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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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

花拳绣腿也好,朴实无华也罢,终究不明白散文如何写法。于是找一两篇范本来读。手摸着书架上一排书脊,一眼看中了《鲁迅散文全编》,漓江出版社出版的。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9篇)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并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之后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我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之后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我想,鲁迅的写法,应当是先抑后扬吧,前面“抑”着。接下去的阅读,应当在某处出现“扬”的文字。阅读的过程中,一心想尽快的读到鲁迅是如何写范爱农之后的“扬”的。可是,这中间,写了鲁迅和范爱农的一些简单的交往之外,主要还是一些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一些场合范爱农与鲁迅的'对话,对范爱农并无详细的描述或深刻的议论什么的。读到最终,终究没有读到“扬”的地方,范爱农最终竟是掉进水里淹死了。而鲁迅怀疑他是自杀,最终鲁迅“也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于是我又倒回去重新浏览一下。这才细细的想一想,鲁迅究竟是怎样写范爱农的。整篇文章,着笔范爱农的地方其实倒并不多,总共也可是几处。而范爱农的语言、个性、形象,以及其悲惨的结局,却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可是,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鲁迅是真诚、坦率的,但鲁迅并没有帮范爱农什么忙。范爱农与鲁迅是有书信往来的,范爱农在给鲁迅的信件里说了些什么,不得而知。也许范爱农求助过鲁迅,也许没有。但范爱农是多年心存期望的,也许期望鲁迅能帮他找份差事。以至于范爱农到最终,还时常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但终究鲁迅没有叫他,或许鲁迅确实没有办法,或许,正因为范爱农他那样的性格,鲁迅不愿意叫他。

也有可能,鲁迅以往应允过范爱农帮他找份差事,否则范爱农也许不会那样说。那么凭鲁迅当时的社会地位,帮范爱农找个差事,应当不会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吧。但终究范爱农没有接到鲁迅的电报,范爱农一等再等,最终因为穷困潦倒,最终因为他的个性与人相处困难,最终等待鲁迅的电报等的没有了耐心,最终因为喝酒,于是,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鲁迅经过写范爱农,折射出对当时的社会和ZF的黑暗进行控诉和抨击。正是当时那个社会造成了范爱农最终惨死的结局。鲁迅虽然写的是范爱农,可范爱农的身后,潜藏着一个巨大而黑暗的社会背景。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对于这篇文章,说实话,我没看懂,主要是不懂得它所表达的中心是什么。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十分有内涵,好处深刻。我想这篇也必须如此,但我说不清,这篇文章是想讽刺范爱农,还是赞扬?它的中心是什么?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如果上述材料准确的话,那么,我按照这个思路再读《范爱农》,才有了一些感想。我想:一开始,正如作者所说:“从此我总觉得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作者是真的厌恶范爱农。“天下最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务必将范爱农除去。”犀利的语言,一番激昂的言辞,可谓快人快语,性格立见吧。之后,(lz13)作者与范爱农一同喝酒,说疯话,讲笑话,渐渐一些事也谈开,了,彼此更加了解,慢慢成为朋友。但是,对于范爱农这个人也好,这篇文章也好,耐人寻味的地方和情节简直太多了。我想还有待我细细想一想,细细品味一下。

但我还想凭目前粗浅的认识,再说点感想,整篇文章,无论示范爱农也好,“我”也罢,都给我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不是说这事,这人必须完全是真的,但那种感情,直白的情感流露,我却有意无意的都能感到,并体会得真真切切。我记不清是那篇文章了,但记得其中的一句话:写文章要真诚。此刻,我也体会了为什么写文章真诚,才能有真实感,才能感人肺腑;才是好文章,才是好作家!鲁迅就是鲁迅。

回到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无法与狂人一样,最终与这个社会妥协,也无法像N先生一样忘却,因此他的内心痛苦、悲凉。我也疑心他就是自杀的,正因从另一角度想,自杀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最近,我看了《范爱农》这篇文章,非常的有感悟,这是我看过最让我有感触的文章。

《范爱农》是鲁迅作品之一,如今阅读此文,蛇反映的辛亥革命前后的社会状况与一个普通的进步的知识分子悲剧,鲁迅范爱农读后感。命运所具有的历史认识价值,倒有可能退居次要,因为散文的容量毕竟比不过他的小说;然而,那蕴寓于平实冷静的叙述笔调之中的真诚深挚的感情,却跃居首位,深深的感染着我们。

有勇气直面自我,才有勇气直面世界。鲁迅正是带着自我批判的歉疚心情描述对范爱农的最初印象的:“白眼看鸡虫”的傲态,“钝滞”而“冷”的《论语》,“离奇”而“可悲”的表现使“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这样写,一下子就勾勒出人物的独特形象,同时也毫无掩饰地暴露出自己的偏狭。

有了真诚,才能知己、识人、论世;而能够客观地本质地对待世界和人,也才有可能真诚。真诚是贯穿全文,并推动叙事发展的感情的动力线。这条线,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条叙述和范爱农的交往过程,一条抒写对范爱农的逐步理解。前者在社会变动的大背景下记叙一个小人物的命运。或用精炼传神的白描,刻画其外貌、言谈、行为,表现人物性格。或以衬托对比手法,突出人们的内在思想和凄凉境遇。

一位朴实、平凡、正直、耿介、孤独而又软弱无力,渴望革命,追求革命,不愿与旧势力同流合污而最终被吞噬的知识分子形象,跃然纸上。后者在刻画的同时写出对不物的理解过程。误会的消除,友情的来往,共事的经过,死因的疑惑,无不贯注着真挚的情感。这情感既包含着范爱农对鲁迅的深情,也带着鲁迅的沉郁的自谴之情。它始而激动,继而舒缓,终而回荡,内里起伏着一股暖流,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社会历史感慨。情感的深化,导致思想的深化。真诚的情感使创作主体与客体融合为一,达到真实、质朴、自然的高度美学境界。

看完《范爱农》,我有太多太多的感触了,一篇短短的《范爱农》,能写得如此精彩,是在是难得。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著作,意为早上的花,傍晚时分拾起。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记录了很多关于他的温馨回忆。今日在闲暇之余,我便读到了其中一篇文章——《范爱农》。

一开始的时候,鲁迅先生是不太喜欢这个人的。“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自我的教师被杀了,连发个电报都害怕。我十分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这些描述极为传神,经过外貌、神态、语言等细致的刻画,生动形象地传递了鲁迅先生最开始时对范爱农的不满与憎恶。

同范爱农争吵过几回后,鲁迅甚至认为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就必须将他除去。然而到之后,这种憎恶感却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淡薄了。

作者在文中也提到过:“直到革命的前一年,我在故乡做教员……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这次两人是又见面了,但和以前的针锋相对不一样,也算是冰释前嫌了吧。“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很寒素。”那里详细介绍了范爱农困顿的现状,对外貌和破旧衣着的描述,使他所遭受的苦难更为直观。

鲁迅与范爱农从当初的对峙,到之后的再遇,虽然两人景况都拮据,但他们一齐喝酒,说疯话,看光复的绍兴,一齐在师范学校工作,两人成为了同事也成了朋友,文章也逐渐走到高潮。范爱农变得很勤快,也不大喝酒,甚至没有功夫聊天。因为报馆案,鲁迅被迫离开故乡去南京。由于受到排挤和迫害,范爱农丢掉了工作,甚至到熟人家去寄食,最终沦落到各处漂泊。

到最终,范爱农失足落水,淹死了。“我疑心他是自杀。因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范爱农死前时常盼望,也许明天就能收到鲁迅的电报,叫他去北京,给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范爱农写给鲁迅的信中,这样写到“如此世界,实何生为?盖吾辈生成傲骨,未能随波逐流,惟死而已,端无生理。”一个有梦想正直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的社会无法生存,甚至被逼迫得自杀,范爱农悲哀的命运令人悲痛。

“此刻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结尾言简义丰,看似平淡一问,实则蕴含了鲁迅先生对故友的深切怀念与内疚,以及他内心深切的悲痛并且久久不能释怀!

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范爱农的杯具是一个时代的杯具。读《范爱农》这篇文章,我能体会到鲁迅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6

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题记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记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黑人奴隶制向资本主义制度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无关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是爱对了的青春。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甚至有点反感女主人公郝思嘉,“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为武器就够了”,虽然“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摇摆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但她的思想与见识却很肤浅。然而后来,我对她的认识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坚忍,她的勇敢,在乱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那个十六岁的姑娘只会担心穿哪条裙子显得更妩媚,现在却带着一群毫无力量的人穿过几英里的战地;开枪杀死一个北佬士兵并且心安理得地搜他的口袋、背包找钱财与食物;披着母亲的丝绒窗帘,配着公鸡的尾羽,试图去征服白瑞德以挽救塔拉;为了锯木厂夺走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以二十块钱安慰自己的良心雇用犯事黑奴;表面上与北佬交往甚欢……

是的,他和白瑞德一样“贪得无厌”、“无所顾忌”、不在乎所谓的名誉与信仰。但更让人惋惜且敬佩的是,没有谁真正理解郝思嘉,并且能够驾驭思嘉,包括白瑞德。“思嘉是我曾经的梦想,然而在现实面前谁都不能‘享有’”。不敢用“苍凉的手势”定义思嘉的年华,她是不屑于别人对她的同情的。相较于“青春”、“成长”这样单薄明媚的字眼,我觉得用“史诗”来形容她的经历更为贴切。

“无论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郝思嘉深深地感染了我。她让我知道,真正的乐观并不是表现为相信生活是一帆风顺的,而是明确知道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与阻碍时,仍然可以直视它,并且竭尽全力走出困境甚至爬出困境。郝思嘉也会像很多人一样抱怨、感伤,但不同的是,大多数人会从此一蹶不振,而郝思嘉会重新振作起来,更加坚强地面对一切。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更加要发扬这种乐观主义精神,我们有“拨开风尘的眼睛”,我们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无论我们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迷途的惆怅还是失败的痛苦,但我们仍然应坚信未来会给我们肯定。曾经我在追梦时也有过彷徨与挣扎,但当我回首时,却会意外地莞尔一笑,那些曾经看起来很痛苦的经历,在时光的氧化下,都会变成我们的故事,它们未尝不是岁月布施给我们的小惊喜呢?我们都喜欢阳光微风、静水清涟,但不妨偶尔也带着镣铐在雨中狂跑,相信那时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在你的心中自会有一番新的构建。

“我相信开怀大笑是燃烧卡路里最棒的方式。我相信身处逆境时,更要坚强。我相信快乐的女孩就是最美的女孩。我相信明天会是全新的开始,而奇迹终会发生。”也许你不一定有能做自己的自由,但你必须要有敢做自己的勇气。希望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这首诗的意思大家几乎都知道,可我对这首诗的理解特别深。

因为两个月前,我的胳膊摔断了,妈妈和爸爸整天忙着照顾我。

从这件动人的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父母的爱是无微不至的,儿女的享受是无限的,儿女长大后一定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8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一本书,内容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奇怪的案件:为什么死者脸上写着血字?为什么新娘会在婚礼后失踪?为什么海伦的姐姐会突然死亡?纸条上跳舞的小人是什么意思?是谁害死了巴克利上校?为什么东房太太总是带着面纱......

福尔摩斯用惊人的推理能力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明白了我们做是不但要认真、仔细,还要多动脑,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20xx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琳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一放假,我就开始读《洋葱头历险记》这本书,每一天坚持阅读,花了一个月时间最终读完了。

这个故事情节精彩、感人。书中的主人公洋葱头是一个聪明机灵、有主张、富有正义感的男孩。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被关到监狱里。洋葱头探监时,老洋葱头告诉他:“监狱里关的都是政治的人,而那些强盗、杀人犯都养在宫殿里。”于是,洋葱头决定救出父亲,救出监狱里所有的人。他不断地和坏人柠檬王作斗争,在长期艰苦的抗争中结识了鼹鼠先生、瘸腿蜘蛛和小樱桃等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给了洋葱头许多鼓励和温暖。洋葱头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放弃,被柠檬王抓进地牢的时候也没有放弃,因为他始终记着朋友们说的“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最终洋葱头在朋友们的帮忙下,克服重重困难,共同推翻了柠檬王、樱桃女伯爵、番茄骑士的暴力统治,救出父亲,救出监狱里的人,让他们获得了幸福与自由。

洋葱头的故事让我深深感动,我要学习他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学习他帮忙弱小、敢于和强大势力作斗争的精神。做任何事情仅有坚持到底,才能有始有终。

读着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想起自我学滑轮的事情。那还是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双滑轮鞋。当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穿上,可是连站都站不稳,一不细心就会滑到。这可怎样办?我能学会吗?看着我愁眉苦脸、一筹莫展的样貌。妈妈走过来,摸摸我的脑袋,亲切地说:“女儿,只要坚持练习,相信你必须能够的!”听了妈妈的话,我重新鼓起勇气,决心必须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从那以后,我每一天放学回家都坚持练习半小时,虽然摔跤无数,胳膊和腿也擦伤多次,但我始终没有放弃。经过近两周的持续练习,最终,我穿上滑轮鞋不仅仅能如履平地,还能滑出些花样呢!

《洋葱头历险记》这个故事,我会继续读第二遍、第三遍……我感激洋葱头的精神一向鼓舞着我,也相信只要我们不怕困难,坚持到底,必须会实现自我的梦想!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游子吟

孟郊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每次读这首诗,我都非常感动。想起妈妈为孩子付出的很多,却从没有要求回报。就像我的妈妈,每天为我检查作业签字,陪我上英语课,她从不说累。

所以我今后要好好孝敬妈妈,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做个有用的人,不让妈妈伤心。

妈妈,您辛苦了,我爱妈妈。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简爱》里渗透了女性独立、自尊的意识。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但她却始终追求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追求男女精神平等的理念中。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我感受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复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为是她的意见。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高贵的生命,往往懂得优雅的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狗牙雨》这本书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和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习,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以前想读书是一件多么奢望的事啊!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坎坷的生活道路,深刻的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处世思想,也细致的描摹了当时社会的现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大卫·科波菲尔》一书通过描写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一生的悲欢离合与离奇经历,多方位、多角度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体现出当时社会的腐朽的拜金主义思潮。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因为贪恋金钱。摩德斯通先生骗娶大卫的母亲是觊觎她的财产;爱弥丽的私奔也是因为禁不起金钱的诱惑;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哈姆的绝望,无一不是金钱造成的恶果;而卑鄙小人尤利亚·希普也是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最后落得个终身监禁的可耻下场。这些故事暴露出金钱的罪恶,也是狄更斯对当时社会那种腐败现象的不满和憎恶。但值得欣慰的是米考伯先生对于金钱的态度,他虽然负债累累,却以乐观的心态面对世间的种种磨难。这个人物形象寄托了狄更斯对当时社会的美好向往与追求。

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大卫·科波菲尔无疑倾注了作者的全部心血。不论是他孤儿时代所遭遇的种种磨难和辛酸,还是他成年后不屈不挠的奋斗史,都表现了一个小人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寻求出路的痛苦历程。经历了大苦大难后尝到人间幸福和温暖的大卫,靠的是他真诚、直率的品性、积极向上的精神、以及对人的纯洁友爱之心。阿格妮斯也是作者着力美化的理想的女性。她既有外在的美貌,又有内在的美德,既坚韧不拔地保护着受希普欺凌的老父,又支持着饱受挫折之苦的大卫。最后她与大卫的结合,是“思想和宗旨的一致”,这桩完美的婚姻使小说的结尾洋溢一派幸福和希望的气氛。他们都是狄更斯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想的化身。这种思想的形成与狄更斯个人的经历和好恶是分不开的。他始终认为,处于受压迫地位的普通人,其道德情操远胜于那些统治者、压迫者。狄更斯希望以这样的道德观来改造社会,消除人间罪恶,但在当时的社会来看,狄更斯的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是不可能实现的,从现在看来,这种唯心的思想也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的。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的魅力,不在于它有曲折生动的结构,或者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的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这部作品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

通过阅读本书,我不仅在文学创作方面得到了良多启示,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提高。我再度认识到了人性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明白了自己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我和妈妈刚刚亲子共读完了《山海经》青少版,这是一部充满奇幻色彩、百科全书式的古典名著,有些地方夸张的手法,让我想起了《吹牛大王历险记》,但风格截然不同。

《山海经》从女娲补天、神农氏炎帝、精卫填海、轩辕氏黄帝、羿射九日、大禹治水等等神话故事一直讲到启建立夏朝,故事一个比一个神奇,一个比一个精彩。书中还描写了分布于东西南北中的名山大川和名山大川中的奇异动植物以及当时被称为海内、海外的许多周边古国或部落的奇特风土人情。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当黄帝势力日渐强大超过炎帝,炎帝战败,他的部下蚩尤要找黄帝报仇时,炎帝说:“我出生入死就是为了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而不是在战争中让百姓牺牲。”这充分说明炎帝是个很关爱百姓的好首领。

让我感到奇特的是:北部山川中有一种鱼,长了一个头,八个身子,真奇怪;还有一种鸟,长了一个头,三只眼,四只翅膀,三只尾巴,稀奇吧!

让我感到好笑的是:南部山川中有一种鱼,身体象蛇一样,脑袋却象人,吃了它的肉人可以长命百岁。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对“凤凰涅槃”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书中说凤凰是南方群山中的一种象征吉祥的鸟,凤凰死后会周身燃起大火,然后在烈火中获得重生,并获得较之以前更强的生命力,这就是“凤凰涅槃”。凤凰只有在天下太平时才会出现,并且只在梧桐树上栖息,怪不得生活中人们常说“家有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呢。

《山海经》是一部古典文学名著,建议大家有时间都来读读,一定会有收获。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小说,杰姆和斯库特有一名做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他们在阿迪克斯的言传身教下学会了英勇、正义、遵从良知,用他们的独特的方式去看待、处理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种族轻视、家族化标签、社会阶层问题。

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怎样样面对这一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作为一位父亲,阿迪克斯教会他们的是英勇:英勇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仍然义无返顾地去做,并且不管产生甚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作为律师,阿迪克斯或许早就预感到为汤姆辩解大几率的会输,而且还要面对社会的流言蜚语,可他决然毅然地那末做了,并且全力去做,阿迪克斯是一个英勇的人,杰姆和斯库特也是英勇的人,还有许许多多没有站在台前的人也以他们独特的英勇方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监狱门前,阿迪克斯独自一人面对坎宁安等人,杰姆和斯库特为了保护父亲,仍然挺身而出;安德伍德先生也在窗户后面时刻关注着局势发展,准备随时施以援手;法庭上,陪审团中英勇的人,仍然用自己的方式为汤姆斗争,使得陪审团的判决用了数个小时。

在当代的生活中,肯定也有新的方式去表达英勇,或许每期的读书活动就是一种表达英勇的方式,朗读经典,适当地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就如杜博斯太太一样全力以赴去戒掉吗啡,“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讲,她死的无忧无虑,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英勇的人。”过度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或许是新时期的吗啡,愿每一个人都能如杜博斯太太一般英勇,放下手机,感受每天与孩子、与家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表现主义文学兴起于20世纪初,极盛于20和30年代的德、美等国家。它首先出现在绘画界,是对以莫奈为代表的印象主义画派的反驳。表现主义作家不满于印象主义注重外在的客观事物(如光和影)的描绘,要求突破事物的表象而表现事物内在的实质,要求突破对人的行为的描写而揭示其内在的灵魂,要求突破对暂时现象的抒写而展示永恒的品质和真理。他们深受康德的哲学、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影响,强调描写人们的主观世界、直觉和潜意识,用特殊手法来反映现实世界。表现主义文学在诗歌、小说、戏剧各领域都产生过一大批有影响的作家。卡夫卡是小说领域的杰出代表。卡夫卡一生写过不少短篇小说,有许多生前没有发表过,《变形记》是发表过的。国外的文学评论家在他们的著述中经常论及《变形记》,认为它是20世纪西方现代派文学中一篇颇为重要的作品。它的重要性在于,深刻而尖锐地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一些带本质性的问题,譬如普遍存在的人的“异化”现象,譬如人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时刻都有的灾难感,譬如人与人之间不能理解、沟通的孤独感等等。

著名外国文学学者袁可嘉先生指出:“现代派在思想内容方面的典型特征是它在4种基本关系上所表现出来的全面的扭曲和严重的异化:在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包括大自然、人性和物质世界)和人与自我4种关系上的尖锐矛盾和畸形脱节,以及由之产生的精神创伤和变态心理,悲观绝望的情绪和虚无主义的思想。这4种关系的全面异化是由现代资本主义关系的腐蚀作用所造成的,它们是在它的巨大压力下被扭曲的。现代派文学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也正在于此。”(《外国现代派作品选·前言》第5页,袁可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我以为,袁可嘉先生的这一论述是深刻的、全面的,抓住了西方现代派文学的本质特征。循着这样一种思路,我们来分析一下《变形记》的思想内容。

先看《变形记》中对人与社会关系的揭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应当是部分与整体的相辅相成的关系。但自从有阶级以来,这种关系就不断地处于摩擦、冲突、对立之中;特别是进入资本主义历史阶段之后,随着工业、科技的高度发展,物质的不断积累,人与社会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人不再是社会的主人,而异化成了物、动物、非人。正如马克思给“异化”所下的定义那样:“物对人的统治,死的劳动对活的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卡夫卡生活在奥匈帝国行将崩溃的时代,目睹了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特别是他在工伤保险公司工作时,接触了许多被劳动致残而一贫如洗的工人,使他认识到“富人的奢侈是以穷人的贫困为代价的”,下层人民越来越难以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正是卡夫卡创作《变形记》的时代、生活背景。18、19世纪的作家一般是从社会人的角度去揭示、批判具体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如专制政体、官僚政治、道德堕落等等,目标比较具体明确。而卡夫卡这些现代派作家,则是从个人的、人性的角度去揭示和否定整个社会,目标是笼统的、抽象的、全面的。这就比现实主义作家的揭露更加尖锐、彻底。在《变形记》中,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只大甲虫,造成人变虫的深层原因,就是社会环境的严酷和劳动本身的机械、繁重。公司老板严密地统治着整个公司和每一个雇员,秘书主任时刻监督着每一个员工的行动,就连医生也是一味站在老板一边,从不会为员工说话。职业呢?是旅行推销员,一个“多么累人的差事”,每天4点钟就得起床赶火车,成年累月在外奔波,饮食很差又不定时,由于工作关系,连个知己的朋友也没有。弄得晕头转向,“痴痴呆呆”。格里高尔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这样一份职业。这环境是具体的,但更是抽象的、普遍的,绝大多数人所每天面对的。人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逐渐变得麻木、机械、萎缩,成为工具、成为“非人”。人变甲虫,是多么荒诞的事情,但又深刻而尖锐地表现了社会与人之间一种可怕的“异化”关系。在这一关系中,社会是强大的,而人是被动的、软弱的。

再看《变形记》中对人与人关系的描写,这是小说的重心所在。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这是一个善良、勤劳、正直、有责任心的优秀青年。但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致他于死命。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哥哥最喜欢他,时刻想的是她的快乐、前途,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这就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每个人都是自我中心主义者,维系人际关系的是金钱、利益,这种维系一旦断裂,人与人之间就只剩了对峙、冲突、隔膜、猜忌、残杀。卡夫卡用冷漠的笔调,描写了一幅冷漠的人间图画。

最后我们来看看《变形记》中对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我关系的展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也包括人与人的本性的关系。在人的本性中,既有自然性的一面,也有社会性的一面,二者的结合构成了完整的人性。正是在这一点上,《变形记》表现了对人的本性的揭示与否定,在冷漠、沉重的现实世界中,人已经难以保全自己的本性,人分裂了、异化了,即便你还有意识、思想和情感,但躯壳已变为动物,变为动物的人还是人吗?这是现代派作家对人的本性的深刻透视。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上,现代派作家在现代心理学的影响下,对自我的稳定性、可靠性、理性等都产生了深刻的怀疑。认为自我的核心不是理性而是本能(欲望)和潜意识,因此在作品中大量表现人物意识的混沌与虚幻。《变形记》是荒诞不经的,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作作家的一场“梦魇”或者一种潜意识活动。小说所表现的是不少现代派作品共同的主题:丧失自我的悲哀和寻找自我的失败。格里高尔在“累人的差事”和生活的重压下,已经完全失掉了自我。他想找回生活的乐趣、自我的价值,但彻底失败了,变成了一只人人恐惧、厌恶的大甲虫。大甲虫是一个绝妙的艺术象征,它象征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异化”处境,它象征了自我的一种怯懦、逃避和封闭。卑微的小人物是无力同现实抗衡的,他只能躲进甲壳中,忍受孤独,冷眼世界。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范爱农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合上这本书,心境十分沉重。《灿烂千阳》给我们呈现了一幅泯灭人性的画卷。

在那不可饶恕的年代,人类的灵魂正在受到无情的鞭挞;在那战火纷飞的地方,平平淡淡也成为了一种奢侈;在那阴霾笼罩的土地上,无数的呐喊被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本书的主人公成为了阿富汗人民的缩影,从她们的身上我们感受到了对生活的绝望以及在大环境下的麻木。退无可退的她们在寻求不到任何帮忙的时候,她们选择的欣然理解。玛利亚姆从小就背负着私生女的骂名,所以她选择向生活低下了头。其实在她很小的时候,小得还无法理解“哈拉米”的时候,她也以往有过梦想,有过追求,有过对完美生活的期望。但由于生活环境的扭曲,导致她的一生成为了一个杯具:从小被爸爸抛弃,妈妈因抵挡不了压力而选择自杀,自我又被爸爸的女人安排嫁给一个中年男人。

对于这一切,她的抵抗都发生在她的想象中。当她回到生活时,现实还是现实,不会有任何改变。玛利亚姆为了救莱拉、塔里克以及她们的孩子而献出了自我宝贵的生命。就在玛利亚姆人生即将走向终点的时候,她心中虽燃起了许多期望,但闭上双眼,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平静。

她从出生,没人认同她。但在她死之前,她是带着满满的爱与认同而离开。她觉得这是人生中最完美的时刻!应对法官的判决——死刑,她也欣然理解,甚至她在临死前认同了自我存在的不合法性,认为判决死刑是一种合法的结局。玛利亚姆的一生都在服从他人的命令,直到临死的时候她也服从了她一生中的最终一个命令:把头低下。

本书的另一位主人公莱拉在战火中失去了双亲,并与自我亲梅竹马的爱人——塔里克失去了联系。在不怀好意的希拉德的精心设计下莱拉相信了塔里克已经死于战火。当时精疲力尽的她又发现自我怀了塔里克的孩子,万般无奈之下莱拉选择嫁给了将近50岁的希拉德,与玛利亚姆共事一夫。两位主人公从最初的敌对到相互了解,又到成为知心的朋友。

由于彼此的遭遇都十分可怜,无形之中她们走到了一齐,成为了心心相惜的忘年交。两人在希拉德的家庭暴力之下相互扶持,最终玛利亚姆为了救在希拉德拳头之下的莱拉而下定决心做出了自我一生中的唯一一次的反抗——杀死了希拉德。在玛利亚姆的帮忙下,莱拉找到了自我一向向往的生活。但最终她没有甘于平淡的生活而选择回到首都喀布尔,为自我故乡的重建奉献自我的一份力量。带着满满的期望而非满身的仇怨继续活下去。这是爱她的亲人与她所爱的亲人愿意看到的最好的结局!

当亲情、友情、感情与家庭都成为奢侈品的时候,唯有一服躯壳的我们行走在自我人生的道路上,还有什么意义可言?我们就如同禽兽一般,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梦想,没有了之所以成为人的理由!

也许在当代社会中,阿富汗的妇女已经习惯于被压迫,习惯于服从一切命令,习惯于认同自我的低贱。卡勒德胡塞尼笔下的人物一味忍受,但绝望与微弱的期望并存着。有一些没有放弃自我人生追求的勇敢的妇女在推动着阿富汗妇女完美明天的到来!只要给她们一点支持,我相信她们必须会创造奇迹!

阴霾终究会过去。在拨开层层云雾之后,我们会发现属于阿富汗人民的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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