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管理制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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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劳保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管理制度 篇2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人员。

3、工作程序

3.1 计划申报和采购

3.1.1合同执行部根据仓储部提供清单进行申报;

3.1.2供应部根据审购单进行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2 验收入库

3.2.1质检部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2.2检验合格后仓库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一致性,符合后签收入库。

3.3 发放

3.3.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数量严格按《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3.3.2发放时间定在每月初;

3.3.3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当月各类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3.4标准范围内劳保用品领用由部门领导核准,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部门领导批准管理部部长核准方可领用后,二者均凭领料单发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公司安全员不定期进行此项安全检查。

劳保管理制度 篇4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配发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职责

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员。

2、 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五、 劳保用品的类别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六、 发放标准

1、 卫生健康用品

1) 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 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 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 工作服装

1) 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发放,夏装每年5月份发放。夏季工装每年一套,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

2) 保安发放保安服装,每年1套冬装、1套夏装;厨师、餐厅服务员发放厨师或服务员工作服、水裙、胶鞋等,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职管理技术人员每两年发放1套冬装;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第一次发放1套冬装,1套夏装。

3、 防护用品

1) 手套

a)一线职工冬春季节(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b)电焊工的电焊手套按生产工具类发放。

c)三包服务人员、电工每年元月份发放1双绝缘手套。

d)化验员每半年发放1双防水手套(1、7月份发放)。

e)力工冬春季节每月2双帆布手套。

f)司炉工全年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d)特殊情况下,公司将根据消耗材料的数量与工程量提高发放数量。

2) 绝缘鞋和防砸鞋

电焊工、装卸工、机加工每年四月份发放1次防砸鞋,电工、三包人员、喷漆工、热处理工每年发放2双绝缘鞋(1、7月份发放)。

3) 护目镜

a)车工、钳工发放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特殊情况下以旧架换新镜)。

b)电焊工发放焊接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

4) 防毒面具、电焊面具

a)喷漆工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防毒面具一次。

b)电焊工发放电焊面具,按工具类发放。

5) 安全带、雨衣

电工、三包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带、雨衣;设备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各配备安全带、雨衣一套;保卫部配备雨天巡逻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为1年。

6) 防辐射服

探伤人员配备防辐射服,由主管部门领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为3至5年,由使用人员借用,到达正常使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7) 口罩

司炉工、抛丸工每人每月1个防尘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产现场工作的电焊工、装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线员工每年发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每两年发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岗位新进员工必须领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门应准备适量安全帽备用,其他部门无安全帽人员及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现场时可以借用。

七、 发放管理办法:

1、 工作服装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发放时间提前2-3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门购买,保证按时发放。新员工在冬装、夏装规定发放时间前后1个月内进厂的,可提前发放或补发;超过1个月的按半价领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发放工装1个月内离职的扣服装款全价,1个月以上3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按75%标准扣服装款,3个月以上6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扣服装款半价。工作装、绝缘鞋等属于长期劳保用品,一线职工进厂先交纳押金,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3、 因劳动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的工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后,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公司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不再发放。

4、 因职业病、事假、外出学习、临时改工种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停发或延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间。

5、 行管部门督促检查保管员,使其必须按规定发放以上用品,严禁滥发、少发和停发。在规定的领用期限内由部门、车间或班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领取,领取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6、 按工具类发放的劳保用品计入工具费用,按公司具体

劳保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配置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职能部门和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标准,合理配置,严格节约,加强管理。

第五条:作业中穿戴和使用的所有保护人体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面罩、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其他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以上器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种专用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使用者每次使用前应检查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发现不具备规定的安全和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辐射、电磁辐射等职业危害,或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刺伤、酸碱烧伤等危害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生产设备损坏或故障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要的防毒防护用品,供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分配标准取决于不同类型的工作和任务。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对员工安全健康的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和性质,按照不同岗位的分配标准,公司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时,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书为员工办理领取工作服手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用人部门按照《劳动保护发放保证书》领取发放。

第十三条:生产部新员工应配备本岗位所需的基本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眼镜、安全帽等)。

第十四条:非生产性员工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应配备防砸鞋和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12个月以上)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其他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用品。各部门仓库发布采购计划,储运采购部负责按计划采购,纪检、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作服:夏秋工作服、棉背心。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皮大脚趾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胶带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头盔:安全帽、夏秋安全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面具、焊接护目镜、平镜片、洗衣粉、毛巾和肥皂。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成本计划

第二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总成本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各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到期情况,结合下一年度的总体安排,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成本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总成本。当年初制定的总成本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成本不足的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采购。采购时,应当查验指定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批准,采购部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督部人员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

第八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发放

第二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验收。大批量抽样验收,抽样检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检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两证”,无“两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定期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和台账。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收款人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并签字。

第二十八条收货部门和个人应按照规定或拟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收货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拒不接收,并及时向监督部门和纪检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和员工收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如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们不能取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福利,而是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工作条件、安全生产需要和标准发放的。未列入或超标的工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报公司批准。

劳保管理制度 篇6

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管理制度 篇8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汽车等;

2、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 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门、物品采购人及内勤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行政部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注明物品领用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以及所在部门,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用品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需领取;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办公室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归还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归还登记表》,注明办公归还日期、归还品名、数量、所在部门并确认签字,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由内勤人员进行核对,方可归还;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六、办公用品的维护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劳保管理制度 篇9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须依据各部门、各工种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发放劳保用品必须落实执行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6、对劳保用品进行规范堆放,标识清楚,定期清扫与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虫、防潮、放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7、对失效、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明名称、价格、数量、金额、报废原因后,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能报废;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管理制度 篇10

为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保证各岗位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劳保用品范围:

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置的工作制服、领带、衬衣、棉衣、工作服、靴鞋、雨具、手套、安全帽等工作需要的各类物品。(详见《劳保用品发放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购置劳保用品计划,由行政部负责采购、制作等工作。

三、特殊工装或计划外劳保用品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方可制作、采购。

四、所属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自行拟定,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

六、集体或公用的劳保用品,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

七、新员工入职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应岗位,填写《劳保用品申(换)领单》;员工凭单领取。

八、劳保用品中的服装须本人亲自领取,确认尺寸型号及件数。领取后,不得以尺寸不合或件数不符要求换领或补发。

九、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后,承担保管责任;在使用时应精心爱护与保养,如使用过程中有遗失、损坏,使用人或责任人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解释并参照《劳动用品发放表》,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十、员工调离本公司时,如劳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内,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详见附表)

十一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岗位时,须依人事变动通知单填写《劳保用品申(换)领单》,交还新岗位不需要的劳保用品、补领所需劳保用品。

十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回收交还的劳保用品。员工在缴回工装时,必须清洗整洁,否则收取清洗费。

十三员工工装的穿着及仪容仪表要求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劳保用品发放表

劳保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总务部、生产部、人事行政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

劳保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在规范、有序、节俭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保福利品的管理应遵循“合理、有效、实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劳保福利品,是指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提高员工生活福利待遇而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采购、保管和发放劳保福利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劳保福利品的种类:

(一)劳保类: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人丹、十滴水、风油精、万金油、饮料等物品。

(二)福利品:包括逢节假日或有员工结婚、生日、生育、生病、丧事等时,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在每年12月底前,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劳保福利品总体发放指标,做好下年度劳保福利品采购发放的计划工作。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发放计划,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采购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对所要采购的物品进行市场询价,将询价及对照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核,并根据价廉物美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第八条采购员在实施采购前,应详细填写《劳保福利品申购单》(附件1),注明所购物品的种类、供货单位、单价、数量及本次采购的总计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员在采购时,应严格按照《劳保福利品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严禁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保管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保管员应对到库的劳保福利品进行验收,检查其数量、质量、价格、发票金额等内容,是否与《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的内容相符。在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应在《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签收;如有出入,应及时会同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进行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对已验收入库的劳保福利品,应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并加以妥善保管。库中存货较多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应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三条劳保福利品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予以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的,应停止发放。同时,保管员须立即将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并协同有关人员尽快将问题解决。

第十四条采购员凭购物发票及保管员已签收的《劳保福利品申购单》,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劳保管理制度 篇13

1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1 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 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 各种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2.1 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 手套使用办法

劳保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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