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16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08W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16篇)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主要记录了俞敏洪在一路走来的历程里,自己关于励志、成功、人生等方面的一些总结和感悟。

用了很普通的四个字作为书名,但最好的概括了俞敏洪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根本原因。从出身来说,他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淳朴农民,和高富帅完全绝缘;从天资来说,他应该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高考三次才上成大学,大学成绩也非常一般,也导致后来花了三年半的时间想出国留学也没有成功,反倒花光了所有积蓄,又得罪了北大无法立足,只能租住在8平米的黑暗地下室里,连想买本自己喜欢的书、给老婆买条普通的裙子都承担不起,人生可谓到了最低点。

但回过头来再看,虽然高考了三次,但最终考进了北大;英语高考一次33分,一次55分,但现在他是英语培训行业的骨灰级专家;出国留学梦破碎,但他所创立的新东方作为行业的第一品牌,帮助无数学子圆了留学的梦。

和天才的成功之路相比,他所走的每一步对普通人来说更具现实的借鉴意义。与其关注Bill Gates和Steve Jobs的辉煌经历,不如多想想这个看上去憨憨的中年男人的成功之道。

首先是坚持。没有这两个字,他到今天还会是一个只停留在小村庄里的朴实农民。为了弥补自己英语的不足,他将几册新概念英语里面的每篇文章倒背如流。能这样坚持做的人不多,也让多少学子效而仿之。新东方从一个只有几十个学员的单一短期小培训作坊,发展到每年几十万学员,几千个培训班,在全球有着十几所学校的全方位教育体系,期间应该经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艰难困苦,没有坚持,就不可能走到今天。

其次是抓住过程。目标十分重要,因为没有目标,生命就没有方向。但实现目标的过程更重要,因为生命的全部精彩都是在过程之中。”但问耕耘,不问收获”,春天的耕耘将使得秋天的收获成为必然。俞敏洪从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或设定过要创立新东方,甚至连高考时的最高理想就是要上一个师范学校。所以目标是和能力成正比的,当你能力上去了,人生目标自然就提高了。

第三是主动。对大多数人来说,被动的生活已经变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没有航向,随波逐流。很多人都说要改变生活,但一个被动者是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当我们发现自己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境地时,首先要有勇气走出这种生活,而走出这个舒适区又需要我们放弃原来的既得利益和习惯。人最坏的习惯就是抱住已经拥有的东西不放,而往往只要舍得放下自己的小天地,就很容易走进宇宙的大天地。新东方人才济济,个个特立独行,怎样才能把这些人团结在一起而又保持他们的活力?应该说,俞敏洪一直在主动求变,主动进步。他的不断进步让新东方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从而也给了这些人才不断提升的舞台,保持着他们的活力和激情。主动,改变一切。

作为一个从外人来看不管是财富还是名声都已达到丰盛地步的人来说,俞敏洪自己认为做新东方这么多年来,他真正的收获不是新东方学校,也不是积累起来的财务和地位,而是在新东方的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工作乐趣、积累的社会经验以及面对挫折的苦恼和成功的喜悦。斯言甚善!长久以来,我们都为幸福是什么所苦恼着。和三十多年前比,物质是极大丰富了,但幸福就是在到达名利的某个点位后会自动接踵而至吗?事实上,有多少人在到达了以前他们甚至不敢奢望的那个点位后,还是迷茫痛苦,无聊失望?俞敏洪的这段话很好的回答了上面这个问题。幸福是一种心灵体验,从本质上看更是一种追求,一种动态,是一个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简言之,幸福感的获得,不在于目标所在的点位,而在于实现的过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在浩瀚的书海里,随手捞起的都是一颗颗璀璨的夜明珠,指引着我们向前进,一幅幅美妙的画面让我们兴奋莫名。那是纯美的童话故事、最奇妙的科幻世界、最激昂的奋斗故事历程、最博大的文化内涵……让我们来一次“时空旅行”。

《时间机器》是威尔斯的第一部科幻小说。这部书讲述的是一位科学家发明了一台可以穿越时空的机器,并利用这台机器来到了八十多万年后的地球。那时的地球,人类已经分裂成为两个不可调和的种族。柔弱的埃洛伊人和野兽一般的莫洛克人,两种人最终都灭绝了,所有的生命随着太阳的变冷而凋零了。

《时间机器》这部小说第一次提出了“时间旅行”的概念,通过描写爱冒险的科学家的历险经历,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在未来社会上演的人吃人的悲剧画面,是一部惊心动魄、发人深省的警世预言书。

《时间机器》告诉我们,为了世界的和平,不应该有等级区分,应力求公正,消除社会偏见和虚伪。地球是世界人民的家,我们应该保持生态平衡,不能做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事情,这样我们才能健康愉快的生活在美妙的大自然里。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偶然一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将心比心》,文中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件是作者的奶奶去商店时,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奶奶推开了沉重的大门,当奶奶感谢她时,她说她希望在她的妈妈遇到这样的事时也有人为她开门。第二件是作者的母亲去打点滴,护士是个实习生,扎了两针也没扎进去,在母亲的鼓励下,第三针终于成功了。

我觉得文中年迈的奶奶希望有人为他推门,阿姨也希望有人为他的母亲开门;作者的母亲希望护士能把针一次扎进去,而护士也希望自己能快点扎进血管里啊!我们何不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一下,对别人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责怪,多一份宽容,少一些埋怨,也许我们就会从中悟出很多道理:将心比心,是多么难能可贵,宽容谦让,世界将会多么美好!

在生活中,我也有深刻的体会,记得有一次,我禁不住电视节目的诱惑,趁妈妈不在家时,偷偷地打开了电视看了起来,由此耽误了时间,作业没有写完,妈妈回家后问我为什么没写完,我还撒了谎,妈妈摸了很烫的电视屏后,教育起我来,可我就是不理解,现在我明白了:我想多看会电视,妈妈也想让我多有一些自由的时间,可是我的眼睛不好,自制力又不是很好,看起来就上瘾,耽误了时间耽误了学习,这样下去就无法在社会立足,我的远大理想又从何实现啊!换位思考,我理解了妈妈!

将心比心,能在自己与老师之间加深感情,能在自己与朋友之间加深友情,能在自己与父母之间加深亲情!

将心比心,让情谊变得更深更浓!让生活变得更幸福更美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最近,我在看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系列丛书。《兔子坡》是其中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荣获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是一个让人读起来十分愉快的童话,并且在愉快之外,还引人深思。

当我读到“新家人认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同类。’”时,我突然想起了我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打动人心的广告:一天,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和他那善解人意的爸爸和妈妈在外买回了一只活泼机灵的小松鼠,并每天用家中最新鲜最美味的花生米来给它喂食,每天用家中最纯净最甘甜的清水来解渴。但这并没有使小松鼠忘记自己家乡,反而使小松鼠更加想念自己的家乡了。最后,小男孩看出了小松鼠的心思,便将它放回了家乡。

我想,随着童话的尾声,也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思考空间。为什么新人家的菜园不设任何防备,却从未遭到破坏,然而其他人家的菜园虽然“全副武装”,处处设防,却屡屡遭袭呢?这是否与“运气”想干呢?为什么大家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其实“为人处世之道,往往与运气无干”。很多人却不知道,人与动物之间是要以诚相待的。其实回头看看,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是层层递进的:由期盼到试探,从猜忌到全然接纳,这样才可以换的动物的尊重与信任。如果一味地与动物为敌,只会招致动物的敌视;相反,与动物为友,会被动物真诚地相待,被他们所信任,也就是说“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人与动物之间的信赖,让兔子坡成了“温情之地”,让人与动物成了好朋友,让兔子坡重新变得繁荣、美好、和睦..让我们心中都带着爱,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事、物,这世界就会像“兔子坡”一样,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本书就是一颗开心果,可以让我们忘掉所有烦恼和忧愁,大家快来读一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读着文天祥的名句,我不由得想起了史铁生的名言:人生如梦。的确,与大自然相比,人生只是一场短暂的梦。但是怎样才以将这一场梦过得充实有意义,还只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找拼,去创造才行。

我学过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作者史铁生是一个双腿瘫痪,常年与病魔做斗争的人,可他却还在拼搏,用他的双手拼搏。在病床上,他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创作。他的努力也有了回报,他写出了大量的散文,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电影剧本等文学作品,并获得了“一级作家”称号、三十万东海文学巨奖金奖、优秀短篇小说奖等。他成功了,他用自己的双手将自己的人生画得如此辉煌。和他相比,身体不残缺的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生活太艰难呢?

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没有用的人,只有没用的思想。他之所以如此坚强地活,一个是因为他的意志;另一个是因为他要完成他母亲的遗愿,要好好儿活下去。

我们也应该像史铁生一样活着,为了将自己的人生变得完善辉煌而活,而好好儿活着。我们也要像史铁生一样,不仅自己活得完善,也要别人活得好。这样,才不枉在这世界上好好儿活了一回。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读完《苏东坡传》,在看到结尾处的“万古不朽”时,心中觉得怅然若失,竟真的有些舍不得,明明知道他早已作古,奇怪的是我到现在才真正认识他,并努力透过书去了解他,但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

每个人的年少都怀着雄心壮志,可世事无情,梦想总被“雨打风吹去”。苏轼说“当时共客长安,似二陆初来俱少年。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但“世路无穷,劳生有限”,不如“身长健,但优游卒岁,且斗樽前”。

宦海沉浮,几近颠沛流离,最让我为之钦佩的是苏轼他的恬淡自足,似乎到哪儿都是家乡,一副乡土派头,融于山水之间。

一杯茶,一幅远山的画,一个美好的梦想,就不难感受到苏轼为之推崇,并躬行实践的清欢了。

一本书讲述一个生命,这个生命其实又活了,并随着每一个读者的阅读一次一次上演他的人生舞台剧,我们也随着他的心情跌宕起伏,感受一代文豪的人格魅力。

当豪情经过磨练,渐渐转为平实,一颗心安静下来,开始着细小处为民造福,苏轼处处为民请命,囤积粮食,以抵灾荒。久旱降雨,他比谁都高兴,一州一民是他不可割舍的责任。

我想,如今的社会有多少人抱怨这抱怨那,不如抬起头多看看身边的美好事物。人总要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重要的是自己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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