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住房装修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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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住房装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用户住房装修合同(通用3篇)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

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用户住房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装修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详细工程项目见预算书及图纸) 工 期:  天,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工程质量:合格。

二.工程单价及总造价 工程单价: 详见报价清单 硬装基础总造价: ( 圆整)包含项目详见报价清单 主材总造价 : ( 圆整) 包含项目详见报价清单 项目总造价 : ( 圆整) 

三.甲方工作 

1. 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 施工场地具备水、电等基本设施。

3. 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工作。

4. 在乙方进场之前完成场地移交。

四.乙方工作 1. 乙方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4. 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按报价中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分为 三次 付款 

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一周内,支付清乙方工程结尾款。

六.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以上标准。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及中间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认可。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 表面装饰保修期为叁年,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伍年。

在保修期间因工程本身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予以免费维修。

七.奖励和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争议,可向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 设计图纸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 .本承包合同内所有材料,若需调整、更换品种时,所产生的价差按 2实增减。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户住房装修合同 篇3

住房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米。

3、施工内室:详见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12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柒拾万元正。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临海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交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①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②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①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表的委托证书。

②指派罗金满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④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⑤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控制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二○一○年十二月一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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