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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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是位于居民区附近,指以经营即时性商品为主,以满足便利性需求为第一宗旨,采取自选式购物方式的小型零售店。那么签订便利店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便利店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便利店租赁合同
便利店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1条 租赁物

1.1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的1间便利店(建筑面积约设备租赁给乙方经营管理,具体店内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1.2 附件《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时向甲方交还店内设施、设备时的验收依据。

1.3 在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现场详细查看过该租赁物,对租赁物的状况已完全清楚并同意按现状承租,乙方同意按照现状承租上述便利店及店内设施、设备(以下合称“租赁物”)。 第2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2.1 租赁期限为1年,自20xx 年 01 月01日起至20xx 年 12 月31日止。在该期限内乙方可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装饰,使其符合乙方正常使用之条件。 2.2 若遇甲方加油站便利店政策发生调整或国家、政府政策变更的,甲方根据需要可提前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须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 2.3 乙方租用上述租赁物仅用于经营便利店之用途。乙方如果将租赁物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加油站的规章制度。 第3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

3.1 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 3.2 履约保证金

3.2.1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0元的款项,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且不计算利息。

3.2.2 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或甲方额外支出的,甲方有权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款项。

3.2.3 在甲方按约扣减相应履约保证金款项,致使甲方所持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少于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要求时起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

3.3 其他费用

3.3.1 乙方自行负责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3.3.2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各项便利店的经营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以及人工费等。

3.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做好环境卫生、防火、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

4.2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3 乙方应合法使用租赁物,办理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经营所需要的所有证照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一切经营活动,否则,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部赔偿,包括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4.4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递交了租赁物所在加油站的所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乙方承租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加油站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乙方不时修订的加油站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加油站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4.5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范围内经营,不得影响甲方加油站正常经营活动,且必须遵守甲方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明火作业或进行其他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包括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4.6 乙方作为该租赁场所经营管理的责任人,其应对承租、经营租赁物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招聘的员工、乙方代理人等。

4.7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甲方关于便利店规范管理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提出改正意见,乙方应予接受。乙方的商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并不得影响加油站整体形象。乙方已知悉甲方关于便利店规范管理的要求,并作到收银员统一着装,得体大方、经营场所卫生整洁、商品摆放整齐有序。

4.8 甲方有权知道乙方所经营管理的便利店的经营情况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情况。乙方应当每周、每月按甲方要求提交一份便利店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费用成本支出、利润等内容。乙方应如实提供所经营管理的便利店的经营情况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情况。

4.9 甲方及上级公司有权对重点商品统一安排商品供应,不定期更新重点商品目录,组织开展营销活动,乙方应按照甲方推荐的商品目录进行采购,接受、参与甲方组织的营销活动。在推荐商品目录之外,乙方可以自行采购适销对路的商品,但应保证商品质量。乙方应按时与供应商结算货款。

4.10 乙方应当无条件履行甲方及上级公司与各合作公司签订的统一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中约定便利店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享有价格优惠、付款期限和信用额度等利益(具体的优惠等以甲方通知的为准)。若因乙方违反统一销售合作协议/合同约定的关于便利店的任一义务或责任的,造成甲方及上级公司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向对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或甲方代为垫付的任何费用/款项)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使甲方免受损害。

4.11 乙方对便利店商品的数质量负全责,确保不销售假冒、劣质商品,保证商品的截止日期正确显示,不得销售任何过期的产品,不得销售“三无”产品,不得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4.12 乙方应运用合法的商业途径和公司政策,努力提高便利店的营业额和利润,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目标。 4.13 租赁期内,因本合同项下经营设施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承担一切行政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5条 租赁物的装饰、装修、维护与修缮

5.1 除租赁物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对租赁物进行装饰或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的,方可进行。

5.2 乙方在租赁期内有义务爱护并妥善保管租赁物,如发生租赁物损坏、损失等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 该租赁物的维护与修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定期对便利店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第6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租赁物及装修的归属及返还

6.1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便利店内可搬动物品(属甲方的除外)乙方可自行搬走,不可搬动的或者拆除会影响房屋结构或整体美观的,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6.2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进行了装修或改造,则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乙方还需另行赔偿。

6.3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三日内内搬离租赁场所,并将租赁物按照出租时的原状交还甲方。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租赁物交还前的清理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逾期搬离租赁场所或将租赁物按照出租时的原状交还甲方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物,乙方遗留在租赁物的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随意清理、处置,且清理、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占用租赁物期间的租金按租赁期间租金的五倍计算。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签署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_4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7.2 乙方存在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本合同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4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7.2.1 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7.2.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租、承包的; 7.2.3 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的;

7.2.4 乙方销售假、冒、劣质和过期商品的;

7.2.5 乙方未报、瞒报或少报销售额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销售商品不入或少入帐及帐外设帐等行为;

7.2.6 乙方应按甲方及上级公司的要求及时与供应商结算货款,若乙方未按时付款,且供应商催讨后仍不付款而甲方及其上级公司承担了连带付款责任的;

7.2.7 乙方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销售目标的; 7.2.8 乙方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7.3 乙方逾期交付(或补足)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或本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万份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4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8条 其他条款

8.1 若遇国家征用、拆迁租赁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即告自然终止。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归甲方,且不予补偿。

8.2 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财产损毁或部分损毁,损毁的财产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因此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3 就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应按本合同上所注明各方的住所地进行寄送,通知应以书面作出;如果合同各方的住所地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住所地发出之通知仍视为已实际寄送。

8.4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按以下第__8.4.2_____项执行: 8.4.1 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4.2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5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件:《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福建泉州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便利店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自有房屋的一部分租给乙方作为营业之用,现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房屋的位置,范围及面积。

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位于宁乡县玉潭镇春城南路328号第一层(不含车库)

二、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经营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交房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每年递增 %,房租提前半个月支付。期满后,如果乙方退租或甲方提出要另行出租,双方均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原承租方。

四、租金为一年总额: (¥ )。 交房之日付 (¥ ),租金一年一付,如果不涉及相关费用,押金在终止租赁时退还乙方

五、租用房屋所支付的卫生、水电、租赁税及各项相关费用,由乙方向各部门按期足额缴纳。否则:如给甲方带来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之前已收取的租金、押金不退。

六、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损坏墙体及水、电等设施,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或转租所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押金不退。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损坏室内原有装饰及墙体结构。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装修费用。

七、乙方应注意水电安全,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给甲方造成灾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部分责任。乙方自己的财务,由乙方自己保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违约,依法承当相应责任。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便利店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亚龙湾凯莱仙人掌度假酒店

联系电话: 0898-88568866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酒店便利店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酒店M层大堂便利店(约 平方米),从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租给乙方营业使用,如甲方对便利店进行更新改造重新规划,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合同延续一年。

二、经营范围:场地只限用于经营工艺品。

三、乙方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赔偿;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所有的产品明码标价售卖,不能欺诈客人,如有投诉,按酒店处理程序处理。

五、甲方只提供场地,其余设备设施、人员福利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租金每月6000元(六千圆整)包含水电费,每月5日之前结算。

七、发票由乙方提供,工商税金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乙方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如客人用信用卡和挂房帐结算,则有甲方代收,甲方向乙方收取消费额5%的手续费。

2、营业时间在早上至晚上之间。

3、乙方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对外宣传的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4、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5、乙方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6、员工要统一服装,规范仪容仪表,按四星级酒店的服务标准为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统一由酒店管理。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否则责任自负,不得牵连甲方。

8、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9、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0、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务损坏或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以下各项

1、乙方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餐元/人执行。

2、乙方员工可乘坐酒店员工班车。

十、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乙方应付给酒店人民币1万 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乙方已付清所有押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甲方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十二、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如有单方不履行者,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责任,并处以罚款贰仟元给守约方。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合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三个月租金的经济损失。

十三、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乙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方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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