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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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和加强站内的安全档案的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通用20篇)

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变动情况记录。

(2)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安全运行、培训教育、奖惩等信息)。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设备运行状况、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实施方案等各种方案及落实情况;

(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3)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4)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2、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

3、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 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编程的编制、评审和修订由行政部牵头,生产部主管收集、整理、编制并拟定文件和制度,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发各部门实施和遵守。

文件的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技术性文件由生产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其他部门的专业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2.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 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 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 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 2 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统 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 应层次分明, 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 必须借阅手续, 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 不得丢失、 损坏、 涂改, 要如期归还, 到期不能归还者, 要说明情况, 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 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 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称安全台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二、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三、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四、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a4纸格式,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六、公司对各部门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审批、使用标准及程序,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发挥作用,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生产过程中各项安措项目(详见细则)。

三、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厂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厂年度安措计划,需要多少按月提取,依照国家标准每吨原厂提取8元,由厂财务科指定专人建帐管理,详细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的`审批:

1、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科备案,经厂安全科审定后,汇总全厂年度安措计划报厂安委会审查。经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科按照计划分批划拨资金。

2、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措施进行项目前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动用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在使用前申请表上必须由主管厂长、安全生产科长、财务科长签字。即可动用安措费用,按排相关部门准备施工材料。

4、临时措施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单位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五、资金的使用:

1、安全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2、项目费用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动用。

3、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严禁虚报开支。厂财务、技术部门将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预算和监督。

4、安全生产科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项目登记表,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信息。

六、其他:

1、安全措施项目竣工后,厂安委会将组织技术、安全、财务、设备等部门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进行验收。并支付剩余款项。

2、安全措施费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措施费用资金帐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定。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区养老机构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事故瞒报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市养老机构存在下列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

(一)违法开办养老机构;

(二)养老机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养老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举报办法

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市民政局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以及通讯联络方式。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受理和查处

绍兴市民政局举报电话:。根据举报人的举以受理和查处。对举报的养老机构安全事故,由绍兴市民政局组织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举报奖励

对举报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一)奖励标准

1、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人奖励100元至500元;

2、举报各类漏报、瞒报死亡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至20__元。

(二)奖励兑现

对同一事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个人举报的,对举报时间较早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举报人就相同事项分别向不同部门举报的,只能获得一次奖励。

举报的奖励数额由绍兴市民政局提出意见,报市安委办审定。举报人应当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领取奖金,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已经受理或正在查处的隐患或事故的举报、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举报以及受害者的投诉不适用本制度的奖励范围。

五、举报人的保护

举报受理单位和办理人员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6

为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在我是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复工核准,达标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南建安【20xx】33号)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

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

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

3、安全验收的规定:

(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

(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

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

(1)、在建筑物主体施工进度至二层楼面(建筑物施工高度达2米)。

(2)在主体结构封顶进入装修作业前。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7

1.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本部门和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3.保证事故各类安全设施、隐患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职业卫生防护等安全费用资金到位。

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5.按规定及时缴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安全基金用于安全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负责组织企业资金管理与资金运作,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保证资金和银行票据安全。

7.负责按照安全部门对承包商安全考核意见收缴处罚款,对每年安全生产费用划拨及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依据。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8

1、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全镇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主要活动;督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镇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5、负责镇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

6、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和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8、承办镇政府和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四条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干、纪委监察、劳资部门执行。

对因区、队长失职失查、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强行组织生产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员工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焦化、电力、化工、建筑、机修、洗选加工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四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涉密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组织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七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1

1、建立企业驾驶人聘用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严格货运驾驶员录用条件,严格审查货运驾驶人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和驾驶经历,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

2、严格落实驾驶员持证上岗制度,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定期检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确保证件及时有效,并备案到相关服务单位。

3、建立驾驶员日常管理制度。货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超过800公里)的,按规定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24小时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4、建立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企业驾驶员实行一人一档,内容包括驾驶人基本信息、从业资质信息、安全行车记录情况、奖惩情况、违章违纪情况、行车事故情况等。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2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确实提升安全工作的执行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生产出现下列问题,业务部门科长给予停职处分。

1、采掘作业及巷道维修工作顶板管理出现漏洞;巷道贯通和穿(跨)越巷道没有制定落实相应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未编制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给予生技科科长停职处分。

2、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陷落柱;承压水开采未编制审批防治水专项措施;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图纸资料不能正确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在透水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专项措施。给予地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3、局部通风系统、"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对井下无风、微风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而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层、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石门(井筒)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或执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自燃煤层没有设计防灭火系统。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作业;安全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监测监控设施未定期更换或校验继续使用,不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5、由于监察检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排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绞车提升系统、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次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主要设备安装后无组织验收。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系统或系统供电不可靠,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一个月内矿井连续发生三次无计划停电停风(本矿责任)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7、辅助运输系统(架空人车、绞车运输)检修不到位或安全设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倾斜井巷运输作业区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造成事故的。给予生技科、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安全设施和轨道生技科负责;设备不完好机电科负责)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没有批复而组织生产。给予总工办主任停职处分。

9、出现重大变化(险情)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生产协调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给予调度室主任停职处分。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检查工作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而没有查出;现场安全监察出现严重失误。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12、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控制制度执行不力,一个季度内发现两条次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发生丢失或爆炸事故。给予供应科科长停职处分。

14、编制的规程措施不能正确指导现场作业或安全技术措施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科室科、队长停职处分。

15、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没有提前安排培(复)训,造成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6、"三必到三走到"及下井带班人员,一个季度内无故三次不达规定要求,给予相关领导停职处分。

二、地面生产出现下列问题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建设。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误。

3、消防及控制灾害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投用进行试生产。

4、主要工艺和关键装置、设备、设施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装备。

5、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的控制灾害系统未定期维护、检修、试运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动火区域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燃爆或火灾事故。

7、重要装置的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不能正确反应真实数据,又未采取应急措施继续使用的。(通风、瓦斯仪器仪表通风科负责,其它仪器仪表归总工办负责)

8、特种设备安全控制设施未定期校验、私自调整整定值或随意甩掉安全控制设施组织生产。

9、主要生产工艺变更未进行科学论证,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10、没有对现场操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或需修订的规程未及时组织修订。

11、没有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组织生产。

12、未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处理主要设备及管网故障。

13、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违法继续生产作业。

14、生产工艺系统中运行、检修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1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业务部门带领外单位人员入井,安全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应专业考核不达国家一级标准。

4、"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5、"手指口述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6、供应材料、配(备)件不能按计划实施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队负责人停职处分。

1、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2、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

3、井下同一地点出现两台次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4、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

5、使用火工品的队组,管理不当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向调度室汇报或未编制专项措施继续作业。

7、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隐瞒不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五、各生产业务科室、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队组的"安全红线",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向矿上建议给予停职、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

六、"安全红线"由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

七、最终解释权归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公司概况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七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人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管理责任。

二、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全部所有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三、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目标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加强对车辆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营运,确保营运安全。

3、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认真做好安检工作,车辆年检率达100%。

5、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制度。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查明原因,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教育广大职工,落实整改措施。

五、驾驶员管理目标

1、建立、完善驾驶员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驾驶员档案管理。

2、对在岗驾驶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实施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签注制度,认真做好驾驶员诚信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4、完善驾驶员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习制度,保证学习出勤率达到98%以上。

六、车辆管理目标

1、完善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建档率达100%。

2、有效落实定查日制度,定查日检车、整改合格率达100%。

七、考核与奖惩:

1、安全、机务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安全人员对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的统计报告、车辆安全检查等要按规定每月召开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编制和修订,未完成的,每次罚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机务人员必须对车辆的年检、季度检、车辆技术状况把好关,及时准备好送检车辆的相关资料,并对送检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合格情况进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因机务人员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车辆脱检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机务人员承担,并解除劳动合同。

2、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办法,参照《安全责任奖惩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长、车间安全人员或车间负责人,安全员或负责人马上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生产车间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第二条:事故现场处理

1. 事故发生后,生产车间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条:事故调查

各班组人员和有关负责人应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取证,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有发现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负责者视情节给与通报批评和惩罚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车间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有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班组和负责人,有车间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班组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人事和安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制成事故报告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车间安全员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保障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公路部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本公司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在基层得以落实。

第二条,安全检查分综合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制定综合安全检查方案,有关部门参加,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由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对本业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生产场所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安全检查的周期:每月开展一次企业自检自查。

第五条,在重要活动或重大节日前夕,根据局安委会或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应分别由分管业务的领导带队,到所管辖的业务范围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或委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检查。

第七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生产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同时检查办公场所、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

第八条,安全检查采取明查的方式,深入到现场进行检查,获得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为制定政策或措施提供参考。

第九条,安全检查的重点对象。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薄弱的部位、经常发生事故的营运车辆、容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办公场所。对重点部位或车辆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掌握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十条,安全检查要填写检查纪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填写以《安全检查隐患台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和整改的时限,通知受检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计划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前的安全,有效控制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小组应将每次检查的情况,书面汇总交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整理汇总报领导阅示。

第十三条,妥善保管安全检查的资料。安全检查的资料分年度保存,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8

说 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3、施工现场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组织项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4、严格控制劳务分包单位进场的审查工作,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设备进行严格审查;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每月组织本项目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8、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9、项目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营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并参与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3、具体组织项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节、节假日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7、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8、定期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9、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组织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0、组织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1、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分工,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

13、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有关人员。

(四)、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3、组织编制相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4、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6、组织辨识本工程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对风险较大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7、组织人员进行季节性施工的检查,工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及安全例会的召开。

8、制定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9、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并组织交底活动;

10、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危险源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11、选择或编写安全教育材料,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安全管理任务和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12、组织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安排演练,并对预案进行持续改进。

(五)、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制度并遵照执行。

2、积极参与策划与编制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组织并参与安全教育,宣传有关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规。

4、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6、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作业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配合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材料部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六)、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质和设备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质和设备的验收取证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或破损者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2、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现象;

3、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电器等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工作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5、在作业中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随时注意作业条件的变化,保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警示标志;

7、做好工作台帐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要讲清楚有关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8、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经过;

9、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八)、附则

1、本责任制未包括的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未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者将按渎职论处。

4、对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5、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制度:

1、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项目部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勾。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

(二)、安全奖励

1、发现他人“三违”并及时劝阻制止,避免可能发生事故者,给予一次性嘉奖100~200元。

2、全年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日常安全管理达标的单位发放年终安全奖: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安全员奖励20xx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三)、安全处罚

1、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驾驶证擅自驾车的;

(3)班前(八小时内)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业赤膊的;

(5)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6)发现他人违章未及时制止的;

(7)有其他违章行为的。

2、现场有如下隐患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项目经理500~1000元的罚款。

(1)电器设备、机具电线乱拉乱接、缺保护装置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卫生差

(3) “洞口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4)井字架、地龙绳、缆风绳无警示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下方未设安全网

(6)氧气、乙炔气瓶未按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

(7)危险作业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无防坠落措施

(8)立、拆模板时无安全防护措施

(9)吊装作业钢丝绳、吊钩已达报废或保险装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悬梯缺档、断档或未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11)组合机具混用,施工机械无保险装置

(12)新工人、新岗位、换岗等无安全教育,教育无台帐的

(13)有其他安全隐患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整改的

3、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的给予200元的罚款。

4、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给予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200元的罚款。

5、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后决定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6、行为恶劣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1)日常检查:

①工程项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到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2)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技术人员实施。

(3)综合性检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暑、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4)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8)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5、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安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19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义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规矩。没有健全而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企业是管不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同时,没有健全和严格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搞不好的。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通过规章制度去体现。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同时,劳动者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作业,可以把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各类事故管理、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制度、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管理等。

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鉴于安全寓于生产之中,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成效。同样,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又必须对安全生产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中心内容,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所有工人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 篇20

一、在政府领导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三、组织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

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级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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