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查对制度(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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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查对制度 篇1

一、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精选17篇)

1、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执行制度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四、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在六小时内据实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医嘱查对制度 篇2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口头下达医嘱,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病情危急,时间紧迫,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其他任何情况下,护士等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二、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现场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医嘱。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做好“三查八对”工作。

五、口头医嘱的注射剂执行后应保管好安瓿或包装物,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六、应在6小时以内完成已执行口头医嘱的补记工作,补记工作由执行口头医嘱的护士负责完成。

七、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应及时在补记记录上签字。

八、非上述情况护士执行口头医嘱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医嘱查对制度 篇3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并签名。

4、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记录时间,执行者签名。

5、抢救患者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6、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 篇4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做好五不执行即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两遍,与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同时督促医生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全名。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方法),注意用药反应。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或血袋有无裂痕或破损。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并在配血报告单反面签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2.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电脑一次。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药品是要经常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化,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医嘱查对制度 篇5

(1)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个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护嘱执行后由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医嘱查对制度 篇6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转抄或护士录入医嘱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在给病人注射、输液等操作前均须经两人核对后执行。

2.计算机处理医嘱实行“四查九对”制度。

(1)“四查”。一查医嘱转抄;

二查分类执行单;三查当天全部医嘱;四查晚夜班全部医嘱。

(2)“九对”:除按照“七对”的内容查对外,八对:对医嘱相对应的计价属性和计价项目进行查对;

九对:护士长每周组织两次大查对,查对内容包括各类执行单、医嘱记录单、计算机医嘱三项,同时检查医嘱执行是否及时准确,皮试结果有无标记,医嘱记录单、体温单,行是否对正,页是否完整、正确。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领取和使用药品前,仔细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名称、有效期及批号,有无变质、过期等,如输液瓶等有裂缝或瓶口松动,则不得使用。

4.多种药液同时应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5.易过敏的药物,用药前详细询问过敏史,按医嘱做药物过敏试验。

6.毒、麻、限制类药品使用时,必须两人核对,用后保留24小时,以备查对,并做好记录。

7.口服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才可发放,并协助病人服药到口。

8.严格按医嘱时间给药。

9.执行服药、注射、输液时,如有疑问应立即查询,核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签名。

输血查对制度

1.采集血交叉标本时必须仔细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标本标签。

2.领血时,认真做好“三查十对”(查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清晰、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等异常;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血量及有效期)。

3.输注前,必须再次查对输血医嘱及执行单,严格经过两名医护人员共同到病人床边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并核对血液后,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过程中出现输血反应时,及时通知医师,配合处理,并应保留血袋余血及输血器。

5.输血完毕后,再次执行“十对”,并将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

6.血袋低温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核查送检。

7.凡两位以上病人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处采取。

医嘱查对制度 篇7

1、口头医嘱只限于对患者实施紧急抢救时使用,内容一般只涉及抢救药品和主要抢救措施。非紧急抢救患者时,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医师在下达口头医嘱时,要表达清晰、表述准确,对抢救用药,要明确药品名称、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

3、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前,要完整复述医嘱内容,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对执行的每次口头医嘱,护士均应将药品名称、使用剂量、使用方法和主要抢救措施以及执行时间(到分钟),及时准确地速记于抢救用药登记本中。

5、护士应妥善保存抢救过程中使用的药品空安瓿。

6、抢救结束后,医师和护士共同核对记录本中相关记录和药品空安瓿,确认无误后,进行双签名,以备核查。

7、补记书面医嘱。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患者需紧急抢救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完整复述医嘱内容医师确认无误执行医嘱补记书面医嘱抢救结束,医师和护士共同核对并在登记本上签字保存药品空安瓿护士将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主要抢救措施记录于抢救记录本中

医嘱查对制度 篇8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医嘱查对制度 篇9

1.处理医嘱,应做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做好五不执行即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两遍,与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同时督促医生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全名。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医嘱查对制度 篇10

1、护士过医嘱时应做到及时、准确,需2人核对,同时做到每天查对医嘱4次,并记录。

2、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完整重述确认,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记录。

医嘱查对制度 篇11

【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人核对。

二、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三、按照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四、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至少2次以上,科室建立医嘱规范执行持续质量改进表。

六、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并及时请医师补写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瓶。

五、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准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输血查对制度】

一、配血采血时,核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诊断,在试管条形码上双签名,专人将配血标本送血库。

二、领血时,使用专用容器,与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检查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及血袋外观(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好;十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取回。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四、输血时,两名护士带病历牌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三查十对,准确无误后方可用输血器进行输血,两位护士在输血单上双签名,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发现有输血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六、输血完毕,血袋送输血科保存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七、护士单独值班时,值班护士与值班医生共同核对并签名。

【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由责任护士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头卡饮食,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四、对禁食患者,应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医嘱查对制度 篇12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医嘱查对制度 篇13

1、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地输入电脑医嘱系统或转抄在执行单上。

2、每天查对医嘱2次,由1人口诵医嘱内容,1~2人核对,并有记录,核对者签名。

3、执行医嘱应严格“三查七对”(治疗前、治疗中、治疗后查;核对床号、姓名、药品、浓度、剂量、方法、时间),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向开具医嘱的医生问清后方可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4、下一班护士负责查对上一班新入院、转入、转床、术后病人医嘱的处理情况。

5、转抄或重整医嘱时,须经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应由执行者在医嘱单上认真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7、在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如遇特殊抢救情况执行口头医嘱时,需口诵医嘱2次,并保留安瓿至抢救结束,做好记录。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医嘱查对制度 篇14

一、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人核对。

二、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三、按照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

四、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至少2次以上,科室建立医嘱规范执行持续质量改进表。

六、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并及时请医师补写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医嘱查对制度 篇15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医嘱查对制度 篇16

临床用药(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药物治疗前的“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

注射、置处前查;服药、注射、置处后查。七对:对床号、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浓度、对时间、对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丸剂、胶囊等无变质;安瓶、注射液瓶无裂痕;密封铝盖无松动;输液袋无变色、浑浊和絮状物;不得使用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的药品和物品。

3)根据有关规定规范用药:根据药品说明书、“药品配伍禁忌表”及“皮试药品操作指引”规范用药行为,执行注射医嘱(或处方)前了解患者药物过敏史及多种药物配伍禁忌:配药后在瓶签上注明药名、剂量、配制时间‘配药者签全名;保留药品容器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4)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在服药、穿刺、注射前后进行再次查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患者不良反应;掌握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程序,完善输液安全管理,控制输液流速。

5)邀请患者参与查对。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查对,告知用药目的、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所限定的液体最高滴数、加强巡视,预防输液反应。

采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护士根据医生“临床输血申请单”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中的患者住院号、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血型,在预定输血日期前采血送交检验科备血。

2)采血前由2名护士(或值班医生协助)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

标签的试管在床边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区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等,有疑问应于上级护士重新核查,并向主管医生核准,重新填写申请单及标签,不能在错误验单和标签上直接修改。

3)核对无误后采集足量血样并在试管上贴条形码,注明病号、床号、患者姓名等,字迹清晰无误,便于核对: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血样;输入低分子右旋糖酐等药物前采集血标本。医护人员或专业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双方逐项核对。

取血查对制度

取血合格后,检验科通知病区或手术室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双方共同核对血袋患者信息:病案号、门急诊室(区)、床号、姓名、性别、血袋号、血型、输血量、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准确无误。

核查库存血的外观。标签无破损、字迹清晰、血袋无破损、漏血,无明显凝块、血浆无乳糜状或暗灰色、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血细胞的分界清楚无溶血,血细胞层无紫红色,无过期或其他须查证合格等情况。双方共同签名后发出血袋放入无菌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勿震荡、加温或放入冰箱速冻,放置室温时间不宜过长,尽快输用,不得自行主贮血或退回血库用2~6°c冰箱保存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至少7d,以便追查输血不良反应的原因。

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案”(患者床号、

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及与患者的交叉相容实验结果)及血袋标签(姓名、编号、血型、采血日期等)各项内容与配血报告单相符;检查血袋无破损渗漏、血液外第2页共3页观颜色正常、无溶血、无凝血块、无变质;查对输血用物(输血器、针头及消毒物品等)符合标准并在有限期内。

2)输血时由2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确认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室(区)、床号、血性报告相符输血。

3)输血前轻轻混匀血袋内成分,避免剧烈震荡。不加人其他药物,必要时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稀释;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两袋血液之间用静脉注射生理水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4)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在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加强巡视。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水维持静脉通道;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检验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5)出现输血反应,检验科需再次核对受血者及提供者abo血型、rh(d)血型,检验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结合球蛋白、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等。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道,及时报告上级医生,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并把

血袋内余血及输血管送回检验科待查。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尽早检测患者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5-7h测血清胆红素含量。医护人员逐项填写“输血反应报告表”及“患者输血反应报告表”,并返还检验科保存。检验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再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检验科至少保存1d。

饮食查对制度

1、饮食查对制度的重要性

饮食对患者的康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护理得当,可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反之,则会加重病情。如术前本应禁食的患者误进食,会影响手术的安排;假如未被发现导致术中误吸,则后果更为严重。

2、饮食查对制度的内容

1)严格执行治疗饮食医嘱,每天核对饮食医嘱并通知营养室

2)通知责任护士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识: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饮食的临床意义。

3)禁食或特殊饮食患者床头设立醒目标识,并告知患者或家属禁食时限或特殊饮食治疗要求及指导配合方法。

4)发放饮食前查对患者信息饮食单与床头饮食种类是否相符,协助患者进食,观察患者反应。

5)告知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家属按医嘱准备食物,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给患者食用。

医嘱查对制度 篇17

1、处理医嘱后需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2、处理医嘱及核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有疑问的医嘱,需向医师询问无误后方可执行。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师确认无误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剖,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弃去。

6、医嘱应班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两次,并签全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加者签名。

7、重整医嘱,需经第二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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