具剖面图

4、玄关剖面图

5、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6、天花剖面图

7、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通过后 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2、

3、

4、

5、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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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工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加盟合同装饰公司合同范本(4) | 返回目录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13912995083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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