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的协议格式(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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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的协议格式 篇1

一、职务作品的概念

职务作品的协议格式(通用3篇)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20__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根据该法律规定,职务作品归个人或归法人(法人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通过完成作品所依据的物质技术条件、责任承担等而定。

一般情况下,没有特别约定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的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随意使用。但双方约定了作品归属或者利用法人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界定归法人所有。

三、如何跟企业签订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和个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著作权归属问题。下面是著作权归属协议的写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创作完成了作品,经过双方协议该作品的署名权属于,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所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职务作品的协议格式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经营范围: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4、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职务作品的协议格式 篇3

甲方(出租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 租赁 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出租地块位于 市 区 ,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

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地号 ,地籍图号 ,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赁合同 存在,甲方与原 租赁 人因本地块 租赁合同 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 租赁 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已通水电,工业用三相电源( V),用户名 ,水表用户名 ,其他设施: ;

第二条 租赁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赁 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计收租金。

3、租赁 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 合同 ,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 合同 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

前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万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万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

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

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第四条 租赁 押金

1、本 合同 签定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之保证金;

2、租赁 期满或 合同 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 合同 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

第五条 税费负担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其他税费不论是向甲方还是乙方征收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或经甲方同意转租经营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负责交纳 租赁 期间所有的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物业管理、治安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费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亦由乙方负担;

3、乙方利用该土地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开办工厂、仓库、转租或其他经营行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罚款、征收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被有关第三方或政府部门向甲方征收,乙方应全额向甲方返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

1、乙方在 租赁 期间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设施,必须首先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如需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经营需要申请新装或改装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等附属设施,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将有关文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有关手续办理给予必要的协助;

3、 合同 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后,地上添附之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搬迁时不得拆除,甲方亦无须补偿乙方。

4、乙方应当确保 租赁 期间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如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

5、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征地、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灭失,对于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补偿金、赔偿金,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归乙方,其余归甲方。土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赔偿均归甲方。

6、如甲方单方违约解除 合同 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合同 ,根据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原造价,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建筑物归甲方。

7、 租赁 期间有关建筑物及设施的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土地转让、转租

1、 租赁 期间甲方转让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设施的,乙方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转让后本 租赁合同 在乙方和新所有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2、 租赁 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应经甲方同意,本 合同 继续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转租 合同 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即使甲方同意转租,乙方给予第三人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 合同 中的权利,租期不得超过乙方租期。

4、接受转租的第三人的行为视为乙方的履行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为其违约的抗辩理由。

第八条 租赁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后,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可以使用 租赁 土地。

2、本 合同 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在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迁,则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权强制乙方搬迁。乙方可以取回办公、生产设备,但不得拆除建筑物及固定于建筑物的设施,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合同 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 解除后有关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 合同 无法履行的,本 合同 终止,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 :

A、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第3项规定补交押金;

C、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乙方经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E、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或私自转租的;

F、乙方超过期限一个月仍未交纳押金。解除 合同 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4、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 :因甲方原因该土地被第三方强行侵占或被法院、行政机关查封,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合同 解除后按照本 合同 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合同 未约定的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对本 合同 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 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 合同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 合同 附件。 双方确认本 合同 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书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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