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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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留学合同(4篇)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 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 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 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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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 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 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 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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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国家)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等。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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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帮助其办理赴__________国之留学和申请学生签证事宜。

乙方所申请学校及专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审核、整理、翻译和修改申请材料;

2.甲方保证获得至少上述一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录取通知书后,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学生签证事宜;

3.如需要,甲方可帮助取得学生签证的乙方代买机票、安排接机、住宿,除联系费用由甲方负担外,其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甲方收到任何与乙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留学资料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如一些证明材料的盖章等;

2.乙方需接受甲乙双方已协商好的专业和学校,不得随意改动,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办理护照、体检、使馆审理费用。

三、经济条款

1.乙方签约时向甲方交付留学办理押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签约时一次性支付,一旦学生通过签证后,全部留学办理押金自动转为办理费用,不予退还;

2.学生获得通知书时,应立即付甲方入学保证押金___________元。学生在向学校付清第一年学术课程和学前英语的学费后,甲方退回全部入学保证押金;

3. 如远程办理,合同生效以甲方收据或者乙方向甲方汇款(邮寄或电汇等)的有效回单为生效条件。

四、退费原则

1.如甲方未能成功帮助乙方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则留学办理押金于两周内凭收据退还乙方;

2.若甲方未能成功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则留学办理押金和入学保证押金金凭收据于两周内退还乙方;

3.甲方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后,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如期入学者,甲方不予退费。

五、违约责任

1.除申请录取通知书失败或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如乙方执意要终止协议,乙方将无权要求甲方退回留学办理押金;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3.甲方对乙方的赔偿,以退回所收乙方的所有费用为最大限额。

六、特别说明?

1.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学费、生活费等),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

2.乙方通过签证后,需将签证的复印件交甲方;

3.留学办理过程中,经甲方修改后的材料,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取回或查看。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学生正式入学为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执,且协商无法解决者,由____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__________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代表签及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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