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席租赁协议(精选3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4W

坐席租赁协议 篇1

坐席租赁协议

坐席租赁协议(精选3篇)

第一章总则

北京X有限公司(一下简称“甲方”)与(一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平台,建设呼叫中心事宜签订本协议。该协议条款均系双方共同商定,甲方租给乙方呼叫中心平台,并按乙方要求实现电话功能。

呼叫中心是一种新型呼叫中心提供方式,包括了产品提供、平台维护和资源整合三大部分,是运用先进的通信和计算机技术,集中构建高品质和高处理能力的呼叫中心系统,通过远程座席功能,将座席分配给不同企业来使用,并负责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使用的企业不用购买任何软件、硬件,只需采用租赁的方式,就可以根据需要建立起自己的呼叫中心。

呼叫中心坐席租赁服务为您开拓市场,发展客户提供配套服务,为您开源的同时也能做到节流。

呼叫中心坐席是指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系统核心设备功能及坐席,如:场地、计算机、耳麦、接入INTERNET条件、网络设备等设施均由甲方提供。呼叫坐席租赁服务内容:

1、舒适的写字楼知名的办公地址

2、可供客户选择的办公空间和坐席席数

3、前台秘书服务,配备齐全的传真、扫描、复印、打印设备;代接电话、传真、复印、收发包裹,提供可容纳3~10人的会客室供您接待客户按照您的要求做好客户接待

4、提供宽带上网并有专业人士负责网络定期维护、资料备份

5、前台客户引导——正规、气派的前台,为您提供客户指引和接待服务6、客户突击上门,您也不用担心——上千平米的现场办公室现代而气派,经验丰富的专业前台帮您从容应对“突发奇想”上门考察的客户

7、可依托人工坐席开展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例如投诉受理、用户回访、数据核实、会议邀请、电话营销、渠道管理、市场调研、电话预约、业务拓展、技术支持、交叉营销、企业顾问、电子商务、客户关怀、订单预订、疑难解答等多项服务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所支付的业务租金提供相应的坐席资源。

第二条甲方有权在乙方超过约定时间15日内未支付业务租金时暂时停止提供服务,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负责对呼叫中心系统的维护和修正,以及对呼叫中心系统的日常维护。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24小时的坐席开放。

第五条甲方每月有两天时间对系统进行维护。

第六条电话费单算,押一付一。

第七条20__元/坐席。

第八条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议续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同意租用甲方的提供的呼叫中心设备及功能,并保证按协议约定的缴费时间和方式足额缴纳各项费用,若因延期或欠费造成的系统服务中断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租用的甲方的呼叫中心坐席仅供以开展日常业务使用,不用于其它用途,不得开展疏通和转接非法话务。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如转给第三方是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转让。

第三条乙方仅具有坐席软件的使用权,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甲方的软件进行破解、更改、复制、传播。

第四条乙方应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包括不限于话务耳机、电脑、路由器)所采用的网络接入方式的稳定性,如因甲方坐席终端系统等自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呼叫中心功能而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VPN帐号、密码和坐席软件的帐号及密码,以及通过坐席软件操作和生成数据资料,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引发的数据外泄、丢失、误删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章协议标的

第一条省级坐席资源,地级坐席资源,县(市)/区级坐席资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减)

第四章租用情况和资费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坐席及配套的功能,乙方对所选择的服务内容和功能应自行独立运作。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资费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在双方达成新协议之前,按本协议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服务质量

第一条在本协议期内,乙方若提出坐席功能的个性化使用需求,每次的修改费用由甲方视实际情况需要考虑是否收费用。

第六章账务结算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第二条结算周期:以月为付费周期,在系统开通前三个工作日内应足额缴纳费用。

第三条结算支付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第四条在现有电路、网络条件下增加或减少的坐席,应当提前五日内申请开通坐席业务,乙方按照每月应付坐席费用足额补齐。

第五条在当月20日之前(含20日)退租坐席,乙方按照每月应付电路和坐席租费的70%向甲方付费,在当月20日之后退租坐席的,乙方缴纳全月费用。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一条不可抗力是指不可控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雷击、火灾等);

(2)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等。

第二条协议生效后,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坐席平台故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条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可不予承担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有权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在不可抗力期间,乙方不产生任何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第一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坐席障碍又不能按规定时间内恢复的,则甲方应减收乙方实际发生故障时间所应付的租金(即实际故障天数X月租费用/30天,尾数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实际故障时间超过十五天的,免收当月月租金。甲方在资源满足的情况下,没有按时开通乙方所申请的坐席,每超过一天,甲方应按乙方所交月租金的5‰向乙方缴纳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第一条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期支付相关费用,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未经甲方授权,乙方对甲方的用户端设备私自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设备丢失、损坏的,由乙方按照设备厂家报价赔偿。

其它事项

第一条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对方的其他损失和对方与第三方的纠纷不存在任何责任。

第二条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与对方协商而中断协议的,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额,违约方应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四条在上述违约金的计算中,应扣除第七章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一条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应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由于终止协议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甲方在以下条件下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

2.1乙方未得到甲方的许可,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

2.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许可,将本协议涉及的坐席平台用于协议规定以外的用途;

2.3乙方利用本协议涉及的坐席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条如本协议遇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使协议无法进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章有效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终止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书,由于终止协议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第一条本协议涉及企业机密,甲乙双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和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及信息,由泄密而引起的损失由些秘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坐席租赁协议 篇2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吊车及潜孔钻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型号:

3、租金支付:承租方于机械进场前缴纳押金 元,租赁费用以承租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承租方工程项目结束,出租方机械设备退场后由出租方开具租费结算单,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70%支付租赁费,在出租方开具正规发票交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按发票总额结算所有租赁费用。

4.其它:如承租方工程项目因故延迟,本合同租赁时间顺延。

六、技术安全要求:按照承租方《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规范》执行。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 一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扣除,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50000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坐席租赁协议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承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美食购物娱乐城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位于(位置编号:)场地,建筑面积㎡,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租约期限

1、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先交租金后经营。

2、租约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约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经营租约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经营租期合同。否则,本合同自经营租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条经营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主要作为:营业使用,经营范围包括.该承租范围和场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转租。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制止或罚款。

3、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4、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币(大写)(¥:元)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着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实施。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大写)(¥:元),经营期间如无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故意损坏情况,以及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经营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2、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气、光纤电视、网络等接口,甲方在接口处安装水、电表,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安装(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每月向乙方按表收取水、电费,按月收取光纤电视、网络等使用费。即:电费元/度、水费元/吨、光纤电视元/月、网络元/月,气费由天然气公司收取;各项价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再作相应调整。

3、垃圾清运费,标准为元/月,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在规定的垃圾房,由景区统一进行处理和清运。

4、甲方为乙方代提供经营所需发票,甲方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相应的税金及发票工本费、管理费用。根据景区管理实际和税务部门相应规定,以上代扣代缴的税费暂按申领发票金额的%计收,遇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5、乙方在租赁的场地内不得从事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和甲方约定禁止的项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6、甲方根据美食购物娱乐城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布局及位置、面积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应调整。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和装饰费用。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用途,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场地。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其配套设施进行临时维修和建设(长期性或永久性建筑物除外)

4、租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临时性配套设施及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交甲方所有。

5、乙方经营商品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互相砍价或诋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6、乙方提供之商品应确保干净卫生,严禁销售超过商品保质期或变质、腐烂、伪劣的商品,如有销售此类商品现象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客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客人严重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第七条人员管理

1、乙方工作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甲方登记后方可上岗,且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旅游区管理制度。乙方应提供在经营区的工作人员名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凭工号牌(证)出入景区山大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工号牌(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利用工号牌(证)带领游客出入景区牟利。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取消该工号牌(证),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医疗、工装,以及用品、工具的购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完全承担所属人员的安全及民事法律责任。

3、乙方的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必须服从景区统一要求和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讲普通话。乙方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消防等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行门前三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年度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15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交续约的书面申请。

2、乙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乙方必须搬出美食购物娱乐城,逾期不搬届时将按甲方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地租赁费,并需赔偿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