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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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9篇)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4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7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的红棕毛或者白毛狗。他继承了父亲良好的血统,体重超过130斤。这是他能够不断地打败其他的狗的基础。

就像巴克的经历一样,有的人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占尽优势。如果你开始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优势,如何进行公平的竞争?

巴克一开始在一个法官家里工作,成为法官家庭成员的玩伴,以及家庭的守护者。但他没有有因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变得堕落,整天的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类似的户外活动,让自己的肌肉变得更结实。

在工作当中,很多人和公司都具备忧患意识,不断磨练个人技能和激发公司潜能,才能成就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公司。反之,就会被其他更强的员工和公司淘汰。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平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他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坏人从温暖文明的难方诱骗到不得不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北方。从一只目空无人的贵族犬转变成一只要忍受冰天雪地的雪橇犬。他在转变的过程中,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提记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三年三班尉柏源寒假里老师介绍我们读了一本书,《小飞侠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温迪一家人,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有一天晚上彼得潘闯进他的家,被保姆狗娜娜发现了,彼得潘匆忙逃离时,他的影子却被保姆狗娜娜给叼去了,彼得潘和小仙女玲叮当再一次偷偷来到温迪家想拿走自己的影子,并结实了温迪和他的两个弟弟,还教会了他们飞,把他们带到了神奇的梦幻岛,在那个地下之家里,温迪给一群小孩子当起了妈妈,他们很开心。但是没过多久,温迪开始想回家了,可是除了彼得潘没有人愿意和他回家。当温迪带着他们刚走出地下之家就遇到了可恶的海盗霍克,将温迪他们抓了起来,彼得潘知道立即冲向海盗船,用自己的勇敢机智战胜了海盗霍克,将他们带回了温迪家,不想长大的温迪还是长大了。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这本书很无聊,特别是温迪的爸爸达林先生,他对保姆狗娜娜很不友好,让我感觉这本书更没意思了,但我还是坚持的读了下去。当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出现了,我却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

我喜欢彼得潘,虽然他有些骄傲自大,但是他珍惜友谊,机智勇敢,面对凶恶的海盗霍克没有退缩,虽然彼得潘个子小,长不大,但是我们长得高大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做得到。我也很喜欢温迪,他美丽,温柔善良,最后回家了还会带着那些小孩子们。但是我觉得他不应该不告诉父母就跟彼得潘去梦幻岛,如果我们偷偷的离开家,离开爸爸妈妈,那他们得多着急,多难过呀!我很羡慕彼得潘,他不用长大,不用有那么多的烦恼。

我也很喜欢那个梦幻岛,但是我不想离开家离开妈妈。“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和呵护,我们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我说不了话,走不了路,没法自我吃饭,也没法自我去卫生间。”假如这是你的命运,你会怎样做?你是否会自暴自弃,每一天暗自悲痛?你是否会听天由命,让上帝安排你的命运?你是否会努力生活,平静地对待每一天?而这些问题,都要从《听见颜色的女孩》里去寻找真正的答案。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女孩儿美乐笛,她天资聪慧,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她的大脑就像一台摄像机,不停地记录着她的日思夜想。可是美乐笛不能说话,不能行走,不能写字……她无法将自我与众不一样的想法告诉别人。她绝望,彻彻底底地绝望。就在这崩溃的边缘,她意外发现了能让自我说话的方法,她的命运就此改变,但一切仍在意料之外……

读了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应对这样残酷的事实,女孩儿美乐笛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尽最大的努力让自我与其他人变得相近。我想,在生活中,这种事例也不止一个,但像美乐笛这种勇于向命运抗争的人却是极少数。很多人觉得,我都残疾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干脆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了吧!可是,这种想法是愚不可及的,只要你活着,就必须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西瓜子掉进砖缝中,都靠一点土壤极力艰难生存,飞蛾被蛛网粘住,还鼓动翅膀极力求生呢!连动植物都这么热爱生命,何况我们人呢?记得四年级下册学过一篇课文,叫《触摸春天》,盲童安静虽然看不见,但她对生活充满热爱,充满期望。课文结尾中的一句话曾使我记忆犹新:“谁都有生活的权力,谁都能够创造一个属于自我的缤纷世界。”是呀,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残疾人,只要你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就必须能创造出一个属于自我的完美生活。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身残志不残的人。音乐天才贝多芬,他的双耳都聋了,但依然靠着不懈努力和独有的音乐天赋,登上了音乐之王的宝座;美国作家海伦。凯乐,从小失去了听觉和视觉,但她在教师的指导下努力学习,最终靠近哈佛大学,写下传世巨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著名科学家斯蒂芬。霍金,他下肢瘫痪,却致力于科学研究,凭着自我的才智和认真,获得了显著成绩;我国著名作家张海迪,从小得了婴儿瘫,但她身残志坚,写了许多小说,深受儿童喜爱。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都意志坚强,我们应当学习他们,微笑应对每一天。

《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给了我们最深刻、最富有哲理的答案就是:我们每个人,无论普通人还是残疾人,只要热爱生活,不向命运低头。那么,你就是最棒的!你就是最耀眼的明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写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再一个迷宫中找到了奶酪的故事!

它的主人公是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两个小矮人头脑复杂,靠的是准确的思考。但小老鼠却相反,它们是头脑简单,有着敏锐的嗅觉。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共同找到了奶酪N站。那里有堆积如山的奶酪,从此,两个小矮人就不向从前一样勤劳,也不向从前天天向别的地方探索。而小老鼠呢?它们一如既往的勤劳,像从前一样,天天向别的地方探索。它们还注意到奶酪N站的奶酪在一天一天的减少。最终有一天两个小矮人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打击打跨了。但小老鼠没有,因为他们探索到奶酪C站。

最终有天一个小矮人觉悟了,他在墙上写上了自我领悟的道里来坐标制,突然一串脚步声钻进那一个小矮人的耳朵里,是他的好朋友还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读了这本书后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仅有观察到了微小的变化才能不被大的变化打跨等等。但我相信每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也会感悟到不一样道理。所以,你也来读一读吧。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在历史上,万历十五年实为平平淡淡的一年。这本书命名为万历十五年,但所写内容并非是那一年的事情,也不只是万历年间的事情。而是通过这本书,写出了明代官场的黑暗,明朝灭亡的根本原因以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在明朝,整个帝国的统治者并不是皇帝,而是整个文官集团。这与我在高中历史中所学的皇权至高无上是截然不同的。即使是皇帝,也不可以触动文官集团的利益。明朝的文官们也可以为了集团的利益而舍弃自己的生命,甘愿为他人作为垫脚石,具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

在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世态炎凉。张居正辅佐万历皇帝,排除万难推行万历新政,为了国家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张居正身居高位,独揽大权的张居正,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在他去世后,由于一些人的私欲,对张先生进行栽赃陷害,最终彻底激怒万历,将其抄家,家属流放。张居正一生为国任劳任怨的功德,换来的竟是家族子孙的大难。一代能相之家竟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人亡而政息,张居正在位时所采取的新政,也恢复为曾经充满弊端的政策。使得刚开始走向正轨的明王朝,继续走下坡路。这也注定了明王朝的毁灭。

呜呼!苦心孤诣的张居正倾尽半生的努力到头来竟换来一个这样的结局。

张居正死后被清算,就是因为他没有看透当时的文官集团。他那大刀阔斧的改革政策,往往触动了大部分文官的利益,所实施的改革制度和现行的文官制度格格不入。而他的下一任首辅申时行则看似明白这一规则。他就作为文官们与皇帝的缓冲剂,当一个名副其实的“和事老”才得以全身而退。

亡国之理,在于不和。为了明朝政府的强盛,不得不去实行那些政策,但实行政策的同时,却无法保证文官集团的利益。如此矛盾的事实之下,较弱的“改革方”只能任由“保守方”吞噬。而如此进行下去,国力便日益衰微,俨然成为一种恶性循环。

“和”这个字看似简单,却是连万历首辅也难以轻易做到。当百姓和,将相和,君臣和之时,一个国家才能真正崛起,并致万乘之势。

万历十五年,亦即公元1587年,在欧洲历史上,正是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的时代;而在中国,在这平平淡淡的一年中,“发生了若干为历史学家所易于忽视的事件。这些事件,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际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在历史学家黄仁宇的笔下,我们开始了一场难忘的大历史之旅……

固步自封的年代,一切试图革新的倾向,都是不合时宜的,一切企图在虚伪而又被认为是万能的道德之外发展法治的观点,都是异端邪说。于是改革家空有抱负而鲜有实践之机,变革在重重困难中或夭折,或走样;道德纯正的人尽管其行为获得了统治者的赞赏和平民的钦佩,却难以获得效仿——无人想去发扬和继承其高尚品质。对他们来说,阳奉阴违,道貌岸然所带的,比这虚名要现实和功利的多;真正的时代思想者只能在被打压中度过一生。他发现自己的学说没有付诸实践的可能,“他就只好把它美术化或神秘化”。

一个年轻的、曾经试图励精图治的君主,在诸多程式阻碍下,只能循规蹈矩,延续枯燥。他并不甘心:也许出于负气,或者是无奈的消极反抗,此后(1587年)很多年,众臣再也很难轻易见到他出席各种仪式——漫长的怠政在明王朝的历史轨迹上延续 。从他观赏中官掷银取乐表明,“一个喜欢活动的人具备着充沛的精力,但又无法用之于做出积极的创造” 。他的壮志,他的宏图,已是历史云烟,难以再续。立,何其难也,而破,也是千难万难。

“在按着固定节奏流逝的时光之中,既缺乏动人心魄的事件,也缺乏令人企羡的奇遇。”在安逸的光景中,守成名正言顺的成为单调生活的旋律。于是,一切变得不那么重要,一切似乎可以无所谓。安逸,足以造就肆无忌惮的不思进取。在平淡无奇的格式生活中,枯燥成为了年轻君王的必修课。他的苦闷,乃是历史的悲剧。

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的品德可谓令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但却鲜有人会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他们大多活在官方的宣传和平民的称赞之中。他们的信条和个性使他们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们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们的榜样办事”。就如很多人希望别人皆雷锋,却很少考虑自己也应该那样无私。他们只是“可以和舞台上的英雄人物一样,在情绪上激动大多数的观众”,却无法引起公众行为上的追随。海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具有强烈的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道德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他严格要求自己,也同意严格要求别人。于是他的所作所为,令各方面感到为难和纠结。万历十五年,岁暮天寒,“海瑞的死讯传出,无疑使北京负责人事的官员大大的松了一口去,因为他们再也用不着为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到处惹是生非的人物去操心做作安排了”。

人们总是喜欢将自己打扮成道德标杆,高尚莫比,严以待人,却无法严以律己,甚至宽以待己;相应的,同时他们也就把自己当作道德监督者,实践总是别人的事,而他们只需对此指手划脚,品头论足。因而他们总是正确,别人多少——如果不是总是的话——有错。明朝历史上,就有一位这样的人物——张居正。“张先生言行不一,他满口节俭,但事实证明他的私生活极其奢侈”。据说张居正大人的官轿,32人抬着(按当时礼制皇帝也不过16人规模),约有50平米,分为会客室和卧室,全套明式家具,还有个独立卫生间。轿四周有围廊以供观景怡情。这位节俭的倡导者,以圣贤自居的张居正,竟如此口是心非!

在作者看来,“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治,至明代而极,这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道德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促进人类共同行为准则的形成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它。但是将道德——一成不变的道德准则——作为万能的手段来调控社会的一切问题,则是荒缪的异想天开。道德必须被遵守和实践,乃至被信仰,否则便是虚伪的。然而缺少制度的规制和约束,在功利主义——毋庸质疑,我们大多数人是这样的——作用下,道德就很难突破停留在口号和宣传中的困境,成为难堪的所在。而法治,则弥补了道德的缺陷,从而“使人类的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富勒语)。法治应当成为一种公众信仰。而正如苏力教授所认为的那样:“这里所说的信仰并不是一种言词上的表白,一种决心,而必须是一种身心的投入;而且由于法律是一种社会的全民的事业,因此对法律的信仰甚至也不是某个或某些个体的心灵活动,而是整个社会的实践显示出的对法律的尊重和倚重。”

当前,中国正处于法治建设和社会改革的关键时期,书中对历史的反思,以古为鉴,今人未尝不能得到若干启示,“给中国留下一个天翻地覆、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创造法治历史时代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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