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考核制度(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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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1

一、考核对象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精选14篇)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100分)

1、任务落实(10分)。各村(社区)按绿色通道、重点林业绿化工程、绿化示范村等类型分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落实措施有力,管护责任到人、到田块,得10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2、绿色通道(20分)。按标准宽幅(市级以上通道两侧各50米以上、区级30米以上、镇级10米以上、村道5米以上)建设,树种配置合理、林木生长良好、景观效果优美,完成镇交绿化任务100%,得20分,每降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重点新造林工程项目(含成片林)20分。推进长江大道西侧(政府流转的土地),阳光大道西延段两侧、杨庄大河西段两侧、通泰路两侧河道两岸、西北大道两侧、泰州顺新源商贸有限公司的绿化基地等重点造林工程建设。根据属地管理完成任务100%的得20分,每降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村庄绿化(20分)。符合绿化示范村标准建设,且已绿化面积占应绿化面积的比重达100%的,得2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5、绿化管护(30分)。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绿化进行管护,确保“三到位”合同责任到位、管护资金到位、管护责任保证金到位,每缺一项扣5分,存活率在85%以下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程序

各村(社区)分别于20xx年4月底和9月底前按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打分,并报农业科。镇政府在20xx年5月底组织专业人员对新造林面积进行实际丈量,10月底组织对保存率考核验收,作为年底对村考核依据。

四、考核奖励办法

1、镇政府对绿化工作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对市道、区道按上级标准核定补助。

2、将绿化工作作为一项专项考核并纳入到年终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之中。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2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公司所在项目部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3.3安全科负责项目安全奖罚考核及施工现场安全奖罚考核。

3.4重大安全违纪、安全责任事项考核需报项目经理审批。

3.5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3.6对于安全施工有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人员,由安全科组织查实后提出奖惩意见,报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再向政府或司法部门申报;

4总则

4.1公司项目部安全罚款由财务部列入专帐保管,每月将账户明细表报安全科和总经办。

4.2安全奖励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安全罚款及安全专项资金。

4.3公司根据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4安全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5安全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降级等形式。

4.6各级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章违纪行为和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的现象,可以依据本制度相关条款当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对于安全生产有功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提出奖励的建议;

4.7各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奖惩决定不得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

4.8所有安全生产奖惩的决定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记录在案,并报送公司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可以视情节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

4.9部门或个人对公司内部的奖惩持异议的,有权向公司安全科、工会或直接向项目经理陈述申辩或司法诉讼。公司不得因当事者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或取消奖励。受理陈述申辩者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确有不妥的,必须在原范围内予以更正公示。

4.10各部门应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惩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5奖励

1)对安全工作有以下成绩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在50元~20__元。

a.各级管理人员积极贯彻安全生产方针、EHS体系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成绩突出的;

b.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能及时制止,发现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了事故的危害程度的;

c.模范地遵守EHS体系规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d.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者,或在安全技术上有重大改革具有显著成绩者。

2)对安全施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施工队授予“安全施工先进集体”称号。(评比考核办法见第8条)

6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处50元~20__元罚款,追究安全管理员或车间负责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a.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知识而造成事故的;

b.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EHS体系文件要求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c.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的;

d.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的;

e.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的;

f.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的;

g.放弃安全工作,只重生产,致使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h.违章指挥,强行命令职工违章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的

i.由于巡检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

j.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k.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无理的;

l.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对揭发隐瞒事故人员进行各种方式报复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责任,并处50元~20__元罚款:

a.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b.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者;c.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象,包庇事故肇事者甚至嫁祸于人者;

d.事故发生后,拒不接受调查或态度蛮狠无理者。

3)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责任分析结果,按照公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半年内超过2起,一年内超过3起)的施工队或个人,给部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5)生产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20__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f.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g.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h.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i.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j.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k.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l.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m.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n.不认真执行EHS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条款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o.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p.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无理;

q.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部门有下列安全隐患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处部门100~20__元罚款: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d.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7其他行为的考核

7.1违反“厂区内十四不准”的处50~20__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1.1厂区内十四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带小孩进入;防爆区内不准非防爆机动车行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班前12小时、班中不准喝酒;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得在防爆区内穿、脱衣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车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7.2违反“操作工的六严格”的处50~20__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2.1操作工的六严格:严格进行交接班;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7.3违反“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的处50~20__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3.1进入设备的八个必须:必须申请并办理作业许可证;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必须进行转换、通风;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7.4违反“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的处50~20__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4.1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7.5违反“机动车辆七大禁令”的处50~20__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5.1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8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考核(只对生产部)

8.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每季度评比一次,由生产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推荐,安全环保科确定日期进行评比。评委由来自总经办、工会、人力资源部。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力度,鼓励全体师生共同抓好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一、幼儿园对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园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假期前进行,于学校对个人的业务考核挂钩进行。

二、幼儿园对各班级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人员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假期前进行,于平日的幼儿园八项评比、先进班集体评比挂钩进行。

三、根据考核结果,幼儿园对安全考核成绩优异的教职工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安全工作不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

四、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部门领导或班主任重视安全工作;

2、经常进行法制和“四防”教育,有明显成效;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4、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无火灾、火警,无案件,无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

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在校内外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认真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3、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或在灭火、抢险、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做出一定贡献;

4、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保卫幼儿园安全和维护正常秩序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的。

五、对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以及抢险救灾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经园长批准,给予物质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

六、有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后果和态度给予扣发奖金、工资、罚款、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防范措施不得力,违反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的隐患既不报告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

2、因失职发生火警、火灾、水灾、中毒、爆炸等事故的;

3、违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4、贪生怕死,见死不救,不敢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放纵犯罪分子,造成严重后果的;

5、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因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重要文件资料、现金、票证、贵重物资损失的;

7、对治安保卫工作方面存在的隐患,在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

8、知情不举,包庇犯罪分子或对案件隐瞒不报的。

七、对值班人员不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疏于检查、督促,发现隐患不报告请示,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造成不应有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对有关领导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不执行本细则,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案件或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章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九、将各部门、各班级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各班主任的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班级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4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奖惩长效工作机制,惩戒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委、各站所和企业。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每年一次。

一、奖励

1、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具有先进性、可靠性,为企业安全生产带来显著成效的。

2、积极主动排除险情,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恶化、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现场隐患整改力度大并取得积极成效的。

5、敢于制止违反安全法规,杜绝重大伤害或火灾事故的。、以上奖励项目由安全部门调查核实后专题报告总经理,予以通报表扬与奖励。

6、发现并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二、处罚

1、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处罚1000元。

2、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包括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元。

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处罚5000元。

4、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伤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5、对违反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外来承包工程单位及个人,按违反相关规定处罚。

三、奖惩款项的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办理罚款手续,罚款由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奖励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本制度中规定的奖励经费,其来源为单位设立的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由罚款专项资金组成。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5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请各部门认真做到安全工作管理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保卫科、总务处、教务处主任任考核组成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经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是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学校安全考评具体内容:

(一)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组织者及有关人员

1、全校,班主任必须到场指挥学生。散会后大会主持人要对全体学生有秩序的进行疏导。

2、学校召开运动会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运动会期间学校校医不得离开会场。

3、逢双休日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活动,由组织者书面或电话通知家长。期间有关人员要组织好学生,做好学生安全保卫工作。

4、重大前,学校领导要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会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值班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值班人员

1、早晨、中午、晚自习前、后,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必须在值班区域巡查。晚修期间,值班人员要对整个校园进行巡视,行政领导要巡视课堂。

2、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督促门卫锁好各教室的门窗等。并检查各办公室门窗以及水电设施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三)学生人身、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有关人员

1、学生入校后到放学期间,学校保安、门卫要管理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3、任何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要由保安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4、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5、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按安全首遇责任制度进行处理。

6、学校提倡职工见义勇为。

(四)学生、教师车辆停放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车辆管理人员

1、学生自行车、教师车辆进校后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摆放整齐,并遵守停放时间。

2、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学生自行车、教师车辆进行管理,负责学生自行车的安全。

3、任何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

(五)大扫除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教导处、班主任及有关人员

1、大扫除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攀爬二楼以上的窗子打扫卫生。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

2、清扫厕所的班级如需要使用硫酸的,要由教师或校医亲自指挥。硫酸用过后要由教师或校医保管好。

3、实验室的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六)防火防盗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保卫科、总务处

1、学校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学校办公室、教室的电路,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学校总务处领导、保卫人员要经常检查学校的防火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学校任何人都有义务对进入学校的陌生人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4、各办公室教师放学后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贵重办公用品是否安全存放。如发生被盗事件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5、节假日或放学后时间学校保卫值班人员要检查学校教学大楼、办公大楼、语音室、电脑室、实验室的门窗是否关好。

(七)外出活动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活动组织者及有关人员

如学校各班级、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处室自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要由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活动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学校领导开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把活动内容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活动期间所有参加活动的教师要不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组织者对整个活动进行有效监控。

(八)体育课、课间操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体育教师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运动鞋。

2、体育教师要组织好课堂教学,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3、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项目如单双杠、实心球、跳高、跳远等时,教师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为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4、学校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九)实验室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任课教师、实验

1、上化学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接触有毒易爆危险品。详细记录有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使用消耗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上交,实验器材、药品不能放在办公室。

2、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上综合实践课的教师和实验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验前要检查所有的电路以及开关、接头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十)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化

责任人:任课教师

1、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驱逐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2、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3、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经过学校政教处、保卫科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如有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十一)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责任人:教导处、保卫人员、大队辅导员、班主任

1、学校、教导处、保卫科要经常通过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班主任必须有安全记事本,每次安全教育都要有记录,学校德育处要随时检查。

3、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德育处进行教育。

六、学校安全奖励、处罚: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年纪、班级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扑救火灾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着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

(二)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部门、年纪、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6

一、检查要求:

1、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注视幼儿各项活动。

2、注意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避免触电:检查线路、插座、接线板的摆放。

避免砸伤:检查各类物品的摆放。

避免摔伤:检查教师组织幼儿活动时的情况。

避免烫伤:检查饮用水温、饭菜的温度,以及这些物品的摆放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作好记录。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有毒物品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幼儿易,接触部位。各种消毒药品、幼儿药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师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丢失幼儿。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2)接送时间:来园7:30~8:30时

离园16:00~17:00时

(3)要求家长按接送时间接送幼儿。

(4)接送幼儿,原则上由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负责,总之接送人员必须稳定,接送人员必须是幼儿认识的。如有特殊情况请人代领,必须事先请幼儿带条或与本班老师联系。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7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镇教管中心领导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8

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安全工作更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9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公司所在项目部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3.3安全科负责项目安全奖罚考核及施工现场安全奖罚考核。

3.4重大安全违纪、安全责任事项考核需报项目经理审批。

3.5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3.6对于安全施工有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人员,由安全科组织查实后提出奖惩意见,报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再向政府或司法部门申报;

4总则

4.1公司项目部安全罚款由财务部列入专帐保管,每月将账户明细表报安全科和总经办。

4.2安全奖励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安全罚款及安全专项资金。

4.3公司根据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4安全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5安全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降级等形式。

4.6各级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章违纪行为和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的现象,可以依据本制度相关条款当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对于安全生产有功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提

出奖励的建议;

4.7各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奖惩决定不得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

4.8所有安全生产奖惩的决定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记录在案,并报送公司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可以视情节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

4.9部门或个人对公司内部的奖惩持异议的,有权向公司安全科、工会或直接向项目经理陈述申辩或司法诉讼。公司不得因当事者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或取消奖励。受理陈述申辩者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确有不妥的,必须在原范围内予以更正公示。

4.10各部门应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惩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5奖励

1)对安全工作有以下成绩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在50元~20xx元。

a.各级管理人员积极贯彻安全生产方针、EHS体系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成绩突出的;

b.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能及时制止,发现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了事故的危害程度的;

c.模范地遵守EHS体系规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d.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者,或在安全技术上有重大改革具有显著成绩者。

2)对安全施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施工队授予“安全施工先进集体”称号。(评比考核办法见第8条)

6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处50元~20xx元罚款,追究安全管理员或车间负责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a.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职工缺乏安

全知识而造成事故的;

b.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EHS体系文件要求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c.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的;

d.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的;

e.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的;

f.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的;

g.放弃安全工作,只重生产,致使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h.违章指挥,强行命令职工违章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的

i.由于巡检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

j.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k.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无理的;

l.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对揭发隐瞒事故人员进行各种方式报复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责任,并处50元~20xx元罚款:

a.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b.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者;c.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象,包庇事故肇事者甚至嫁祸于人者;

d.事故发生后,拒不接受调查或态度蛮狠无理者。

3)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责任分析结果,按照公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半年内超过2起,一年内超过3起)的施工队或个人,给部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5)生产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f.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g.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h.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i.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j.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k.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l.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m.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n.不认真执行EHS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条款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o.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p.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无理;

q.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部门有下列安全隐患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处部门100~20xx元罚款: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d.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7其他行为的考核

7.1违反“厂区内十四不准”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1.1厂区内十四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带小孩进入;防爆区内不准非防爆机动车行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班前12小时、班中不准喝酒;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

物;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得在防爆区内穿、脱衣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车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7.2违反“操作工的六严格”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2.1操作工的六严格:严格进行交接班;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7.3违反“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3.1进入设备的八个必须:必须申请并办理作业许可证;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必须进行转换、通风;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7.4违反“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4.1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7.5违反“机动车辆七大禁令”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5.1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8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考核(只对生产部)

8.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每季度评比一次,由生产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推荐,安全环保科确定日期进行评比。评委由来自总经办、工会、人力资源部、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10

1目的

为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项目部员工搞好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项目部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3.3安全科负责项目安全奖罚考核及施工现场安全奖罚考核。 3.4重大安全违纪、安全责任事项考核需报HSE经理审批。

3.5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HSE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执行。

3.6对于安全施工有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人员,由安全科组织查实后提出奖惩意见,报HSE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再向政府或司法部门申报;

4总则

4.1项目部安全罚款由财务部列入专帐保管,每月将账户明细表报安全科和总经办。

4.2安全奖励资金来源于项目部的安全罚款及安全专项资金。

4.3项目部根据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4安全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5安全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降级等形式。

4.6各级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章违纪行为和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的现象,可以依据本制度相关条款当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对于安全生产有功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提出奖励的建议;

4.7各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奖惩决定不得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

4.8所有安全生产奖惩的决定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记录在案,并报送公司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可以视情节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

4.9部门或个人对公司内部的奖惩持异议的,有权向公司安全科、工会或直接向项目经理陈述申辩或司法诉讼。公司不得因当事者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或取消奖励。受理陈述申辩者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确有不妥的,必须在原范围内予以更正公示。

4.10各部门应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惩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5奖励

1)对安全工作有以下成绩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在50元~20xx元。

a.各级管理人员积极贯彻安全生产方针、EHS体系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成绩突出的;

b.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能及时制止,发现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了事故的危害程度的;

c.模范地遵守EHS体系规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d.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者,或在安全技术上有重大改革具有显著成绩者。

2)对安全施工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施工队授予“安全施工先进集体”称号。(评比考核办法见第8条)

6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处50元~20xx元罚款,追究安全管理员或车间负责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a.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知识而造成事故的;

b.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EHS体系文件要求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c.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的;

d.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的;

e.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的;

f.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的;

g.放弃安全工作,只重生产,致使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h.违章指挥,强行命令职工违章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的i.由于巡检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

j.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k.不服从管理,且蛮横无理的;

l.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对揭发隐瞒事故人员进行各种方式报复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责任,并处50元~20xx元罚款:

a.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b.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者;

c.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象,包庇事故肇事者甚至嫁祸于人者;

d.事故发生后,拒不接受调查或态度蛮狠无理者。

3)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责任分析结果,按照公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半年内超过2起,一年内超过3起)的施工队或个人,给部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5)生产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f.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g.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h.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i.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j.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k.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l.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m.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n.不认真执行EHS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条款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o.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p.不服从管理,且蛮横无理;

q.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部门有下列安全隐患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处部门100~20xx元罚款: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d.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7其他行为的考核

7.1违反“厂区内十四不准”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1.1厂区内十四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带小孩进入;防爆区内不准非防爆机动车行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班前12小时、班中不准喝酒;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得在防爆区内穿、脱衣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车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7.2违反“操作工的六严格”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2.1操作工的六严格:严格进行交接班;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7.3违反“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3.1进入设备的八个必须:必须申请并办理作业许可证;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必须进行转换、通风;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7.4违反“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4.1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7.5违反“机动车辆七大禁令”的处50~20xx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5.1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8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考核(只对生产部)

8.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每季度评比一次,由生产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推荐,安全环保科确定日期进行评比。评委由来自总经办、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科、生产部人员组成。对每次评比出的.第一名颁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牌匾,同时集体成员每人奖励100元。

8.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8.2.1否决项:

岗位职工发生轻伤以上事故;

岗位发生易燃、易爆品泄漏、剧毒化学品泄漏、腐蚀品泄漏情况;

岗位职工发生抽烟、岗中喝酒现象;

岗位职工发生偷盗、打架现象。

8.2.2评比条件: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齐全,有安全施工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制度,全施工现场人员熟知工地各项制度。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能进行不低于16学时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组织安全技术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在项目组织的安全考试中,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

每周有计划地组织项目安全日活动,记录齐全完整。能从本项目、兄弟项目部或其他企业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并对本项目各岗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先分析,制定对策。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讲评安全,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岗位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及安全标志完整好用、定点存放,有人负责检查,有人负责保管,未发生因保管不当受到考核现象。

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台账。要求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台账记录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岗位设备完好,无跑冒滴漏,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沟、坑、池、壕、平台、楼梯、设备孔等的盖板、栏杆完整无损坏。

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做到定位、定置管理,安全通道畅通,作业场所物料堆放整齐,生产现场整洁。

按岗位操作法、安全操作规程等精心操作,岗位职工无违章违纪。

按时做操作记录,原始记录清晰、整洁、真实、无差错。

维护保养设备,无脱岗、睡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现象。

全项目人员无违反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安全纪律的现象。

参加检修作业,能够严格按照检修规程执行,无证作业行为。

本项目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岗位职工均按要求培训,新进、转岗、复岗人员培训有时间、内容、试卷等记录,老职工有相关培训合格证。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11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12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实现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树立具有风电公司特色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形象,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顺利地进行,根据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结合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等在建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1.3风电公司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就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制定实施细则,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始终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处于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保证实现工程各项建设目标。

2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2.1考核内容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设;

——安全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

——安全事故考核。

2.2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设计总分为1000分。其中,对项目公司的考核设计分为180分,对监理公司的考核设计分为120分,对施工现场(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考核设计分为700分。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具体的项目考核标准见附表1至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志规范是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规范中除标明要强制执行的.设施或标志以外,其他设施或标志推荐实行,允许各工程项目有所不同,但必须做到整齐、标准、美观、实用。现场检查评分时在定性的基础上给予评价。

3考核方法

3.1风电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或现场实际开工后,组织成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小组,到现场进行考核。

考核得分率达到80%-84%的为安全文明施工合格单位;达到85%-95%的为优良单位;达到95%及以上的为优秀单位。凡经检查达不到合格的单位要立即组织整改,直到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凡经检查达到优秀的项目部授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同时上报集团公司。

3.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没有名额限制,只要达到考核优秀标准的都可以获得。

3.3风电公司按照考核标准组织检查考核。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对建议授予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的项目进行抽查或复查。

3.4风电公司分别对所管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每季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同安全大检查同时进行。

3.5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凡经检查达不到优秀标准的将取消样板工地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将不授予或立即取消样板工地称号:

——发生人身人生重伤或死亡事故;

——发生一般设备机械损坏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

——发生质量事故;

——发生火灾事故;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水淹厂房事故;

——现场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发生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4奖励与惩罚

4.1对授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的项目部风电公司给与奖励,凡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合格以上标准的,将给与处罚。

5附则

5.1本办法由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核评分表(项目公司)

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核评分表(监理公司)

3.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核评分表(施工现场)

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事故考核扣分表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13

某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篇14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

(一)、医院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二)、医院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三)、各科室及医务人员若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科室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奖,并取消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四)、各科室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科室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

(五)、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根据医院要求,科室负责人每月拿出200元、医务人员每月拿出101元作为风险押金,如科室内属人为原因造成医疗医疗纠

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消防事故等的发生,医院将扣除科主任200元*12月,责任人101元*12月作为处罚;如未发生任何医疗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院将给予科主任200元*12月*2作为奖励。

(二)根据医院规定属人为原因造成医疗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赔偿,由当事人承担赔偿金的5-20%,并对科主任作200元*12月的'处罚;

(三)对无故不完成甲方安排的各种临时指令性工作的行为,据情况将给予处罚。

(四)乙方未完成医疗安全工作中的任务和目标,跟据情况轻重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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