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在纽约》有感心得(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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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人在纽约》有感心得 篇1

什么叫摄影作品,这样的才叫摄影作品,真正能够触动观者心灵的,才能是称得上是‘作品’——而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照片!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的摄影作品中拥有着一种鲜活的生命力,这些不拘摆拍还是抓拍的人物照,照片的色彩饱满鲜明,看着就让人感觉心里头敞亮,有一种蓬勃自然的生命力,让人感觉温暖起来。

读《人在纽约》有感心得(通用3篇)

三年时间,上千里路程,博客上的海量访问,……《人在纽约》的摄影师在百无聊赖中把镜头对准了那些“有趣的人”,最终以影像的记录制作出了完全呈现纽约城市风情的“人的画卷”。就像泪珠是在将坠未坠的时候最动人,花朵是在将开未开的时候最美一样,抓住美的一刻,并将之保留,就是摄影。而凝聚刹那的时光,保存不被时间改变的影像,才是摄影的本质。大概,作者是希冀着自己能够用不变的影像去记录人与城市的关系,才是最终成就了本书吧。

不同的摄影作品是能够表达出不同作者的思想的。我们能够照片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或许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平凡如微尘,也有着所有都市人都会有冷漠、自私、懦弱、小气、八卦等种种的人性之恶,但即便所有人性的缺点都在他们身上毕露无遗,同样的所有人性的优点也会展现在他们身上。而这样的真实与复杂,这才是值得我们以影像封缄为之存留的!

记得很久以前我看过的一幅照片,新闻记者抓拍到了火场中从窗口探出身体一心想要把怀中的孩子交给云梯上的消防员的母亲,母性的伟大,生与死的选择,都令所有看过照片的人久久难以释怀!更加不幸的是这幅照片背后的故事,当消防员刚要接过孩子的时候,楼内突然发生了爆炸,窗口的母子当场死亡,楼外的消防员也因为从高处坠下受了重伤。但是,哪怕当事人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但只要有人看到这幅照片,依旧会深受触动。会记得,那些人曾经存在过。

好的摄影作品是可以叩开人心的,透过小小的镜头,我们仿佛也能够看到作者眼中的一方世界。还等什么,赶快和我一起来,和我一起透过作者的镜头去看,感受整个世界的精彩——美丽源于发现,快乐来自分享。三年街拍,六千多张照片,让你发现你身边的“美”!

读《人在纽约》有感心得 篇2

谈这本书的感想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里面画面之靓丽、故事之精彩很难用文字描述。我只能说,布兰德·斯坦顿做了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用几年的时间记录纽约街头那些平凡人,将美好的瞬间定格成永恒的画面,让我们这种从来没去过纽约的人可以见到纽约的异彩纷呈。

这本摄影集里有纽约街头的各种奇葩造型,有装扮成粉色大猩猩的大提琴演奏者,有铆钉皮靴的年轻朋克,有装扮成老头子的年轻滑稽戏表演者,也有艳丽装扮的八十岁老太太... ...有位从头到脚全部绿色装扮的老太太,连花白的头发都挑染出绿色,笑着对镜头说,“我已经青葱了十五年!”

这些人的外表丰盛而隆重,内心也华立又充实。记得柴静在《看见》里说,做新闻,她最关注的是“人”。那么摄影师呢?布兰登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最初,布兰登拍照的主题是“砖与旗”,主要是街道、建筑。虽然听起来很酷,发到网上却反响平平。后来布兰登改变了主题,开始关注那些普通人的日常,用他自己的话说,把这些人的照片放到网络交互地图上,“点取纽约城的任何角落,那些住在那里的、亲切的面孔,就会在屏幕上翻滚出来”。当他开始关注人,关注他的人也多了起来。

多米尼克·洛罗在《简单的艺术》中说,真正的安全感是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布兰登镜头下的那些人淡定从容,似乎用自己的表情和肢体证明了这句话。为什么选择单身?为什么选择和这个人一起生活?为什么住在这个城市?为什么从事这份工作?为什么喜欢这样的装扮?明明白白回答这些问题,就是对自己有充分的认知;有了清晰的自我定位,便可在复杂多样的观念、理念中保持坚定。

有些画面还配合了人物故事。有一位南斯拉夫难民,逃亡到美国之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做清洁工,日常负责倒垃圾、清扫厕所。每天深夜11点,打理完所有劳务,他开始挑灯夜战,熬夜苦读。20xx年后,他摘取了哥伦比亚大学古典文学学士学位。还有一对恋人,分别来自韩国和美国,家庭的阻力让他们分别了数十载,可是最终他们牵手余生。零星的讲述,配上美好的画面,格外意味深长。有人说心灵鸡汤都是骗人的东西,我们不需要无谓的煽情。可是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不得不惊叹明明灭灭的世态炎凉中竟然真的还有令人感动的坚持。

我一直相信,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之一是尊重生活的多样性,一个成熟的社会便是由无数这样的人组成。不用统一的价值观衡量别人的生活,不用自己的评判标准去说教别人。可事实上,总会有来自四面八方的舆论对个人选择进行评议,比如单身可耻,女孩子太强悍会嫁不出去,胖子注定不幸福,不努力挣钱就是不求上进,奇装异服就是非主流... ...生活原本就是多元化的,每个人也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布兰登的照片让人敬佩之处就在于,她充分尊重了这些人的权利,不对他们进行质疑或干涉,只是呈现出他们最愿意呈现的样子。

而布兰登自己,也恰恰是“不走寻常路”的典型。他放弃了光鲜亮丽的证券交易员的大好职业,不顾父母的反对,背起相机云游四方,在镜头中捕捉她想要的自由和幸福。也只有这样的摄影师,才会敏锐地捕捉到风灾之后一个拎着小桶期待糖果的小姑娘。如果说这几百张照片的意义所在,那就是告诉我们,像孩子那样乐观,像孩子那样充满期望,即使生活会赐给我们各种困难失望,也能迎难而上,打回一记漂亮的反击。

读《人在纽约》有感心得 篇3

翻出《人在纽约》,已经记不得什么时候看过了。张曼玉、斯琴高娃、张艾嘉三个影后扎堆飙戏,似乎很有看到。

高娃一出场,似乎要肿得要出水,演一嫁入美国的上海姑娘,新婚、婚妙、蛋糕、老男人,老男人玩着美式幽默,高娃一脸大陆的茫然,结合的一刻很切题,美国“香蕉”拥抱大陆。高娃代表的是大陆的青苹果,在大陆受过文革的伤,从美国回去报效祖国的父亲死于文革,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她养大,她要把母亲接过来,但“香蕉”丈夫闪烁其词,为什么孩子要和父母住在一起呢,摆在她面前的是伦理最明晰的鸿沟。

张艾嘉戏入得好,虽然饰演一个找不着戏演的艺术家,找戏的时候,老美问一句:为何你们中国人、日本人、亚洲人都觉得自己能演麦可白夫人呢?显然,关锦鹏在故意找AMERICAN和ASIA的距离。张艾嘉回答得有意思,我们的祖先里有吕后(雉)。显然,她身上有“传统”的,她“代言”的较早到美国捞世界的中国台湾官僚“二代”,接近美国社会,但入不了主流。而其父亲,还在美国做着拯救大陆的梦呢,岂不知长年的妄想患上了迫害症,表面上却是一幅慈善家的姿态。

1989年的张曼玉,当然还是那幅未彻底脱离港姐第三名的样子,她代表的从CHINATOWN杀入曼哈顿中城、说广东话的香港人,她要完成对同性恋的排拒,这是美国文化的表相,她是和表相捉对厮杀的人。

而如上三个人物的聚合,就构成了中国人在纽约的图景?确实说明,关锦鹏在20xx年前的思索有点概念化,这是什么呢?是在纽约摆一小剧场,还是拍一场电影?由头和意念是有了,唯独缺乏生活的汤汤水水和真实,就才是电影最地道的所在。

关上电视想想,关锦鹏确实一直挺概念的,是一个抽象主义者,后面的《有时跳舞》、《长恨歌》不都是如此吗?好在《阮玲玉》和《蓝宇》不同,前者的原因是有个阮玲玉在那个“把”着,后者的原因是什么,这个不说也“门清”。

遗憾的三影后的遇合,多年以后,三位大姐各自在家把《人在纽约》放进影碟机,或许会想,自己怎么曾经就被弄成一个符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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