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押金房产租赁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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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押金房产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收取押金房产租赁合同(通用3篇)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协议,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许昌市西户110.78平方米房租给乙方居住,乙方在承租时已对该房做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金按 一年元计算,每年一清,租期自20xx 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所属清楚,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做居住使用,不得从事各种违法活动。如有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终止此协议。

四、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生效后合同期内,如果双方有任何一方有变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按期出租;乙方不承租,不退还房租。

五、乙方在居住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及设施,不得转租或出售。如违约,后果应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并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六、甲方房中设施有格力空调柜机一台、格力空调壁挂机一台澳柯玛热水器一台、长虹电视机一台、美的饮水机一台、1.5___2米带床垫床一套、1.5___2米带不带床垫床一套乙方在居住时应妥善保管或使用,如有损坏应酌情赔偿。

七、乙方在居住时,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自理并及时缴纳。甲方收取乙方房租押金共计 3000.00元整,乙方在退房时,室内物品完好,各种费用交清,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押金 3000.00元整。

八、乙方应爱护所承租房屋内的一切物品,及时维护保养用电设备,承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安全责任。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电话:

年 月  日

收取押金房产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___ 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 _______ 电话:____ _____

承租方:________ _(简称乙方) 地址:____ _____ 电话:______ ___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 __年 ___ __月____ _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壹拾捌万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五天内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两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叁万 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一个月,每月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取押金房产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 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 ,经营品类__________ 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条 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时间

(1 )租金标准: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 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C.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A.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B.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 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 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人员管理

(1 )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卖场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 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 广告

商业步行街及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内进行广告宣传。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 )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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