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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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讲话稿

刚才薛xx科长就XX年法律援助工作作了总结,就XX年工作重点作了安排部署,XX年度工作通报及XX年度工作要点也已经下发给大家,请按照要求,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己县区具体情况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切实增强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仅xx在讲话和指示中就先后4次提到法律援助工作,这在以前是绝无仅有的,这说明法律援助工作已经进入中央工作的视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了专门论述,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正是针对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的清醒认识和把握,谢xx省长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法律援助从覆盖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这标志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覆盖范围的再一次重大拓展。今年,省政府还将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未来5年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战略性安排部署。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必须适应当前党和政府的新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清形势,把握大势,抢抓机遇,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尽快实现新发展新提升。各县(市、区)司法局必须适应当前法律援助快速发展的全新态势,勇于担当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的职责使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出实招出新招出绝招,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抓住重点盯着弱项,全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XX年度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具体体现在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中,我就不再一一重复。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我认为做好XX年工作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用足政策,切实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水平。XX年,各县(市、区)局务必向党委政府积极汇报,讲清当前法律援助发展的新要求,力争预算经费不低于上年度中央和省办案专款数额,实现重大突破。这也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提质增效的基础。二是要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全面安排,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依法行政。各级务必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法律援助工作必须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全面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审批的程序意识,做到服务标准手续齐全登记齐全,决不允许出现审批随意、不履行手续、不登记、指派通知书不编号、不留存根等散乱现象,决不允许随意超范围审批或该审批的不予审批,坚决做到审批有依据,不批准也有依据。要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室、律师值班办公室及受理点工作规范化管理,要做到值班按时到位、场所清洁有序、咨询标准规范、监督及时有效,使法律援助接待室、律师值班办公室、法律援助受理点真正成为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窗口,成为司法行政树立为民形象的窗口。三是要切实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是XX年省司法厅重点部署的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是适应新《刑事诉讼法》新要求的具体举措。XX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完成695件,占全部案件比例的16.7%。这说明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今年要继续把抓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个重点,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协调,理顺刑事法律援助关系,切实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有关政策的宣传,使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大幅提高刑事办案数量,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辩护率和代理率,保正司法程序公正,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要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宣传是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也是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的重要抓手。通过调查访问,我们感到我市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还是一无所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一些县区案件数量长期上不去,最根本的原因应当说既不是你们县区社会和谐群众没有法律援助需求,也不是群众都比较富裕都请了社会律师,而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还没有做到家,群众的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提升还不够。我们要把法律援助宣传纳入法制宣传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创新措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更多的群众知道法律援助是什么、如何获得法律援助,真正夯实法律援助持续科学发展的群众基础。

三、改进作风明确底线,真正树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作风不但代表着形象,更决定着工作的质量。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高度自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坚决守住法律援助工作的三条底线。一是要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这一点必须向申请的群众讲明,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讲明,决不允许在这个问题上搞变通。县(市、区)司法局一定要加强案件回访,对办案过程中收受钱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当前,随着我市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法律援助案件越来越多,个别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违犯规定,出现收费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原则和形象。对此问题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要守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底线。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这也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的关键所在。办案数量快速增加,办案质量不能下降。要严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关,保证法律援助资源真正运用到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身上,坚决防止办人情案、虚假贫困案。要坚持以社会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主体,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不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必须指派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办理的规定。要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逐步退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队伍。要构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三位一体的援助监督体系,结合职能分工,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过程监督管理。要及时开展案件评查,组织专家、骨干开展案件抽查评查,并纳入年度工作评价体系。要加强投诉案件处理,对在办案中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要不断提高办案和值班补贴标准,决不允许不发补贴或克扣补贴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守住法律援助工作者清白办事的底线。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法律援助工作是直接服务的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为群众办成事办好事是我们的工作本分,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一丝一毫的私利。尤其在当前中央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打老虎拍苍蝇不停步的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者更应提高自身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决不拿原则做交易,决不用权力谋私利,做到时时清白,事事清白,树立法律援助廉洁奉公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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