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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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制度 篇1

职业技术学院精密模具制造车间学生实训管理制度

学院管理制度十篇

1。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以及模具制造车间的`作息时间表按时参加实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夏季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2。学生未经实训科及模具制造车间的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模具制造车间。

3。学生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配带好工作证,擦拭鞋底灰尘,才能进入车间,严禁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学生必须注意维护车间的教学秩序,不得在车间乱涂、乱丢、乱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班时间不得打瞌睡、溜岗、窜岗、聚众聊天、手机聊天、玩游戏、听音乐。不得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学生在教学实训中,要认真实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才可离开。如需请假者,必须于上班之前请假单交于车间办公室主管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5。未经指导老师允许,车间内的工具、设备不准私自拿出车间外,如被发现,将视盗窃处理。

6。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所属组负责人或组上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任务完成要向老师上报。

7。学生必须爱护工具、设备。学生必须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使用设备,严守操作规程。车间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岗操作。实训过程中,学生如不听从指导或违规操作而损坏设备,要负赔偿责任。

8。操作铣床、钻床及磨削钻头时,一律不准戴手套。

9。上班期间要注意公共场所卫生。下班离开之前,必须清理好自己工作场所和5S区域,切断电源,关好窗门。

10。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教学管理表格和提交实训报告。

学院管理制度 篇2

职业技术学院模具拆装测绘实训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时参加实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3.严禁穿拖鞋、背心,不得在室内乱涂、乱丢、乱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4.学生在教学实训中,要认真实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可离开。

5.未经指导教师允许,实训室内的工具不准私自拿出本实训室外,如被发现,将视盗窃处理。

6.实训室内的工具要懂得爱护,实训过程中,学生不听从指导或违规操作而损坏教学设备,要负赔偿责任。

7.实训结束后,学生必须把实训台桌面清理干净,工具、量具要检查数量并摆放整齐,清理模具零件不准有缺漏。模具必须组装完整摆放整齐。

8.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搞好实训室卫生,切断电源,关好窗门。

9.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教学管理表格和提交实训报告。

学院管理制度 篇3

1、各门课程应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合理安排现场教学。

2、各门课程的现场教学原则上应按授课计划的安排时间进行,如有变化,应履行审批手续。

3、现场教学实施前,任课教师应与实训科联系,安排落实场地、设备等有关事项。

4、任课教师在现场教学前应做好组织工作,对学生合理分组,并做好安全、纪律教育。

5、学生在现场教学时的'着装、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

6、任课教师在现场教学开始时应将学生整队后有序带入实训现场。

7、任课教师在现场教学时,必须对学生严格管理,保证现场教学的有序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

学院管理制度 篇4

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编辑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纪律委员:负责班级的课堂、晚自习等方面纪律的考勤和记录

1 团支部书记:负责协助老师作好班级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级团的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墙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组织委员:做好班级团员的发展及统计工作,团的活动的组织及记录工作。

二、班委制度

1、班委原则及要求: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一切为班级及同学。

2、多和同学交流,联系,挖掘各方面人才。

3、班干部之间要互相支持与协助。

4、注意为人,做出实际,以自己作为班委的身份,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在同学中班委的形象,起到带头作用。

5、积极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敢于创新,不怕吃苦。

6、帮助同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本着为全班同学服务的原则,一切以班级利益为重。

7、积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在工作上创新,时刻乐观,对工作充满信心。

三、班级会议制度暂行规定

班级会议主要包括班级周会,班干例会,团员例会等。班级会议是班主任贯彻学校精神、班干讨论班级管理、团员学习政策制度的重要途径。对班级会议要求如下。

2 1.组织者开班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有内容详细、主题明确的讲稿;

2.组织者要提前通知与会者,会议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安排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3.组织者要虚心接纳与会者的观点与建议;

4.与会者必须准时到场,若有急事,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者请假,经批准,请假条才能生效;

5.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做与班会无关的事,不得借故起哄,影响会场秩序。

四、课堂教学和管理制度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

3 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10、学生在上课过程中应当全程集中精力。不得讲话,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玩弄手机或者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等。

11、学生在上课过程中不得打瞌睡,如果发现将扣分。

12、课堂教学实施考勤制度,任课教师需要讲课前点名,下课后认真核实旷课学生情况并且签字确认。

13、请假1—2节课,由班长批准;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系领导批准。迟到一次,在综合评分中扣0.5分;旷课一节在综合评分中扣1分,凡请假的在综合评分中都相应有扣分。

五、晚自习制度

1、所有住宿学生在晚7点到晚9点必须在教室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和早退。

2、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应当认真学习。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3、班委成员和值周老师对学生的晚自习有监督责任,班委成员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纠正。

六、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生宿舍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针对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住宿管理规定。

(一)、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保持清洁。

2、行李摆放整齐,床铺整洁。

3、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桌面干净。

4、墙壁严禁钉钉子、乱写、乱画、乱贴。

5、学生不得随地吐痰、扔脏物,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

6、垃圾及时清理, 室内不得堆放垃圾。

(二)、纪律要求

1、按规定寝室住宿,不经同意,严禁私自串寝。

2、不经允许严禁到异性寝室逗留、私自留宿异性。

3、不许学生在寝室内吸烟。点蜡烛。

4、严禁赌博活动,上课时间和晚自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宿舍逗留。

5、不许大声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6、遵守寝室作息时间,不许夜不归宿。

7、严禁在寝室内喝酒,打架、斗殴等违纪活动。

8、支持检查工作,对态度恶劣、无理取闹者按违纪论处。

9、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10、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禁止使用酒精炉、煤油炉。

(三)、公共设施

1、爱护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挪用寝室内公共设施

2、寝室内公共设施损坏,需要立即上报维修。如属于恶意破坏,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以一定处分。

3、宿舍卫生间内设备需要爱惜,不得破坏。

4、寝室钥匙严禁借给别人,调整宿舍需要交回。

七、班级卫生管理制度

1、劳动卫生委员,全面负责班级的集体劳动卫生工作。

2、有合理、明确的班级值日表。班委和劳动卫生委员提醒值日生值日、监督并考量值日生值日情况。

3、班级应当经常保持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桌椅排放整齐,卫生洁具整齐统一。

4、每日下午班级应当有每日扫除。应当将门窗玻璃、地面、讲台等打扫干净。

5、每个值周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细致地将教室及公共区域各个环节进行清理、打扫。

6、“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7、劳动积极分子学期末学分加5分。

8、个人逃跑,罚扫一次并扣2分。全组逃跑,罚扫一周,每人扣3分。小组值日未尽责尽职,全组罚扫一次,每人扣1分。

9、组员有事,找同学替补并向组长说明即可。

学院管理制度 篇5

第一部分 奖惩制度

一、对本部召开的会议无故缺席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除名。

二、对本部召开的会议非正当理由迟到者,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严 重警告,第四次除名。

三、对本部的工作活动非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者,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严重警告,第四次除名

四、对本部的日常工作活动中,工作踏实认真,努力负责,表现优秀者,年终量化酌情加分。

五、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者,第一次严重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第二次除名。

六、本制度随形势可作相应的调整,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部分 工作制度

一、本部成员的职责:

本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一十六人。

1、部长:是本部的对外最高代表,是部内的核心,全面主持部内的日常工作。

2、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部内的,并对部内的小组直接监督和协调。

4、干事:充分的发挥自己的能力,出色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对工作有热情,对部门的工作活动积极提出建议。

二 本部工作小组职责:

本部现设的秘书组,宣传组,外联组,考勤组五个组:

秘书组:设组长一名,由副部长分管,职责如下:

(1)记录本部例会的会议内容;

(2)对部内所需存档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备案;

(3)负责协助起草各种计划,总结,活动策划书等;

(4)统计例会出勤情况,及分配任务的完成情况;

(5)举行活动是,负责各种物品的登记保管。

考勤组:设负责人两名,由副部长分管,分两个小组,

每组设组长一名,职责如下:

(1)每周对大一晚自习考勤;

(2)负责缺勤人员名单的核实,统计;

(3)将缺勤人员名单上报学工处(罗老师)和院团委(傅老师)。

宣传组:设组长一名,由部长分管,职责如下:

(1)负责对本部的形象的宣传;

(2)策划本部活动的宣传方案,并实施;

(3)负责书写本部的各种通知。

网络组:设组长一名,由部长分管,职责如下:

(1)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定期上传本部资料;

(2)上传资料包括:

a、本部的基本制度,人员的信息;

b、本部通知,活动资料,基本工作信息,计划总结等;

c、学习方法,好书推荐;

d、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每月考证考试信息;

e、学术讲座的视频;

f、时事政治等。

外联组:设组长一名,由副部长分管,职责如下:

(1)为本部准备活动拉赞助,筹集经费;

(2)联系学术,考试讲座等;

(3)联系外校举办活动,交流工作经验等。

本部可以根据形势的变化,设一些临时的工作机构,或对常设机构做一些相应调整。

第三部分 工作原则

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我部内部工作要实现决策民主化,可学化,营造一个有集中又有民主,有记录又有自由,严肃活泼的工作局面。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化为工作的方法,注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要有统筹全局,高瞻远瞩的眼光,要有谦虚谨慎,海纳百川的胸怀,要有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的毅力,要有打破常规,勇于创新的胆略,要有严于律己,正直无私的作风。

(1)学以致用 开拓创新 坚持不懈 完善自我

(2)认真负责 公正高效 谦虚谨慎 见微知著

(3)开展工作 搞好学习 相互促进 协调统一

第四部分 例会制度

一、本部定于每周一晚上18:00在一栋303召开部门例会。

二、与会人员参加例会时必须带工作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

三、开会前全体与会人员将手机调成关机或静音状态;开会时,全体与会人员作座位集中,坐姿端正,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良好的学生会形象,开会鼓励大家积极发言,但严禁私下交头接耳,开小会。

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要及时写假条,并找负责人请假,不得临时找人代假。

五、本部可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及对本例会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六、提高会议效率,本着节约时间的原则,一般例会时间限制在三十分钟左右。

学院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舞蹈培训中心

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 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好培训的教学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培训的形式是:业余面授;教学的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街舞、肚皮舞、瑜伽、舞舞蹈考级等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五条;加强舞蹈培训的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强化舞蹈培训机构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舞蹈培训机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舞蹈培训机构汇报演出工作。

第八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舞蹈培训机构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九条 舞蹈培训机构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机构,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条 舞蹈培训机构每节课的教学工作都应由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提高舞蹈培训机构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学院管理制度 篇7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学院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院综合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学院在从事教学、科研、基建、财务、党政管理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和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院档案工作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办好学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必须把学院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学院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任务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主管学院档案工作,对全院的档案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建册以及档案移交前的保管。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凡是反映本院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均应按照规定向学院档案室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会议记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

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

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

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着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

(十一)财会类

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以上各类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八条归档时间

(一)学校各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

(二)各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10月底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九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要求字迹、图像清楚,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工整。

(二)有关部门应自觉配合档案室将该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做好立卷工作。

(三)在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应按照规定向院档案室移交,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交,或将档案据为己有。

(四)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凡反映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料等,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院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学院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暂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学院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安全与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案卷,做好立卷、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

第十二条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档案借阅、调档制度,确定档案利用范围,严格履行档案借阅、调档手续;未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超工作范围借阅档案。

第十三条任何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不得泄密、遗失和涂改。

第十四条学院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理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和同意,并造册报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的档案。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专人监销,并建立销毁清册。

第十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都应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档案馆应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档案形成部门及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3、将重要或珍贵档案捐献给学校的。

4、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且表现突出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轻者学校给予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随意处理,造成损失的。

2、不按规定归档或一拖再拖,以种种理由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3、拒绝学校档案馆督促、检查、指导的。

4、损毁、丢失档案的。

5、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档案的。

6、涂改、伪造档案的。

7、出卖、转让档案,或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学院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加强本部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开展工作,进而提高本部门成员素质,结合部门特点特制定本制度。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形象。

一、学习部成员职权分配

1、部长:应根据校会需要结合学习部特点合理安排本部活动,使人员优化配置。并对其他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指正。

2、副部长:积极配合部长工作,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及时总结内部工作情况,反应部内各项工作细节及人员动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

3、干事:应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安排,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的工作,积极发挥自己的实力。

二、成员责任与义务

1、本部门所有成员务必贯彻执行本院各项教学制度,努力认真学习,积极要求向上,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2、本部门所有成员应尽全力工作并全力支持学习部及其它各部的工作。

3、各成员应与本班学习委员密切联系,掌握本班学生学习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反映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各成员应服从部长的工作分配,配合部长和副部长工作,做好交给的本职工作,尽全力完成交付的任务,积极参加部门的各项活动,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劳任怨,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

5、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在本部各项工作中辅助部长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在具体事务中监督、帮助委员完成工作任务。

6、部长对本部所有活动负责,全面把握部内各项事务的进度、方向,并有权做出必要、合理之决断。

7、干事有向部长或副部长及时、准确、详细地汇报工作的义务,副部长向部长亦有此义务。

8、全体成员须按时参加系团总支学生会和本部要求其参与的会议、活动等事宜,不得无正当理由迟到或不到。

9、学习部各成员应大胆创新,在活动策划中创造性工作,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10、学习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办公室的调配,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有关工作。对不服从调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留职查看直至除名等处分。

三、成员权利

1、作为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成员,有权利对部内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有权对本部的活动、组织管理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本部分部长、副部长、干事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各层次之间有相互沟通的权利。

3、本部门成员有负责管理本班的学习的权利。

四、例会制度(每人基础分10分,扣完者除名)

2、有时须向部长请假,不请假累计3次除名,同时不可代请,每次-2分。

3、会上态度严谨,不得交头接耳。不准玩手机,将手机调成振动、静音或关机。

4、会上必须携带会议记录本,并做好记录,违者一次-2分。

5、各种会议包括学生会集会应积极参加,按出勤情况奖罚。

6、每次例会上至少五人发言,谈完工作后可以读一些美文或是讲笑话、表演节目。

7、会上有提出自己独特的想法或工作方案的成员+1分一次。

五、工作制度

1、值周态度严肃,佩戴工作证。值班时积极主动地为老师帮忙。

2、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认真了解流程及它们的注意事项,从中汲取知识。

3、不论哪个部门举行完活动后,每个成员必须写工作心得,并在例会上宣读。

4、定期与各班学委进行交流,了解学生学习上的问题。

5、不论在何时何地,应维护好自身的形象。

6、每个成员经常到网上搜寻一些优美的文章或句子或写一些自己的特别的想法来更新博客。

7、向部里进行征文活动,选择优秀的文章投稿杂志社。

8、定期组织成员外出郊游或组织一些小活动来凝结成员的.团结力。

9、部门成员不得挂科,否则除名。

六、其他制度

2、学期末进行部门的活动总结,一学期没有请假者+3分。

3、对于其他部门活动,活动当天要到场,有事请假,无故不到者-1分。

4、每周每组一人演讲。

七、附则

1、所有学习部人员要按照本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违反。

2、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建工系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如此规章制度与系学生会总规章制度有冲突,以系学生会规章制度为准。

学院管理制度 篇10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院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口升学考生录取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四、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报考我院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外语要求: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学院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院针对学生个人开设个人奖学项目。学院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

学历证书颁发: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其他: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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