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炊事员安全责任协议(通用3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21W

学校食堂炊事员安全责任协议 篇1

学校食堂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是落实学校"安全第一"的基本策略。为了增强食堂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炊事员的职责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食堂炊事员安全责任协议(通用3篇)

1、炊事员要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2、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3、炊事员要按厨房特点分类有序存放物品,粮食存放有防毒、防霉、防鼠措施,蔬菜清洗、消毒符合卫生标准。

4、炊事员要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5、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采用综合治理,做到无蚊蝇蟑螂。

6、炊事员要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用电、用气结束时,要马上关闭。食堂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7、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马上报告。

校长签字(章): 炊事员签字(章):

二〇xx年x月x日

学校食堂炊事员安全责任协议 篇2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我旗境内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堂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伊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与各校签订本责任书:

1.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2.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防”设施完善,冷冻冷藏设施满足需要。

3.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相关索证索票,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验收工作。

6.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进行公示,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7.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8.餐饮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存放于消毒保洁设施内。

9.保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10.不得制售带有异味和腐败变质食品,不得使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半成品等,不得使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

11.不得将回收的食品(含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给师生食用(包括剩饭剩菜)。

12.设立相对独立的粗加工区域、烹调区域、配臵符合要求的操作台,上下水通畅。

13.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4.设立留样专柜,每餐、每样食品留样不得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已消毒的餐具中,0℃-8℃冷藏至48小时以上。

15.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16.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执行,按时整改。

17.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8.对违反本责任状任何一条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学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〇XX年月日

学校食堂炊事员安全责任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沿府办发„20xx‟268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沿府常议„20xx‟2号)精神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系统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学校食堂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为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从事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和供餐服务等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聘用合同,具体协议如下:

一、聘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合同即自行终止。

二、劳动报酬:

(一)由学校按月发放被聘用工勤人员工资,聘用工人月工资为人民币 捌佰伍拾元整(小写: 850.00),原则上按10个月发放,每期5个月。寒暑假不发放任何待遇。

(二)学校按期为乙方(经县教育局行文的)缴纳单位部分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缴纳名单以每年11月在岗人员名单为准。

三、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而导致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视实际情况追究乙方责任。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乙方必须坚持优质服务,做到热情、耐心、文明。按时到岗,不得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离职守。

(四)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

(五)乙方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培训,持《资格证》和《健康证》上岗。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上岗时间应统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服装整洁,且不得戴任何首饰。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

(六)乙方要爱护公物,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堂管理员或学校领导,及时加以解决。

(七)乙方配合学校做好饮食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协助学校教师维持好学生用餐秩序。

(八)乙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员的分工。完成本职工作和食堂管理员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

(九)乙方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学校考核,按照《学校食堂工勤人员考核制度》,其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工资、续聘、解聘和辞退的依据。

(十)乙方在工作期间因事、因病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凡请假(特殊假除外)一天扣除工资 元,不参加学校会议、培训的一次扣除工资 元,旷工一天扣除工资 元,依次类推。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单方自行解除聘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利益造成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食堂岗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15天以上),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二)乙方经学校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

(三)乙方不注意自身卫生工作,不按学校相关食堂卫生工作程序履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乙方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学校劝阻仍不改正的。

(五)因政策原因,不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

六、学校为食堂工勤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统一的工作服,按时按合同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否则,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学生营养办一份备案,合同解释权隶属校方。

聘用学校(盖章) 被聘用人(手印):

法人签字: 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