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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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_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精选5篇)

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

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_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明确如下权力和义务。

有关用语的含义说明: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所指,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1、违约保证金:指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以保证乙方制做销售的食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现行法律相关的质量规范要求,同时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义务。

2、从业人员:指美食广场内从事经营行为的档口承租方及其雇佣、委托协助经营的人员和甲方从事美食广场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

3、管理规章制度:指甲方为规范美食广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美食广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的规范美食广场内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及相关罚则的文件。

4、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指甲方根据美食广场统一规划,为在美食广场内特定区域进行经营的业户限定经销食品的品种。

5、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可归责于甲、乙各方过错引起的火灾、地震、洪水、暴雨、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

6、租赁费用:指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租金、水费、电费、通排风费。

一、具体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将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博硕路499号仁德商贸城美食广场档口______号档口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每个档口每月保洁费(卫生费):___ _元(砂锅、火锅类每月加收150元),美食广场管理费每月____元,电费1.236元/度,水费8.7元/吨(水、电费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用电量上控制每户每月不得超过1500度,超出使用额度的每月加收20%超额使用费。

第二条: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在合同附表中列出。

第三条:租赁费用( ㎡)租金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元/年)。代收、代缴水费、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计收。另收违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乙方经营期间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如:水、电、煤气、工商、卫生、税费,公用水、电、通排风均摊)。

第四条:租金交纳方式为一次性交纳一年租金。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健康证等相应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进场经营。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做好各自的安全防火工作,甲方负责美食广场公用部分,乙方负责承租面积部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整个美食城实施防火工作。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美食广场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为业户服务,对消费者负责,自觉接受政府刑侦管理部门和业户的监督。

第九条:甲方负责组织营销,促销活动,做好美食广场的统一广告宣传、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美食广场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对租赁设施不得擅自更改,移动和扒拆,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应守法经营,遵守美食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非法谋取暴利,欺诈消费者,不准制做、销售卫生安全不合格的食品。

第十二条:乙方不可煽动其他业户无理取闹、聚众闹事。

第十三条: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因统一规划管理重大业种调整,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就乙方档口位置或面积、品种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应维持其交纳违约金的充足性,甲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管理规定和扣除乙方违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数额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将违约保证金补足到合同约定的数额。

第十五条:在合同期间内,乙方自行负责和其经营相关发生的一切经济、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的不法经营的品种,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六条:乙方所经营的品种,必须按合同中签订的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经营,不得超范围或随意变更品种和辅料,如确有需要增减品种需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经营,乙方所属的经营品种中,如有在10日内未经营的,甲方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有权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停业撤柜,暂停营业或出兑。 期内乙方私自停业,每天罚款200元,停业超过10日,视为自行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档口(不返还租金和抵押金)。

二、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乙方所经营的品种要明确标价,公平竞争,童叟无欺。绝不允许议价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或其他业户利益。

第十九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顾客或其他业户之间发生矛盾时,应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依据规章制度作出的相应决定。

第二十条: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如数交纳水费、电费、工商管理费、税费(按照正常的国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公共通排风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或拒不交纳。否则甲方将做出处罚决定,直到终止合同和扣除违约保证金(租金、抵押金不返)。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纳租赁档口的一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违约保证金做为善后抵押金,一个月后如无问题出现,甲方将如数退还给乙方。

三、人员与其他管理及规定

第二十二条:乙方签订合同后进入档口时,对原有装潢、上、下水、电路、电器配备不得拆除或迁移,如确有需要另外装饰配置的应事先向甲方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注:装饰配置必须使用非燃材料)。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聘用人员时,应保证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办理健康证

后方可上岗。中途如需增加人员时,先办健康证许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乙方代理人,聘用人之行为代表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水、电、消防等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美食广场水、电、消防状况等基础设施发生异常状况或因设施正常维护、维修而引起的供应中断,只要不是甲方个人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如不知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与赔偿。

第二十六条:为保障乙方利益,乙方应为自己所聘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若未办保险,若发生财产损失,人身意外伤害时,因此而产生的财产损失和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如若违反,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甲方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统一服务标志,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作时间内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及工作时间,不得任意变更。

2、乙方的食品摆放及背景食品标准展示须符合甲方的管理要求,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乙方档口内海报粘贴及悬挂方式必须按甲方规范方式执行,并不得在美食城任何公共区域粘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乙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名称。每户须知:每家档口、地面保持清洁、保持卫生、不能偷电、私拉乱接,如给其它的业户或楼上、楼下的业户造成损失都自行负责,如乙方档口进行装修时(如有特殊需要先和商场进行协商,经商场同意后进行装修)。乙方在租赁期内对防火、防水、防电做好一切安全工作,如给他人造成的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遭顾客的投诉而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先行处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承担相关处罚。乙方不可在档口内、外,美食城墙内、外贴出兑广告,如有粘贴罚款200—1000元。

4、乙方发放宣传单,优惠卡等事先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5、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经营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若因消费者食用、饮用、使用餐、饮具、炊具后,而影响人体健康或造成人身伤害,其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所有从业人员无一例外,均需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否则甲方有权辞退或建议调整,乙方应与配合。

四、合同变更、转让、解除

第三十条: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可以私自转租、转兑,如因经营不善出兑者,应提前30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出兑,办理手续并向甲方交纳更名手续费500元,否则,抵押金不退。内部设施不允许破坏,如有破坏照价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违约保证金租金不予返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拖欠租赁费用,经甲方催交后仍不交纳的;

2、未履行变更手续,擅自转租、转兑他人经营的;

3、乙方交纳的违约保证金不足合同约定数额,经甲方催告补交后,仍不交纳的;

4、严重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或殴打管理人员或偷水、偷电、偷盗物品、拒交水、电费和罚款影响极坏的。

本项上述“严重违法”指乙方同一违法经营行为被甲方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两次以上或由于乙方的不法经营行为被行政管理部门处以勒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剥夺经营资格的情况。“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指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被甲方书面警告三次或处罚三次以上的情况。

5、乙方违反本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条款,经甲方催告后有未改正的。

6、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未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

7、存在其它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时,或合同期满未再续约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制定的期限内将租赁场地撤出完毕,逾期未撤出的,甲方有权在公证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租赁面积内乙方的物品移出场地,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如拖欠租赁费用的,乙方应补齐,逾期占有期间,甲方有权按合同项目日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租金,可在乙方交纳的违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三十三条:由于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一月后将剩余的违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乙方撤离租赁场地时,对全部租赁、装潢、装饰设施不得拆除、破坏。全部租赁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甲方不对乙方做任何补偿或按甲方要求,乙方将租赁部位恢复原状。

五、合同的续签

第三十四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十五条:在合同约定期内交纳下一年度的租赁费用。(甲方有权调整档口、位置、租金、项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商场有权收回档口)。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租赁期内,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将剩余的租赁费用和违约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或再犯依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款,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租赁费用,违约保证金租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七条:甲方针对乙方的不法经营行为或违反美食城管理规章制度的经营行为,有权进行处罚,其中对乙方的货币处罚,甲方有权在违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制作销售食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赔偿事项时,甲方有权先行赔偿后从乙方的违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十九条:在合同期内,由于发生不可抗拒力导致甲方或乙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双方均可免责。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圈内制定补充协议,补充规定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

八、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乙方所采购的原料及辅料,必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否则不得使用,并且甲方有权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十四条:甲方一律不提供销售发票,发票事宜乙方自行到税务部办理,并无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第四十五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例执行,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安全工作。请妥善保管好合同与收据,如有丢失,商场不再补发,按无合同处理。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日

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_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乙方租凭甲方档口一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档口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档口位置坐落在汉口火车站一楼乘车大厅夹层内(六至九楼梯口)。

第二条:档口内部的主要设备有(水表、电表各一块、公共桌椅)。

第三条:档口租凭的期限本合同约定租凭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交押金元。 租凭期限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继续租凭合同,并交下季度租金。

档口经营项目: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交纳方式,每月租金元,租金按季交付,大写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

第五条档口水、电费按各档口消费,自己承担,价格按照新欣公司规定交费。

第六条档口所经营产品,必须经过甲方同意,销售产品已挂牌为准,甲方应保护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能跟其他档口重复,遵守先来后到为准则。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付违约金五千元。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武汉紫湘园酒店萓理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署人:签署人:

日期:日期:

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_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武汉紫湘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乙方租凭甲方档口一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档口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档口位置坐落在汉口火车站一楼乘车大厅夹层内(六至九楼梯口)。

第二条:档口内部的主要设备有(水表、电表各一块、公共桌椅)。

第三条:档口租凭的期限本合同约定租凭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交押金元。 租凭期限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继续租凭合同,并交下季度租金。

档口经营项目: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交纳方式,每月租金元,租金按季交付,大写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

第五条档口水、电费按各档口消费,自己承担,价格按照新欣公司规定交费。

第六条档口所经营产品,必须经过甲方同意,销售产品已挂牌为准,甲方应保护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能跟其他档口重复,遵守先来后到为准则。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付违约金五千元。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武汉紫湘园酒店萓理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署人:签署人:

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_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明确如下权力和义务。

有关用语的含义说明: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所指,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1、违约保证金:指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以保证乙方制做销售的食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现行法律相关的质量规范要求,同时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义务。

2、从业人员:指美食广场内从事经营行为的档口承租方及其雇佣、委托协助经营的人员和甲方从事美食广场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

3、管理规章制度:指甲方为规范美食广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美食广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的规范美食广场内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及相关罚则的文件。

4、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指甲方根据美食广场统一规划,为在美食广场内特定区域进行经营的业户限定经销食品的品种。

5、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可归责于甲、乙各方过错引起的火灾、地震、洪水、暴雨、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

6、租赁费用:指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租金、水费、电费、通排风费。

一、具体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将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博硕路499号仁德商贸城美食广场档口______号档口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每个档口每月保洁费(卫生费):___ _元(砂锅、火锅类每月加收150元),美食广场管理费每月____元,电费1.236元/度,水费8.7元/吨(水、电费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用电量上控制每户每月不得超过1500度,超出使用额度的每月加收20%超额使用费。

第二条:准营制做销售食品品种在合同附表中列出。

第三条:租赁费用( ㎡)租金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元/年)。代收、代缴水费、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计收。另收违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乙方经营期间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如:水、电、煤气、工商、卫生、税费,公用水、电、通排风均摊)。

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_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档口租赁的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甲方将经营管理的坐落于(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和货运市场内 ,面积 /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自主经营。

第二条 档口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档口使用用途

乙方租用该档口只能用作 用途,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物品、反动违法宣传品、用品、侵犯第三方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物品等。否则,构成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档口。

第四条 档口费用的支付标准、付款期限及缴纳办法

(一)乙方承租房屋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①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每月市场综合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

②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每月市场综合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

乙方须于当月 日至 日将下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交付给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计收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其中合同第一个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在签定合同当日交缴给甲方。

2.水、电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用量及分摊费用按相关标准收取,并按照政府或地区水、电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针对性的作相应调整;乙方连续两个月拒交水、电费,此租赁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有权收回此商铺。

(二)、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上述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保证金不计息,在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无欠费或赔偿及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下,由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上述保证金中划扣乙方所欠费用及违约金或赔偿。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数额有所减少的,乙方应于1 个月内予以补足。

(三)、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档口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与档口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经营管理权转让及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档口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收取两个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的金额作为转让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收取各项乙方应付甲方的费用。

二、甲方对乙方租赁该档口过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乙方在甲方场所内装卸、存放、运输或以其他方法处置危险物品,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有权对档口进行综合管理,监督乙方的经营与管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工作受到干扰或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严重干扰甲方工作或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提供档口。如政府行为调整乙方所租用档口的用途、位置或甲方因资源整合的需要调整乙方所租档口的用途、位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调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经营中的货物保管。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手续,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及甲方上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并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自行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资质证等,并将有关证照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保证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所需的许可证、资质证之前,不得利用承租档口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租档口,按原状恢复移交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移交前的租金、综合服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等。乙方负责办理上述证照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依法缴纳经营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合法使用档口,禁止存放及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卫生规定及假冒、伪劣商品等。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定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设立广告牌及标语等,否则除自行拆除外,还应承担违约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档口内严禁使用明火、设置热水器、住宿、洗浴、私拉电线、不得超负荷、超功率使用电器等设备。乙方自行保管好档口内存放的货物,并购买相关的保险。自行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并承担所有责任。做好档口内的环境卫生。否则,造成安全事故或甲方、乙方、第三方财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退回档口,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档口水 、电线路及其它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维护(主体结构自然损坏除外):负责承租档口内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并承担所需一切费用。同时不得擅自改变档口的主体结构及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因乙方原因造成档口和设施毁损的,应按甲方要求自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档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存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用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等,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在本合同期满后,如该场地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承租权。

十、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档口的日常管理及维修、一切安全、防火防盗综合、计生、环保及清洁卫生工作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档口内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和其它事故所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直接负责对受损害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 房屋装修和设施设备

一、甲方按合同提供房屋及简单附属设施设备给乙方使用,包括1500W电线路到位、一只10A电表及6分水管和一只水表到位、水泥地面、留排水、排污口。

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装修及安装公司招牌,乙方装修及广告牌须在符合安全、消防、防火、工程装修、装饰、施工等有关规定及取得相关证照,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工程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户必须按公司要求制做灯箱招牌,且将灯箱开关将在室外,并在每天晚上19点钟至次日零晨两点钟将灯箱灯打开,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合同期满后,所有改建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固定装修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需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立面、间隔、装修、水电、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位置、或增设有关设施设备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签定有关改建协议,支付有关改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按原状恢复移交回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擅自将档口转让、买卖、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的;

2.擅自拆改档口的建筑结构或改变、参合档口用途;

3.拖欠租金、综合服务费或其他应缴费用累计达30日;

4.乙方连续三天或一个月内市场统计超过五天未开门经营的,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5.利用档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6.故意损坏档口;

7.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8. 没按规定设立广告招牌;

9.不服从或干扰甲方对档口的管理;

10.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未依法办理申领营业执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资质证或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所需许可证、资质证前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终止,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指令、通知、决定或甲方上级单位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合同解除或终止,档口的装修、增设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档口内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凡属于档口原有财产或甲方的物品、设施设备乙方不得破坏或占有。

第十条 档口交还

一、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无条件迁出,乙方承租期内对档口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交还档口给甲方,并一次性结清应交的各项费用及清理完毕乙方各项债权债务。乙方向甲方交回档口时,应确保档口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和可继续使用状态。否则,按未交还处理,乙方应负责恢复,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合同解除或终止,如乙方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迁出,交还档口给甲方,则视为乙方放弃档口内乙方自有物品的所有权,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清空档口的所有物品,收回档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同时,乙方放弃有关追索甲方或要求赔尝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除须补交外,每逾期壹天,还需按欠交金额每日3%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乙方所租赁档口做停水、停电处理,直至乙方将上述费用缴齐为止。

二、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交还、不按时交还档口的,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 5% 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赔偿金,同时,乙方还需按合同租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的标准补交超期租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直至将档口交还给甲方为止。

三、除上述违约行为外,双方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的,除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 元作为违约金外,还应向守约方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凡因乙方违反约定致使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均不予返还,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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