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公开控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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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厂务公开控制规则

为规范本厂厂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厂务公开工作进行全过程控制。

3 职责

3.1 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3.1.1 组织机构

组 长:党委书记、厂长

副组长:工会主席、副厂长、党工部长

3.1.2 领导小组职责

a) 负责厂务公开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全厂各级领导和单位按照本程序对厂务公开进行落实。

b) 负责对公开方案、公开形式等有关厂务公开重大事项的审定。

c) 负责对厂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等重要事宜的审定。

d) 按照分工负责制对分管系统厂务公开的实施、推进负有领导责任。

3.1.3 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职责

党委书记职责

a) 对厂务公开负有领导责任,是厂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督促本厂各级领导按照本程序要求进行厂务公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b) 组织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厂务公开情况汇报,定期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领导制定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办法。

c) 督促和指导各分管领导、厂务公开办公室、各专项公开小组、各车间及实体公开小组的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厂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

厂长职责

a) 对厂务公开负有实施责任,是厂务公开的“第一执行人”。

按照本程序要求实施厂务公开,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确保其真实性、实效性和长效性。

b) 带领各级行政领导主动搞好各级厂务公开。

c) 将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难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有责任按照规定形式和途径公开有关事项,并向职代会报告厂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d) 落实厂务公开责任制,督促各行政领导、部门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人。

副厂长职责

a) 协助厂长督促各分管部门主动搞好各级厂务公开。

b) 定期对各分管部门的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提出考核及奖励意见。

党工部长职责

a) 对厂务公开负有监督检查职责,是厂务公开的“第一监督人”。

b) 按照本程序要求组织办公室对各项公开事宜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c) 监督厂务公开办公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a) 对厂务公开负有协调监督职责,是厂务公开的“第一协调人”。

b) 对厂务公开办公室负有领导责任,有责任领导办公室人员做好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c) 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和反馈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整改。

d) 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厂务公开,培训职工代表,提高公开质量,协调企业劳动关系。

3.2 厂务公开办公室

3.2.1 组织机构

主任:工会主席

成员:厂办、党工部、工会、保卫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装备部、生产部、技术规划部、煤炭采购部、仓储部、营销部等部门负责人

厂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工会

3.2.2 职责

a) 厂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厂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检查、指导、反馈。

b) 工会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统计、报告。

c) 工会主席负责厂务公开具体实施过程的领导、组织、指导。

d) 各成员负责提供各部门的公开内容,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e) 负责对本程序的修订。

3.3 厂务公开工作程序

4 控制程序

4.1 厂务公开的内容

4.1.1 厂部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包括厂部年度方针目标、发展规划、季度生产经营状况、

重要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多种经营工资分配方案等事项。

4.1.2 厂部重大决策情况:公司和我厂改革、改制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以及其他各项

改革措施。

4.1.3 财务指标完成与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支付和发放、代扣个人所得税、防洪费等情况,业务招待费全年计划分配和实际支出额以及主要开支项目,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1.4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工资奖金分配、违章违纪考核、“六金”交纳、劳动保护

措施、劳动用工招聘、转岗分流、职工岗位竞聘、节日物资发放等情况。

4.1.5 领导干部年度民主评议情况:民主评议的标准、程序及对被评议干部的优缺点和胜

任、不胜任的测评结果。

4.1.6 干部管理情况:干部选拔、竞聘、使用的条件、竞聘过程、结果,领导干部违规、

违纪处理、处分情况。

4.1.7 大宗物资采购供应情况:生产原材料采购、煤炭采购、劳保用品采购、职工福利用

品采购以及其他涉及物资采购的招议标情况。

4.1.8 废旧物资处理及工程招议标情况:废旧物资处理、全厂工程建设、外委加工件、大

型技改项目以及其他工程的招议标情况。

4.1.9 专业职称评聘情况:职称考试通知、要求、职称评聘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

果及奖惩标准和结果等事项。

4.1.10 其他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需要适时公开的事项。

4.2 厂务公开的形式

4.2.1 职工代表大会。凡是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事项、业务招待费使用、民主评议领

导干部等情况,在职代会上公开。职代会闭会期间,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公开,经协商通过后执行。

4.2.2 厂办公会、党委会和生产会。对涉及企业秘密的问题,不宜公开或不宜全部公开的

问题,应在厂办公会、党委会或生产会上予以通报讨论,并在适当时机向职代会或

职代会联席会公开。

4.2.3 招议标会。对于工程建设、外委加工件、废旧物资处理、大宗物资采购等项目,应

通过招议标会进行公开。

4.2.4 各类宣传工具。对于专业职称评聘、工资奖金分配、违章违纪考核、劳动用工招聘、

“六金”交纳、转岗分流、职工岗位竞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且职工应该了解和掌握

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性或临时性、突发性问题,可通过厂务公开栏、公示栏、广播、局

域网等形式随时进行公开。

4.2.5 听证会或专题会等形式。对属于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或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应及时通过听证会、专题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公开。

4.3 厂务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基本应按照制定方案、预先审核、实施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进行。

4.4 专项小组

专项小组在厂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4.4.1 生产经营及重大决策公开小组

1. 组织机构

组长:综合管理部部长

组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厂办、党工部、工会、人力资源部、生产部、装备部等部门负责人

2. 职责

a)负责提出厂部改革和生产经营等重大方案。

b)负责向职代会提交并公布有关厂部年度发展目标、方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

c)负责向职工公示厂部生产经营状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d)负责解答职工群众对企业改制和生产经营决策的质询。

3. 公开程序

4.4.2 重要规章制度及职工切身利益公开小组

1. 组织机构

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组员:人力资源部、厂办、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党工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2. 职责

a)负责提出职称评定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各类奖金分配方案、“六金”收缴情况、员工岗位竞聘使用情况、劳动用工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等的公开事项。

b)负责向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提出并公布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c)受理解答职工群众有关上述问题的质询。

3. 公开程序

4.4.3 物资采购及工程招议标公开小组

1. 组织机构

组长:装备部部长

组员:装备部、生产部、技术规划部、煤炭采购部、营销部、仓储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党工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2. 职责

a)负责对全厂原材料采购、劳保用品采购、节日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以及外委加工件招议标的公开。

b)负责对煤炭采购情况进行公开。

c)负责对全厂废旧物资处理情况进行公开。

d)负责解答物资使用部门对上述事项的质询。

3. 公开程序

4.4.4 党风廉政建设公开小组

1. 组织机构

组长:党工部部长

组员:党工部、工会、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

2. 职责

a)负责对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民主评议的公开。

b)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公开。

c)负责对岗位竞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

d)受理职工反映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在廉洁自律、违规违纪问题上的监督。

3. 公开程序

4.4.5 财务指标极业务招待费公开小组

1. 组织机构

组长:财务部部长

组员: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厂办、党工部、工会等单位负责人

2. 职责

a)负责核定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和实际支出及主要开支项目监督。

b)负责向职代会提交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c)负责对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各类代扣费用进行公开。

d)受理解答职工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3. 公开程序

5 厂务公开制度

5.1 厂务公开工作制度

5.1.1 厂务公开工作制度

a)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审查新出台厂务公开有关办法措施,总结前一阶段的厂务公开工作,研究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b) 每季度对各专项公开小组负责人及各车间、实体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进行考评,填写并在厂务公开栏填写《政务公开统计表》,并提出处理意见。

c) 督促指导各专项小组在专项公开工作开展前组织本组人员召开会议,对涉及到公开

的内容进行布置、落实,并按要求公开。

d) 每年组织一次厂务公开研讨会,组织各专项公开小组及车间实体进行交流,总结经验,查找程序缺陷,审定程序文件。

e) 每年于6月底和12月底进行两次三级公开职工抱怨指数调研,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厂务公开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便于总结经验和及时整改。

f) 每季度将厂务公开内容装订成册,留存建档,作为基础台帐妥善保管。

5.1.2 车间实体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a) 每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学习厂部有关厂务公开的文件资料,讲评当月本单位公开工作情况,对未按要求公开的班组提出考核,布置下月工作。

b) 每月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如实填写《政务公开表》,于每月20日前张贴于政务公开栏。

c) 每月对所属班组班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班务公开统计表》,于每月20前张贴于政务公开栏。

d) 每月按规定将有关政务公开材料统一装订成册,留存建档,作为基础台帐妥善保管。

e) 每年按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厂务公开培训活动。

5.1.3 班组班务公开工作制度

a) 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民主生活会,公开并讨论班组相关事项。

b) 每月20日前填写本班组《班务公开表》,并张贴于班务公开栏。

c) 每天填写班组考勤表,并张贴于班务公开栏。

d) 按要求填写班组管理本工会小组记录本,作为基础台帐,妥善保管。

5.2 厂务公开检查制度

5.2.1 厂务公开办公室每月对各专门公开小组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不合格单位发出《热电厂厂务公开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车间每月对班组班务公开进行一次检查,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2.2 厂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将检查结果填写政务公开统计表,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布。

5.2.3 车间实体每月将检查结果填写班务公开统计表,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

5.2.4 厂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应向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厂务公开检查分析报告。

5.3 厂务公开考评制度

5.3.1 各车间、实体、科室必须严格按本单位政务公开办法,适时、全面、真实地抓好日常各项政务公开的实施工作,严禁弄虚作假、遮遮掩掩和不按时公布,凡应公开内容,未按时以一定的形式公开,由厂务公开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对责任单位提出经济考核,并在优秀党支部评比及工会“双争”竞赛评比时考核。

5.3.2 凡公开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除按5.3.1条处理外,还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政绩考核,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5.3.3 车间实体政务公开管理台帐,必须做到专人负责,随时公布随时登记。凡未按规定建立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全、不实的,除提出经济考核外,还应在优秀党支部评比及工会“双争”竞赛评比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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