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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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

邓稼先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人物,从小就听说过,这次终于有机会详细的了解他。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8篇)

邓稼先是我国杰出的科学家,中国“两弹”元勋,是我国核武器理论研究工作的奠基人之一。他在中国核武器和原子武器的研发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其成果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被称为“中国原子弹之父”。

看了《邓稼先》这部电影后,他的形象总是让我难以忘怀,脑海中总浮现出他的模样:在那张朴实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那双眼睛代表着他对事业的渴求和真诚;他那双粗糙的手上,留下了无数永不磨灭的伤疤,那疤痕就代表着一个奉献着对自己岗位的热爱和勤劳。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邓稼先怀着坚毅执着的信念,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心中的那份理想,锲而不舍、孜孜不倦地为之奋斗,不求回报。在他的身上,有着一股不服输、不怕困难、不怕打倒的强大精神力量,支撑着他走过艰辛的研究之路,所以,他才有了可喜的伟大成果,他的事迹才会广为流传感动人间,他的精神才会激励着一个个前赴后继的科研者。

邓稼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为何会受到那么多人的敬佩和爱戴呢?那是因为他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身躯完成着神圣的使命,他把自己的一切精力都投入到了为国家研制核武器的光荣岗位上,他为了祖国奉献了自己光辉的一生。

也许你该问了,我们现在是学生,怎么能做出那样震撼的事迹呢?对,我们是学生,或许不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也不用像邓稼先那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起码我们要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学习邓稼先锲而不舍不怕挫折的精神,把精力和智慧用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来,有一天,是真金总会发出光热来的。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

邓稼先爷爷是我国著名的核物理学家,是我国的“两弹”之父。他出生于安徽怀宁县一个书香门第之家。他于1947年通过了赴美研究生考试,进入美国普渡大学研究生院。由于他学习成绩突出,不足两年便读满学分,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此时他只有26岁,人称“娃娃博士”。 他完全可以留在美国并可以拥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待遇,但他毅然回到了祖国。 回到祖国不久后,钱三强把邓稼先叫到办公室,对他说:“国家需要放个“爆竹”让你去做,怎么样啊?”他义无反顾地同意了。后来,他不仅在秘密科研院所里费尽心血,还经常到飞沙走石的戈壁试验场做各种实验,终于发明了原子弹、氢弹,为祖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当个天文学家,我很佩服邓稼先爷爷的学习精神,我一定要像他一样刻苦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学好各种知识来回报祖国。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3

他在接到要做出“大炮仗”的时侯,便知道要制造原子弹,要长期出差在外,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于是,他便开始专心致志的投入了原子弹的制作中。

苏联答应给中国提供原子弹的教学模型,但是对方却撕毁了协议,苏联专家全部撤走了,现在邓稼先只好一边读书,一边授课。他非常刻苦,有时他备课备到四点多,在办公室里睡两三个小时,天亮了继续工作。在那些日子里,他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一天到晚晕乎乎的,走在路上还想着原子弹,有一次竟连人带车掉到沟里。

经过了一番努力,终于把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理论计算的轮廓勾画出来了。由于当时还没有大型电子计算机,所以只要有一小点错误就要用手摇计算机摇上九次,以便计算出正确的答案。

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伴随着一声巨响,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这震撼世界的惊雷向人们宣告:中国人被欺凌的时代结束了!之后,邓稼先等人又取得了氢弹试爆成功。

我想,这一定是邓稼先和其他工作人员刻苦研究和团结奋斗的成果。邓稼先那为了祖国富强而呕心沥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虽然不能像邓稼先那样做出伟大的事来,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长大了之后也为祖国做出有贡献的事来。

坐在书桌前,静静地聆听着来自窗外的声音,这种声音,有些悲惨,但在悲惨之中,有夹杂着一些壮烈。它把我的思绪带进了那篇课文——《邓稼先》,让我不由自主的拿起书,再次浏览……

这篇课文主要将邓稼先的生平、贡献放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进行描写、评价,突出了他对民族的贡献,表现了中国学者特有的忠厚朴实、真诚坦白、心胸宽阔的气质,高度赞扬了他深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将个人生命奉献给祖国国防事业的崇高情怀。当我读到“一次井下突然友谊个信号测不到可,打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声‘我不能走’”时,我的心灵被邓稼先那种为了国家,为了工作而临危不惧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会像一下自己,在这么幸福的情况下,在自己只有一份“工作”——作业的情况下,却经常抱怨,一会感觉认为学习太苦,所以就想放弃,开始厌学。比起邓稼先,我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没有邓稼先那种爱国的精神。“少年强,则国强。”我再厌学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如果每个少年都像我这样那么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不都得毁灭吗?”我先在就要好好学习!

虽然,我比不上邓稼先,但我可以向他学习,学习他的临危不惧,学习他的忠厚朴实,学习他的爱国主义……从身边做起,争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奉献国家!

随着窗外的歌声,我读完了这片课文,这是歌声里的悲惨,仿佛完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那些壮烈……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4

课文讲的是邓稼先两弹之父是如何工作的,邓稼先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祖国,夜以继日的工作着、为我们的祖国做出很大的贡献。

邓稼先不怕艰险、工作艰苦,当他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一片庄稼地,而科技人员也寥寥无几,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换上工作服当小工,和建筑工人一起砍高粱、挖土、推车、和泥、盖房子。

邓稼先做事都是认认真真、不求回报。而我确实做每件事都是马马虎虎,应付了事,以后一定要学习邓稼先的精神。

同学们,只有我们现在好好学习才能长大更好的报效祖国,为祖国出一份力,将来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5

有一个伟人,他没有和毛主席朱德般战功赫赫,但他以他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人们-----邓稼先,一个大写的人.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邓稼先的世界,感受心灵深处的震撼吧! 他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第9天便毅然放弃国外优越的生活条件.他来到了生活条件恶劣的戈壁滩为祖国国防事业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白天的戈壁滩酷热而晚上又刺骨般冷.他在如此恶劣的生活条件下,成功的领导了氢,原子弹的发射. 他是氢弹的开发者,他的成就意味着中国“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他是中国的功臣,而奥本海莫也是其国家的功臣.但二人的性格却截然不同,奥本海莫锋芒毕露不拘小节,邓稼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不同的人生.

我们对比他和居里夫人的光辉事迹,便会发现许多惊人之处:一样热爱祖国,一样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一样做出杰出贡献;那我们便可以说,邓稼先是中国的“玛丽.居里”! 他的成就使千千万万中国人欢天喜地,庆贺中国这古老的巨龙腾飞了!但他仍不懈努力,为中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默默奉献着他的一切.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6

暑假里,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读完后,我的心中十分激动。

这本书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姑娘的父亲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家出走。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小姑娘却没有惊慌失措,而是镇定地照顾妈妈。

在读到作者问她吃过东西了吗?锅里是什么?她笑着回答:“红薯稀饭——我们的午夜饭!”时,我心里感到一阵酸楚:午夜,多么诱人的时刻呀!我已度过了十二个午夜。每当这时,全家一起吃着香喷喷的饺子,还观看五光十色的火焰,我感到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别提多美了!可是,这些对小姑娘来说却一样也没有,然而,她仍充满了乐观精神,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多么了不起的姑娘啊!

文章结尾细致描写了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灯发出的是朦胧的光,实在不算明亮,但却象征着革命的前途无限光明。

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啊!我们要好好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尽自己的力量。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籍。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叫海蒂,她被她的小姨妈迪蒂带到了高山牧场上的爷爷家里,在高山牧场上的生活中,海蒂用她的爱心改变了爷爷性格暴躁的坏习惯,同时,也帮助了牧羊童彼得的奶奶。海蒂天天都和闪闪发光的群山和那红色的玫瑰、羊群做伴,海蒂每天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着。可是好景不长,迪蒂想把海蒂带到法兰克福去,在法兰克福,海蒂认识了残疾的克拉拉。但是,海蒂越来越想回到高山牧场上,去看那高耸入云的连绵雪峰在湛蓝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巍峨壮丽,蓝色温柔的风铃草和金光灿灿的岩蔷薇。最终,海蒂放弃了在法兰克福富裕的生活,回到了高山牧场的怀抱里。

不久,克拉拉来到了高山牧场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海蒂帮助克拉拉离开了轮椅,像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到处溜达了,当克拉拉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对海蒂和海蒂的爷爷感激不尽。克拉拉要回法兰克福了,克拉拉告别了高山牧场,回到了法兰克福。

读完这本书,我被海蒂善良的心灵感动了,被高山牧场上迷人的风景吸引住了。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海蒂》这本书。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常言道:说话是一门艺术。但即使我知道这句名言,却依然不善交际。我常埋头于各种习题中,看班里那些同学八面玲珑、巧舌如簧,不禁常常诧异他们是如何练就一张巧嘴的,表面不屑,其实内心羡慕。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就在这个时刻以这种姿态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从前是不相信市面上那些畅销书的。如《说话三十六计》《如何讨好你的上司》《三天变身说话达人》……它们举着教人说话的幌子,内容多是正确但无用的废话。然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不同,它注重以情动人,提倡说话时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蔡康永自己也说:“这本书虽然谈很多‘说话之术’,但我相信的不是‘术’。我相信的是先对人和人之间的沟通认真看待,然后得到比较多对人对己的了解,然后比较靠近幸福。”

是的,这就是我一直苦苦寻找的说话之道。

说话很简单,简单到有张嘴便能说话;说话又很难,能句句说到人的心坎里且适当露出真情实属不易。乡间老农一句话,常常比庙堂之上大人物一百分钟的演讲动人,因为老农那一句话里面的“含金量”很高,能够打动我们。

如此说来,口才流利的人并不一定就讨人喜欢,真正讨人喜欢的是把别人看在眼里、放在心里、又懂得适当表现出来的人。

一项报道显示,如今各大企业的老板们在选聘重要职员的时候,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已经成为首要条件。我有一个同学,每年都会去青岛学“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训练,说白了就是“口才训练班”),只学两天但学费达四千八百元!学的效果怎样不说,只是说话这样的事,本不就应在日常生活中去感悟、去领会的么?与四千八百元比起来,我花二十五元钱买《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学习说话的投资并不算多。

周立波,是一个懂得说话之道的人。他主持的类似于奥普拉脱口秀的节目《壹周立波秀》,收视率节节攀升。每人每天都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话,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打开电视去听周立波自说白话呢?毫无疑问,他抓住了观众的心理,他懂得怎样说人们才会爱听,怎样说才会使观众产生较多的共鸣。所以,他成功了。

“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幽默像走路,讲笑话像翻跟斗”“开口找人帮忙时,要‘大事化小’”……《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中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标题,让我彻底明白了说话的艺术与多变的可能性。从此,我每说一句话,都要细细思考一下这句该不该说、怎样说会更好。

当下流行一句话:“别人骂你一句,你回骂一句,这叫吵架。别人赞美你一句,你也赞美一句,这叫社交。”但我想,若别人骂你一句,你却赞美他一句,这就是说话之道吧!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9

书是读不尽的,就像是海一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关于她童年趣事的好书——《呼兰河传》。

书中写的呼兰河是东北的一个小镇,这里就是萧红小时候生长的地方。在这里有着她童年时快乐的回忆:“呼兰河城里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个园子,里面五颜六色的,很漂亮,很新鲜,让人感觉十分有活力。在园子里无论我怎样闹,祖父总是放纵我,宽容我。有一次,祖父蹲在地上拔草,我就给他戴花。祖父只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把他的草帽给他插了一圈的花,红通通的二三十朵。我一边插着一边笑,当我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就把我笑得哆嗦起来。等我插完了,祖父还是不晓得。他还照样地拔着垄上的草。我跑得很远的站着,我不敢往祖父那边看,一看就想笑。所以我借机进屋去找一点吃的来,还没有等我回到园中,祖父也进屋来了,那满头红通通的花朵,一进来祖母就看见了。她看见什么也没说,就大笑了起来......”。此时此刻,我的思绪回到了儿时与奶奶一起在田间的情景:奶奶在菜地里忙个不停,我也跟在后面鼓捣着,不一会,奶奶回头一看,着急地朝我奔来,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你这个捣蛋鬼啊!”隔壁的婶婶听见了一瞧,乐得哈哈大笑。原来奶奶在前面撒种子,我以为她在地里藏了好东西,随后就将之刨出。

萧红小时候还是封建社会,乡村农民都十分迷信,个个奉若神明的。有一个团圆媳妇,成天受到她婆婆的虐待,半夜都能听到她的叫声。后来家里人听跳大神的主意,用开水给她洗澡把她折磨个半死,她的病越来越重。之后,来了一位云游真人,用迷信的法子帮团圆媳妇治病,婆婆虽然信奉但是却舍不得给钱,团圆媳妇最终被折腾死了。读到这儿,我的心情无比沉重,我在想,不一样的时代,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仅感受到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还得到了一些启示,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不要抱怨自己的人生,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非常珍贵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平平凡凡,健健康康,这才是我们所向往的未来。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文学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罗斯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罗斯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_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罗斯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真的很”伤”,可哀伤之余,又不得不引人深思:为什么一个天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呢?

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可因其父母把他当作赚钱工具,不让他读书,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从全文来看,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与方仲永堕落成常人绝对也是最最分不开的原因之一,便是他父亲的所作所为。

仲永那时还小,虽然天资聪颖,但并不能辨别是非。父母们也正应该在孩子像仲永一般大的时候,多灌输正确的思想,让他们多读书,多增长知识,更何况仲永还是一个神童,若让他好好读书,长大必然会成为一个才子。可他的父亲却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竟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以至于变成后文的”不能称当时之闻”和”泯然众人矣”。

但是他堕落于常人,却也跟自己分不开关系。

作者王安石在本文中曾写过他在仲永12、3岁的时候见过他,虽依旧有些才华,却不如以前了。也就是说,仲永这时还算是一个天才,现在再好好读书,也为时不晚,还是能小有成就的。而且仲永也12、3岁了,已不再懵懂,可以不必当作父亲的赚钱工具了。可仲永却依旧听父亲的话,每天走遍全县,作诗,写对子,收报酬,丝毫没有一点觉悟,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改变,也正是这一点,使他错过了最后一个机会,从此碌碌终生,泯然众人。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仲永着实令人哀叹,但我们现在更为重要的,则是不要让后人或身旁的人在”伤”字后面加上我们的名字,那样就比仲永更加可悲了。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当一缕缕阳光照到书桌上,透过指尖,一切似乎都停了下来,又拥有了以往的宁静和舒适,这样的早晨是多么美妙,是多么精彩。

书桌上到处都是“金色的舞者”,我就像一朵无名的小花,贪婪地沐浴着阳光带给我的快乐与舒服。不得不说一声“阳光真好”。

站起来,端来一杯香醇的茶,细细品尝每一丝的味道。香味在口腔中蔓延。抿一抿,真香啊!

“多美的一天啊,能在这样的日子里生活该多快乐呀,没能看到今天或者今天还没出生的人该多可怜呀。当然,今后还可能有这样的日子,但今天这个日子是体验不到了。”善良的安妮是一个心怀美好的孩子,总是用这样的话来期待每一个崭新的日子。

一边品着茶,一边回想着刚看完的《绿山墙的安妮》。书中的故事像画一般在我眼前慢慢展开:安妮是一个长得不好看,但不放弃希望与梦想的女孩子;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但有超级丰富的想象力。她更是一个自尊自强、坚持不懈的安妮。我跟她很像,同样爱给景点取外号,爱做白日梦,有时候还会变话唠。

小时候,是爱幻想的年纪,只是安妮的想象力要比我离谱一百倍。把影子和回声当做知己;把自己当成新娘子什么的。我也时常幻想,要是让阳光永照小草,那该有多好。

长大后,懂事了。安妮后来用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上大学的好机会。可家中的情况一点都不好,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在格林·盖布鲁兹当了老师。我敢肯定亲情比上大学一定来得重要。因为它让安妮得到上帝的帮助,让安妮得到了阳光的永照。

回到现实生活中,其实像安妮一样从小无父无母但又很懂事、很聪明的“小草”比比皆是,只是,这些小草都有得到阳光的照耀吗?

十七岁的叶文是一个无父无母的男孩子,因为贫穷,早早地放弃了学业。家徒四壁,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庆幸的是,小叶文能靠自己的双手挣点外快。当记者问他,等你攒到一大笔钱,你第一件事是打算干什么?大吃一顿,还是买件新衣服时,叶文想都没想,说:“下雨时,我觉得洗一次头很舒服,所以就想开一家洗头发的店。”

阳光是灿烂的,是温暖的。小草是孤独的,也是坚强懂事的。阳光就像一个看不见的妈妈。希望她在小草身边默默地给予关爱与呵护,让阳光永照小草!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玛瑞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尤其是主人公安妮令我难忘。

安妮坚强乐观,虽然她从小失去了父母,之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她爱幻想,乐观面对生活。在之后的学习中,也是那么的积极向上,渴望获得知识,勇于竞争和拼搏,最后还考上了大学。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

安妮对亲人,朋友,同学,老师,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热忱的心。在好朋友戴安娜的妹妹米尼生病时,她大显身手救了米尼;在马修去世而玛瑞拉的眼睛又不好时,她放弃了学业,做了老师,以便照顾玛瑞拉。

安妮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有些似乎很难达到,但安妮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些梦想一个个地成为了现实。安妮的乐观、安妮的坚强、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安妮努力实现梦想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微笑着迎接每一次挑战,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很久以前就听说过百年孤独这部名著,直到最近才把这本书看完。说实话,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并没有看懂,因为这是一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巨著,而《百年孤独》的另一大魅力就是书中有大量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宗教典故,而作者所用的叙述手法更是让人又爱又恨。对于我来说,这种独具特色的写作手法让我一方面既迷恋,但同时给我理解文章带来一定的难度。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致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是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公馆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少年看上自悲的佣女,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就更命苦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然被她青春美丽与温柔所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么能够和她厮守一生?他为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地离去。原以为故事结束了,谁知道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到一起,错综复杂的关心又上演了,简直是一团糟。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经久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的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被无声无息的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大学时曾挑灯夜读金庸武侠,那时见识还短,书生意气,只知侠义不懂人生、爱恨情仇。如今因了北大醉侠一席话,重读《天龙八部》,感慨良多。

岂知朱颜终薄命

“这些刀头上拼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我不是说放牧么?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如此寻常百姓,平淡生活,也是奢望。谁让萧峰是个大英雄呢,这个英雄注定是个悲剧。纵深江湖,达济天下。真爱之下,竟错杀阿朱。从此萧峰再无二心,萧郎是畸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大悲大喜,转眼成空

虚竹一家,二十四年分离,相见不相识,日日思念挂怀。一日得见,父母天伦,虚竹还来不及享受,父母顷刻惨亡。二娘保全情郎,玄慈担当。方丈对二娘一句,痴人,我已双目含泪。而二娘从当年美貌端庄却痴痴狂狂做了第二大恶人,有夫不能认,其中之苦无人能知。可却对情郎说,我不苦我不苦,你有苦说不出才是真苦。我泪滂沱。当日铸成大错,情非得已,可如此命运,造物弄人。

浮云生死此身何惧

萧峰是大英雄,一生多舛。悲剧人生造就英雄本色,盖世武功,大仁大义。雁门关一役,堪破生死,舍身取义,荡气回肠。以己之死,成全百姓安康,侠之大也。金庸老先生,力道深厚,不甘如此,阿紫殉情,英雄美人,自古已然。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问沙沙,天龙八部,女眷甚多,你最爱哪一个。王语嫣啊,神仙姐姐。我不甘,那康敏呢。他嘿然一笑,老了。是啊,世间男子只爱那温婉少女,谁会爱一个孀妇做梦中情人。可我还是黯然,硬是喜欢那心狠手辣,工于心计的康敏。段正淳身边嫔妃三千,又有美女无数甘心为他销魂,为什么一日得空,还去看他的小康,这女子,断然不是一般。姿色超然,柔媚入骨。就算什么长老,什么德高望重,都在小康面前成了大色鬼。世间男人多滥情,我只知道,康敏却只在乎自己在乎的。况且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心思缜密,工于计量,不在男子之下。只是世间之人,无人不怨,有情皆孽。死也死了,我却最爱,咬那段郎的肉,也只有小康,让人拍手。哪怕她三十五六,也曾年少。

却试问,几时把痴心断

游坦之,铁头人,阿紫给他无数折磨冷眼,最后死也不欠他,挖掉眼珠还他。可这游坦之一直爱着阿紫,甚过自己的生命。其实我知道,看书的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铁头人。你可以打他骂他轻蔑他疏远他不爱他,可是他还会爱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是即便身边有这样的人我们也不珍惜,并不是我们心狠,阿紫心狠吗,她的心都给了姐夫。即便你知道这样的人一直在,又能如何,你爱不上他。如此说来,这爱多诡异,多吊诡,让世间的痴男怨女即使做了冤魂野鬼也堪不破。

推荐你读金庸,一读再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百年孤独》是一部深思、灵感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她,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无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现在读来仍有它的意义,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孔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今天,我们学习了《詹天佑》这篇课文,本文主要写了詹天佑这位杰出的爱国工程师在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勇敢地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并最终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任务,给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当我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深深的被他这种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所打动。和他比起来,我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在学习中我是一个十足的“马大哈”,考试时总是因为做完卷子不认真检查而没有取得优异的成绩。爸爸妈妈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我认真一点,可这个毛病就像一个魔鬼一样缠着我。现在,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詹天佑爷爷学习,努力把这个“魔鬼”驱逐走,养成认真学习的好习惯。

詹天佑在遇到居庸关山势高、岩层厚的困难时,采用了从两端同时向中间凿进的办法;遇到八达岭这种长隧道时采用了中部凿井法;在遇到火车爬坡难的困难时,詹天佑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他遇到这么多困难都一一克服了,想想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退缩了,其实这和詹天佑遇到的困难相比,又能算什么呢?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要学习詹天佑这种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

读完这一篇文章后,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詹天佑强烈的爱国之心,长大后我也要像他那样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很多,一部分人都被困难吓倒了,有的垂头丧气,有的皱起了眉。可另一部分人却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最终战胜了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马洛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讲的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他被养父卖给了江湖卖艺人,他离开了巴布兰妈妈,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他认了江湖卖艺人做主人,在流浪途中,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但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身父母和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到这里,我不禁被雷米敢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感动了,同他比起来,我在生活中、学习里碰到的困难简直无法同他相比,可我每一次遇到困难,都不像小雷米一样决心要克服困难,我却差点退缩了,想起来真是惭愧!

记得有一次,爸爸说好要跟我一起去爬山。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来了,来到瓦屿山公园,因为那里也有山,爬上去就直接上了东辉阁。那里的山虽然不算斜,但只要一不留神就滑下去了,我跟着爸爸一起爬了上去,可是爬到中央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滑了下去,幸好,我抓住了一棵大树,才幸免于难。我一手抓着树,一手向爸爸招手,可刚要大声说:“我不爬了。”时,我又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了,心想:爬山有什么好怕的,怎么可以轻易退缩呢,何况这是一座小小的山。因为当时正直夏天,山上蚊子很多,我爬着爬着,看到眼前的一堆蚊子,怕了,本想不再爬了,但爸爸说,蹬上山顶就可以看到无限美丽的风光,更何况又可以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我鼓起勇气,爬了上去。站在东辉阁上,我还看到了我的学校呢!

“困难”,每当人们听到这两个字眼,不是心烦就是头疼,觉得有困难很难解决掉,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坎坷。即使你真的遇到困难也不用害怕,就当它是对你的一种考验。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再说,“未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去尝试怎么就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困难呢,对待困难,我们一定要以乐观的心情来对待它。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作为一个三观不正的人,这本书的读后感概括起来就是好嗨好赞……

虽然说森口作为一个老师,形象似乎显得不够圣母,正义感道德观什么的也有点崩坏,尤其是她的所作所为,牵连到了一些其他与事件无直接相关的人,并且对此也表现得冷血,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掩盖不了她的透彻。她的复仇固然是后续悲剧的推动力之一,但那也不过是犯了罪的人所理应承担的,而罪犯是重来还是沦落,至少在森口这种程度的复仇来说,是很难被其左右的。

表面上看来,渡边和下村似乎各种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苦难或者压抑的成长过程造就了扭曲的内心。姑且这么说吧,既不考虑是不是每一个苦难的少年都长歪了,也不考虑在何种程度上的苦难或者压抑会造就何种程度的扭曲。重要的地方在于,少年们的心是纤弱剔透的,少年们的影是我见犹怜的。想要而得不到的赞赏是生命全部的意义,他人不能理解的哀愁是一切灰暗的源头。于是两个重度中二病患者的病情就这么疯长下去,为了一些正常人不可能理解接受的理由,受害者被夺取的一切不值一提。

既然做了这样的事,由之而来的一切都该是自己承受的,这与罪犯是少年还是成人无关,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来不等于不用承担。于是表面上似乎下村一次又一次想要重新走出来,却总被各种巧合或者设计而再度打回泥沼,对于对少年犯有同情心的人来说,这些黑暗的巧合似乎显得太刻意,像是作者执意如此。然而若是假设没有这些偶发事件呢,假设没有溅到下村身上的牛奶,也没有寺田最后一次声势浩大的家访,难道下村就能重新来过吗?我们考虑他这期间的所有痛苦,有多少是来自于自己亲手杀死了一个四岁小女孩呢?我几乎没有找到,他的一切痛苦几乎都来自于可能感染HIV可能发病可能会死。这样残缺的人格、纤弱的小心灵,所能承受的一切,即便在他假想自己重新站起来之后,也仍然会是不堪一击的空壳。更不用再多提他那个中二病成长的母亲了,当然我并不认为他的现状的主因是他母亲的教养,少年情怀总是诗,这首诗太高深莫测,无人能解~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是,除非他幸运地遇到某些神一般的契机,否则以事态的正常发展来看,不论是他所在的环境还是他自己的特质,都注定了他的沦落。而这一切,仍然是他自己造成的。

更不用讲渡边的情况了,他从头至尾的势态,都有如一把下落的尖刀,下落的尖刀不能用手去接。在北原和他谈恋爱的时候,我几乎时时都在为北原提心吊胆,果然悲剧了。

这个故事里的人性真的很黑暗吗?或者故事里的情节发展真的很刻意做作吗?至少我没有看出来。成人尚且容易钻入各种死胡同,脱缰的少年们更是容易把不知所云的一些事情看作一切。我并不想把这个故事看作一些揭示啊反讽啊什么的,人性是不是黑暗,社会问题是不是发人深省,母爱教养是不是值得反思,少年心理是不是需要关爱,这些在故事面前都显得太不单纯了,我觉得这只是一个讲得很好,听着很喜欢,觉得很真实的故事,标签要怎么贴完全就是个人的标准了。

其实我觉得书里的逗比还是挺多的,比如我还是觉得,森口夫妇骨子里都挺逗比的,认为自己是露娜希的北原也挺逗比,但是逗比人都挺好的。其实就像北原说的,森口并没有审判惩罚渡边和下村的权利,如果我三观再正一点就好了……

还有森口开嘲讽的技能实在美呆了……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邓稼先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生命因享受读书而精彩。对我来说,读书就和吃饭一样,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餐不吃觉得饿,一天不读觉得慌。

人生离不开书,人们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成熟,这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睿智长者,它引领人们在读书中品位人生,享受人生;它指导人们在阅读中感悟人生,挑战人生。“读优秀书,做高尚人”,走进名著,从名著中汲取丰富的精神养料,有助于我们素养的提高。

读书,使人聪明;读书,使人提高能力;读书,能够让灵魂脱胎换骨;读书,可以升华境界。除了读书,还要学会做读书笔记,记下读书感悟,留下认真读书的痕迹。做读书笔记不仅能对书的内容不易遗忘,更有助于培养勤于思考的习惯,提高思维的条理性和深刻性,加深对内容的理解,有助于提高语文水平。每读完一本书,你总会涌出许多感受、体会、启示或疑惑。对于书中的观点、人物的言行、写作的手法,读后总有自己的见解与评价,将自己经过思考后的独到见解与评价记录下来,是一件很有价值的做法,有利于提高自己的阅读素养。

让我们珍惜、利用大好时光,使读书成为生活的美好旋律。多读名著、勤做笔记、观察多彩人生、充实丰富的经历,在读书中获得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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