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合同(精选9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1.11W

预售房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证)。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凉衣架,房内灯具,前*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预售房合同 篇2

出卖人(简称甲方):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简称乙方):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全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郫县德源镇禹庙街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相关文件。

第二条房屋全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全售房屋。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即郫县德源镇禹庙街民乐居第六层住房,属砖混结构,层高为,建筑总层数为6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的总价款为元。

此款一次性付完。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以于年月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以全售合同为准。

第六条屋质量及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该套房屋为清水房,砂浆地坪、拉毛、电通、水通、有通讯、电视全埋管全留。厕所只用蹲便器一个,防盗门一扇,不作分户门,层面软性防水性材料,可作屋顶花园,铝合金窗,临街面为外墙涂料。涉及的水、电、气户头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权登记及费用

房屋产权由甲方统一办理,属村镇产权。如今后土地所有权性质发生变化,即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其房屋产权登记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质量保修

房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预售房合同 篇3

出售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电话:____

购买方:____(乙方)

姓名:_____性别:____出生:___年___月___日国籍:____身份证号码:____地址:___电话:_____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_____土地管理条例》和《______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___市____用地面积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使用年期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_____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_层)。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摊___平方米、公用分摊____平方米、其他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定于__年__月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须凭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单价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币____千___百___十__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整(小写___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___;帐户名称:____;帐号:___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市仲裁机关仲裁或__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盖章):_______购买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房合同 篇4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与 (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为: )项下房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预约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标的。

本预约协议的交易标的为: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甲方预期可取得的房产。

第二条 交易标的所涉及的房产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预售合同项下房产的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共___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预售合同附件一。)

上述面积为预售合同中所记载的建筑面积。如将来预售合同约定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甲方不承担因面积误差而导致的房价变化,但须配合乙方处理与开发商之间的补偿事宜。

第三条 甲方对预售合同项下的权利作如下保证:

1、该预售合同已经登记机关登记备案。

2、该预售合同项下的房产尚未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

3、在乙方办妥与开发商之间的预售合同更名之前,该房产不存在也不会被抵押、查封;

4、在乙方办妥与开发商之间的预售合同更名之前,甲方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涉及该房产的转让、租赁协议;

5、该预售合同项下房产权属共有人完全同意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及办理今后的预售合同更名手续,并同意在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合同、声明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 转让费用。

该预售合同转让费用为:(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本费用包含甲方因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仅限于开发商交房前甲方应承担的一切费用。

因预售合同转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收取的更名费、登记机关收取的变更费用等,由(甲方)(乙方)承担。

由于预售合同项下房产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转让费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费用为准。

预售合同项下的房产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作出调整时,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费用不作调整。

第五条 预约定金:计( 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分__次支付:签订本协议之日支付____元给甲方,第二次于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元给甲方。

第六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交易费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1.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2.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3.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4.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5.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第七条 关于甲方所办理的按揭贷款的处理(由双方共同选定其中一项):

1、由甲方自行解除与按揭银行的按揭贷款合同,乙方将甲方在解除按揭合同时尚欠的按揭金额,按如下付款时间直接支付给甲方:

①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②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③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④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⑤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交易费用的__%,计( 币)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角__分。

2、由甲方自行解除与按揭银行的按揭贷款合同,乙方另行办理按揭贷款以支付应付开发商的购房款。

3、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按揭银行办理转按揭。

第八条 预售合同更名手续的办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房合同 篇5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买受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预售房权益转让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下:

1、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位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称该房屋): 房屋相关信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

上述合同已由 登记备案,由于 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乙方已全面了解该房屋的上述情况。

2、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签署的上述合同内容属实,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总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买卖该房屋,甲、乙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1、 乙方于签约后_______日内以_______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

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房屋管理部门将房产转移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前_______日,支付甲方其余房款_______元;

3、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承担。

三、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获得开发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2、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协助乙方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3、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当日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付给乙方,待开发商交房时直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支付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费用;

2、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五、若甲方在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手续期间,反悔不出售该房地产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

六、若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手续期间,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地产,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未付款的万分之三)。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事宜。则双方应在获知本情况后,七日内依本协议总房款及其他条款约定另行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逾期达15日,则视为违约,同时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房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的xx市路号x室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甲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预售合同》所购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别:住宅;

2、建筑面积:x平方米(暂测)

3、户型:3室2厅;

4、类型:预售房地产,未交付;

5、是否设定抵押:是,乙方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

6、有无权利限制:无。

二、转让价格

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万元)。

三、支付方式与转让方式

双方约定x年x月x日上午x点共同至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届时,由甲方支付乙方xx万元人民币房款,该款项仅用于乙方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乙方应将从银行取得的上述房地产的他项权证和表明乙方贷款已还清注销抵押的证明文件以及任何与抵押有关的文件、合同等(原件)交甲方或其委托的律师保管、留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四、其他

上述任何手续如因非甲、乙方因素而无法当时、当日完成,双方应约定以后三日内的某一日办理余下手续。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非经对方认可,均视为单方毁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xx万元(rmb:xx万元)。

2、本协议中,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利时,乙方应在三日内将甲方已付房款退还甲方,并支付违约金xx万元(rmb:xx万元),每逾期一日,按每日万分之五计逾期违约金。

六、随附义务

在办理转让手续过程中,双方应相互配合,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应相互通知,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与开发商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七、诚信与协商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应保持最大的诚信,如有争议,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房合同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对 区 路弄 号 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 )所享有的权利*于甲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所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

甲乙双方在上海立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谦房产”)协调下,*友好协商,就该房地产权*转,事宜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意出让(出售合同)所记载的该房地产之全部权利,乙方愿意接受《预售合同》所记载的该房地产之全部权利。

2.双方商定转让价为人民币

3.首期款人民币整)甲方已于月 圆整 (RMB 圆整),由乙方分壹次付清。 圆整 (RMB 年 圆 圆整(RMB 月 圆整),其中定金人民币 年 日签收,余款人民币 圆整,乙方于 日前支付与甲方,但此款善于立谦房产。万圆整(RMB 圆整 ),出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贰期款人民币付与甲方,但此款暂存于立谦房产。此时由立谦房地产保管的两笔款项总计为人民币 圆整(RMB 圆整 ),指定优先用于偿还该房地产业银行贷款,持甲方到其贷款银行还清该房地产之银行贷款时,由立谦房产直接支付与贷款银行。叁期款人民币 圆整 (RMB 圆整 ),由乙方以按揭贷款形式支付,待乙方贷款银行放款后五日的由立谦房产转付与甲方。贷款不足部分由乙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壹*并取得收件收据之同时支付与甲方;

4.过日元及相关费用

双方商定于开发后以书面形式同意转让(出具书面同意书或于权益转让书上盖章)之,后五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至上海市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届时甲乙双方须及时提供办理预告登记及银行贷款所需全部材料,并各自付清办理预告登记所需相关费用。

5.权利保证:

① 甲方保证,上*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因甲方无权处 分或超载权限处分该房地产而导致的违约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② 在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抵押权人(即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甲方应于本协 议生效后叁拾日内,到款银行还清该房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逾期未注销的,甲方在未取乙方发挥的情况下,须承损违约责任。

6.违约责任(此须款不因本协议无效而无效)

①若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而最终导致《买卖合同》废止或该房屋无法如期办理预告登记的,责任方在未取得乙方谅解的情况下,就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权益转让价的10%做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圆整 (RMB 元整 )。

②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谅解的情况下,每逾期一日付款,乙方应 按未付房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二十日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③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将办理预告登记需的相关资料交于立谦房产或于交易过程中不 支付税费支付全而至使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办理的,责任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若因第三方原因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负本协议所规定之违约责任,并于甲方该房地产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五日内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该房地产转让价*技本协议之约定不变,届时乙方按本协议所付之房款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购买该房地产所付房价款的一部分。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立谦房产执一份,上海市**区公证处执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房合同 篇8

甲方(转让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台胞证: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台胞证: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销售合同》(第五版,合同编码: )中即将取得的房产权益转让问题达成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与 公司签订了合同编码为 的《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商品房销售合同)。

甲方依据该合同未来将取得该商品房 幢 层(自然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基本情况见《苏州工业园区商品销售合同》第二条。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待甲方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之后,该( ) )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自甲方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 日之内,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若甲方在此期间未与乙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在此期间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高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七条、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房合同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对 区 路弄 号 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 )所享有的权利*于甲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所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号,预售合同登记编号: 。甲方确认该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售合同编号:房地产之大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

甲乙双方在上海立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谦房产”)协调下,*友好协商,就该房地产权*转,事宜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意出让(出售合同)所记载的该房地产之全部权利,乙方愿意接受《预售合同》所记载的该房地产之全部权利。

2.双方商定转让价为人民币

3.首期款人民币整)甲方已于月 圆整 (RMB 圆整),由乙方分壹次付清。 圆整 (RMB 年 圆 圆整(RMB 月 圆整),其中定金人民币 年 日签收,余款人民币 圆整,乙方于 日前支付与甲方,但此款善于立谦房产。万圆整(RMB 圆整 ),出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贰期款人民币付与甲方,但此款暂存于立谦房产。此时由立谦房地产保管的两笔款项总计为人民币 圆整(RMB 圆整 ),指定优先用于偿还该房地产业银行贷款,持甲方到其贷款银行还清该房地产之银行贷款时,由立谦房产直接支付与贷款银行。

叁期款人民币 圆整 (RMB 圆整 ),由乙方以按揭贷款形式支付,待乙方贷款银行放款后五日的由立谦房产转付与甲方。贷款不足部分由乙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壹*并取得收件收据之同时支付与甲方;上述款项若由立谦房产转付,甲方均将出具由立谦房产见证之收据给乙方。

4.过日元及相关费用

双方商定于开发后以书面形式同意转让(出具书面同意书或于权益转让书上盖章)之,后五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至上海市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届时甲乙双方须及时提供办理预告登记及银行贷款所需全部材料,并各自付清办理预告登记所需相关费用。

5.权利保证:

① 甲方保证,上*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因甲方无权处 分或超载权限处分该房地产而导致的违约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② 在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抵押权人(即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甲方应于本协 议生效后叁拾日内,到款银行还清该房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逾期未注销的,甲方在未取乙方发挥的情况下,须承损违约责任。

6.违约责任(此须款不因本协议无效而无效)

①若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而最终导致《买卖合同》废止或该房屋无法如期办理预告登记的,责任方在未取得乙方谅解的情况下,就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权益转让价的10%做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圆整 (RMB 元整 )。

②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谅解的情况下,每逾期一日付款,乙方应 按未付房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二十日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③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将办理预告登记需的相关资料交于立谦房产或于交易过程中不 支付税费支付全而至使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办理的,责任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若因第三方原因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负本协议所规定之违约责任,并于甲方该房地产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五日内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该房地产转让价*技本协议之约定不变,届时乙方按本协议所付之房款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购买该房地产所付房价款的一部分。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立谦房产执一份,上海市**区公证处执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