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协议书(精选3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1.68W

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协议书 篇1

委托方:_________

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协议书(精选3篇)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信用卡账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通过_________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所发放的贷款,至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止。

二、甲方必须在还清_________信用卡的透支本息后,方可在乙方的其他营业网点办理还款或提前还款手续。

三、甲方为_________信用卡提供的担保方式如下: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在每月还款日前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信用卡账户内保持不少于当月住房贷款还款额的存款余额。乙方负责按时从甲方_________信用卡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并向甲方提供对账单。

首次_________信用卡转账还贷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

五、根据《_________章程》,当甲方的信用卡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当月住房贷款的还款额,且不足部分低于《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最高透支额时,甲方愿意以透支方式由乙方之信用卡业务部门为其垫款归还借款本息。并遵守《_________章程》关于信用卡透支的有关规定,按时归还全部透支本息。如甲方透支金额超过《_________章程》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或甲方透支期超过60日时,乙方暂停为甲方在信用卡账户中提供转账还贷服务,并通知甲方在其信用卡账户中存足存款。

信用卡的透支利率:_________。

六、甲方同意_________信用卡账户全部透支本息,须在不晚于60日内全部清偿。否则,在乙方行使抵押权或质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清偿金额包括借款人在_________信用卡中所欠全部透支金额的本息。

七、甲方依约还清借款本息和信用卡透支本息后,可保留信用卡,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或退还信用卡,办理信用卡销户手续。经乙方的信用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解除贷款担保手续。

八、甲方须在_________信用卡有效期满前到乙方所在地换领新卡。未及时换领新卡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未提出信用卡销户申请且未发生本协议第五、六条所列行为的前提下,乙方依约继续为甲方在_________信用卡账户中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所发放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但不再为甲方提供透支服务和信用卡的其他服务。因甲方未换领新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当甲方住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的信用卡部。因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信用卡申请担保手续执一份。

十一、本委托协议为第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有效期与第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有效期相同。与甲方为_________信用卡设定的担保同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丙方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协议书 篇2

编号:_________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国际信用卡(以下简称国际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国际卡的人民币账户___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和外币账户____________的信用额度,并有权根据甲方资信状况的变化调高或调低甲方账户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透支期限为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国际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国际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易于辨认),熟记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国内使用国际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境外用卡时可以不出示身份证件(除受理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国际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交易确实存在,乙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国际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账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人民币账户内的交易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复;外币账户内的交易应当在90日内给予答复。

(六)向甲方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和自助服务。

(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九、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2个月的对账单。

十、甲方应及时对账,对不符账务须在索取对账单之日起1 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付申请。

甲方在对账单发出日后1 0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要对账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一、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出租或转借国际卡及其账户的,视为违约。除限期改正外,还应向乙方支付1 000元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中划收。

十三、甲方遗失国际卡应及时就近向发卡机构申请书面挂失。甲方国际卡遗失后发生经济损失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与他人共谋欺诈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十四、国际卡有效期最长为两年。甲方使用的牡丹国际卡有效期满,如不换领新卡,应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愿更换新卡。到期时甲方未及时办理换卡手续的,则已过期的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本合约继续有效。甲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牡丹国际卡的,须还清债务,并将所领用的牡丹国际卡交回乙方,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十五、国际卡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停止其国际卡的使用,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国际卡,并对甲方未清偿款项进行追索:

(一)甲方违反章程、本合约及有关规定;

(二)甲方资信状况恶化;

(三)本合约项下的担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担保合约中途解除;

2.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

3.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明显下降、权属发生争议。

十六、甲方领卡后需要停止使用副卡或部分商务卡,必须将停止使用的国际卡交还乙方,其未偿还的债务由甲方负责。

十七、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商务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

十八、本合约不因牡丹国际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甲方中途换领新卡、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甲方资信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九、本合约所依据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一、本合约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销户之次日起失效。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商务卡申领人填写: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协议书 篇3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一、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二、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三、责任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五、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 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六、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七、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