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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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一本好书,犹如美酒,犹如清茶,使人回味,心旷神怡。《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是由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完成,根据我国国情改编而来。书中每一条谈一个问题,又生动的实际事例,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很多都是坐着在教育教学中的实力,娓娓道来。读完这本书,思绪万千,大师为我们指引的教育教学的方向。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精选17篇)

一、爱学生

作为教师,我们面对着不同的孩子不同的问题,曾经泻过气,也曾经怀疑自己能否能胜任。苏霍姆林斯基针对教师的困惑和不解指出:教师的职业就是研究人,长期不断地深入人的精神世界。世界上没有不可救药的儿童和少年。

我们教师就是要做到使这个幼小的人身上所具有的美好的、善良的任性的东西不受到压抑、伤害和扼杀。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用脑子去思考,更要用心灵去体会,就会发现这些弱点是无关紧要的,是每个孩子年龄阶段所表现出应有的特征时,你会为自己生气、愤怒和加以惩罚的行为感到可笑。我们要理解儿童的行为,懂得儿童是一个经常在变化着的人。参与学生的活动,让学生感觉老师是他们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师生关系会比以前更融洽。

二、尊重每位学生的特异性

在书中,苏霍姆林斯基高瞻远瞩,很明智地提出:教育者的使命就是让孩子各方面得到和谐发展,这种和谐发展的前提又是对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尊重。苏霍姆林斯基在本文中也旗帜鲜明地指出:如果教师和学校舆论地根据分数来给一个人做出好的或者坏的结论,那他就不会努力去当一个好人。因为上课、掌握知识、分数——这只是人的精神生活的一个局部,只是许多领域的一个领域。

人的心理和智能结构的发展水平,事实上无法单纯用纸笔工具准确地测量出来。传统的考试,主要是对学生认知水平的单项测量,由于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不能以此对学生做出或优或劣的判定。考试的效力是有限的,考试结果——分数也并不能代表学生全部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2

这天又下雨了,安迪带着贝洛去了老奶奶家。老奶奶在做缝纫活,而且她还没有吃饭,于是,安迪跑去给奶奶做了一顿饭。安迪向奶奶介绍了他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外婆,在奶奶眼里,外婆可能比她富有很多,但奶奶却没有在意,认为她是一个很棒的外婆。奶奶是个孤独的老人,她的孙女在加拿大,她却孤身一人地待在这里。奶奶还给安迪讲了一个自己小时候的故事,那时候,奶奶还是个小姑娘,她的叔叔告诉她:有一片壮丽的大森林,那里到处长着钟表。奶奶信以为真。到了晚上,就把家里所有的表都埋在花园里。第二天,母亲报了警,说有小偷把她家的表全偷走了,奶奶承认了错误,不过她还是有点生叔叔的气。另外,我觉得奶奶是个固执的奶奶安迪还讲了好多关于外婆的事情给奶奶,就这样,安迪有了一个外婆和一个奶奶。

我觉得安迪是个懂事的孩子。奶奶干了一早上的活,安迪去给老奶奶做饭,而不是袖手旁观。安迪怕老奶奶腰疼,不让她栽花。老奶奶非要跟他一起干,安迪搬来了一把椅子,让奶奶坐在上面,而不是让奶奶站着。我觉得奶奶是个固执的奶奶,活不干完绝不吃饭,患着风湿病还非要跟安迪一块儿栽花,但你也得为自己的身体着想呀!

安迪,祝你和新奶奶还有苹果树上的外婆过得幸福!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3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4

幼儿园时,老师就和我们讲过小英雄雨来的故事。我一直深深地敬佩着雨来。现在爸爸给我买回来了这本书,我如获至宝!捧着这本红色皮子的书,我页页地翻阅着,细细地品读着。

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北部有一个小村庄叫芦花村,雨来就生活在这个村庄里,雨来不仅喜欢游泳,而且他的游泳本领在芦花村中也算是名列前茅。之后雨来上了夜校,在老师的教导下他知道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句朴实的话语。

在这个小英雄身上发生过许多意想不到的趣事。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天,雨来趴在炕上念《识字课本》,不料,鬼子再次开始扫荡,忽然,听到街上有人大声喊叫,雨来急忙把书放在怀里想出去看看,他刚想迈出门槛,却挤来一个人.他抬头一看,是李大叔,随后听见鬼子呜哩哇啦地叫着。

李大叔忙把缸搬开,跑进洞里,雨来帮忙把缸搬回原处,雨来刚到堂屋,鬼子就闯了进来,雨来为了掩护李大叔,被敌人抓住了。他在敌人严行拷打之下,还是不向敌人屈服,雨来把敌人气的怒火中烧,嗷嗷地喊叫:“拉出去枪毙。”子弹飞出了蛋壳,之后传来的就是一阵刺耳的枪声。敌人走后,乡亲们来到河边寻找雨来,雨来的朋友铁头等几人都哭得泣不成声,老人们都说:“有志不在年高。”铁头说,我们沿着河沿往下找雨来的尸体吧!就在这时,水面上露出了一个小脑袋,小声问道:“鬼子走了吗?”大家高兴的叫起来“雨来没有死。”原来枪响以前雨来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从河底游到了远处。

这个故事很感人,小英雄雨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保护李大叔,而且,他用自己的勇敢机智将敌人骗去。

雨来仅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出生在那样动乱的时代,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然而他却能面对最强暴的敌人,勇敢地说:“不”。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有老师长辈耐心的教导,我们生活在一个爱的港湾里,不用害怕有什么风雨来袭击。然而我们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挑食,总是埋怨玩得不够,电视看得还不过瘾,电脑游戏还不够刺激……我们无休止地向父母要这要那,从没想过为家庭、为社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同雨来相比,我显得多么渺小和缺少责任心!

雨来还是个爱国的小英雄,不会因为受到敌人的诱惑而去出卖中国人。

学习他的爱国行为,也希望会有更多的人像雨来一样!在生活中,父母处处关心我们,不仅交钱供我们上学,还很宠爱我们。我们的学校又明亮、又宽敞,可有些同学们却不好好学习,辜负了父母的一番苦心。跟那些同学相比之下雨来的学习环境极其恶劣,雨来学习却很认真。雨来的故事让我深刻地感到:要好好学习,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小雨来热爱祖国,勇敢机智的好品质也激励了我。想起自己原来生病打针都怕得要命,摔着、碰着流点血我就吓得哭叫,现在与小英雄雨来比一比真是感到脸红。我要以小英雄雨来为榜样,做一个勇敢的强者。只有这样,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才会挺身而出。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5

从小就听妈妈讲过《灰姑娘》的故事,只记得是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之间的故事。

这次寒假,我自己读了《灰姑娘》这个故事,我很喜欢善良、勤劳、乐观的灰姑娘,很讨厌狠毒的后妈和两个懒惰的姐姐。

阿姨问我:灰姑娘为什么最终能得到幸福?我说因为她很善良,好人有好报呗!

阿姨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说对了一半。灰姑娘之所以能得到幸福,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她能守时。如果她未能在凌晨12:00前离开皇宫,你说她会怎么样?”

我脱口而出:“那可就惨了,一定会变回原来的脏脏的样子。”

“是啊,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不然就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今天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守时的人很重要!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6

年轻的霍尔顿不明白,心里明明不这么想,可是当着别人的面还是要谄媚说好话,背地里却是另一套。霍尔顿觉得恶心,甚至想起来都恶心得要吐出来了。然而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吗?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7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课外读物,印象最深的就是米拉.洛贝写的《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安迪的小孩。他和别的小孩子不同之处就是他从小就失去了外婆和奶奶,尽管家里有哥哥和姐姐,还有爸爸和妈妈,可安迪的心里依然感到很孤独,经常为自己没有外婆和奶奶而感到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他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游乐场、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她允许他做一些平时不能做的事情,而且这个外婆很另类,总做些意想不到的事,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几乎没她完不成做不到的事。

有一天,安迪正在树上享受着和外婆一起的时光,被一位陌生奶奶的问话打断,她是安迪的新邻居.这位奶奶有两个身在外地的孙女,老奶奶很思念她们.当小安迪对老奶奶讲述苹果树上的外婆时,引起了老奶奶的共鸣.他告诉奶奶:他的外婆和他一起打船秋千,射大礼帽靶。得到了玩具熊、巧克力、还有一个眼睛可以活动的娃娃。在别人的眼里,安迪是个不听话的坏孩子,许多别人不理解的事,老奶奶全能理解。奶奶的腰不好,安迪经常去看她、帮她做事,奶奶忙着做衣服,没时间吃饭,安迪很心疼,他就尝试着做饭给奶奶吃,还把自家的花移植到她的空地,给奶奶说外婆和他的开心事。安迪感到幸运极了,因为他和别人一样也有了外婆和奶奶。

读了这本书,我好羡慕安迪。也希望自己能像安迪一样,有个想玩时,能陪自己疯玩的外婆,有个能懂我,帮助我做得更好的奶奶,那样的话,我不用每天被大人们指指点点,不会被大人们看得我一无是处。不会因作业没完成遭老师批评,不会因考试不好而被爸妈责骂。我缺点多,可我也想做好孩子,也想做个小大人,好想苹果树上的外婆和邻居的奶奶能帮帮我。那样爸妈能多疼我一点,老师会多夸我一点,真希望童话能变成现实啊!!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8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题记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

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读书笔记2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茶馆读书笔记3

花了两个晚上把《茶馆》读完了,这个话剧我是有很深的印象。为什么呢?

在我记忆中,我是在初中就学过这个话剧的节选(小学时《茶馆》的小人书我早就看过),在这里面记得有几个当兵的到茶馆敲诈还拿走了几块桌布,并且说了句,男同学基本都感兴趣的话“屌”!在上小学时,我们都会说但都不会写,高年级男生一般都会在男厕所中“男”中间加一点,告诉我们这个字读“diao”!有时他们也如法炮制在女厕所中“女”字加一点,那个我就不说了。后来到了初中,学到《茶馆》这个话剧节选,才知道原来这个字这么写,而且上了课本!

下面谈谈这部话剧的文学价值,大作家之所以伟大,我想是他们擅长于“以小见大”。在茶馆这么小的舞台上,三教九流、生、旦、净、末、丑依次登场,时间横跨了清末到民国末年,深刻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像老舍这些大家,都被迫害致死!我真不知道,老毛躺在水晶棺材里,有何感想?

茶馆读书笔记4

这一天,我随意打开书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的角落里有一本老舍先生写的《茶馆》,这本书好像还没看过。于是,我就拿起这本书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很有哲理。这本书写的是戏剧,一个悲剧,一共分为三个幕,分别写了清末民初、民国中期,民国后期的人们生活经历与状态。这本书写了一个掌柜王利发的茶馆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最后被军阀势力逼死的事。同时,也写了一个农民——康六欠了别人的钱,被迫卖女儿被太监当老婆,结果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事。

我看完这本书,竟然掉下了泪水。王利发一生中都趋炎附势,见到别人总打招呼,只是为了在乱世中得到生存。但是他的好话、他的鞠躬仍然不能让他顺利过完一辈子,结果落得个被军阀逼到上吊自杀的下场。康六的女儿在太监家里不敢出一声哼,直到太监死了,才得到了自由。但等到自由后,仍遭到别人的追杀,被迫一路逃亡。唉,这是傅仪的错。傅仪统治时期,闭关锁国政策让人们的生活穷困潦倒,而傅仪却认识不到这个错误,以致于自己做了亡国君王,被剥夺了自由与权利。但这一生是不能后悔的,这就是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在这本书中,我为但是社会的黑暗而感到悲哀,为人们的自私自利而痛心疾首。其实,这不应该把过错归咎于普通百姓上,为了生计,每个人不得不变得狠心冷血。错就错在了军阀势力的统治衰败,让人们无处谋生,只得阿谀奉承,颔首低眉,像狗一样生活着。

其实,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也并不少。很多公司职员为了搏得老板的器重,为了在公司有一席之地,用尽各种肮脏的手段陷害别人,抬高自己。这些人难道不像那个时候的老百姓吗?但他们并没有看清楚这是个民主社会,这是个知识决定命运的社会。只要我们有本领,有知识,何愁没有伯乐呢?何处不是容身之所呢?

亲爱的人们呀,拿起你们的尊严,拿出你们的本领吧,不要做个绞尽脑汁的陷害别人的人吧,要做一个凭本领脱颖而出的强者。

茶馆读书笔记5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9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0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茶馆》。

《茶馆》这部著作是老舍先生写的。老舍本名舒庆春,字舍予,他出生于1899年2月3日,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文学家、戏剧家。他的代表作有:《茶馆》《骆驼祥子》《四世同堂》、《龙须沟》等......

在老舍先生发表《茶馆》之前,他已创作出《离婚》、《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这些优秀的传世之作,《残雾》、《国家至上》这些剧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可以说,《茶馆》这部著作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所有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小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各色人物,这一个大茶馆就相当于一个小社会,老舍先生把当时社会的风气全都融入了这个小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明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当时的历史命运。

主要人物王利发、常四爷、秦仲义等从壮年到老年,贯穿了全剧。次要人物唐铁嘴、小唐铁嘴、刘麻子、小刘麻子等都是继承父业的,虽然衣着变了,但是德行仍然没有改。这些人物反映了时代的背景,运用得非常巧妙。

茶馆是最具创意的戏剧,三幕戏“葬送了”三个时代,激活了多年的文化积淀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一--七年七月,老舍将他的作品——《茶馆》发表在《收获》创刊号上。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1

说到冰心,就想到了对读者和蔼可亲的老奶奶,为了深度了解冰心奶奶的精神世界和她的经历我读了她的散文集《小桔灯》。

《小桔灯》里记录了许多事情,她的童年回忆,她的父母,她的朋友,她的求学经历,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读下来会发现,冰心文笔细腻,没有批判的语句,没有令人激动的情节,好像只是跟你聊聊天,谈谈她的经历,但在这些繁琐小事中总会体现出冰心对那个时代的愤慨。在书中,冰心聊到过她的朋友,看着他们用一腔热血努力唤醒人民,看着他们对日本人团团怒火再看着他们一个个离去,冰心只能惋惜,惋惜他们一身才华却无法大放光彩,惋惜他们忧国忧民却死于抗日,此时,谁能懂冰心的无奈和孤独,她多渴望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

在这许多文章中,冰心却用小桔灯来取名,小桔灯讲述了在那个混乱时代小女孩面对被抓走的父亲和生病的母亲冷静地求救,并在送走冰心时为她做了个小桔灯,告诉她天黑了,路上滑,这盏小桔灯照你上山吧。那盏小桔灯照的不远但冰心却认为前路有无限光,正是因为小女孩的精神鼓舞了她,但我觉得小桔灯不止照亮了冰心的路,也是当时浑浊世界的一道光。冰心也表达了对旧中国的批判,战争是残酷的,但儿童是无辜的,为何要让孩子活在两党之间的纠纷中?最后12年了冰心用大家“都”“好”了讽刺了战争的残酷和对小女孩命运的担忧。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却充满悲痛,悲痛什么?悲痛一代人才生不逢时?悲痛旧时代的残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冰心细腻,柔和的文笔中我却有这么强烈的情感,可能只是悲痛一代人才的逝去吧。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2

在人生的旅程中,或许会失落,或许会欣喜,但我们都不满足,总觉得眼前的不是的,没有真正得到幸福,可是幸福又是什么呢?金钱、名气还是人的虚荣心。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幸福每天都陪伴着你,可你没有发现,它是奉献,是健康,是亲情。《青鸟》一书就是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寻找幸福,发现幸福。

这本书讲的是一对兄妹寻找幸福的青鸟,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族,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所见所闻,让他们懂得了幸福。

在莫里斯、梅特林克的笔下,我看见了他们的坚强,他们的勇敢,和他们寻找青鸟的坚定决心。在这本书的结尾,作者说:“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生活的好,过得幸福快乐,所以每个人都去苦苦追寻幸福,但幸福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难以得到。”我认为作者说得很对,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帮助,幸福是劳动,幸福是奉献。幸福只在你的一念之间,幸福就这么简单,你只要用心感受就会得到它。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幸福的周围:妈妈辛勤地劳动,奶奶温暖的问候,爷爷烧的可口饭菜……可我们有没有奉献过得到真正的幸福呢?

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其实很多:妈妈在干家务时,我们可不可以帮她干一点呢?我们放学回家时可不可以向妈妈、奶奶等亲人说一声“我爱你”呢?平时我们可不可以看到有人摔倒主动把他扶起来呢……

幸福就这么简单,只要你有一颗会发现、会关爱别人的心,你就能发现幸福,幸福就是付出、奉献、乐于助人,这就是幸福的真谛。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3

书中的第一章就给读者留下了悬念,请读者从书中找出人物的性格。我觉得这种方式好就好在可以勾起读者的好奇心,让读者带着问题往下读。

这本书中的人物真各有特点:有慈祥、和蔼可亲的马奇夫妇,有追求真正爱情的大姐梅格;爱写作又有点男孩子样的二姐乔;非常羞怯,但又爱弹琴,常常把音乐当作自己心里安慰的三姐贝思;还有有点自私的小妹妹艾米。

我最喜欢乔,她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小时候就爱写一些小故事,长大后便起了自由作家,专门给报社写稿,利用得来的稿费为家里的经济效劳。结婚后,她和丈夫办了一座学校,专门供贫穷的孩子上学,她还坚持写稿,补贴家用。和她在一起,每个人都觉得非常有趣,她还为自己做了一套写作工作服,包括一件黑色的衣服和一顶黑色的帽子,帽子会根据作者心思,变化角度和方向。这种想法太奇特了。

而三姐贝思和乔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一个多愁善感,善良得让人不忍伤害她。贝丝也学钢琴,和我一样,不过我没她那么用功,她无师自通都弹得那么好,我也应该向她学习。最后贝思得腥红热死了,书中反复提到了十几回,弄得我鼻涕一把,泪一把,哭了好久。

她们还是极有爱心的.一家人,圣诞节的早晨,她们的妈妈听说不远处一家人生活非常贫困,没有饭吃。四姐妹和妈妈一起把她们的圣诞早餐送到了贫穷人家里,还给他们带去了火炉。

从她们的身上,我读到了坚强、乐观和纯洁的爱心,她们的故事将永远记在我的脑海中,我也要象她们一样坚强、快乐地生活,并用我的爱温暖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4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5

导演努力地讲解着这部童话电影的诉求,他说:我们活在一个怀疑主义、愤世嫉俗的世界,也容易变得愤世嫉俗。善待他人看上去既不聪明也不酷,会让我显得很弱,别人会笑我蠢,笑我天真,笑我不成熟。但是最终这部电影是个童话,他提供一面镜子,让你审视善良和勇气。与人为善是向外看,看到所有的他人,而不要总是我我我。我想人们看到后妈和灰姑娘这两个人物,很简单就能够决定自己要做哪一个,选择做善良的人是一个简单而又难以坚持的决定。

在电影里面灰姑娘和王子经常重复的一句话就是:坚强而勇敢,仁慈而善良。这也是灰姑娘的母亲留给她的教诲。坚强而勇敢,仁慈而善良,我想这是我们应该努力去做到的。

星原开了一下脑洞,时间穿越回了自己读小学的时候,黑板上面的标语是: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我想那个应该是精神分裂的范畴。《灰姑娘》真人版的电影做了些许的改动,我想这种改动是成功的,你觉得呢?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6

近日以来,反反复复地读着徐迟译本——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

早在一百多年前,梭罗用他朴素的文字,描绘出瓦尔登湖大自然的无穷魅力,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孩子般的纯真拥抱着大自然,用独特、睿智的思维,积极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

关于对梭罗的印象,我是很矛盾的,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的,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嚷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今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直热爱故乡农村的生活,甚至如今也经常梦回故里,也曾在春日的余晖下去乡间小路散步,观赏小草野花;冬日去山涧小溪,游览溪边枯黄的野草和朦胧的冰凌……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可以令我焦头烂额;我喜欢山野,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归隐田园。如今居住的小城,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带给人们只是房价的居高不下与上班族急促的步伐、车水马龙的喧闹繁华,喜欢的乡间旷野早已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如今只有从心里保留着那份淡泊宁静的向往与追求,在阅读中体会那种安详静谧的意境……归根到底,一句话——生活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

梭罗是把瓦尔登湖当作情人来爱的吧。因为爱之深切,所以笔下如此传神:

“我从它的水面上又看到了同样的倒影,我几乎要说了,瓦尔登,是你吗?

这不是我的梦,

用于装饰一行诗;

我不能更接近上帝和天堂

甚于我之生活在瓦尔登。

我是它的圆石岸,

瓢拂而过的风;

在我掌中的一握,

是它的水,它的沙,

而它的最深邃僻隐处

高高躺在我的思想中。”

梭罗的瓦尔登湖——穿越时空,散发出永久的魅力;它无疑是现代人的心灵家园;梭罗便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迥异于常人的伟大。

我想,我会经常光顾梭罗的瓦尔登湖——去感悟一百多年前睿智的思考者的坦诚与无欲。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汇集 篇17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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