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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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1

根据xx市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防止学生溺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通用6篇)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游览东湖。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1.各班要通过晨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务日志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三、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负责陪同、监护。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到东湖、迎宾湖等地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边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2

升旗仪式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必须严格规范升旗制度,促使每个学生受到生动、形象、具体的爱国主义教育。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小学升旗制度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学期定期开展学习宣传《国旗法》活动,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国旗法》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国旗法》,认真落实升旗制度。

二、学校每周一或重大节日,在操场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全体教职工准时参加。

三、学生必须准时或提前到达会场,并做到:队伍整齐、肃静。恶劣天气除外。学生参加升旗活动要统一着装,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仪表规范,仪态要庄重。

四、升旗手的推选,从高年级到低年级依次进行,由旗手一人、护旗手两人,升旗小队共五人组成。升旗手要由表现突出或进步较大的同学担任。升旗时,旗手和护旗手分别佩戴标志。

五、升旗时,师生要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严禁说话, 议论。行政及科任教师列队站于队伍左侧,班主任及配班老师须前后站立。唱国歌时声音洪亮,在国旗下讲话时不准说话或搞小动作,要保持队伍的整齐肃静。

六、平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要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觉活动。

七、每周升旗仪式由校长、主任、教师轮流进行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八、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护旗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介绍升旗手及荣誉升旗手事迹(各班写出升旗手事迹简介材料)

3.升国旗、.唱国歌(奏国歌全体队员行队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

4.国旗下讲话(结合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系列教育)

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3

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特制定《xx小学生作业公示制度》,并严格执行。

1.每天下课前,由任课教师在《作业布置表》上或者通过书面形式发布作业.学生当天家庭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保证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不超1小时。

3.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责任进行调控。

4.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5.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教导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4

一、根据《国旗法》的规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每周一 早 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学校德育室主持。升国旗前向全校宣布担任升旗手的学生名单。升旗手由各班的优秀学生轮流担任。

三、每次升国旗活动时,由学校领导、优秀教师代表及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的思想教育。

四、听到集合信号,全体师生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按“快、齐、静”的要求,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

五、升国旗时学生按学校要求一律穿校服。

六、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少先队队礼,行礼至国歌完毕时为止,全体师生应伴随国歌乐曲声高唱国歌。

七、升国旗活动中,由政教处指派专人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全校教职员工都要按时列队自始自终参加升国旗仪式。年级组、各处室要做考勤记录。

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5

按照沪教委基(1998)75号《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本须知的内容主要是对转入的转学而言。转出的转学要求基本同转入,手续在学校办理。

一.办理对象

1.全家户籍跨区县或跨省市变迁至本区;

2.上海知青子女回沪户口至本区,持有至本区的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子女户口至本市而居住地在本区,持有因人才引进办理的居住地在本区的《上海市居住证》(编号为“cw 9 … …”)等特殊情况。

二.不予办理对象

初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和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高中一般不予转学。

三.所需证件

1.本区户口簿;

2.转学联系单;

3.学生成长记录册。

(或相应材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1.小学生转学,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区学校联系办理,学校接受后报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核准;

2.中学生转学,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五.办理程序

1.携带转学所需证件,经招考中心核准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安排接受学校;

2.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去接受学校,经接受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在所带的转学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受入学;

3.将盖有接受学校图章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去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已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的,此步骤可以省略)

4.及时将转学证明、学籍档案交予接受学校,以完成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六.办理时间

开学前一周(双休日除外)。

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6

为贯彻落实《xx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xx省下发《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建立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即每天下午放学前,学校主管教学的部门要逐一对各教学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作业公示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要求

1.公示位置。

学生家庭作业公示栏应设在学校校园网主页或校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学生每日及节假日的家庭作业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以促进学校对家庭作业的对比和交流工作。

2.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

3.公示作业用时。

公示的作业都要标明大部分学生的预计完成时间,学生不超过90分钟。

4.优化作业设计。

学校要通过不断优化作业设计确实减少学生作业量。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为此,各学校要定期开展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要求以年部为单位,学科组长为先导。统一规范学生作业内容与层次,做到不超时、不超量。既让优生吃得好,又让普生吃得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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