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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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

在《圣经新约》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耶稣乃是基督教解经法的创始人 。我们可以发现耶稣一方面按字面意义接纳《旧约》,坚持《旧约》的恒常权威;另一方面又大胆地批评《旧约》,重新解释它地含义。他反对教条式地遵守法律而不具善心,比如他询问一个想承受永生的青年财主是否遵循了以下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那年轻人回答:“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但当耶稣对他说,要把财产分给穷人,舍弃身外之物跟从主,惟此才能得永生时,青年人就沮丧而忧愁的走了。由此可见,遵从法律只是强行移植的信仰,人要称义,就必须发自内心地信奉上帝,模仿他地善德。当然,《新约》中诠释《旧约》的例子还很多,在此不在举证。一般而论,在,《新约》中《旧约》被当作一本希望之书;基督教徒们效法耶稣,以她为榜样,逐渐扬弃了法律,根据实际情况和时代的需要,采取全新的态度对待律法。他们相信《旧约》是在上帝灵感的召唤下写成的,必然有更深的意义。因此,在现在我们么时刻记住对传统文化要做到扬弃,不断创新,剔除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落后的文化。以此不断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我们要从《圣经》中得到一些反思,吸取其中的一些教训,让其中有易于现代发展的东西为我们所用 ,而不是让其中的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行为被人所利用来危害社会。我相信在这个文明的时代在每个人的努力下世界会更加的美好的。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通用31篇)

还有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就是《圣经》文化意蕴深奥,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圣经文化影响深远。随着人类发展的全球化,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我们中华文化有着包容性和开放性,因此我们认识了解基督教文化,了解其独特的文化体系,以更好的借鉴优秀文化,弘扬中华文化!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3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4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5

看完《小妇人》了,感觉真不错啊!惠得,未得,贤得,仁得。

剧中的每个情节都牵动着我的心弦。

本人最喜欢的还是未得,还经常觉得自己像她。

想起她们的妈妈,就觉得这个女人太可怜了,嫁了这样一个不思进取的人,弄得要去赊鸡蛋,被人笑话……

聪明漂亮的大姐惠得啊,刚开始的生活实在太苦了,活得累啊,虽然身体没受什么伤害,但内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伤害着。看到她后来终于替自己做主了,真替她高兴。

率真帅气的二姐未得啊,看着她以前的生活,真的很生她爸爸的气,为什么总喜欢借---,把一个家置于天天被人逼债的地步,然后都要她替这个家承受着皮肉苦呢?看到她离家出走两年有余,一边在餐厅打工,一边在拼命考大学,好不容易,非常有希望成为一个律师了,却又因为她爸爸这个始作俑者毁了她的生涯,真的很替她惋惜啊!最后看她终于成了名出色作家,真替她高兴啊!

乖巧柔顺的三姐贤得啊,虽然外表看过去像个听话的小羊羔,但也会一直为自己的幸福执着着。她的宝宝好可爱,特别是她的头发,好有趣的。

努力加油的仁得啊!从小就看到她蹦蹦跳跳,小曲不断。终于因为她的坚持不懈,一直努力,成了一名风靡一时的歌手,可天意弄人,她的声音却没办法保持下去,但从哪里趴下就从哪里爬起的她还是迎向了东升的旭日,继续生活着。

她们都活得很好了。生活磨练了她们,她们迎向了生活。

虽然韩剧给人感觉有些慢,但我觉得它很细腻,品位着,感受着,影响着观众。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6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7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8

最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坐在窗边,捧着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读书带来的乐趣。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书就是风筝,那么读书就是风筝线,紧紧地牵着那本书,永远不分离。读书会给予我们无穷的知识与智慧,让我们了解世界各地的文化,带我们领略世界各地。当我们伤心难过时,打开书看一看,书会安慰你,甚至逗笑你。当我们孤独时,打开书看一看,书会陪伴你,给你温暖与阳光,你不会再感到孤独。书就是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道路,指引我们走向成功!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小时候,我在妈妈的带领下,爱上了读书。只要有时间,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而不是和小朋友们疯玩。在童话的世界里,我因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遭遇而伤心流泪;我为白雪公主的美好结局而暗自喝彩……

读书,丰富了我的感情,充实了我的生活,让我懂得了是非喜悲。

上了小学,我开始识字,能够自己读书了。我脑袋里的小问号都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到了答案。可后来,《十万个为什么》已满足不了我的需要,《我们爱科学》《博物》……出现在我的面前。

书是很好的伴侣,在你无聊时,引起你的兴趣。有一次,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做甜点的做法,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我立马找来材料、工具按照书上的做法做出了美味的甜点,味道还不错!我拿起刚做好的甜点给了妈妈和其他人尝了一点。“哇!太好吃了!你真厉害!”“蛮好吃的这个甜点,还有吗?”“你真是心灵手巧啊!”听了家里人的赞美,我更加有信心了。从此,我爱上了美食,尝试着做各种甜点的做法。美食书籍,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吧,让你的生活更美好。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9

课文讲的是邓稼先两弹之父是如何工作的,邓稼先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祖国,夜以继日的工作着、为我们的祖国做出很大的贡献。

邓稼先不怕艰险、工作艰苦,当他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一片庄稼地,而科技人员也寥寥无几,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换上工作服当小工,和建筑工人一起砍高粱、挖土、推车、和泥、盖房子。

邓稼先做事都是认认真真、不求回报。而我确实做每件事都是马马虎虎,应付了事,以后一定要学习邓稼先的精神。

同学们,只有我们现在好好学习才能长大更好的报效祖国,为祖国出一份力,将来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0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1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新的课外书,《雪人》,是一本汤素兰着的童话书,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一个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带给我道理,我十分的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

《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讲的是:蓝天下有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蒲公英和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树的旁边有一个小木屋,而小木屋里住着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有一天,它在在山坡下发现了一个鸟蛋,它就看着这颗蛋等等它的主人,可是,天黑了,它的主人没有来,于是,它就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放在了窗台上,一早,它便飞了出来,小兔很高兴,翠鸟每天会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晚上回来再告诉小兔,可是,有一天,翠鸟说白色怪物要来了,大雁都纷纷飞走了,蒲公英也随风而去,只剩下了小兔,翠鸟和银杏树,银杏树的根太深走不了,小兔跑得太慢又不会飞,翠鸟可以走,可是它却没有走,而是留下来和小兔在一起。一夜过去了,小兔出了门,(⊙o⊙ )哇!原来是下雪了!!它们说,原来白色怪物一点也不可怕,反而十分的美丽!

看完了这个故事,它让我认识了一个重情义的小鸟,是小兔子让翠鸟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下来,小翠鸟十分的感激小兔,虽然这个白色怪物其实并不可怕,可是,在它们不知道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可怕,但是翠鸟却没有离开小兔,可见他是一只知恩图报且善良的小翠鸟,在危险和友谊之间,它选择了友谊,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渡过难关,它们真是勇敢。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给我启发,给我开心,给我感动的故事,我喜欢《雪人》这本书!!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2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

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3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4

这本书在日本的地位和评价极高,还被被翻拍成了电影作品,但触摸着书本的感觉却是另一种感动。读村上春树的书总让人觉得实在解读自己,倾听自己心灵的回声,这很容易就会让我们产生共鸣。

成长是永远咀嚼不尽的话题。这之中对恋爱中的喜悦、甜蜜、忧伤和迷乱,对一切装模作样的言行举止的不满和嘲笑,对难以和外面世界沟通而感到茫然无措。而这部小说围绕的就是一种年轻时期的恋爱经历,这种经历寂寞孤独的时候却不乏一丝平缓舒雅的心有灵犀。主人公渡边所经历的与两个女孩子的感情纠葛,在恋爱时期的男女心里都会产生共鸣,而除去恋爱的苦恼与甜蜜,年轻的离经叛道、年轻的奇异哲理、甚至在成长过程中的反思与联想,这些都是村上春树通过男主人公向我诉说的。我甚至能看到渡边面对直子时的迷惘与痛苦,和绿子在一起时难以抵制的她的直白和直率时的苦闷。

对于我而言,这不只是一部恋爱小说,它所向我表述的青春的一起一举一动都是引导式的飓风。

除去书中的故事情节,它很多语句段落都让我动容。《挪威的森林》中有很多对情调、韵味和气氛的出神入化的描写,例如“风并不大,却在从我身旁吹过时留下了鲜明的不可思议的话轨迹。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夏夜已经有些深了。”只是写风而已,却把这一丝丝的夏风都写得带了轨迹,似乎我就站在渡边君的身边,同他一起感受渐深的夏夜里萤火虫御风飞舞过后的一点小氛围,这种细腻的描写就是这本书的大基调,到处都是对美感与对生活细节的享受。

书采用的是倒叙的叙事方式,当渡边37岁坐在风机上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的时候,往事真的像潮水一样涌回来,它把这个男人的心浸在苦涩的潮水里,那些年轻时候被埋在心底的迷惘与刻意忘记都像冗杂却易碎的泡沫一样浮上水面,这就是成长和青春要付出的代价——哪怕过了再久再绵长的岁月,只要一幅画、一棵树、哪怕是一粒沙子都会掀起记忆的惊涛骇浪。

总想着,再过一段时间,等我再成长一些的时候,再读一遍这本书,总会有更多的收获。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5

最近几天,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被人们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力作。

这本书讲了福克带着他刚刚雇佣的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他遭人跟踪,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贻误行程;遇风浪海上搏击,救仆人身赴险境海上燃料告急,疑为窃贼被囚……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不幸遇到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最终成功归来,并且还找到了终身伴侣。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6

《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很好看。放假第一天,任艳婷阿姨就给我们买了这本书,我每天坚持读三到四个章节,用了十二天全部读完。在这之外其他的课外书我也读,比如孙幼军的《小猪唏哩呼噜和他的弟弟》、《神奇的房子》等。在阅读这些书时,我总能在书中划出许许多多 的好词佳句,不认识的字圈出来加上拼音,便于牢固掌握。《小布头奇遇记》中我最喜欢的故事 是《苹苹得到了小布头》。

因为,离开幼儿园的小朋友 都到幼儿园来给阿姨、老师和炊事员伯伯拜年,阿姨、老师和伯伯都很高兴,和小朋友们热情地打招呼问好。小朋友们坐好后,老师就给他们每人发了一件礼物,小朋友们都很高兴,只有豆豆不高兴,因为她发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布娃娃,她觉得这个布娃娃太小了。她很羡慕苹苹手里的大洋娃娃,就一直盯着苹苹手里的大洋娃娃看,苹苹看见了,了解到豆豆的心情后,就把自己手里的大洋娃娃和豆豆交换了,就这样苹苹得到了小布头。接送车在路上开得飞快,车里特别寒冷,苹苹很关心小布头的冷暖,用毛绒手套裹着它,还说让它回家先烤烤火,还让它当火车司机。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苹苹,因为她看到别的小朋友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苹苹牺牲了自己的大洋娃娃,把它让给了豆豆。我觉得苹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

所以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以后我还会再读几遍这本书的,它让我在书中认识了可爱的小布头和它的奇遇故事,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收获很大。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7

最近,我们都在学习国学。我也读了一本书名叫《国学经典》。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由得发出一些感叹。

这本书分为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两个部分。

第一单元主要讲的是节俭。“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这句话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在总结唐朝由盛世走向衰败的历史教训时写下的警世名言。意思是:历观前代王朝和古老的家风,往往勤俭节约意味着成功,奢侈浮夸意味着失败。是呀,这句话用于我们现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当我把第一单元读完时,我想到了我在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有一次,我在洗碗时,把水开得很大,妈妈看见了,提醒我说:“把水开小一点吧,一吨水可要好几块钱呢!”爸爸也在一旁也说:“节约钱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要节约水资源。”我听了,惭愧不已,连忙关小了自来水。节约是一种良好的习惯,它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用心,我们就会想出节约的好办法。你瞧,这是我和姐姐想出来的:1、将用剩的小块肥皂收集起来,做成了大块肥皂。2、把雨水收集起来,用来浇花。3、把没有用完的作业本合订在一起,做成了一个新本子。4、把洗完脸的水用来冲马桶。怎么样?这些节约的办法你用过吗?如果没有,那就从现在开始行动吧!

第二单元主要讲的是强自信。“天地之性,人为贵。”这句话选自于,《孝经。圣治章》。意思是: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都一样的得到天地之气成形,禀天地之道成性。但只有人最为尊贵。这句话说得多么好呀!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自己的特长,只是有很多人自己没有发挥出来罢了。我就把自己的优点和特长发挥出来了:1、我把字写得很好。2、我的作文常被老师称赞。3、我的舞蹈跳得很不错哦,还获得了证书。4、我很守时,上学,集会从不迟到。瞧!我的优点和特长很多吧!相信你也一定有很多优点和特长,赶紧发挥出来吧!

第三单元主要讲的是智慧。“知者创物”。这是《周礼。冬官。考工记》中的一句话,意思是:由有智慧的人设计发明。用智慧来解决问题的人也很多,下面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贺龙同志在紧要关头让战士们扔掉草帽,使敌军自相残杀。包公运用智慧,使用了计谋,从毛驴身上找到突破口,巧妙地破了案。还有许多的例子……就不一一说明了。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之柱和心灵家园。国学是中华文化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诵读国学,品悟中华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涵养民族修为,承继民族智慧,造就具有中华气韵和民族气质的现代中国人,是我们共同的使命。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8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9

利用这个暑假我读了两本书:《第五项修炼》和《杜拉拉升职记》,我从书里看到的似乎只是一些表层的东西,却也足以让我受益。

先看的是《第五项修炼》,刚开始看着那些环行线路图和那些专业术语,有些为难,有些看不懂。真奇怪它怎么能以连续几年名列全美畅销书的排行金榜。慢慢我读懂了。呵,那感觉真的像作者彼得圣吉博士坐在我面前,我像一个小学生样端坐着,听着他从内心深处流淌出的肺腑之言,看着他为我开启了一扇重新看世界的窗,那些经典的事例那些睿智的语言那些寓意深刻的小故事,还有那些我还是有些不感兴趣的图表,都在给我以启迪以思考。

我喜欢那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但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然后慢慢加热,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后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己认知变化的步调,并特别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第五项修炼》有五项主要的内容:分别是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理想、团队学习、全局思考。每个团体都有自己的特点,彼得圣吉博士的观点是要我们去发展学习型的团队合作。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中学到自己需要的理论,并把这项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真正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第五项修炼》字字如玉,发人深思,催人觉醒,授人以渔,引人成功……

读《杜拉拉升职记》完全是抱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却也看到了许多许多的东西。这是一本贴近现代生活的书,是对我们现代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具有时尚名字的杜拉拉,因她身在世界500强之外企职场,执著上进踏实勤奋,用一般人难有的勤奋,再加上不断学习聪明的`大脑,为她自己加薪晋级换来了机会,最终成长为这个大公司的hr经理,并为自己赢来了理想中的爱情。

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卓越者少,失败平庸者多。成功卓越者活得充实、自在、潇洒,失败平庸者过得空虚、艰难、猥琐。人活着就像航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都不知道,那么任何风向对他来说都是不顺的”。对于刚刚踏出校门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己所想象的情况是不同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因此,当你发现自己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可以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轻松、更有效率、更有前途。

做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思考。

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你若青涩,便还能成长;你若熟透,便将腐烂。只要你还肯学,就能不断成长。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0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里一共有两个故事,一个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另一个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第一个故事讲的是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儿又变得只有毛毛虫那么大。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王后发生了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在一个雪天,爱丽丝来到了镜里的世界。在镜中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将大地分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从一名白棋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经历一番遭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曾在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任教。院长的三个女儿常来找卡罗尔玩耍,卡罗尔非常喜欢爱丽丝。他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三姐妹听,又把这些故事写出来送给爱丽丝,这就是享誉世界的《爱丽丝漫游奇境》。后来,卡罗尔又根据为孩子们讲的另外一些故事,写出了《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两篇故事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力丰富,童趣盎然;故事情节新奇怪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风趣,充满诗意。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这本书很不错,那就捧起这本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翅膀,恣意地翱翔吧!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1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

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2

一部在黑暗中写就的成长日记,带着暖意和坚强。

《安妮日记》用书信的方式,记录下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安妮·弗兰克在藏匿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所亲身经历的大小事情。其中有对现实生活的埋怨,也有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有对亲情的排斥,同时又无比的依恋;有对友情的珍爱,同时又渴望拥有更多的爱。

安妮·弗兰克是一名坚强的女孩。在秘密小屋里所度过的那25个月里,她用她那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笔触,用她要做一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了在秘密小屋里成长的点点滴滴。在那儿她思考战争、历史和反犹太主义、思考自然、上帝、宗教等

透过日记中的字里行间,我似乎看到了那厌恶和平的战争狂----希特勒,还有那不识人性的纳粹分子;我似乎还看到了那血腥的年代,那肮脏的社会。但同时,我还看到了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又多愁善感的小女孩。她有主见、有思想、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时,仍以微笑面对生活。

我会永远记住安妮·弗兰克,记住透过文字所能感受到的丝丝天真、甜美和坚强的笑容。它如黑暗中的光明,将会一直温暖着我。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3

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4

还记得暑假里读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那部残忍的剥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痛苦的看完了整本小说,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的压抑的小说。

如果你不想心痛,请不要翻开《挪威的森林》,因为这本书足以让你恐惧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爱情的蝴蝶最终飞不过孤独的沧海。

于是“我”与直子,“我”与绿子,永泽与初美,玲子与玲子的丈夫,无一不在无可奈何中错过,恋人注定只能成为远方的风景,渴望而永不可及,纯净脆弱得让人心痛。二十年过去后,只剩下满怀青春的伤感与回忆。

青春就这样孤独地逝去了。

青春又这样伤感地留了下来,不过留下来的仅是青春的残片,因为残缺而更加动人。

人生成了空白,心灵成为空白,梦想成了空白。

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

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5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很震惊,仿佛在梦中一样: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惶恐之后,萨姆沙一家只有接受这个现实。在这时,格力高尔在绝望的大山似乎看到了一根希望的绳子,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他感到一丝温暖,他充满信念、希望,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回来的。但是,他还是忍受不了别人把他当做一只恶心的爬虫,他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绝望把他逼到悬崖的顶端。他想克服,又无法克服,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虽然他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拥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存活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对曾经生活充满的恐惧,又使他爱上了现在的模样。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格力高尔妹妹的跳跃中,格里高尔被忘记了。不,他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格力高尔,不过是萨姆莎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认真地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

我爱读《变形记》,它给我留下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6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7

我翻开今天所学的《伤仲永》,看着阅读提示里写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但事实是这样么?

曾经看到过一本书,书上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中国记者调查中国学生与美国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出结论: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上课随意走动,起床几乎在上午八点钟之后,而放学又在下午三点钟以前。而且美国学生中音、体、美,上课了还与老师顶嘴,所以,美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不多;而中国学生不同,中国学生是最勤劳的学生,老师上课时,他们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在上学路上,他们几乎都是边吃早餐边走路的,而且上课时极端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所以中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很多。与此同时,一位美国记者也亲自调查两国学生读书,情况一模一样。然而在十年后,事情的结果与两位记者所预料的大不相同。美国比中国所出的名人要多得多!以上事例能证明什么呢?

还有:书本上说,仲永天资聪慧,因父亲没让他受后天教育而才能衰退,最终泯然众人矣。那么父母天天都逼你学习呢?那样就能成为所谓的天才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也有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他的父母不像方仲永的父亲那样贪得无厌,而是让他天天呆在家里面对这一张张试卷,一本本奥数……根据《伤仲永》的阅读提示里面看,应该他不但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而且他会才华出众。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找他这样成天到晚都是学习难道他会不厌倦学习吗?然后随着他的越来越厌倦学习,最终不也和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吗?即使他成为了天才,那也只是高分低能的家伙!

还有一事例:生长在英国的牛顿因为有一天他在苹果树下看书而被一个苹果砸了一下头,得出了“万有引力”对于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如果牛顿生在中国,那他一定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为什么?因为中国的学生一放假就是作业,那有什么时间去苹果树下消遣啊!”这可真是幽默啊!但大家是否能从这幽默中读出一丝讽刺呢?这难道不是在讽刺咱们中国的古板老套的教育方法吗?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要学习。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不会有前进。但我们不要整天抱着一本书,不要一放假就是作业,不要让我们的假期还没有开始就结束!这样会让我们成为一个“书呆子”。不是有这样一个报道吗:一名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小学初中时都是由妈妈照理的,他连袜子都不会洗。到了大学,他妈妈觉得他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了,所以不在什么事情都照顾着他。他就这样“自理”的过了一个学期后,认为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如今,在中国,许多老师认为:作业当然越多越好,加强复习巩固吗!况且我们这是为了孩子们好!家长认为:做点课外练习是有必要的,我们这是为了孩子好啊!电视里,经常说要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以加强孩子的活动能力,事实上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课外活动,每天都被作业占据着。在他们左一个为孩子好,右一个为孩子好中,是我们无法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更无法张展我们自由的翅膀!

啊!什么时候,在中国才会真正有开明的教育方法。不再是古板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老数条。让我们学的轻松,学的快乐,学的更有创意吧!

……

今天,由方仲永我想到了很多……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8

他在接到要做出“大炮仗”的时侯,便知道要制造原子弹,要长期出差在外,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于是,他便开始专心致志的投入了原子弹的制作中。

苏联答应给中国提供原子弹的教学模型,但是对方却撕毁了协议,苏联专家全部撤走了,现在邓稼先只好一边读书,一边授课。他非常刻苦,有时他备课备到四点多,在办公室里睡两三个小时,天亮了继续工作。在那些日子里,他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一天到晚晕乎乎的,走在路上还想着原子弹,有一次竟连人带车掉到沟里。

经过了一番努力,终于把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理论计算的轮廓勾画出来了。由于当时还没有大型电子计算机,所以只要有一小点错误就要用手摇计算机摇上九次,以便计算出正确的答案。

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伴随着一声巨响,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这震撼世界的惊雷向人们宣告:中国人被欺凌的时代结束了!之后,邓稼先等人又取得了氢弹试爆成功。

我想,这一定是邓稼先和其他工作人员刻苦研究和团结奋斗的成果。邓稼先那为了祖国富强而呕心沥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虽然不能像邓稼先那样做出伟大的事来,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长大了之后也为祖国做出有贡献的事来。

坐在书桌前,静静地聆听着来自窗外的声音,这种声音,有些悲惨,但在悲惨之中,有夹杂着一些壮烈。它把我的思绪带进了那篇课文——《邓稼先》,让我不由自主的拿起书,再次浏览……

这篇课文主要将邓稼先的生平、贡献放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进行描写、评价,突出了他对民族的贡献,表现了中国学者特有的忠厚朴实、真诚坦白、心胸宽阔的气质,高度赞扬了他深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将个人生命奉献给祖国国防事业的崇高情怀。当我读到“一次井下突然友谊个信号测不到可,打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声‘我不能走’”时,我的心灵被邓稼先那种为了国家,为了工作而临危不惧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会像一下自己,在这么幸福的情况下,在自己只有一份“工作”——作业的情况下,却经常抱怨,一会感觉认为学习太苦,所以就想放弃,开始厌学。比起邓稼先,我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没有邓稼先那种爱国的精神。“少年强,则国强。”我再厌学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如果每个少年都像我这样那么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不都得毁灭吗?”我先在就要好好学习!

虽然,我比不上邓稼先,但我可以向他学习,学习他的临危不惧,学习他的忠厚朴实,学习他的爱国主义……从身边做起,争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奉献国家!

随着窗外的歌声,我读完了这片课文,这是歌声里的悲惨,仿佛完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那些壮烈……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9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籍。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叫海蒂,她被她的小姨妈迪蒂带到了高山牧场上的爷爷家里,在高山牧场上的生活中,海蒂用她的爱心改变了爷爷性格暴躁的坏习惯,同时,也帮助了牧羊童彼得的奶奶。海蒂天天都和闪闪发光的群山和那红色的玫瑰、羊群做伴,海蒂每天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着。可是好景不长,迪蒂想把海蒂带到法兰克福去,在法兰克福,海蒂认识了残疾的克拉拉。但是,海蒂越来越想回到高山牧场上,去看那高耸入云的连绵雪峰在湛蓝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巍峨壮丽,蓝色温柔的风铃草和金光灿灿的岩蔷薇。最终,海蒂放弃了在法兰克福富裕的生活,回到了高山牧场的怀抱里。

不久,克拉拉来到了高山牧场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海蒂帮助克拉拉离开了轮椅,像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到处溜达了,当克拉拉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对海蒂和海蒂的爷爷感激不尽。克拉拉要回法兰克福了,克拉拉告别了高山牧场,回到了法兰克福。

读完这本书,我被海蒂善良的心灵感动了,被高山牧场上迷人的风景吸引住了。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海蒂》这本书。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30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31

这个暑假我看的《小布头奇遇记》,让我了解到了小而勇敢的男子汉小布头,调皮而狡诈的布猴子,有勇无谋的小黑熊,有勇有谋的小老虎,和节约大度并且勇敢的萍萍。

里面最有趣的故事是《小老虎》,讲的是有一天布猴子被老鼠抓到老鼠洞,小黑熊为了救它被老鼠的陷阱给困住了,却阴差阳错的被以前的老朋友小布头救了。它们一起把压在大石头底下的布猴子救了出来。布猴子就相与老鼠们大战一场,所以它们就埋伏了起来。结果那些老鼠却把萍萍要送给村里小朋友的小老虎,当做粮食搬进了老鼠洞,待老鼠们一打开口袋,小老虎就大咬了起来,可猛虎难敌鼠群,眼看就咬被老鼠们打败了,布猴子一声令下:”冲“小黑熊和拿着”长剑“的小布头一齐冲出,小黑熊先拿上了压着布猴子的那块石头,把洞口堵住,这样老鼠们就没得地逃了只有挨打的份了。小布头用锋利”长剑“挥舞,小老虎用刚硬的牙齿,到处乱咬,布猴子则用灵敏的身姿左闪右闪,最后给敌人屁股上一脚,先前的小黑熊就用他那强壮的拳头,左一打右一打把敌人打得哇哇叫。结果鼠老大推开石头跑了,老二,老三,老四也都跟着跑了。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布猴子,因为他非常聪明,虽然他武力有些欠缺,但敌人也奈何不了他,而且这个故事让我深刻的意识到,救人不能冲动,否则不但救不出朋友有可能把自己还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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