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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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学生在校的学习和安全,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特制定上海市山阳中学调课、代课、上课、备课、听课等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十二篇

一、调课制度

1、教师不得私自调课。

2、教师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和会议,须凭相关通知或部门负责领导的证明,由教导处调课。

3、教师因特殊原因,例如开家长会、看专家门诊等,须事前或事后出具有关的证明,如病历卡等,可由教导处调课。

4、全校教师须认识到自觉接受教导处安排的调课是每位教师的份内职责。教师既有因公外出和请病事假代请教务处安排调课的权利,同时也有接受因别的教师公出或请病事假而由教务处安排调课的义务。

二、代课(代监考、加课)制度

1、因公事、公假(原则上调课)确实无法调课而需代课的,应凭相关证明由教导处安排。

2、因病、事假需代课的,一天之内向教导处提出请假;二天及以上的向校长室提出请假,经批准后报教导处安排。

3、教师因本人各种原因误课或误监考,已由教导处安排他人代课(代监考)的被代者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有无理要求。

4、在调课过程中发生冲突,经本人允许后由教导处安排他人代课。

上述第1种情况代课费由学校承担,第2、3、4三种情况都有被代课人承担,按其实际课时费津贴从绩效奖励金额中扣除。代课费计算方式:代他人上本人课(代监考)统一为每节(每场)21元;代他人上他人课(加课)以其实际课时费计算,即语数英每节28元,音体美每节21元,其他学科每节24元。

三、上课制度

1、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凡需一切教具,都应在上课前5分钟准备好。没有备课不能进课堂上课。

2、自觉照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安排,不准私自调课、换课。

3、教师应自觉养成“候课”习惯。应在预备铃响前一分钟时就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4、上课时不迟到,不早退,不中离,更不得“放羊式”上课,不拖课(延长5分钟及以上)。上课10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5、教师要自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规范、文明,教学用语要生动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6、教师应注意教学时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坐着上课(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向查堂教师说明),不穿拖鞋、不端茶杯、不焐热水袋、课内不抽烟、课前严禁饮酒。教师上课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或将手机关闭,严禁在教室里接听手机。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教师要按新课程标准,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积极而恰当运用现代教学设施,能熟练操作各种电教器具。

9、精心设计教学板书,板书要体现完整性,条理性,要讲究规范化。

10、教师下课后应根据其自我感觉及时调整或修改教案,以便充实自己,要回顾自己的教学过程,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11、考试学科教师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不在非考试学科课堂上进行拉差补缺。

12、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2)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

(3)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

四、备课制度

1、依据教育局的要求,提倡超前一周备课,杜绝无教案上课。教导处采取随机抽查与集体检查的形式来检查。

2、备课要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学生、备作业、写教案要切实有用,每课或章节的教案必须以教时为单位进行编写。

3、教案应完整、规范。教案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完整的教学过程、合理的课时划分、适当的作业布置,并能反映出教法的选用、学法的指导、能力的培养、效果的检测、教具(学具)的使用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方法和手段等。教案要有板书设计,教学结束及时撰写教后记或教学反思。

4、同级同科教师应在个人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备课组集体备课,教师要及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和“四统一”,“四定”是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四统一”是指教学进度、教学目的、双基内容、作业份量的统一。中心发言人先要做好充分准备,汇报自己备课情况,大家认真听。集体备课要展开研究之风,有疑问地方要共同探讨,最后统一认识。每学期初备课组长将备课时间、地点报教研组长,由教研组长汇总报教导处。

5、每学期定期检查备课三次,先由教师自查,填好自查表,自查打分,然后由教研组评分。

6、备课检查记录、考试学科教师期中、期末个人质量分析都作为绩效考核加分的依据。

五、听课制度

1、不足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其他教师不少于8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备课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负责教学的行政干部每学期不少于16节。

2、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按时进入教室,听课中不评论,不接听手机,不中途离场。

3、听课前了解研讨课的主题,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听课本着学习的态度,要善于从中吸取别人的优点。

4、明确观察方向,进行有效的课堂观察。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教学过程、板书、简评等,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

5、任课教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6、教研组长每学期收齐本组教师听课记录本统计、检查教师听课情况,上报教导处,作为教师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7、听课应先调好自己的课,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8、听课后必须进行同组内的研讨交流,教研组长写出课后评价,交教导处备份。

注:自20xx年1月1日起遵照本方案执行。本方案解释权为山阳中学教导处。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早日熟悉业务,掌握教书育人的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教学改革形势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系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一、指导条件

本系 30 周岁以下(含 30 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任职期间接受系部安排,原则上须接受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指导,与导师签订“帮学协议”,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系级考核。

1.调入本院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

2.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

3.学院和系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

上述所列青年教师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不能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

二、导师资格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认真;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讲师; 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较高水平。

三 、导师职责

思想上严格要求。帮助青年(新)教师认识高校教师的崇高地位和历史责任,努力敬业爱岗,做到关爱学校、关爱学生、关爱同事、关爱自己,自尊 、自律、自爱、自强,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当一个称职的教师。

生活上主动关心。经常了解青年(新)教师的所思所想,了解和掌握它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向系里或学院反映问题,如有结果,亦应及时反馈给青年(新)教师。

业务上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基本掌握各个教学环节,具体包括:

(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 (2)备课及教案书写(第一年新任教师的教案,指导教师要审阅签署意见); (3)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 (4)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 (5)习题选编及命题制卷; (6)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结合教学,导师应为青年教师系统讲一门示范课,每学期原则上至少听青年教师授课 10 课时,并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诊断与辅导。

4.在科研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耐心的指导。

5.每学期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写出书面考核报告,并交系备案。

6.导师应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指导期结束前,与青年教师共同拟订其学术发展方向。

四、青年教师职责

1.青年教师须虚心学习导师的道德风范、敬业精神、教学艺术和工作经验,积极主动接受导师指导与教诲。

2.要求做到随班听课,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改状况,并认真作好每节课的听课笔记,未获得讲师职称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0课时(其中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 10 节,听课记录 10 节以上)。

五、导师遴选程序

1.由教研室推荐导师人选,并明确该导师指导的青年教师名单,报系学术委员会审核。

2.系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系主任批准聘任。

3.青年教师与中老年教师之间可以双向选择,自愿结对,也可由系统一指派,原则上须是同一专业,并经系领导同意确认后报系部审核并存档。

六、导师任期

1.任期一年。如需要,可提前结束也可延续 1-2 个学期。是否提前结束或延期指导,由系主任提出意见,院有关部门确认。

2.每名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名。

七、导师指导工作量

按照学院有关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建议学校对经考核合格的导师每指导 1 名青年教师按每人每年 30 学时的标准发放课时酬金。

八、考核

1.系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导师以及青年教师执行导师制的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通知责任方及时整改。每学期期末,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应将听课笔记交系审核备案,导师应对其自身辅导情况与被辅导者的教学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系部审核备查。

2.青年教师履行本规定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学期末,系教学督导组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考核合格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津贴。考核不合格导师,指导教学工作量不计。

3.教研室每学期组织听一节青年教师教学汇报课,指导教师作好安排,且作好评课总结。

4.系导师制的考核工作由系学术委员会负责。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3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7、教师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8、发现可疑患儿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儿童医院检查,对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9、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以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条 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教书育人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教师要投身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积极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贡献。

第三条 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量。同时轮流担任班导师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书后,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二天领取教学计划表、成绩册、各种学生考核表,按要求拟定出教学计划,在开学的第二周内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系主任批准、签字。系主任对教师的`教学进度要及时检查,期中和期末新课结束前二周各检查一次。对未按教学进度授课、未完成教学计划的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第五条 教师要熟悉学生,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自学能力,因材施教。教学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启发式教学,积极采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六条 教师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禁在课堂上散布违背社会主义办学价值取向的错误思想。违者一经发现,上报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七条 教师要严守教学纪律,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教师迟到或早退超过十分钟,计旷课一节,十分钟以内,两次计旷课一节。

第八条 教师不得随意调课、串课。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事先报告系主任,由系办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同意方可调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上。教师在授课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及其他活动,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查批准,方可准假。教师出省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报学院领导同意。教师事假和病假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按职工劳动管理条例办理手续。对无故旷课的,必须按时补课,扣除该课课时费及系内补贴,还要报学院处理。

第九条 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任课教师在晚自习应下班辅导答疑,期中和期末考试期间,要经常下班,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

第十条 教师应积极带领学生进行教育实习和见习。每位教师在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见习和实习带队工作。因年龄偏大或有特殊困难的教师,应在校内承担实习生的备课和试讲工作。

第十一条 教师应坚持互相听课制度。原则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 节,系主要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不少于 15 节。同时教研室主任听课应达到 3/4 以上教研室成员的课,实验室主任听课应针对所有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并进行了评议。新进教师应跟老教师听课,一年听课不少于 60 节。听课要有笔记,评课意见要中肯。听课的笔记本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并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 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搞科学研究。系里将视发表论文的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三条 实验教学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实验课题和课时。

第十四条 每次实验课前,实验课指导老师必须做好预备实验,认真解决预备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情况。

第十五条 新入学的学生首次实验前,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讲解有关规章制度。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第十六条 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认真讲解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实验中,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但对差生要耐心指导),指导教师要巡回观察指导,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实验结束时,教师应对实验数据进行审核,并检查实验设备。

第十七条 学生要按规定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安排重新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第十八条 学生在实验课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实验教师必须及时写出损坏情况,叫学生签字,并写出报告及处理意见交实验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批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存档,以便学生毕业时赔款,情节严重还要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九条 实验课内容要饱和,3 课时的要上满 135 分钟,2 课时的要上满 90 分钟。对动手能力最强的顶多提前 15 分钟出场;实验教师迟到、早退、旷课等与理论课一样对待;实验教师要负责本学期所用实验室的卫生和仪器保管保养等工作。

第二十条 所有任课老师和我系学生都要接受双向考核。每次上课前,教师必须清查各班实到人数并登记;上课中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听课情况,对者要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者要予以登记;班干部每次课要负责登记教师和学生的上课迟到、早退情况;学生两次计旷课一节;每次实验学生要签名;教师要记录学生迟到和早退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每旷课一节扣 1 分。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严格遵守早晚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幼儿未走完的情况下,自己先离开幼儿园。

二、早值班老师礼貌接待早晨来园的孩子,并关心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幼儿,对用药幼儿作好记录,并负责把这些孩子的情况和激留言转交给有关老师。

三、值晚班时,保持值班室的安静,组织一些可行的活动或游戏,为每个幼儿整理好衣物。礼貌对待要离园的`幼儿与激,最后负责关闭门窗、整理桌椅、清扫卫生。

四、对实在有特殊情况很晚还无人来接的孩子耐心负责,并及时与激联系,等激接走孩子后,方可离园。

五、节假日值班,要准时到位,不做私活,不带家人和外人来园玩耍,不让幼儿放任自流,要巡逻检查,做好来电来访记录与处理。有紧急任务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教研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教研工作在园长的领导下,由分管业务副园长具体负责。

二、教研组要加强对教研活动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教研计划,明确目标和内容,写好教研记录。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做到积极发言、虚心好学、主动承担组内研究课题、幼儿园观摩活动和公开课。

四、幼儿园每周小时定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每周小时教研活动时间。

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记好学习笔记。五以上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五以内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

六、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议意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节。

七、认真实施专题研究计划,每学期必须向园内外展示科研成果。

八、能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和设计简单的教研课题,改进教育方法。

九、园领导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各龄班课题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我院“抓教风促学风”的精神,特对我系教师的教风作如下规定:

1.每位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前按教学大纲要求拟订好教学计划,教研室主任对自己所在教研室的所有教学计划必须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重写。

2.认真备课,每次课都要有详细的教案。

3.严格按教学计划授课,不得随意改动,除节假日外,授课进度与教学计划上的进度相差不得超过两次课。

4.教师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自己随意调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通过教务处和系办批准。

5.教师授课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能旷教。

6.教师对自己所教的课要下班辅导,随时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

7.认真批改作业,作业份量要足够,难度较大的`本科课程(如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和选修课程等)平均每次课至少布置二道作业题。担任本科教学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对每个学生批改的作业不得少于五次,担任初等教育教学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对每个学生批改的作业不得少于十次。

8.教师必须认真上课,抓好学风。每次上课要把缺席的人数报系办,发现有不认真听课的要及时制止。系办检查时,若发现课堂上有三个以上打瞌睡的学生和有影响其他学生听课的行为,要对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登记。

9.教师要保证教学质量,期末考试后期评学生及格率达不到 50%的,该教师该年度职称考核定为不称职。

10.实验课的实验报告要全批全改,并对学生每次实验情况进行登记,期末要对实验报告进行整理,并及时交系办存档。

11.系办随时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其结果作为教师教学等级评定、教学酬金发放和职称考核的依据。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7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速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使教育科研工作对教育教学起到促进作用,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健康良好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组织体系

1、学校成立教科研室,设教科研室主任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

2、教科研室接受主管校长领导,向主管校长负责。

◆科研室职责

3、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和部署学校科研工作。

4、教科研室日常工作由教科研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要求见《教科研室主任职责》

课程管理制度

1、学校课程管理原则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科学设计课程与教学方案,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积极推进学习方式的改革,实施发展性评价,为学生全面而主动的发展在课程上给予保证。

(2)尊重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发展、自我选择课程的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校长应明确在学校课程管理中的相应角色,履行所承担的课程职责,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合理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

(4)立足学校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校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课程资源。

2、学校课程管理目标

教师培训进修规定

● 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

1、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费用学员自负。学校选派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学费学校报销,资料个人保存的,资料费自负,资料学校保存的,资料费学校报销。

2、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由教师自行协商调动课程报学校审批,不减课时。

3、各位教师按区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否则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 学历进修

1、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经局或学校同意的提高性学历进修,学费、资料费自行解决,不减课时,课程由教师协商自行调动报学校。写毕业论文期间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两天公假。

发展性班级管理工作指引

发展性班级管理制度是我校教育科研成果,体现自治性、民主性、创造性的学生自我管理特点,体现我校办学宗旨,班主任应自觉实践发展性班级管理:

1、班级管理岗位的设置

在“学生是班级的主人,班级是每一个人的班级,让人人参与班级管理”的指导思想下,设置5大类40多个岗位:

教师值日及早锻守则

1、值日教师执勤时间为7:25~11:50,14:00~17:00。

2、值日教师要认真进行课前、课间和下岗前的管理。

3、值日教师的职责是检查学生的仪容礼貌、举止言行,制止学生追逐、打闹、喧哗,检查在岗地段清洁卫生,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及时教育,并向班主任反映情况。

4、值日教师上下午放学时间进行静校检查,督促各班学生排队离校,发现问题向总值日行政报告。

5、总值日行政是当天值日责任人,负责登记上岗情况,调配值日人员,汇总值日情况,并做好值日记录,负责处理偶发事件。

6、因病因事不能值日,必须自行调动,并报告双方总值日教师。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执行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二天向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试场。

3、监考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进入试场,向

校园网络安全制度

1、设立学校网络安全负责人,负责全校网络安全管理。

2、定期评估和审核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状况,关注网络安全动态,堵塞网络安全漏洞,消除网络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网络的畅通运行。

3、定期调整相关安全设置,进行非法入侵防范。对网上的黑客的'攻击行为,一经查实,应援引相关的网络规章与法律予以惩罚

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1、专任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和生活,教师应平等待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做学生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

2、专任教师应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生活,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进行教学,为学生树立典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专任教师应努力学习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参加继续教育,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做到敬业乐业,严谨教学,。

4、专任教师应根据国家新课程

学科组长岗位职责

教研组长是学科的带头人和负责人,是各项教学、教研活动的计划者、组织者、协调者。教研组长对主管该学科行政负责。

1、根据学校教研计划,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教科研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搞好学期或学年教研工作的自评和总结。

2、助主管行政检查本科组教师执行授课计划、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和开展课外活动等方面情况。

3、组织本组的各项教研活动,安排组织好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内容。

4、熟悉、了解、检查本组的教学工作状

课题组长岗位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实验的具体组织者,课题实验的常规工作均由组长负责:

1、负责撰写课题申请书、课题实施方案和结题报告。

2、制定课题阶段实验计划,经课题负责人审定后,按时上交学校。

3、每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科研活动两次。每次要做到有准备、有中心发言、有步骤,并认真做好科研活动记录。

4、组织教师轮流听课并带头上好研讨课。

......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8

教材是保证学校教与学的重要工具。搞好教材管理和计划供应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原则

1、凡教学计划内所设课程的教科书、讲义、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学生制式练习本等均属教材管理的范围。

2、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均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教材的选用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由任课教研室集体讨论,经系(部)主任审查后,每门课程确定不同的2至3套教材版本报学校教学委员会研究确定使用其中的一套,教学委员会认为部(系)所报教材版本不当亦可另选,选定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变动。

3、所有教材的订购、保管、供应均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负责,订购或自编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验收入库,妥善保管不应损坏,并建立完整的帐目。教材科应每学期向教务处领导和主管院长报教材出库清单,每学期末清库盘点一次,要求做到帐物相符。

二、教材的订购

1、教材的订购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必须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材质量为前提条件。并在学院纪委审计部门监督下,与学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共同实行招投标。

2、教务处教材科应根据学校教学委员会所确定的教材版本,在每学年春、秋二次按订购计划予以采购。

3、凡已订购的教材,不应轻易变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变动时,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教学委员会研究确定,改订手续至少提前2个月办理。

4、订购教材应根据每届学生使用数、教师用书数、现有库存数、教材下次出版时间等情况,本着既要保证教材供应,又不要过长时间积压资金的原则适当确定订购数量,订购数量不宜超过每届学生使用数和教师用书数量。

5、校内自编教材、讲义、实验报告书,制式练习本,需批量印刷的;校内教师自编的教材、教参需由学校销售的,应由系(部)主任召集有关人员会审通过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后,由教务处报学院教材委员会审定,由纪委审计室审计后进行印刷或购进。并由教材科保管、供应。

三、教材的发放

1、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二天发放教材。

2、任课教师、试验辅导教师可按教学任务安排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本(套)。非所任课程的教材原则上不予供应。如确属教学需要,需经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领导批准后限量供给。

3、外单位来校进修、听课人员所需教材、讲义费用自理。

4、学校举办的各种短训班所需教材原则应有预订计划。

5、教师如将教材丢失,一般不再补发,可自费购买,教师所领教材一般应使用两届以上(更换新版本除外)。教务处应建立教研室和教师个人领书登记卡,以便校对、清查、发放。

6、为便于学校、教务处、各系(部)领导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配给各系(部)本系(部)各门课程教材一套,配给教务处领导全校各门课程教材一套,由各系(部)和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

7、新教师发放教材时,可同时配给2——3本配套教参、业务教材。

8、每学年各教学系(部)可购买1000元以内的教辅资料,系(部)可凭购书发票,并经教材科验收后,由学校予以报销。所购资料由教学系(部)指定专人管理。

9、外单位如在我校购买教材,需在保证我校教材供应的前提下,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售给,并按书价加入15%的管理费,如需邮寄则按20%计算。所有售书款均开具学院正规发票,并全部上交学院财务计划装备处。

10、本校自编的教材,如需赠阅和交流,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赠阅、交流范围和数量,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后,一般由图书馆资料部门办理。外购教材一律不赠阅、不交流。

四、教材的报废

对于近期使用过的库存教材,原则上全部使用完毕后才可更换新版本,确属不宜再继续使用的库存教材又无法转售的,以及长期积压的教材,经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可予报废。报废教材款由校财务予以冲销。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教学检查的目的与意义

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我部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2、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做好汇报材料,并向教学副院长汇报检查情况。

3、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

(1)平时抽查。平时抽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和有关教学工作情况随时安排。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教学管理情况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集中检查

开学初检查。

每学期开学前由教学科着重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程安排、教师聘请、教师教学一体化设计、教材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学后,着重对课表执行情况、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情况、教师教学情况等进行检查。

期中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在期中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期中考试安排情况、教师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教学组织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情况、教学环节落实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主要采用听课、检查作业本、召开座谈会、随访等方式进行。

期末检查。

在期末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效果、形成性考核完成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情况、教材预订情况以及教学工作小结情况等。检查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作业本、考试质量分析、查阅有关教学记录等方式进行。

4、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人员要对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处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学院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检查情况,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基本分为75分,每月及格分数为70分,按制度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每月底汇总,每学期末得出平均分。

奖励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纪律

早操(读)、上课、自习(包括晚自习)集体活动100%出勤率,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因公因病请假除外)现象者,加10分/月。

二、学习态度

1、按要求每天完成当天作业的,加5分。

2、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加5分。

3、素质教育考试90分(包括90)以上的加10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全部及格(60分及以上)加10分,且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当月卫生检查均合格(7分以上)者,当月加2分。

2、被评为月优秀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当月加3分,寝室长加5分;

3、服从老师安排,认真完成公区卫生维护的,加3分。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加分

1、在全校的评比和竞赛中获奖,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各种获奖可累加分数。

2、做合格班干部(班长加4分,科代表加3分,班委,寝室室长小组长加2分)

3、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每人每次加2分。

五、思想品德

1、当月没有通报批评以上(包括通报批评)处分,加5分。

2、制止学生打架、举报违纪行为者,加5分/次。

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有突出事迹者,加25分/次。

4、拾金不昧者,加10分/次。

违纪扣分的内容及评定标准

一、组织纪律

1、凡违反校纪,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警告每次扣5分;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记过每次扣10分,留校察看每次扣20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课(包括集体活动)每节扣3分

4、早操、早读按旷课一节起,每次扣3分

5、早读、晚自习不遵守纪律者,每次扣3分

6、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1分,不履行请假手续,伪造假条、冒充班主任签字,每次扣10分。

7、不参加集体活动,按旷课处理每次扣3分

8、不按时返校,每次扣10分

9、上课违反课堂纪律,玩手机、看小说、说笑、睡觉,带零食进入教室视情况每次扣2分;

10、晚上21:30未返回寝室的,每次扣5分。

11、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大声喧哗、听收音机、mp3、玩弄乐器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者,每人每次扣2分。

12、不带校牌、仪容仪表不规范者进入教室(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每次扣2分,且不限制累加。

13、留宿校外人员或男女生互窜寝室者,记过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4、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板绕床,记过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5、在校园内抽烟每次扣10分,酗酒者每人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6、盗刷他人卡的,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且不限制累加。

17、故意破坏公物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8、说假话欺骗老师和领导,与老师无理顶撞,每次扣10分。

19、妨碍或刁难学生干部正常工作者,每次扣10分。

20、破坏环境卫生者每次扣3分,乱倒饭菜扣5分,乱倒污水每次扣1分,乱扔垃圾每次扣1分,随地吐痰者每次扣1分。

21、私自到小摊贩处购买无卫生许可证食物且带入校园,每次扣5分。

二、学习态度

1、未按要求完成平时作业的,扣2分/每次。

2、未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扣5分。

3、素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扣10分,补考不及格的扣15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一门不合格(60分以下)扣5分,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寝室,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长扣4分。

2.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教室,值班学生扣每人每次扣2分,班长和劳动委员扣4分。

3.公区卫生维护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四、思想品德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1)炮制、张贴各种大、小字报或散发非法宣传品者;

2)呼喊反动口号,发表反动演说者;

3)到校内、外进行非法串联者;

4)有其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国家安定团结言行者;

5)盗窃国家及他人财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操行评定的管理办法

1、班主任须严格按以上制度严格考评,每月末评定一次,须在一周内将《学生操行月汇总表》报学生科。

2、学生操行分70分及格分数。

3、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实习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5、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就业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6、凡操行不合格者,取消学生班级和校级评优评选资格。

7、凡屡教不改,操行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训练中心的工作秩序,保证训练中心的教学质量,提高教练教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清华大学管理模式职业经理训练中心所有员工。

第二条训练中心由教学管理委员会领导、控制,实行中心主任个人负责制。

第三条本中心由教研部、教学部、教务部、招生办、信息部、行政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八个部门组成。

第四条中心主任按组织机构图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职能界定,制订工作流程及程序,协调各部门运作,检查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各级领导按岗位图对下属做岗位描述,定期述职,按逐级指挥原则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则,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教练管理规定

第七条中心各级教练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教学锻炼。

第九条按岗位描述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训练任务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并编写教案,保证授课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授课时间、地点,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旷课。

第十二条上课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对学员负责,认真批复作业,帮助学员学习。

第十四条未经允许不得拷贝中心资料,保守中心秘密。

第十五条不得散布有损于中心形象的言论。

第十六条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听取学员意见,上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教练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为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料开发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利于中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教练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教练的评估为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定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考核的基准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员培训效果。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的构成:分三部分:综合结果考评基本能力考评其它。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为加强对教学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证教学训练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1、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理论教师和教练场等。

2、教学设备由设备科负责建立教学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3、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备进行认真调试,保证教学过程的需要。

4、教学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重要的教学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6、建立教学设备使用卡,按教学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备、仪器的损坏。

7、教学设备的维修、日常维护由设备使用人负责。

8、计算机、投影仪等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9、每半年对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教学设备的更新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11、教练车和理论教室附属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训练场地的桩杆及场地环境的管理。

12、教学设备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公司按其他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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