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管理制度(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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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个人管理制度(通用21篇)

本程序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发放、使用、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及废弃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员工在工作中免遭伤害。

2使用范围

适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3应用领域

应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里所有需要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

4应用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

5术语和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简称ppe):

主要用于保护雇员免受由于接触化学辐射、电动设备、人力设备、机械设备或在一些危险工作场所而引起的工伤或疾病。

6职责

6.1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组织本程序的编制与修定,并负责本程序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要求,并组织各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状态进行审核,保证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3供应公司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6.4供应公司向安全质量环保部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产品材料说明及检测等书面文件,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参见附录1)

6.5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工种作业人员数量组织本程序的培训,直线组织负责实施本程序的受众培训。

6.6特殊防护用品的配备依据生产实际由属地单位提出,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由主管经理审批。

7管理要求

7.1原则

1.公司应首先采用工程控制的措施来消除或尽量减低工艺上的危害因素。

2.员工在工作中不应只依赖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危害,应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规程、工作安全分析、作业许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自己和周围的人员受到伤害。

3.员工在每次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要进行完好性检查,有缺陷或破损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4.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用于非工作目的的使用。

7.2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

1.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由个人进行保管、使用和维护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眼镜、耳塞、防毒面罩、线、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围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2.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除个人保管之外的劳动防护用品。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胶,耐高压)、防酸碱手套、全罩眼镜、过滤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呼吸器、防化服装、救生索、拦绳、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带、各类安全检测仪器等。

其中特种劳防用品参照附件2。

7.3个人防护用品选择的基本方法

依据以下因素来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危险物质的性质:气体、蒸气、液体。

接触后的严重性:急性、慢性影响。

接触的频率和时间:多少次,持续多久。

接触危险时的工作性质。

环境条件。

采用它所带来的保护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体舒适。

设备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采用,是否需要辅助设备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头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所有人员进入生产区时。

2)可能有坠落的物体或撞击带来伤害的工作场所,如高空作业、脚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场合。

3)在头顶上方空间不足可能造成头部伤害的区域。

2.检查与保养

1)安全帽的所有部件,包括外壳、内衬、吸汗带及所有零配件都应每日对其完好性进行目测检查,如是否有缺损,破裂,穿透,或其它由于外来冲撞或使用不当导致的破坏等。

2)安全帽不可放置在温度过高或过低、过强紫外线、溶剂或腐蚀性液体的环境中。

3)不得自行改装安全帽。

7.4.2眼与面部保护

1.适用场合

涉及有物体撞击、腐蚀性或热烫液体溅泼危险等作业环境。

2.保护眼部的个人防护用品

带侧翼的安全眼镜、全覆盖的眼罩、面罩、防酸头罩、焊接护目罩等,应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选用。

1)安全眼镜

除特别规定外,凡在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实验室、货仓、建筑工地及正在进行工作和有可能伤害眼的其他区域必须配戴带侧翼的安全眼镜。

2)面罩和眼罩

当从事磨、削或处理热液体,或有泼溅危险存在时,应配戴面罩或全覆盖眼罩。当焊接时,应配戴焊接护目镜或焊接用头盔或焊接面罩。

3.检查与保养

1)目视是否有破损。

2)个人应负责妥善保管护目镜,防止护目镜摩擦、挤压、变形。

7.4.3足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安全鞋。

2)在进行可能接触到电流通过的'工作时要穿绝缘安全鞋。

2.检查与保养

目视是否有破损

7.4.4呼吸保护用具

1.适用场合

从事的活动或所在区域有潜在的呼吸系统职业危害,如:粉尘、有害气体、有机溶剂存在时。

2.检查与保养

1)车间应保证呼吸保护用具适合工作环境,员工选择大小合适的呼吸器,每次使用前检查有无破损及是否过期。

2)呼吸保护用具的清洁、维护:

呼吸保护用具使用后,员工应清洁与皮肤接触的部件,确保过滤、密封部件的清洁。不用时要用专用的塑料保护袋包好,扎紧袋口以免过滤器失效,存放在指定的柜子里。

3)呼吸保护用具密合性测试:

佩戴呼吸保护用具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密合性测试,确定员工的呼吸保护用具的尺寸适合。

4)呼吸保护用具佩戴者身体检查:

员工在上岗前和以后每年的体检中检查肺功能和呼吸系统,以确认其是否适合佩戴呼吸保护用具。

5)呼吸保护用具佩戴的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或老员工每年进行有关呼吸保护用具的种类、保护原理、选择、使用前检查、使用方法、维护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培训。车间保存培训记录。

具体规定参见“呼吸保护用具管理办法”。

7.4.5听力保护

1.适用场合

噪音水平超过85分贝的工作区域。

2.检查及保养

佩戴后听到声音的响度以及外观的完整性。

7.4.6手和臂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所有手工操作都必须戴手套,除非戴手套带来安全上的危险或不能完成任务(如:车床加工、操作转动设备等);

2)某些操作可能引起手部受伤,需要选择合适的劳保手套,如割伤、划伤、磨破、烫伤及由皮肤接触化学品而引起的皮肤病或伤害;

3)进行一般的操作,如:搬弄有伤手危险的物件、使用手工工具、使用便携式工具、离锐边较近工作时,均需戴耐磨损手套;

4)工作中如可能接触高温表面或物料,具烫伤危险,则必须配戴相应耐热等级的防烫手套以保护手和臂部;

5)若工作中切割受伤可能性大,如清洁刀具、工件中有锐利边缘等情形,应戴防切割手套;

6)在某些情况下,无法使用手套或使用手套不安全,则车间的操作规程应对手的保护加以说明。

2.检查及保养

使用前后检查外观的完整性,必要时进行检测以确定防护程度。

7.4.7身体保护

1.适用场合

1)在存在跌落危险的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全身防护型安全带。

2)接触化学品的操作根据化学品的危害性配有相应的工作服,如化学防护服,耐酸围裙等。

3)在有化学品闪爆的区域,所有进入的人员都需要穿戴阻燃防护服。

2.检查及保养

目视及拉伸测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服装,根据供应商建议的频率和程序进行检查和保养。

3.化学防护的参考文件

化学防护技术复杂,在选择适当的保护用品时应参阅车间操作规程及物料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另有软件在线提供防护面料抵抗化学品渗透的信息和供应商产品信息。

8复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8.1复核、更新与记录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必要时修定,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

8.2偏离管理

对本程序的偏离必须经安全质量环保部授权。偏离必须文件化,内容必须包括支持偏离决定的相关事实。偏离授权必须每年定期更新一次。

8.3培训和沟通

各属地负责对有关员工进行本程序的培训,培训频率为每年一次,保存培训记录。

个人管理制度 篇2

一、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局长碰头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三、局务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四、局党总支委员会议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局党总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机关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八、机关干职工大会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九、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个人管理制度 篇3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面检查;缺勤旷工三天以上还应扣除当月奖金。迟到、早退、脱岗和缺勤(包括会议考勤在内)同时存在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并处。

个人管理制度 篇4

1、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坚持在生产中使用,不得折发现金给个人。

2、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车间的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定额、定量、定期统一发放,个人自己保管,同时为杜绝用完的含铅的防护用品乱扔乱丢,保障公司环境和员工健康,公司规定以旧的定期以旧的劳保用品换新的,如在个人保管过程中丢失或用完后乱扔不回收的,按成本价扣款。

3、员工自愿多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成本价扣款。

4、劳动防护用品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按不同部门分发,如职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6、员工进入车间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进行监督。

个人管理制度 篇5

一、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个人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办公环境管理

1、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制度,排定班次进行卫生打扫。

2、节约办公资源,办公纸张双面使用,做到节约使用纸张,并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做到勤俭节约。

3、确保办公室的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随意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持办公桌椅和设备、各式文具、日常用品、各类文件及报刊有序摆放,用完物品及时还原。

4、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5、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篓内套垃圾袋并及时清理垃圾,无溢满现象。

6、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等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桌面个人物品不超过3件,包和衣服统一存放位置,整齐,不摆放在桌面及座椅上。

7、桌面摆放的盆栽植物于每周三、六各浇水一次。

8、爱护所有办公设备,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9、门禁是确保公司物品及资料的安全,为保证正常使用必须先刷卡后推门,关门时拉着扶手轻轻将门关闭。

第二条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3、禁止在办公区域和卫生间抽烟。

4、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第三条质量检查

每周一次对各个办公区卫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质量记录。检查结果将在ekp系统上进行通报

个人管理制度 篇7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排程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排程、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个人管理制度 篇8

一 、 做好计划和总结

做好每五年、每年、每月、每周、每天的计划,并及时总结和修正。周报必须在星期一之前完成,月报必须在每月3日前完成,年报必须在次年元月5日前完成。周报少一次罚款20元,月报少一次罚款50元,年报少一次罚款100元。完成年度任务,奖励自己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未完成年度任务,罚款100元。

二、 时间管理

做好时间管理。首先不准迟到、不准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年内累积10次以上,每增加一次罚款提升至每50元/次。事情分轻重缓急,集中精力做重要的事,有足够的时间做重要的事。

三、学习管理

每年至少读三本以上的`书。少读一本书,罚款100元。每天至少读三页书,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读书以经营管理类书籍为主,同时要兼顾其他,在博的基础上精。每月至少写一篇博客,少一篇罚款50元。鼓励多读书,如果年读书超十本,可以允许奖励自己消费一次。

四、健康管理

养成天天锻炼的习惯。每天俯卧撑100个以上(特殊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除外),如未完成,加罚俯卧撑100个,合计200个,累积到下一天执行。每周锻炼一次(散步不算锻炼),锻炼时间在20分钟以上,少一次罚款20元。

五、人际关系管理

每年至少结识三个以上有稳定联系的新朋友,扩大自己的人际关系圈,未完成罚款100元。每年重要的假日期间(春节、端午、中秋,元旦、五一、十一),必须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和自己的老朋友联系,少一次罚款50元。

六、家庭责任

每周向父母打电话询问情况,关爱父母,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每年带父母逛一次街或旅游一次,未完成每次罚款100元。忠诚爱情,忠诚婚姻,有爱人后,每天花时间和她沟通,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有子女后,每周和他们沟通并进行指导,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

七、社会责任

每年年底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0元以上。自己要多帮助他人,多做好事,争取月积一德。

个人管理制度 篇9

一、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股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个人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和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符合标准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个体特种防护用品采购、使用、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本:

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

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四、职责

1、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本部人员人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负责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与控制情况。

3、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个体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保管工作;负责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

4、分包单位负责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

负责对从业人员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自行采购的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验;

负责作业范围内所需共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内容和要求:

1、经理工作部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定期检验、试验标准见附件。

2、分包单位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3、安全质量部、项目部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4、分包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责任区域内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安全质量部、分包单位还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销售防护用品用具的单位还应持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许可证”。

6、在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试验前,委托单位应以适当方式评审,并确认受委托单位所应具有的资质能力。

7、名词解释:

⑴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必须配戴的安全带、安全帽、速差自控器、电绝缘鞋、电绝缘手套、护听器(耳罩)、防尘口罩等。

⑵共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作业场所中作业人员和防护进入作业场所中人员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网、安全绳、吊绳等。

六、相关文件:

1、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个人管理制度 篇11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定岗定责、竞争上岗”的原则,全局干职工已缴交风险抵押金的,都可参与竞争择岗,在竞争中落岗的,作待岗处理,只发给银行工资折的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奖金待遇。待下年度再参与岗位竞争,连续两年落岗,作减员对象。

四、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站所室每年应拟写2篇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参阅件或省、宜春市业务刊物上发表。年终完成任务者,每篇奖50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罚站所室50元。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各站所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不准酗酒,否则,后果自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首次通报批评,二次处罚当月奖金,三次处罚当月工资和奖金,四次停职检查,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个人管理制度 篇12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

三、学习方法。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站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时间安排:

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五、学习要求:

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要求写好读书笔记;其他干职工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文章全年不少于12篇。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年终实行评比。

个人管理制度 篇13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局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域性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乾,负责落实。

三、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立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个人管理制度 篇14

1、范围

为规范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术语及定义、工种序列、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护品配备、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使用及报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简略语

2.1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xx、gb/t 24001-20xx、gb/t 28001-20xx和q/sy 1002.1-20xx标准规定的术语。

2.2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1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2.3.2呼吸护具类: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

2.3.3眼(面)部护具类:电焊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2.3.4听觉器官防护类: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等。

2.3.5防护服装类: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应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作业服、阻燃防护服等。

2.3.6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防静电鞋、导电鞋、防砸鞋、防刺穿鞋和各种劳动防护专业护肤品等。

2.3.7防坠落类:安全带(含差速式自动控制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3.8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它特殊护品。

2.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其中,包括一般劳动防护服。

2.5典型工种: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共66个,见表1)。

2.6相近工种:与相应类别的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近、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共246个,见表2)。

2.7护品品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护品的名称(94种护品,见表3)。

2.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2.9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

3.1.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的护品管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护品发放标准。

3.1.2审核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

3.1.3组织审定油田公司年度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3.1.4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田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审查进入油田公司准入市场承包商相关资质。

3.1.6参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3.2物资装备处主要职责

3.2.1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2.2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报送安全环保处及财务处审核,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2.3根据标准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3企业文化处主要负责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的有关规定,建立《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并组织推动与落实。

3.4企管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品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3.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对护品质量进行监督。

3.6工会主要职责

3.6.1负责组织对护品质量、配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6.2有权对员工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3.7财务处主要职责

3.7.1负责对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3.7.2按护品年度计划,检查本年度护品费用管理和支出情况。

3.8物资供销公司主要职责

3.8.1负责按油田公司要求,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8.2依据采购合同,对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实施采购。

3.8.3负责组织建立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护品发放台帐,保存相关资料。

3.9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3.9.1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和对应的资金预算计划。

3.9.2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对代号b5护品实施(所属单位自定护品)采购;具体负责对各类护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

3.9.2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员工个人护品台帐及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3.10油田公司全体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对本单位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以满足生产为前提,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及条件,为员工配发具有不同功能和不同数量的护品。

4.1.2配发的护品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防护服的款式和质量,应以符合安全生产为主,兼顾穿戴方便,结构实用,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岗位操作。

4.1.3护品颜色、款式、标识按照《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及有关标准执行。

4.1.4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均由物资装备处按照批准计划,组织统一订购,分级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代号b5的护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4.1.5采购的特种护品,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

4.1.6各单位应安排足够的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应缩小配发范围,不应降低配发标准,不应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护品的配备。

4.2护品计划与采购

4.2.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编制本单位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物资装备处。

4.2.2物资装备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汇总并形成油田公司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交安全环保处、财务处审查后,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2.3依据审批后的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物资装备处委托物资供销公司实施招商工作,并落实采购。

4.2.4物资供销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供应商写准、写全产品名称和相应有效的产品标准;要求供货商依据标准,在护品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报废日期及执行标准等。

4.2.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4.3护品配备

4.3.1员工护品按照油田公司发布的标准配备(见表4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标准,见表5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见表6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帽及其它护品配备规定)。其中,境外作业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本标准执行。跨区域作业员工(三个月以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集团公司区域配备规定执行。

4.3.2油田公司对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规定的配备标准属于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4.1.1、4.1.2等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4.3.3油田公司对代号b5(所属单位自定护品)的护品没有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区分工种、工作环境及条件,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3.4油田公司对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夏季、春秋、冬季)、管理服(夏季、春秋)应按《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的有关规定统一款式、结构及颜色。

4.3.5因工作需要,凡配备国家统一制式服装的部门或单位,需要在安全环保处、企业文化处审批并备案。同时,不再按标准配备公司统一的防护服装。

4.3.6员工第一次配发护品时,工服、工鞋均应配发两套,以满足替换需要。

4.3.7配备防护眼镜的工种员工,如患有近视等眼疾者,经医院证明,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配购适宜的防护眼镜。

4.3.8本办法未涵盖的工种,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依照实际自行配备。

4.3.9物资供应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护品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4.3.10油田公司两级机关员工的护品配备,按照“减量增质”的原则,合理确定护品配备种类和配发标准,避免积压浪费。

4.4护品管理

4.4.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应建立员工护品配发表(卡),油田公司开发使用员工护品网络管理软件,各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录入、维护与使用4.4.2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护品使用的基层单位应针对特殊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护品,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gy01jl7.28.17-02)。并按特种护品使用标准定期强制检验和报废。

4.4.3员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对于工种变化的员工应按照现岗位护品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4.4.4离岗六个月的员工停止护品的配备。

4.4.5因公造成报废的护品,如,抢险、自然灾害、放射物质污染等特殊原因,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物资供应部门给予补发。由个人原因造成护品损失(丢失)的,按护品剩余使用年限折价,由员工本人交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并对应调整该员工护品发放周期的计算年限。

4.4.6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集体用应急防护用品(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救生衣等),以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员工使用,具体执行油田公司有关应急管理规定。

4.4.7特殊危险作业需要的护品,应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生产和经营的单位采购。

4.5护品使用

4.5.1使用单位对员工开展特种护品使用前的培训,保证护品的正确使用。其中,使用单位对呼吸护具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坠落类及防护服装类的培训,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gy01jl7.28.17-01)。

4.5.2员工上岗工作时按规定正确穿(配)戴护品。不准穿戴超过报废期或已经损坏,影响防护功能的护品。

4.5.3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4.6护品报废管理

4.6.1下列情况之一的护品应报废

(a)破损、变形或受到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影响护品防护功能时。

(b)达到护品自身报废期限时。

4.6.2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处理。

4.7护品供应商的管理

4.7.1供应商的条件

(a)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b)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c)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d)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e)建立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f)产品符合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g)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i)有效的市场准入证。

4.7.2供应商的审核

a)实行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

b)审核方法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c)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资格。

d)企管法规处应对合格供应商建立管理档案,安全环保处、物资装备处、内控与风险管理处共同备案。

4.7.3供应商的选择

a)以“质量为主,价格合理”为原则,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优选符合条件的供货商。

b)对工作服、管理服等主要护品面向国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扩大优选范围,按程序采购,保证产品质量。

5更改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6.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q/sy 178-20xx《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6.3相关技术文件

6.4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7.28.17-0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

gy01jl7.28.17-0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个人管理制度 篇15

宿舍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关怀,一种福利。有一个清洁整齐的居住环境,是对居住员工的身心健康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当你劳累的一天想彻底放松的时候,回到宿舍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所以说,为了强化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使员工宿舍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条例:

1.凡在宿舍住宿员工,须在公司登记后,方可入住。

2.员工宿舍房间及床位由厂部统一管理,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

3.员工不准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如有外来客人亲戚必须住宿,须在厂部登记后,方可留宿;擅自留宿者将罚款100元。

4.爱护宿舍内卫生及公共区域卫生,及公共设施,如宿舍内公共物品丢失、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宿舍内严禁随地吐痰、涂鸦、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以及影响他人休息学习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50元。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出门时应注意关灯,锁门。

7.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

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吸毒,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9.严禁睡卧在床上吸烟和酗酒闹事,非上班员工必须在23点之前回宿舍,23:30熄灯就寝。

10.各宿舍内排值日表,轮流负责宿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监督工作。

11.员工应主动打扫室内卫生,整理个人内务及卫生,将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对长期不叠被褥的.员工,管理员有权上报厂部,将被褥收回,取消该员工的住宿资格。

12.宿舍内员工要互相团结,严禁员工间恶意诋毁、诽谤他人,更不得相互间议论与公司不利的语言及事物。

13.严禁男女员工串宿舍,发现后将严厉处罚。

14.住宿员工离厂时,须来厂部办理交接手续,交钥匙(未交钥匙者罚款100元),未办理者,按领用公共物资全额赔付。

以上条例望住宿员工自觉遵守!

个人管理制度 篇16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班主任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每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饮水要使用个人饮水杯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校服每周洗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上课。

个人管理制度 篇17

一、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 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建立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股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五、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个人管理制度 篇18

一、范围和对象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3.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4.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放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放射设备安装后,由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的机构对机器和机房设施进行测试,做出评价报告证实符合防护要求,取得机器使用合格证之后,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每两月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放射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中。

四、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上海放射研究所的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如有异常按有关条例及时处理。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6.医院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7.医院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医院承担本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

10.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的营养补贴,并普及营养知识,增强机体免疫力。

11.在国有统一的规定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有保健休假2-4周。放射科要安排保证休息。

个人管理制度 篇19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二、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业健康安全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各单位按拟定的标准执行。

三、建立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片或领用证制度,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由二、三级单位进行登记,领用证或登记卡片由单位保存。

四、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按其变动后的工种标准领取防护用品。

五、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更不能转卖等,若发生上述情况,给予适当处罚。

六、员工进入厂区,根据不同季节正确着装,分别是夏季工作服,春秋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穿劳保皮鞋。检修人员在生产现场作业时,根据作业性质和接触物质等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正确穿戴(连体工作服、防砸作业鞋、防酸鞋、防酸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七、凡发给车间、班组的公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酸服、隔热服、防酸靴、防酸手套等),均应建立登记台账,指定专人管理

八、凡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在调离前交清防护用品,方可办理调离关系。

九、凡因故较长时间未出勤者,根据离开岗位的时间,酌情停发,减发或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一月以上者,停发肥皂、手套、口罩等;半年以上者,停发一切防护用品)。

十、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公司消防队,治安保卫人员),公司不再另发防护服,但肥皂、手套、毛巾等小件用品,可酌情适当解决。

十一、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培训等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所需经费由原单位负责。

十二、临时工岗位的防护用品可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标准发放,其费用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十三、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十四、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领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十五、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十六、各二级单位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十七、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十八、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十九、防护用品的报废,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判废条件、判废程序、判废处理规定执行。

二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

二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个人管理制度 篇20

一、公司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掌握有关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产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产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产品安全、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公司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产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肯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产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产品;

(4)不得在产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

六、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工作及培训计划实施等。

七、加强对员工产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并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个人管理制度 篇21

员工个人车辆厂区内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辖厂区内员工个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个人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3、职责

3.1质量安全环保科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

3.2公司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文件内容

4.1个人车辆行驶规定

4.1.1个人车辆为员工私有财产,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派个人车辆办理公事,员工也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办理公事。

4.1.2员工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到野外基地或施工现场。

4.1.3员工驾驶个人车辆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司所辖区域。

4.1.4员工驾驶个人车辆在公司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

4.2个人车辆停放规定

4.2.1质量安全环保科划分公司所属各厂区内车辆停放区域,公、私车辆车位分开,标识清楚。

4.2.2员工个人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标识的私家车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车车位,其他区域不得停放。

4.2.3员工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标识线以内,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

4.3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科、hse监督中心不定期地对公司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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