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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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和范围: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通用20篇)

1.1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职责:

2.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2.2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工作程序:

3.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3.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3.4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

1、生鲜处仓库的环境标准

(1)湿度、通风符合商品储存条件。

(2)照明、防火设施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3)灭虫、杀虫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4)地面无垃圾、积水、油迹,货架无散开货、未封商品、灰尘等。

2、保质期控制:

限截止最后销售日(有效销售期) 1—3天保质期最后一日

1—4天保质期前一日

8—5天保质期前两日

16—30天保质期前五日

30天以上保质期前十日

备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能出售,只能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接近保质期限的食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降价、促销等。

3、蔬果(商品与自用品库存)库存的控制与周转

(1)订货时,每一种水果的库存的周转期限在三天以内;

(2)发现某种商品的库存过大时,要采取必要的促销、降价的手段清除库存。

4、肉科(商品、自用品、原料库存)库存的控制与周转

(1)订货时,每一种保鲜的库存的周转期限制在两天以内; (2)发现某种保鲜商品的库存过大时,要采取必要的促销、降价、转货的手段清除库存;

(3)冷冻商品与原材料的库存,要与订货周期内的使用数量相匹配并有少量余货为最佳。

5、鱼科的库存管理

(1)水质、水温、氧气、清洁度等要求必须符合要求,水循环、氧气循环、清洁程序必须时刻保持畅顺;

(2)冰鲜商品陈列必须有足够的冰覆盖以保持温度始终如一;

(3)保证冷冻商品、海鲜干货销售在保质期内,并及时将腐烂变质冰鲜及反肚、死掉的.活鲜、破包装的冷冻品、发霉潮湿的干货挑出。

6、面包的仓库管理

(1)分类存放,依次考虑的原则有商品分类、岗位分类、供应商分类。

(2)先进先出的原则,不仅有明确保质期,先到货商品存放在最外面。

(3)整齐、安全、拿取方便。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

1 、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 、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 、制定裕东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 、建立健全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 、收录和维护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 、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 、组织调查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 、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4

为适应现代商业的发展和需要,加快商品高效、安全的物流运转,及实现一个全面合理仓库管理运作工作,所以特制订以下条例: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携带一切明火和易燃物品进入,对于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商场营业人员领货需开调拨单和主管(营运领班)跟着一起进入,由仓管人员统一查找、配发,仓库内一切工具借用需填借用单。

2、商场内人员如需进仓必须填写进仓进入单,并且严格服从仓库人员的合理安排,不得在仓内随意丢弃、损坏、脚踏和试用、试吃商品。

3、仓库人员必须冷时上班、下班时不得早退(特殊情况有主管或领班安排后方可下班),如有事假、病假需向主管当面请事、病假,并且按公司有关规定出示有关证明、电话,捎假无效。

4、仓库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在仓内聊天、睡觉及偷用、偷吃商品,如有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对于供应商、业务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示,不得随意进入仓内看货、定货、查货,违者将给予50至200元的`罚款。

6、对于供应商及一切来货一定要按公司管理程序及公司规定收货,对于缺订货单、超过订货时间、清单紊乱的给予拒绝收货。(超过订货时间,如公司急缺需报采购领班批示后方可)。

7、仓库内商品一定摆放整齐、明显,或行或线(特殊商品除外)。

8、仓库内商品做到无拥挤、堵塞消防通道,破烂随便丢弃现象,商品要做到先进先出,由内到外的程序。

9、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水)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鼠、防虫工作。

10、对于打开滞销、变质、发霉、破损商品,根据其程序、数量,及时向采购部或上级领导部门上报处理。

11、定期不定时经常检查、测试仓库内各种消防系统。

12、仓库任何人不得偷吃、用、拿商品,如有发现按公司规定论处,情节严重将交司法部门处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商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超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商超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商超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商超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商超《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商超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商超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商超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商超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商超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商超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7

为切实加强店内仓库管理,提高仓库利用率、减少损耗、提升进出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管理范围为所有商品仓库,包括联营及otc仓库,不含赠品仓、团购集货仓、物料仓、设备仓。

所有商品仓库内只允许存放商品、场内赠送赠品(试吃试用品),不得出现任何道具、物料、工具及其他非商品物品。

二、出入管理

1、进出仓库需两人同行,严禁无证人员进入库区,严禁非本店员工、促销人员借用本店人员工号牌卡进出仓库;

2、二楼大仓入口防损人员负责仓库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所有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都需留下工号牌卡;

3、门店设有加货专用车,禁止普通购物车进入仓库,仓库门岗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4、二楼大仓实行定点开放制,非开放时间禁止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仓的,需由分管业务主管向防损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5、otc精品仓库仅限总台人员出入

三、台帐与责任

1、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分管商品品类设定仓库责任区,责任到人、到货架;

2、所有仓库的管理,处长为部门负责人、课长为区域负责人、员工为货架第一责任人,促销员负责协助整理工作;

3、各仓库货架责任人负责本货架商品的现场管理、三信管理、台帐管理工作,如因保管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货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4、各部门查询商品由对应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管理;

5、赠品等同于商品,所有赠品按所属品类、品牌由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统一管理;

6、otc精品仓库由总台负责管理,所有商品应建立仓库库存管理台帐。商品短少由货架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四、库区商品管理

1、仓存商品的管理应遵循: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封箱储存等原则;

2、分类存放原则:

①各部门仓库应设单位的赠品存放区、查询商品存放区,与正常商品区别存放;

②仓库应按公司新分类原则按货架、层板进行分类管理,不得出现混放现象;

3、先进先出原则:所有商品的进出应按商品进货时间、生产日期,按先进先出原则管理和提取,以确保商品品质;

4、封箱存放原则:

①仓库储存商品应整箱存入,如在上货过程中出现零散商品的,应用大小合适的纸箱、封箱后存放,并将商品码、商品名称、数量标于外箱上;

②商品存放尽量做到一箱一品,需拼箱存放的,每箱品种数不得大于3个,同时应在外箱标明商品码、品名及数量;

③禁止商品开放存放、严禁使用购物车、购物篮、周转知筐存放商品;

④外箱破损的商品,应及时更换外箱,以减少商品储存过程中出现的`商品损耗;

5、所有商品应离地离墙放置,离地不少于10cm,离墙距离不少于5cm;

6、商品存放时应将重量较大的商品放于底部,避免压坏商品;

7、易碎商品应在外箱上标注“易碎”标志,以提醒员工搬运、上货时轻拿轻放;

8、货架商品的存放应确保外箱外侧面拉平,无通道两侧凹凸不平的情况出现;

9、货架顶部存放商品应注意高度,离灯带距离不得小于40cm;

10、使用仓板存放商品的,堆垛间间距不得小于50cm,高度根据商品的承压能力和商品特性确定,并以提取方便为宜,沿窗口存放的商品还要防晒、防雨淋;

11、商品拿取应轻拿轻放,如因人为原则造成商品损失的,由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12、因三信原因撤架商品应单独存放,用红色封箱带封箱后,应在外箱注明商品码、品名、撤架原因

13、破包、变质等商品应单独存放于查询区,根据商品属性定期清理----按商品品质情况及保管要求(如蛋类需每日清理,百货可按月清理);

14、买断破包不可换货商品应做好商品记录,每月结转次日由业务处提交清单及处理意见,经经理室审核后确认处理方式,避免出现商品积压;

15、各部门应保证库存货架之间的畅通,不得以库存大为由在通道内存放商品、不得堵塞货架间通道及仓库主通道;

16、所有部门不得将商品存放于消防黄线范围内; 17、各部门应重点关注易失窃商品的储存情况,重点商品、贵重商品应在货架上放置库存卡,登记商品进出情况;

18、各部门应保持库存卫生清洁,不得在仓库内大量存放纸箱、每日应安排人员进行库存卫生清理工作;

19、退货商品应单独存放于退货区域内,并按要求在外箱粘贴退货单据;

20、食品、生鲜商品的储存,应关注其储存条件,避免因保存不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

21、门店允许供应商活动用道具临时存放于仓库内,但应在活动结束的三天内清理出门店;不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陈列架不得长期滞留在仓库内;防损部门有权定期(每月末)清理;

22、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

五、禁止事项

1、严禁无证人员进出仓库

2、严禁在仓库区使用明火

3、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放置非加货专物车;

4、严禁商品开放储存

5、严禁所有物料、道具存放于仓库内;

6、严禁一人单独进仓;

7、严禁商品着地存放;

8、严禁堵塞通道

9、严禁在消防黄线内放置任何物品;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8

规范公司总库及各门店库房日常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总库工作职责规范

1、门店常规性货物的分配:目前公司物流配送时间为每周二、四、六,各门店需在每周一、三、五下午2:30前将本门店的要货计划以文件方式报至太原总库库管,总库亦有责任提醒门店发送要货计划,经提醒后最晚不得迟于下午3:30前报送计划。如门店延误报送影响本门店配送及总库工作安排,责任在门店库管,每次处以责任库管员20元罚款。总库根据门店计划及库存数量安排配送,确保在配送日10点前将货物分配完毕。

2、新产品的分配:新品到货,需将机器配置及数量、颜色报至营销部经理,根据营销部安排确定的数量进行首次分配,并在E商公布分配情况。

3、整理门店要货差异,并以文件形式报至公司采购部做为采购参考。

4、对到货的机器及时入账,对于没有订单的入库机型,通知采购部,采购部也要与供应商做好送货沟通工作,以确保订单及时审批,以便于总库办理入账工作。凡有订单的机型做到:入库时实物与E商账在当天达到一致,出库时,调拨单在调拨当日做出。如因系统网络或订单的原因造成实物与账务没有同步的,需在QQ群中与各门店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解决。

5、协助采购部做好需要退库机型的收货验收工作,如有供应商工作人员到总库取货,需有采购部确认取货人身份,由公司物流去供应商退货,开好手工出库单据,依据供应商签收单做退库单工作处理流程。

6、公司向运营商的铺货机型,在发货当日与公司指定货位对接人确认并做到其在途库位。

二、各门店库房(包括总库)日常工作规范

1、收发货注意事项:

1)总库及地市门店签收由物流公司配送的机器,在签收货单前,要首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重新粘贴的痕迹。核对包装箱内实物与出库单上的数量是否相符,务必在验完货后再在物流单上签收,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公司由物流公司发货要使用公司内部带有“迪信通”标志的专用胶带进行打包。地市门店发货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邮政物流或宅急送进行配送,不要选择一些小型的物流公司。发货方要开具手工出库单随货同行,收货方接到外包装完好的货物,核对手工单无误后,进行E商入库。

3)各门店收到由厂商直接发货达门店的机器,收货后需把机器串号报至太原总库,由太原总库通过系统给门店做单。

4)门店之间调货,填写一式三联的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调出方店长需与调入方店长亲自电话核实好后方可调出机器在,调出方库管开具手工单后由调出方店长及调入方接货人员在手工单据上签字确认。手工签单按月整理装订好保存一年以上。

5)门店退回总库需填写手工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

6)总库配送至市内门店的手工调拨单,需由物流带回签收单,并由总库专人保管。

2、系统调拨注意事项:

1)各门店调拨机器需在机器发出时应同时在E商或ORC系统中做单。如异地之间由物流公司配送的,在做调拨单时要在调拨入库单摘要处注明物流单号(见以下截图),以方便查询记录,发货方有责任跟踪物流公司配送的安全运达。如在常规时间内未送达至收货方的,需跟踪物流配送方查询。如果是手机调拨,做单时要必须将串号录入,未按此要求做的罚款20元/次。

2)同城内物流配送或调拨应在收货方取得货物当天全部接入本库位,异地配送应在签收物流单据无误后当日接收系统单据,不得出现已收货物不接收系统单据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公司ERP专员负责落实,有出现不及时接收在途库的门店每次给以库管员罚款20元的处罚。

3)如在货物接收当日存在没有系统账的产品,门店要做好未入E商账产品记录,以便跟踪单据接收工作。

3、库房货物的管理

1)保持库房货架的整洁,货架上要铺有硬质干净的纸装,以保护货物的干净。货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如在整理库房或货物清点时,不要随意放在地上,要铺上干净的纸张。

2)货物在货架的摆放要整齐有序,按品牌、型号分类放置。对高端产品,尤其是外包装容易弄脏的机器要附着有塑料保鲜袋包装。机器放置时要能分清哪些是先入库的,哪些是后入库的,这样在销售时才能正确的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取机。

3)对于销售过程中临时出柜的机器或配件,在销售员取机时在借机单上登记(串号、配置),这类货物或销售或由借机员工归还库房,在归还时要验清配置是否完整。临时借机不得在营业员手中停留半小时以上,库管员有责任催收临时借出的机器。在归还手机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短少或毁损,要当面告知,经核实后,由借机人当面做出书面说明。

4)对于店内有厂家或供应商促销的,如促销员在销售借机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告知店长并在当天通知采购部及财务部。如未通知管理部门,出现损失的由店长、库管员承担损失。

5)出组摆放的机器必须有真机袋保护机器安全和清洁,每日营业结束柜组内手机需放入折叠毛巾中收回真机。真机袋和毛巾由总库配置,店内未使用经检查发现的,对库管员以20元处罚。

6)库房机器不得私自借给任何人私用,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给以库管员100元、店长200元处罚。

7)库房不应该存放有非公司所有的机器,如果出现此种情况,应按店内私自销售自已的产品对库管员和店长进行处罚。

8)店内销售不能私拆原装配件销售,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对库管员、销售员、店长进行处罚。

9)各店库管每日营业结束,录入完毕,清空在途库、处理完未审核单据后,必须做好盘库工作,盘库表必须由店长签字。在盘库表是要注明哪些是未录E商的货物、哪些是差异部分。盘库表按月整理成册,未按规定做的,对库管员给以50元罚款/次。

4、库管员对库龄信息的反馈

库管员应熟悉本库位的产品库龄,为防止产品积压提供信息,应将此信息报至店长及总库,为营销部制定积压机销售任务提供依据,此项工作每两周进行一次,库管对此项工作如不参预,经总库提醒后仍不重视信息提供的,将给以处罚。

三、关于奖励

公司财务部对以上各项工作按月进行汇总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以奖励50-100元奖励,在工资发放中体现。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9

1)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3)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4)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2、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二、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库协调员负责物料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采购部和仓管部共同负责废弃物品处理工作; 仓管部对物料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 四、验收及保管

1、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1.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1.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2、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2.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3.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3.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3.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4、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4.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4.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商超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商超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商超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商超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商超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2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并注意货物防潮。

9、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10、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11、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12、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13、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4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5

1、仓库安全

1)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3)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4)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2、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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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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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 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 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7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

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1、进一步规范公司产品报价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报价过程中的职责.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价格核定流程,对合格供方提供的报价进行成本分析和核算,确保供方的价格合理,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

2、本规定适用公司自行生产或者外协加工的所有常规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外协件、包装物等采购产品价格的测算、分析、审核、确认。

第二章职责

1、价格管理组织机构:成员有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技术部部长。负责对新产品、常规产品报价的评审、抽查及外加工价格的最终确定。

2、市场营销部负责接收客户询价信息,提出报价申请,并将最终报价及时向客户反馈。

3、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工艺流程的编制、产品模具、工装费用的测算及对产品原材料、辅料、生产车间人工费、动力三费的测算,并把变动情况及时通知报价部门.

4、外协加工的产品应选择合格的供方,向供方询价的同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报价格式及采用的原材料质量及价格。

5、报价部应时刻关注原材料市场及生产用工费用的变化,以便及时对价格进行精确测算。

6、报价员对本人负责的报价单承担相应的奖罚责任。

第三章工作流程

一、营销部门的报价

1、市场营销部在接到客户提出产品报价要求时,应从和客户交谈或通过其它信息渠道验证该客户是否有合作意向(老客户不需要验证),在通过初步验证确定客户有合作意向后,应填写《产品报价申请单》,申请表中详细记录收集到的客户需求,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资料等传递到报价部门。

2、报价部门根据当时报价员的工作情况及其擅长的报价类别进行合理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一单一人负责制。

3、报价员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已有的产品套用初步测算,收集技术、生产、采购、营销等相关人员对相关产品的价格及用工信息的进行汇总、核算,并根据顾客公司与本公司的距离,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及方式,核算出运输的成本以及相关的销售费用。

4、成本核算完成并确认准确后,及时通知营销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5、报价部门编制报价登记表,对每次报价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应注明报价的日期、产品、规格、价格、质量及要求报价的业务员姓名等。

6、顾客确认报价单且达成合作意向后,将该产品报价单,及所有的费用核算清单归档,报价部门和销售部门各存一份,报价部门根据营销人员提供的客户要求及报价时的相关资料向生产部提供采购标准并协助生产部对供方材料、工艺水平进行判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相关负责人与外协生产单位签订《加工合同》,由生产部进行排产及完工后的产品入库、质量检测等工作。

7、协助仓管部门做好货物的装运日期及装运方式的安排。

二、公司来访客户的报价

1、由公司接待办接待来访询价的客户,由接待办汇总客户需求产品的详细信息通知报价部门进行核价,接待办加上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率后报价给客户.报价流程适用于本项一类条款。

2、接待直接到报价部门询价的客户时,注意客户接待礼仪、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时刻维护公司的形象;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及所需产品的详细规格、数量等。

3、及时准确的核算产品成本,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产品销售利润率进行销售核价,及时报价给客户,不准当客户面对外询价,确实需要时,应移步到其他科室询价,完成后尽快回到本部门。

4、与客户就产品价格及运输形式、付款方式达成意向后,报告总经理或者主管副总签订《供货合同》,注意合同文本的填写,不能出现漏项、错项等,合同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存档。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9

1、目的确保合同的执行力。

2、企管部在供应部提交市场调研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的有关人员对供应部提交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评审。

3、与会人员根据供应部提供生产商(供应商)的信息对生产商(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按无记名方式对生产商(供应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选投票,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者确定为入选生产商(供应商)。

4、供应部对入选生产商(供应商)在确定之日起二天内以电子邮方式寄出标书,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发出标书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标书(以当地邮擢为准),超期按弃权处理。

5、供应部要对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保密性负责,严禁在开标会前私启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

6、企管部按时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进行现场评标。评标程序为: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2、开启标书;3、宣读标书;4、汇总计算平值;5、按低于平值总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定位数;6、按低于平值第一开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数,确定中标标的。7、填写中标书,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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