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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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精选19篇)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2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要向人们说:“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3

暑假,我看了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4

自从《我的叔叔于勒》进入初中语文课本以来,菲利普夫妇就被贴上醒目的标签——自私、冷酷、贪婪、唯利是图、爱慕虚荣的资产阶级小市民,几十年来替整个西方资产阶级背着一个超大号的黑锅任人口诛笔伐,既无招架之力,更无还手之功。千古奇冤比窦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的生活很拮据,这样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他们的行为方式。菲利普夫妇都是小人物,“挣的钱不多”;“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这样的生活又有几个人没经历过呢?人们工作辛苦,加班加点,挣钱不多,可失业的危险还是如影随形;人们并不认为节省是美德,可是又不得不把一分钱掰两半花;人们懂得礼尚往来,可又最怕人家婚丧嫁娶的请帖。“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他们何尝不明白呢?但他们有什么办法呢?

他们不是自私的。于勒“行为很不端正”,“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使得“我”家的生活雪上加霜,几乎陷入绝境。注意是于勒侵占菲利普的财产而不是菲利普侵占于勒的财产,侵占别人财产的人理直气壮,被侵占的人反倒被判“自私”,还有没有天理呀!

他们不是冷酷的。万般无奈之下“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当兄嫂的已经仁至义尽了,怎样就“冷酷”了?难道仅仅因为于勒不务正业变成“无产阶级”就要无条件地被他拖垮吗?难道为了收养再次变穷的于勒就要葬送女儿的终身大事吗?我们的道德评价很奇特:对好人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求全责备;对坏人大讲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极其宽容,造成好人难做。再看看我们身边吧,有多少亲弟兄为了争夺财产反目成仇;有多少人自我华衣美食,父母却得不得赡养,甚至被弃置不顾……比较他们,我们又怎能苛求菲利普夫妇!

他们不能算贪婪、唯利是图。“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他们确实有点过分,但这仅仅是“计划”而已,好比镜花水月,距离变成现实何止十万八千里。对于一个生活拮据、地位低下的普通小职员家庭,这种对未来完美生活的想望也应当无可厚非吧?(那些买彩票的想用2元钱去博取500万,这才是贪婪;那些想自我的股票天天涨停大赚特赚才是贪婪;那些贪污亿万民脂民膏的家伙才是贪婪;那些梦想全国每个人给我一分钱我就成为千万富翁的才是贪婪……)况且他们以往给予于勒那么多,于勒有钱了补偿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嘛。“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句话对于于勒也应当适用吧。如果他们真的唯利是图的话,当初沾光的就不是于勒而是菲利普了。

他们更算不上爱慕虚荣。“我们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富人能够到夏威夷领略异国风情,穷人到海边散步也是爱慕虚荣吗?穷人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呀!菲利普由于羡慕两位先生请他们的太太吃牡蛎的高雅风度,就对自我的太太、女儿们说:“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难道说人穷了连给孩子买零食也成了罪过不成?可为什么杨白劳为女儿买红头绳不但不是虚荣并且是对完美生活的追求呢?”克拉丽丝说“我怕伤胃”,“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克拉丽丝因为穷而小气,可她苦的是自我和最疼爱的儿子呀!这如果放在咱中国,必须会被誉为伟大高尚母亲的典范;可因为她处在资本主义的法国,同样的行为就变成了面目可憎内心阴暗女人的罪行。双重标准何其不公也!

菲利普夫妇不必须有多么高尚,但也绝不比我们大多数人卑鄙。他们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有这么穷的资产阶级么?人性中的优点和缺点他们都具备了,生活中的辛酸和无奈他们都经历了。他们可能对你没有帮忙,但也绝对没有侵害你。如果让你在菲利普夫妇和于勒之间做一个选择,我想你不会选择于勒的。

一言以蔽之,这篇小说其实就是告诉人们“贫贱夫妻百事哀”——小人物生活的辛酸和无奈。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5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6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7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这个暑假里我们教师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此刻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一样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忙的完美生活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之后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可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杯具,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杯具。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仅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终,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可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最终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终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必须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欢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欢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那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8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明白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境,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明白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杯具,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9

其实,很早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某天一个下午,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小时,我一直攥着手绷紧了神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相比之下,电影显得太温柔,张艺谋显的太温柔。

死去,其实才是活着的真正名字。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而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它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释然。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我们俨然不能从他平淡的语言里,感受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拿到大学通知书时的喜悦,还是失恋时的伤心,只要活着,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苍白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0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1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2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3

在西方关于《物种起源》中进化论的观战常常受到质疑,而在中国则完全接受,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在自然科学上与西方比是落后的,文化成果以移植为主;更重要的是中国人大部分没有"宗教情结",在头脑里无"上帝造人"的观念。即使在大多数参与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其观点是人云亦云,证据更是以点概面。

一: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二:相信上帝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第二章自然状态下的变异。作者认为自然条件也存在变异。在此引入个体差异这一概念,指同一父母产出的个体的微小差异或同一区域内个体存在的小差异。这种差异往往可以遗传,并可作为变种与物种的中介项加以考察。物种与变种不是绝对的,往往易于把先发现的定位为物种,而后来者定位变种,这是不科学的。它们无法被绝对区别开。数量多、分布广的变种往往多。

三、是上帝的理性还是理性的思考

西方的科学家大部分是信仰宗教的,他们研究的目的不是为反对上帝,而是证明上帝的理性,揭示上帝的真意。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但对于我一个没有宗教情结的人来看,促进他们工作的动力不是上帝的理性而是自然的理性,正如犯罪的动机可以千奇百怪,但同种犯罪的目的是一样的,动机与目的混为一谈后,自然的理性与宗教信仰就等同了。

达尔文的结论是从一个原始生命进化成多种生命形式,而不是同时创造了不同的生命体,这就是《物种起源》本来面目。但达尔文化了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系统论述一个还没有完整结论的问题的方法,总让人叹为观止。如此精神指引法律工作,错案会多起来吗?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4

在世界的文学史,有这么一本书不得不提到,那就是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金银岛》。这是一本深受读者喜爱的书,也是作者最畅销的书之一。

史蒂文森的一生写了许多书,代表作有《沃尔特·斯科特爵士》和《卡特丽娜》以及本书等,书籍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纵观他的所有著作,我个人为这本书是最成功的。《金银岛》的每一个细节都深入我的内心。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吉姆非常喜欢听比尔船长讲故事,那些听起来挺吓人的经历,像是罪犯被处以绞刑、海盗双手被绑而且蒙眼走跳板、突如其来的海上大风暴、遍地骨骸的西班牙海盗巢穴等,每次都让吉姆又爱又怕,也让宁静的小镇增添了不少新鲜刺激的话题。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於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心怀不轨的海盗们乔装成一般的水手,当中还包括阴森诡谲的独脚水手西尔弗。大伙儿假装跟着吉姆和利弗希医生一起去寻宝,航海的过程中,充满了千辛万苦和千奇百怪的事。不仅发生了足以让人丧命的疟疾病乱,还曾经发生海盗们群体叛乱的恐怖事件。而至于结果在惊涛骇浪中,到底吉姆一行人最后有没有找到传闻中那座遍地满是黄金宝藏的金银岛呢?他们又是否能平安地带着宝物归来呢?而独脚水手西尔弗又会在紧要关头使出什麽阴谋诡计呢?这一切的一切我希望读者能够自己去搜寻,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金银岛》的乐趣。

《金银岛》又译为《宝岛》,既是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小说的中心情节是一个古往今来最著名的海盗的故事,作者无意向读者指出两帮人围绕宝藏而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究竟有什么教训,他要做的是通过脉络清晰、波澜迭起的惊险故事,自始至终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教人非一口气读完为止。针对这部成功的惊险小说,史蒂文森后来回忆道:这是一个给男孩们读的故事,不需要十分讲究心理描写或优美的文体。这当然是作者自谦之辞,实际上整部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例如两面三刀、心狠手辣,但又狡猾多端、见风使舵的约翰·西尔弗,又如霍金斯太太的固执与坦率,她数死去的海盗留下的钱币时,不同意在收回欠她的账之外多拿一个铜板,又顽固地不肯少拿一个子儿。

整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但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吉姆他面对危机时的那份勇敢与机智,他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在故事的一开始,吉姆的父亲就死去了,吉姆与母亲一同经营着旅馆。当船刚起航时吉姆也同样展现出了他机智的一面。当他在箱子里无意间听到西尔弗的阴谋时并没有感到惊慌,而是冷静的呆在箱子里听完整个对话。这使得整个船队及时转危为安。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而另一个另我难以忘怀的则是利维塞大夫,他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作者出生于19世纪中期的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是位小说家、诗人与旅游作家,也是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早年他到处游历,为其创作积累了资源。到了20世纪中期,评论家对其作品进行了新的评价,开始审视史蒂文森而且将他的作品放入西方经典中,并将他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如果说中国的孩子是读着《西游记》长大的,那么外国的孩子们则是读着这本《金银岛》长大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事情都会脱离人们的视线,但我相信这本书永远会站在文学之峰的顶端,永不褪色。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5

一边是气息奄奄的祖母,一边是愤怒严厉的帝王。李密困窘两难,只得用两行辛酸泪写下一张《陈情表》。

常卧病榻的祖母老泪纵横,被疾病折磨得痛苦呻吟。李密只能在一旁忍泪,端药送水,恨不能为祖母分担一些病痛。他还记得自己年幼丧父,生母改嫁,是瘦弱的的祖母为他撑起一方天空;他还记得自己年幼多病,九岁不会行走时,祖母的关切与辛劳;他还记得自己茕茕独立,形影相吊时,祖母的呵护与陪伴。

他是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他那年迈祖母的。可是,朝廷特下诏书,一次一次授予李密显赫的官职。古代读书人一心只想踏上仕途,谁会能担任太子洗马却丝毫不动心?但朝廷三授官职,李密却三次推辞。郡县长官似乎比他还着急,三番两次登门催促。他哪里不怕惹怒了皇上,只是他一心想尽乌鸟私情,让祖母安度晚年。耳边似乎回想着帝王严厉愤怒的敦促,而眼前又躺着日薄西山的祖母,他内心的矛盾让忧愁紧紧锁住了他的眉头,帝王的呵斥又让踌躇徘徊的他不禁颤抖。他在《陈情表》中吐露心声:“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是当孝子,还是忠臣?这恐怕是个极难抉择的问题。他在表中说蜀国以孝治天下,又一再表明了自己的忠心。只是他可怜的老祖母没了他就无法安度残年,他的心更是不愿废止奉养而远离祖母。他无可奈何,又不得不做决定。于是他提出先孝后仕来换取心灵的一片宁静。他的孝,恐怕会让那位阴险多疑的君主也流下感动热泪、让许多人汗颜吧!他在功名利禄和亲情之间选择了后者,这是现代人也难达到的境界啊。

李密未留下多少文章,但仅这一篇《陈情表》就足以让他在历史的河流中闪闪发光。倒不是他文采斐然,辞藻华丽,只是他朴实而难得的真情打动了所有人。

他的这份真情,或许正是我们正在丢失的、宝贵的财富……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6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7

前段时间,女儿阅读了《安妮日记》。我问她,读后有什么感想,她告诉我故事的大概情节。为了帮助她进一步理解日记内容,了解人物的精神品格,近期,我和她共同阅读了这本书。

通过我俩共同阅读,我们了解到,《安妮日记》以日记体的形式真实记载了小作者13岁到15岁两年多来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思,事情真实,情感真切,语言朴实,充分展现了小作者的写作才华和与众不同的观察视角。这本书,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就是通过小作者的日记记载,真实记录了二战时期战争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灾难和痛苦,所以它不仅是当代青少年阅读的经典之作,也是学者研究历史的重要文献。这也成就了这本书在读者心中的地位和它独有的历史价值。

读完后,我问了女儿几个问题:“你说,安妮会想到以后她的日记会变成书出版吗?为什么出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13岁的小女孩有如此的天赋和才华,能够写出这么感人、这么动人、这么有影响力的传世作品?你从安妮身上学到了哪些精神品格?”带着这样的问题,我和女儿进行了探讨。

作为当时13岁花季少女的安妮,本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过着自由、美好的少年生活,享受着读书、交友、摄影、运动的乐趣,而且当时她的家庭还是比较富裕的,父亲是一名商人,尽管为了躲避战争,他们举家从德国法兰克福搬迁到荷兰阿姆斯特丹他父亲的公司住地,但是仍然没能逃脱战争对他们的迫害。小安妮只能每天躲在“密室”里生活,偶尔从朋友的叙述、收音机、窗外的情景中了解到了许多外面世界的消息,了解到战争给犹太人带来的悲惨命运。在这样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很多时候会给我们造成失望、恐惧、甚至会想到死亡,但是安妮却没有,她不但克服了战争给她和家庭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用读书和写日记的方法来战胜恐惧,表达自己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日记中这样写到:“只要我还活着,能从布满灰尘的旧窗帘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很难想向,这样的语言出自一个13岁的小女孩的笔下。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小作者坚持写了158篇日记,可以想象,那个年代被战争迫害的少年肯定不止安妮一个,但是为什么只有安妮会想到用读书来鼓起信念?用日记来表达向往?

我们常说,“作家不是课堂里教出来的”,“为赋新词强说愁”也写不出感人的作品。这是小作者被当时的生存环境“逼”出来的。可贵的是,小作者不但没有被当时暗无天日的环境吓倒,对未来失去信心,而是以乐观向上、坚定美好的心态,以少年的朝气和勇气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心和向往,这是安妮不怕困难、以苦为乐的坚强性格和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良好素质所决定的。她把吉蒂当作自己心灵对话的对象,用笔真实地记录下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和对战争的愤怒、对犹太人命运的担忧、对躲藏生活的观察和体悟,这是小作者的过人和伟大之处。与其说,这本书的成功,是来自于小作者精心的叙述和描写;不如说,是来自于小作者两年多来的坚持不懈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坚定信念。这就是《安妮日记》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今天的小学们应该从安妮身上学到的美好精神品格。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这是诗人顾城的诗。《安妮日记》同样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尽管身在黑夜,你的眼中看不到光明,但是在你的内心要充满对光明的渴望,这是你在黑暗中前行的支柱。这本书不是对黑暗的绝望,而是对光明的向往,是那个年代的安妮、更是一代安妮人向世界发出的宣言。让我们共同向安妮学习!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8

余华的所有作品里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活着》,即使看完之后心里还是有深深的震撼。对换角度而看,若是我活在那荒乱的时代里,或许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没有主人翁那么坚韧。身边的亲人独个在眼前离去,如今还是有丝深感同受的触动。

他的作品文字并不华丽,只是简单的描述便将人的心理描述出来。令我没齿难忘,从一开始奢华的地主生活,败家的行为,将整个家产都败完。然而地主时期的改革来临,新中国的崛起,掀起一阵热潮。或许对于农民来说这是新时期,但是对于地主而言,这是残酷的杀戮。

他的坚韧他的随时代改变的心智,无论是哪个时期哪个改革带来的悲剧,他依旧还是他,这个读后感给我带来强烈的打击,当我面对打击时,常常想起如果是他,会不会如我一般的放弃,错了他会一如既往的往前走,就如同十字军时期,他被充当兵役,南方走向北方,他依旧想着家,在这大乱的时代,他依旧往前走。

《活着》顾名思义便是活着,在恶劣百变的时期,随着时代主治时期的主事人变化。他活在凌乱时代,险些被炸弹击中,身处战乱之处,眼见亲近之人的离去。他所坚守的便是活着,即使再艰难的困难,他依旧勇往直前,最后他的身侧只遗留一头与他般黝黑的老牛。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无意识的活着。后面当看到他在夕阳下的背影,喊着他亲人名字的小牛。其实,他是将所有人的那份一起活着,看着这世界的朝阳,看着这世界的色彩。这便是《活着》给我深刻的读后感,在未来改变我的人生指导。

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 篇19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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