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眼狐清窝》读后感(精选15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19W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1

喜欢沈石溪的作品是从《斑羚飞渡》开始的,然后是《狼王梦》,读来都让人惊心动魄。现在,《再被狐狸骗一次》又深深地吸引了我。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精选15篇)

《再被狐狸骗一次》是校讯通奖励给我们“书香班级”的书。 我迟迟没看是因为我认为这是小孩子们才看的书。可事实证明:优秀的文学作品适合任何年龄的人读的。就像安徒生童话不仅仅是为小孩子写的一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也不仅仅是小孩子的读物。

《再被狐狸骗一次》的第一篇就是《瞎眼狐清窝》,读完此文,我被主人公——一只瞎眼的红狐深深地感动了,忍不住要赞一声:好一个母亲——蝴蝶斑!

单是从母狐的名字——蝴蝶斑我们就可以想象到她的美丽。是的!她曾经年轻貌美,曾经幸福美满,可一只巨蜥夺取了这一切。从此,双目失明的丑陋的母狐蝴蝶斑和她一岁零两个月大的儿子黑鼻头相依为命。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只能以老鼠、甚至人类抛弃的残渣剩饭充饥。

日子虽艰难,可小公狐黑鼻头还是慢慢长大了。毕竟还有一个可以遮风蔽雨的家——水磨下的石槽,还有可以相依相偎的母亲——蝴蝶斑,黑鼻头就这样长到了一岁半。

一岁半的小狐要接受清窝的命运,也就是不管他们多么不情愿都将被父母赶出家门。黑鼻头也被母亲赶了出来,一向温柔的母亲突然变得凶猛、粗暴,在她的推撞、撕咬下,黑鼻头不得不含恨离开了家。

但是,当我们把她作为一个母亲来看时,我们或许就会懂她,会对她充满敬意,会由衷地道声:好一个母亲!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2

有一种爱,看不见,也摸不着,却时时围绕在孩子的身边,这种爱,就是亲情之爱。我读过一篇文章,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瞎眼母狐蝴蝶斑不幸被巨蜥抓瞎了双眼,独自带着一只才一岁零两个月的小公狐艰难地生活,小公狐就是瞎眼狐的“眼睛”。在成年狐的观念里,把子女养到一岁半大,就要清窝,让孩子独立成长。为了让小公狐具备独立生活的生存能力,瞎眼狐宁愿自己眼瞎找不到食物而饿死,也要让小公狐离开自己独立长大,因瞎眼母狐“狠心”清窝而发生的凄美的亲情故事。

合上书,眼前仿佛看到了瞎眼狐清窝的那一幕:瞎眼狐用身体挡住小小的石槽口,用牙和爪阻挡着不让她的儿子黑头回家,黑头尖叫一声,抗议母亲的粗暴,拼命朝石槽里挤,他们就这样在洞口你推我撞,你撕我咬,一个非要进,一个非不让进。我想,如果瞎眼母狐会说话,她可能会说:“孩子,你快走!去大自然!在那里你才会历经磨难,才会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立足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过着小皇帝般的生活,父母把我们照顾得无微不至,而有些同学却并不知道感恩,怨这怨那,对父母的关心不屑一顾,以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对父母稍不满意就大发脾气。有时,父母为了让我们逐步自立,让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们却误解了他们。

瞎眼狐之所以宁可自己饿死也要把儿子驱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将来成为窝囊废。可怜天下父母心!是啊,父母对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为了孩子着想。让我们好好珍惜这份爱,感恩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吧!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3

昨天有幸读到一本儿童文学作品《瞎眼狐清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红狐将满一岁的小红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它们离开家,这是为了减轻同一块领地的食物的压力,腾出生存空间,好繁殖下一茬幼狐。

故事中的母狐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因为他的夫君身体强壮,一对儿女活泼可爱,它们的窝巢安全可靠,食物丰盛,无忧无虑。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一天黄昏,它们一家出去觅食时突然遇到巨蜥的袭击,顶多一分多钟,一个美满的家庭便两死一伤。雄狐和他女儿惨遭遇害。更不幸的是,蝴蝶斑的两只眼睛在救雄狐和女儿时被抓瞎了。从此,蝴蝶斑衔着小公狐的尾巴,跟随儿子外出觅食。他们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度日。尽管如此,狐狸妈妈还是狠心地决定清窝了。一只完全依靠儿子生活的瞎眼狐,这时清窝等于自杀,可她还是狠心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留下自己一声声凄凉的啸叫……

读到这里,我的心有一种被揪着痛的感觉。我不禁在想:狐狸妈妈真的是残忍,是不近情理吗?不,假如狐狸妈妈不狠心的话,小狐狸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的妈妈,永远不会独立生存,母爱真的很伟大!再想想我们,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父母为我们撑起的一片天底下,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还不满意,想到这些我真感到惭愧万分。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红狐的清窝精神,父母对我们要早日放手,让我们好有自己的施展空间,不但要学习好,还要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做一个新世纪全面的人才!!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这篇文章写的是:原本红狐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健壮的丈夫、美丽的女儿、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巨蜥吃掉了它的女儿、和它的丈夫,还把它的双眼抓瞎了,从此它和儿子相依为命。找食物的时候,他常常衔着儿子的尾巴,就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但是因为儿子太小,自己又瞎了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艰难度日。可是,一只要完全依赖儿子生活的母狐,却要清窝了(清窝就是把小狐狸赶出家门,让他学会独立生活,哪怕他们饿死,也绝不让他回来)。作者大惑不解,因为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独自生活,就等于在自杀,这只瞎眼狐却真的这样做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在两天后,它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给它送来一只小仓鼠,他原本已经把小仓鼠吞进嘴里了,却若有所悟的又吐了出来,还恶狠狠的在儿子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儿子终于在凄凉的嚎叫中逃得无影无踪,结果瞎眼狐饿死了。

作者原先以为瞎眼狐不值得同情,认为它自作自受、死有余辜。但是二十年后,作者从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最新出版的一本研究红狐生态习性的专著中读到有关清窝的一段精辟论述:凡没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狐清窝,顺应汰劣留良的竞争规律,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进化意义上的好处。

看到这里,我和作者一样脸红心跳,我们错怪了母狐:他之所以宁可饿死,也要把小狐狸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窝囊废。

好一只母狐,好一个母亲!!!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4

放假前,马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许多有趣的书,这不,前几天,我刚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再被狐狸骗一次》,今天下午空闲时,这本书像磁铁一般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便抱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篇关于红狐清窝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在一次外出觅食时被一只巨蜥搞得两死一伤,只剩下一只瞎眼母狐和一只小公狐。在这样只能相依为命生活的情况下,母狐却狠心地把小公狐赶出了家。它宁愿自己白白等死,也不接受小公狐的帮助,最终,它饿死了。

也许,大家都认为红狐清窝是自私残忍的,但这篇故事却告诉了我们,“凡没被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成年狐之所以用这样残暴的方法把小狐驱赶出家,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

最令我震撼的就是那只母狐临死的时候,它的面前堆着四只小仓鼠,这是小公狐辛辛苦苦捉来给母亲吃的,可它到死也没有动。读到这里,我禁不住想要流泪。我既体会到了小公狐的孝顺,又感受到了母亲的执着。它为了让小公狐明白无论如何也不能回家,宁愿拒食,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伟大的母爱!

是啊,世上最爱我们的就是父母,为了我们,他们宁愿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连动物都是这样。所以,我们要学会理解父母,替父母分担。而且,这篇故事也让我更深刻的懂得了,父母不能过分溺爱孩子,那样只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应该向这些红狐一样,在一定的时候,要能够“忍痛割爱”。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5

战国时代,兵荒马乱,诸侯混战,万物苍凉;奇商吕氏,协王登基,高居丞相,调令诸军;辅秦渐强,大权独揽,放逐异地,被迫自杀:临终遗作,吕氏春秋,二十万字,一十二卷,上囊天理,下括人生。

这就是说出千古一句”奇货可居“的战国奇人——吕不韦,令我们尊敬的,不仅仅是他一生的丰功伟业,更是他的绝笔作——《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是一部战国末年类似百科全书的一部震世之作,号称古今万物万事、明物揭理的书,故号”吕氏春秋“。书中分篇160,数目繁多,仅此取其一篇表达感悟:

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万物章章,以害一生,生无不伤;以便一生,生无不长。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目明矣,耳聪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节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谋而当,不虑而得,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其于物无不受也,无不裹也,若天地然;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此之谓全德之人。

普天下,人、动物、植物,所有生命,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感受着天地所给予的,但是,天地所能给予的,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资源是有限度的,能源是有多少的,可用的物资是限量的。一万个人,共同向一个靶子射击,靶子肯定不会不被射中,这个例子就很好这证明了,寰宇之间,生命繁多茂盛,如果一起损害一个物体,那个物体肯定会受到伤害,如果这些生命一味向天地索取,那天地的有限资源,就不会不被耗尽了。

所以我们要想治理好天下,就要保全每个生命,不要因为他们是渺小的,而无顾忌的伤害他们,也不要因为他们是桀骜不驯的而放弃治理他,当他们的生命、天赋、性格、人品得到了爱护或者规范,那么天底下就不会有违背道义和理性的事情发生了,没有了这些不良的事情,那么我们生存的世界就会纯洁,我们的身体就会向好的地方发展。

如果让人人都熟知并且熟练的运用这个道理,这样就会形成良性循环。运用这个道理治理天下的圣人,不经过任何商量、动辄、思考,做出来的事都是恰当的,因为他们的仁义、灵性,已经可比天地,他们对任何事情都会包容,顺随着道义,就不用愁人性的偏离了,这样的圣人,无论处于何种情况,或危险,或安全,都会做到于事不惊,从容解决,这才是德行完全啊!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6

读完了《伤仲永》这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感触很深,受益匪浅,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反复读完这篇文章之后的感受。

《伤仲永》的主要叙述了:方仲永从小天资聪颖,受到同县人们的赞赏,被人邀请前去做客题诗。他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不再让仲永读书学习,带着仲永四处做客,谋取小利。因为仲永每天跟着父亲四处拜访客人,他父亲不让仲永学习,所以后来,仲永就慢慢变得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了。

一个具有神童般智慧的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父亲、众人等只顾眼前利益。假如父亲不是为“利其然也”所困,不牵着仲永“环谒于邑人”,假如众人不追星捧月般地花钱求仲永题诗,假如秀才们能将自己读书的辛苦与读书的乐趣讲述给仲永听,鼓励仲永读书学习…那么仲永完全有可能“如虎添翼”,成为国家之栋梁。”仲永父亲目光短浅,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不考虑仲永长远的发展,导致了仲永由一个天资聪明的神童却“泯然众人矣”!

由方仲永的事例也让我想到了,现在的父母们应该吸取方仲永这个事例,对于自己的子女应该严格要求和教育,要重视教育,不要认为书没有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才可能进步,才可能有成就。连方仲永那样的神童不学习都成了平凡人,何况本来就是平凡人的我们呢?孩子的学习与大人的期望目的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只是朝着利益方面想的话,那么孩子的观念也会随着大人们变动,必须要为他们带来一个好的开始,指引他们正确的学习目标。

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懂得只有读书才能为我们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我们要积极主动的去学习,不能轻言的放弃。想一想我们学过的一句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方塘”由于源头的活水,源源不断输入,所以永不枯竭,永不陈腐,永远清澈。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能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那么就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极强的创造力。

我没有像方仲永那样的天赋,我只是受到他的启发,觉得我应该要更加努力学习才行。我不想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我不是天才,所以我要靠后天的弥补。也奉劝各位同学们,不管你们是普通人还是天才,都不要再重复仲永的悲剧了!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7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

它讲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作者的家乡,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作者的父亲家里很穷,他的奶奶见那个女子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做儿媳妇。这个女子生下作者之后,过了两年却被奶奶赶走了。这两年,村里的同伴都嘲笑作者有一个疯娘,但是作者却还是想要见见自己的母亲,终于有一天,作者如愿以偿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自从作者见到了母亲以后,便对她产生了反感。

几年后,作者已是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高中生。有一次,他的母亲来给他送饭,顺便给了他十几个野桃子,作者说很甜,很好吃。作者的母亲很高兴,在回家的路上又去那个山坡摘野桃子。第二天,他的婶婶找到他,问他的母亲昨天有没有送饭,作者说他的母亲送完饭就走了。婶婶告诉他,他的母亲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于是作者便和老师告假和婶婶去找他的母亲。当走到那个山坡时,作者看到了自己吃过的野桃子,便对婶婶说母亲给他送过野桃子。作者向前走去,看到了山下熟悉的身影,和婶婶着急的跑下山,等到了母亲的身边,看到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黑色,作者的眼睛便模糊起来,他叫了一声以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叫出来的——娘。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作者搂着自己的母亲,哭着说道:“娘,都怪儿子不该说桃子好吃……”

高考后,作者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所大学。他沉重的把自己的录取书放到母亲的坟墓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虽然作者的母亲是疯子,但她对作者的爱却是真实的。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8

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9

无论被家人们怎样训斥,我都不曾顶过一次嘴。他们的一两句训斥,于我而言,如同晴天霹雳般强烈,简直令我发疯。别说顶嘴了,我甚至认定这些责备正是万世一系的人类的所谓“真理”,而自己则毫无践行此真理的能力,因此恐怕自己已经无法与人类共处了。所以我连与人争执和自我辩解的能力都不具备,若是别人说我什么,我就觉得对方说得对极了,都是自己做错了,总是默默地承受着对方的攻击,内心感到极度的恐怖。

当然,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备与训斥时,会觉得愉快,但我从生气的人们脸上看到了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遇到机会,就会像那些温顺的卧在草原上睡觉的牛,突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肚子上的牛虻一样凶狠。突然看到人类在生气时暴露出来的这种丑恶本性,我总是感到毛骨悚然般的战栗,一想到这种本性或许是人类赖以生存下去的一种资格,便对自己几近绝望。

我对人类总是感到恐惧,终日战战兢兢,对于作为人类一员的自己的言行没有丝毫自信,于是我将自己独有的烦恼深藏在胸中的小盒子里,竭力将这一忧郁和敏感隐蔽起来,一味装出天真无邪的乐天个性,使自己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滑稽的异类。

无论做什么都行,只要能让他们发笑,这样一来,即使我处于他们所说的那种“生活”之外,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了。总而言之,自己决不能碍他们的眼。我是“无”、是“风”、是“空”,这样的念头日甚一日,我用滑稽的表演来逗家人发笑,就连比家人更费解、更可怕的男佣和女佣们,我也不遗余力地逗他们开心。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10

托氏的书最先接触的是复活,这实在是个错误。小学时喜欢读故事,大仲马堂吉诃德一类,突然接触到俄国冬天那股子阴冷,沉甸甸的道德枷锁人性召唤还真是消化不能。从此把俄罗斯抛到脑后。

大一看安娜卡列尼娜,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巨著,却出乎意料地好读,大概是线索分明吧,两条并行——安娜与列文。安娜的形象实在是光彩照人,不分男女大概都会心生爱慕。可是这份光彩却在对沃伦斯基的情爱与对孩子的母性的无法平衡中慢慢磨尽,看着美好走向毁灭,把烛光吹灭。

安娜太过美好,相较之下,卡列宁与沃伦斯基都像是为安娜作陪衬而生的,都是那样的可憎,细细想来又觉得亦是常人。此外印象深刻的还有尼古拉的死,安娜与沃伦斯基私奔在外时拜访的那个画家,以及唯美的滑冰那一段,还记得书中的插图。书中最爱的人物是列文,看的时候只觉得与自己的感情思想有诸多贴合之处,他与妻子(我竟然忘记名字了)在小桌上以手书写心中所想之话的首字,实在是非常动人。

战争与和平大概看了一个月,期间夹杂着别的书,今天早上终于把第四本还给图书馆了(虽然有点草草收场)。四卷本一本本从图书馆借来,非常有成就感。没有读过别的译本,草婴先生的翻译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安娜的那部也是。另外上海文艺的这套精装整体做得都不错,字大看着不累,还有插图。

跟安娜比起来,战争与和平实在是宏大太多。整体来说是四条线,安德烈,皮埃尔,保里斯,尼古拉,不过后来重点似乎放在了前面二者身上,尤其是皮埃尔。此外,对各色人物的描写也是不厌其烦,一开场的舞会,安娜舍勒就是个让人难忘的人物(这应该算是扁平人物吧?);打仗泡妞赌博都有一手的陶洛霍夫,却偏被托翁添上了好儿子的身份,让人都来不及恨;永远在那里美丽着的海伦(这个名字是故意的?),最后的猝死却实在匆匆收笔。

写巨著必是大笔力,开合之间风云四起。这部书并非单一视角,而是时而透过娜塔莎的眼睛,时而穿过皮埃尔的思想,时而站在彼得堡的贵族聚会上巡视,时而俯视大地上的拿破仑与沙皇众生,时而是客观描绘战争画面,时而又作者主观议论连连。外国文学都喜欢心理描写,雨果是一节环境描写一节故事情节,托翁则好像有憋不住的议论一样。他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大力嘲讽拿破仑(那白胖的小手哟),对沙皇也不算客气,他认为所谓英雄们决定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他们是被宏大的历史推着走的,就算他们做出了决定,也不能很好的传达到最下面。对于一场战争,他更强调士气,强调人民的力量,包括游击战之类……战争不是历史学家笔下的战争,托尔斯泰认为他们只是写自己心中的战争——首先有一个结果然而捏造出一个原因来。如何还原历史,什么才是真实的历史?也许就是最平凡的。好比法军没有那么伟大,俄军也没有那么英勇,士兵们被赶到战场上,凭着士气作战,看着运气逃跑,然后出结果……(但是老托的过于激烈让我觉得战争在他看来有种双方稀里糊涂就结束的感觉,应当还是有主战人员的谋略等因素在里面的)当然老托的思想还有很多,除了他直接发表的议论(这在越往后越明显,有说教之感,个人极不喜第四卷的最终结局),还借各位主角的思想转变有所表达。

说说各个主角。安德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躺在战场上仰望天空的画面以及最后的以死为醒,当然对娜塔莎的爱情也很亮眼,马车上的一瞥,舞会上自己给自己的赌约(她要是先去邀请……的话就做我的妻子,嘿),以及最后临死前回归朴实的爱。很喜欢这个人物,刚正笔挺,但是在现实中应该不怎么讨喜吧,笑。安德烈死后,娜塔莎与玛丽雅那种“极力让自己悲伤”的感觉也戳中了我,我们好像都有这样自我粉饰的真诚。

皮埃尔则让人联想到俄罗斯胖胖的大熊,总想到他尴尬又虔诚地参加共济会的仪式,对娜塔莎激动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就会像您求婚,以及在战场上的天真和沦为俘虏后的思索,这个人说白了就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需要来吃点苦,就明白生活的意义了。他最终娶到了娜塔莎,想起来就是眼睛闪闪亮、面上含着笑,然而婚后也变成了不修边幅、严管丈夫的妇人,不知道有没有老托自己的感慨呢。

尼古拉更多的时候以一个军人的形象出现,对战争及沙皇经历了狂热到思索的过程(书里很多人开始都有这种心理,见到皇帝热泪盈眶之类,后来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但这不是彻底的转化。对他印象较深的是他逃避家里的琐事、逃避索尼娅,沉浸在军队那种制度化的不需要思索的环境中,不知为何很有同感。打猎一段也很精彩,托尔斯泰本身很爱打猎。索尼娅一直是默默付出的形象,唯独在圣诞夜装扮狂欢那里,在不起眼的小女孩也闪闪发光了一把,想起来那夜的画面都是银白色的。另一位女性玛丽雅小姐某种意义上和索尼娅有共通之处,她们都是奉献型的女性。尤记得她与娜塔莎的友谊变化过程,托翁对女人的心理掌握的也很妙呢。

保里斯给我的印象就是野心,他对裘丽的求婚一段实在是令人拍案。保里斯的母亲公爵夫人(看过就忘啊)也是位精彩的人物,一开场就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丢下脸面去托关系缠人的描写。但是和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的友情却让人感叹。

书里死去的人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第四卷里那个年轻人的死,彼嘉,他是罗斯托夫家的最小的生命、最新的希望,红红的脸、给大家分葡萄干、善待法国小鼓手、年轻人常有的多虑,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托翁描写他骑着马往战火激烈处冲,那是一种缓慢冷静的笔调,说着到庄园门口时一只手不再挥动,然后身子歪斜下去,再往前就摔倒在地,然后,印象最深的一句“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脑袋”。读到这里是整颗心猛地凉了。再回读时还有点不相信。

总的来说,战争与和平里有一种中青年人的朝气,包括托翁自己的。那种大篇的议论有时觉得挺拧巴,就是非常的自信想要表达出来,像阿细说的,“强加给你”。大概是因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关系,俄罗斯文学展现出很奇特的一面,总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像中国的红楼梦之类的大家族风貌。有人说托氏是追求广度而忽略了深度,在这本书里大概有那么一点,每个人的转变稍显突兀了点。等到了安娜卡列尼娜里,就显得温润浑圆许多。复活则是老年人的沉思吧。

本来想稍微记录下的,结果絮絮叨叨又写了这么多,完全是临时所想,留给自个儿看吧。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11

刚从妈妈手里接过《地心游记》这本书我就对它爱不释手,真的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这本书讲述的是1863 年5月的某一天,里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发现一封密码信,并从中得知前人萨克努塞姆曾到地心旅行。于是里登布洛克教授就决定追随前人的脚步,开始了他和侄子阿克赛尔向导汉斯的地心旅行。

正是怀着对未知世界的那份好奇,让里登布洛克教授能排除万难坚持不懈地探索地心的奥妙,让我们读者也获得了不少的科学知识。感谢《地心游记》,感谢里登布洛克教授,让我开阔了视野,也大大激发了我的好奇心。

生活中的我,也是一个爱思考爱探索的男孩。我会拿起放大镜,在蚂蚁堆前专心致志地看蚂蚁搬家;我会经常搬出厨房里的瓶瓶罐罐,照着科学书做各种有趣的难题;我常会对一些有趣现象寻根问底,直到找到满意的答案。

记得有一次科学课上,尤老师给我们全班讲了液体的轻重。科学书上我看到了介绍调制“鸡尾酒”的过程,尤老师当时没有给我们做这个实验,我心里真痒痒。星期六一早我便起了床,开始亲自动手。

开始做“鸡尾酒”啦!我先来到厨房把材料准备好:一大勺蜂蜜、一大勺水、一大勺油和一个透明的玻璃杯。可是水是透明的,看不清楚,怎么办呢?很快我变找到了解决的方法,我在水里滴了几滴红墨水。此时的厨房俨然成了我的小小实验室,而我呢就是名副其实的小科学家。由于我不知道谁轻谁重,便把三样东西一股脑儿全倒进了玻璃杯,很快它们便像多年未见的朋友,迅速聚到了一块儿,居然溶解在了一起,浑浊不堪。难道我倒得不对吗?唉,实验失败了。我不免有些失望。可就在这时,三种液体突然接到了上级的命令乖乖“投降”,来到了它们各自该呆的位置:油在上,水在中间,蜂蜜在下,一杯漂亮的“鸡尾酒”就诞生了。那种开心的劲儿比吃到了任何一样美味都过瘾。

一会儿,爸爸起来了,狡猾的我脑子里突然生出了一个坏主意。我把“鸡尾酒”举到爸爸面前,说:“爸爸,这是我调的新式鸡尾酒,可好喝了,你要不要尝一下,你不喝我可喝了。”说完,我还做出了要喝的样子。也许是因为刚刚睡醒,也许是因为没戴眼镜,爸爸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拿过我手中的杯子,准备要喝。这时,我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爸爸听见了我的笑声,马上猜出了我的计谋,放下杯子,指着我说:“你个小滑头!”说完,我们两人一起大笑起来。

耍弄了一下爸爸,我仍不依不饶:“爸爸,你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吗?”这个问题显然难不倒博学的爸爸:“这里面有个定律叫‘帕金森定律’。液体的密度有密有疏,密度密的略重,会沉淀在下,密度疏的略轻,会漂浮在上。”我心满意足的朝爸爸点了点头。爸爸也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难道是真的吗?”这些都是我平常最爱问的问题。虽然如今的我还不能和里登布洛克教授教授那样去探索地心的奥秘,但是我和他一样拥有了一颗好奇的心,有了这颗好奇心就让我多了一双隐形的翅膀,让我飞得更高,看得更远。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12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13

有许多小朋友都看过杨红樱姐姐写的《笑猫日记》吧,你们知道它为什么这么有名 吗? 因为它 里面的 每个故事都 蕴涵着 一个 深刻的 道理 。 比如《虎皮猫在哪里》,它写了笑猫为了找虎皮猫,不怕苦的精神……《笑猫日记》有X套,现在已经出了19本了, 有 《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虎皮猫在哪里》、《球球老老鼠》等书籍,我今天要向大家讲的是最新出版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笑猫家有五口人,笑猫和虎皮猫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三个儿子,老大是胖头,特别爱吃东西,但他做事很专注 ; 老二是小女猫二丫,做事很认真的 ; 老三是三宝,他做事很坚持。

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二丫和三宝都有了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了,唯独胖头还在吃喝玩乐,笑猫开始为他担心了,便去找球球老老鼠,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让胖头做的事 ; 球球老老鼠对笑猫说附近有个专门培训动物的地方。第二天,他们来到培训班,可胖头好几项都不合格,最后在一个美丽的女老师的班学钢琴,可笑猫担心地问:”你五音不全,行吗?“胖头理直气壮地说:”我凭着专注的力量,一定行的。“果然,他凭着 学习 专注 的精神顺利 毕业了。在毕业表演中,他一点儿不紧张 ; 在那期间,他还学会了笑呢!某天,他们在小树林里遇到一个奇怪的小孩”宝宝“,他是个有自闭症的孩 子 ,笑猫和胖头都以为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宝宝的爸爸妈妈看胖头这么有吸引力,便把他带回家了。在宝宝家,胖头改正了宝宝不扶墙走路、不吃饭等坏习惯,有一天宝宝的爸妈给他买了架钢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能指挥胖头弹,所以他的爸爸妈妈便给他买了一只银光闪闪的指挥棒。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在台上表演了一支曲子,宝宝和胖头配合的天衣无缝!啊 , 宝宝简直是一位音乐家 ! 全场 想起了雷鸣般的 掌声,人 们纷纷给 宝宝 献上 鲜花 。 后来在医院检查,发现他已经没有自闭症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 爱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如果现实中,过马路时,你看见一位老奶奶手上都是东西,你会去帮她吗?如果在公交车上,一位老爷爷上车你会让座吗?…… 如果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心,那我们的 社会 就会更美好、更和谐!让我们 一起行动起来吧!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14

《世说新语》作者是刘伶,西汉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他留下的诗篇流传了千古,为人生性放达任情,与阮籍关系颇密,是为挚友。身为刘伶挚友的阮籍作为竹林七贤之一,想必拥有着世人都知晓的高尚品行和节操。但恰恰相反,他有着与刘伶相近的性格,阮籍作为西汉时期豪放不羁的代表人物,与他一同出现的往往是不行于礼,品行不端。这种性格除了表现在了阮籍的日常生活之中,更是表现在了他的为人处事中。

按照古人的习俗,亲近之人去世之后是需要进行服丧,以表达自己作为子女的孝心和悲伤,通常服丧期是三年,且在此期间不可以喝酒吃肉,否则便是不敬。但阮籍的母亲去世后,阮籍并没有按照这个规矩进行,仍然参加宴席,并喝酒吃肉。

有一次在晋文王宴请众宾客时,阮籍一如往常的参与,何曾觉得这样不得体,是不孝,并告知晋文王让其罢免阮籍的官职。晋文王没有这么做,反而维护了阮籍。

阮籍是真的不怀念母亲吗,并不是,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没有把自己的悲伤表现出来,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写阮籍知道母亲去时候的表现,“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哀嚎一声,并因此吐血,萎靡不振了很长时间,这种悲伤并不假,是当时大多数人都无法比及的,那种流于形式的孝子行为,真的要大力推崇吗?那种悲伤可能就不会是悲伤了,只是向世人证明的一种形式,形式上的悲伤远比实际的悲伤更为不耻。

阮籍的内心是悲伤的,却也是庆幸的,他可以在母亲在世的时候尽孝,而不需要再母亲去世的时候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悲伤,他无疑是豪放的,更是洒脱的。只是他的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可,只能在后世被我们称赞,着实可悲可叹!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篇15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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