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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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8篇)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觉慧,觉民,觉新这三兄弟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性格,因为不同的性格,巴金给予他们的也是不同的结局。觉慧与觉民的结局,觉新很羡慕。他后悔了,所以他选择帮助觉慧。

还写了三个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女人,她们是琴,梅,鸣凤。如果当时黑暗的社会是一场战斗,那么琴是幸存者。鸣凤死得壮烈,也死得遗憾,她太有骨气,却没有理智。梅和她喜欢的人一样太听从长辈的话了。琴是个有理智,有骨气 ,又有毅力的人,所以她胜利了,她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

巴金笔下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因为被黑暗社会说压迫,又因为自己的处世态度,得到了不一样的结局。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

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

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读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家)中有这样的描写:“可是后来他回到自己的房里,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为了他的破灭了的幻梦而哭。”文中的“他”指的是谁?“他”有什么幻梦?他的幻梦是怎样破灭的?请简要回答。

“他”指的是觉新。他打算中学毕业以后到有名的大学里继续深造,还想到德国(外国)留学,梦想与表妹结婚。由于他的祖父想抱重孙,他父亲便给他定了一门亲事,结婚的对象不是自己所爱的表妹,而且年内就要结婚,婚姻和升学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高老太爷希望有一个重孙子,想早日给高觉新提亲。“他(觉新)的相貌清秀和聪慧好学使某几个有女儿待嫁的绅士动了心。给他做媒的人常常往来高公馆。”高觉新的亲事最终是怎么决定的?请简要叙述。

来说媒的人很多,觉新的父亲和继母商量、选择后,只剩两家,而这两家请来的媒人情面同样大,他父亲就用拈阄的办法,把两个姑娘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方红纸上,在祖宗的神主面前祷告后,拈起一个,亲事就这样决定了。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7

通过这个大家庭的没落与分化来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这部作品奠定了巴金在中国文坛中的巨匠地位。

巴金在《家》的代序《文学生活五十年》中写到:“《家》是我自己喜欢的作品。我自己就是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我如实地描写了我的祖父和我的大哥——一个“我说了算”的专制家长和一个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还有一些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我的长辈们,还有那些横遭摧残的年轻生命,还有受苦、受压迫的“奴隶”们。我写这小说,仿佛挖开了我们家的坟墓。”正如巴金所说,《家》写出了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写出了在高府的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的觉醒。

《家》是巴金用来批判封建宗法专制制度的一件利器,于是他选取了作品中最富朝气的觉慧作为执行批判的代理人。在书中,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封建大家庭的叛逆者,《家》中具有民主主义觉悟的年轻一代代表,是“五四”进步新青年。《家》的另一个第三代代表觉新并不是作者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宗法专制的有力罪证,因此作者用在这个人物身上的笔墨仅次于觉慧。至于《家》中第三个重要人物高老太爷,则是作品中“封建宗法制度”的具象化。因此,这一人物开篇便处于不容争辩的被否定的地位。为此,在作品中作者极力将之塑造成一个封建制度即将崩溃时期封建家长制的代表人物,整个封建阶级的罪恶典型。作品写到老太爷为了觉民逃婚而大发雷霆时,有一段议论:“他只知道他的命令应该遵守,他的面子应该顾全。至于别人的幸福,他是不会顾到的。他只知道向觉新要人。他时常发脾气,骂了觉新,骂了克明;连周氏也挨了他的骂”。这段评论显然是把高老太爷作为一个批判的靶子在进行抨击了,在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觉慧式的愤慨,但更应该把它当作是作者对他所憎恨的封建制度的统治者的抨击。

《家》中的人物,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现在的我们,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着变幻莫测的风雨。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永不妥协的精神。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8

我花了两天时间,在地铁上争分夺秒地看完了李娟的羊道三部曲之《春牧场》,又看了《前山夏牧场》和《深山夏牧场》各自的一小半,这种写祖国大地犄角旮旯的人们如何生活的书总是会引起我的兴趣。其实在几年前我就看过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当时就被她的文字深深吸引了,除文风质朴外,边境少数民族的生活更吸引我。我记得《阿勒泰的角落》里有一节描写一个通体雪白的小兔子,被关在黑乎乎的煤场的笼子里,于是边境民族的生存环境就被我想象成黑乎乎的煤场,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像雪兔一样纯洁无污染。在看《羊道三部曲》时,这样的想象却被作者纪实的文字打得落花流水,因为哈萨克牧民的生活其实是及其不讲究的,比如他们会用装过牛粪的盆子装面,把嚼了无数次的泡泡糖黏在衣服扣子上,等空闲时再抠下来继续吃……不过打击归打击,当作者描述起哈萨克女孩如精灵般穿着鲜艳的红雨鞋,踏在如塑料般绿的草地上时,我还是要忍不住心向往之。

几年前我看过类似的一本书,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那本书讲述了中国最后的原始部落――使鹿鄂温克族人的生活,在那本书里,鄂温克族人与大森林无比和谐地共处着,他们以打猎为生,驯鹿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又是他们最亲密的亲人。在森林里,驯鹿只吃春天的嫩芽、娇嫩的地衣和苔藓,只喝山泉水,像是森林里的精灵一样,被鄂温克人呵护着。鄂温克人只住简单搭制的希楞柱,那里面有常年不熄的火种,希楞柱的天窗是开着的,住在里面的人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

我被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击中了,被原始的、天然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击中了,时隔几年,我终于实现了多年夙愿,来到了梦寐以求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来到了书里所说的鄂温克人聚居区,但是到了之后我才发现,我能到达的最远的远方其实是改良过的"远方",传统使鹿鄂温克人和这个"远方"的距离,和我与这个"远方"的距离,其实差不了多少。

在政府为鄂温克人搭建的敖鲁古雅居民区,一个专门的旅游景点里养着几头驯鹿,驯鹿被散养在一小片区域里,游客可以上前去摸他们,如果你花20块钱,就可以买一篮又干又脏的苔藓,亲自喂给驯鹿,不远处,有人在叫卖着驯鹿肉串,20元一串。而东北常见的傻狍子的待遇都要驯鹿好一些,它们好歹被圈养在围栏里,和游客隔开了一段距离,被人们称作精灵般的的驯鹿,却因为更为出名,就要被迫与游人接触。

书里不是说驯鹿是很怕生胆小的动物吗?它们怎么会这样被游客近距离地接触?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把驯鹿当亲人吗?为什么有人靠这个赚钱呢?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从来不吃驯鹿肉吗?这个20块钱一串的肉串到底是什么?

我记得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过一篇文章,叫《巨翅老人》,天使落入凡间,被关起来与鸡同笼,时不时要受到人莫名其妙的殴打和欺侮,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大抵就是如此,人们心想,天使又如何呢?如今还不是被关在鸡笼里?

我安慰自己说,这帮人已经不是纯粹的鄂温克人了,真正的传统的鄂温克人在山上的猎民点里,而要去那个猎民点需要颇费一番功夫,像我这样的普通游客是不会有决心去到那里的,那里的驯鹿不被人打扰,更不会有驯鹿肉串这种东西的存在。但是后来司机又说,猎民点的点长――被媒体称为"中国最后的女酋长"的玛利亚。索,现在住在莫尔道嘎森林公园里,如果你想去看她,需要包个几百到几千不等的红包才能见到她,我们在敖鲁古雅已经失望透顶,又被这几百上千的红包吓了一跳,已经没有心情去莫尔道嘎了。唉,原来即将消失的民族,就会像即将消失的珍稀动物一样,被关起来供人参观,那些付了红包的人去看了又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说:?悖?"最后的女酋长"又如何呢?不过是一个骗钱的老太太。现在想起来,我多希望司机说的是假的啊!

回想起这段经历,我想我即使真的受李娟的文字感染去新疆旅行,也再不会妄想着去近距离接触哈萨克牧民的生活了。他们是新时代的牺牲品,平静的生活被现代生活打破,最辛苦的他们成了落后者,使鹿鄂温克族就是历史书上的"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他们仅仅是安安静静地活着,莫名其妙地被扣上"原始人"的帽子,然后经过了一系列改造后,这个民族只剩下了100多人,哈萨克牧民也成为了中国最后的游牧民族,供他们游牧的地方将越来越少,他们成了少数中的少数,然后被敏锐的文字工作者们发现并纪录下来,经过了文字滤镜般的渲染之后,他们又被读者们赋予了庄严的使命――请一定继续这纯洁的生活呀!然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剩下的这么一丁点人肩负如此沉重的延续民族传统的使命呢?那被纪录了的生活,已经被人所铭记,被我这样的毫不相干的人所熟知且向往,成为了混沌社会中的一抹明净,也许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而曾经过着这样生活的人,他们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有人改变了航向,有人拼命坚守着,他们的力量越来越小,传统的力量越来越小,但是我们谁有资格去指责那些改变了航向的人呢?如果改变了方向可以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尽管这样做吧!

历史已经生成,生活还要无奈地继续呀!

我想在文末附上一首诗,席慕容为鄂温克小伙子维佳所写的《悲歌二零零三》,政府要收回鄂温克人的猎枪,维佳不肯交,于是抱着猎枪跳下了山崖,所幸无大碍。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9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海内外的炎黄子孙大概人人可以脱口诵出这样的句子,也大概没有人不知道这是出自于《百家姓》。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中国人早在三皇五帝以前,就有了姓。据传说,姓的最早起源与原始民族的图腾崇拜有关。氏族部落不但对图腾奉若神明,禁止食、杀、冒犯,而且把它作为本氏族统一的族号。在原始部落中,图腾、族名和祖先名常常是一致的,久而久之,图腾的名称就演变成同一氏族全体成员共有的标记——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有四百多个,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我在《百家姓》中找到了我的姓—叶,原来在古代春秋时,楚国国君楚庄王的曾孙,叫沈君戌,有后人叫沈诸梁,封到“叶”地,建立叶国,称叶公,叶公后代以国为姓,叶姓祖先姓沈,所以沈、叶原是一家。

中国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每一种姓都包含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而每一种姓氏都有它的代表人物,没有贫富贵贱、高低之分,如:文天祥、孙中山、叶剑英等。每个姓氏都有着辉煌的历史,而明天的辉煌将由我们创造!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激励了不少人,我也是其中之一。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我爱书,爱这些为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导航的航标针。

我与书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书是陪伴我成长的好伙伴,我跟他之间有着很深的渊源呢!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书是一岁时,奶奶给我买了《看图说话》。那是,我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得小孩,看到美丽的图案就很高兴,咿呀咿呀的,说一些胡话。但是我接触了书,让我觉得是一个有趣的东西。

后来呀,我上了幼儿园,妈妈给我买了图画书,让我根据图画来想想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每次我都说得差不多,妈妈总夸我是个聪明的乖宝宝。

再后来,奶奶每天晚上给我讲故事,哄我入睡。当早晨醒来时,总会看上几眼故事书。到了大班,我就会尝试着给妈妈、奶奶讲故事,她们都很高兴。

到了小学,我认识了拼音,我读起书来就更顺畅了。接着就认识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我可高兴了,每天晚上看一看,找一些成语。记得有一次,已经快九点钟了,但我还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妈妈喊我睡觉都没听见。由于妈妈喊我几次我都没回应,妈妈生气了,到房间一看,吼了一声“朵朵”,吓了我一跳。妈妈这次没打我,只是说:“书要看,但睡觉也是必须的呀!”。从这次后,我每天只看一篇,再也不敢多看了。

我还从中学到了做人的启示,如《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类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明白了:奉献了一生最美丽;《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一个人只要在挫折中才能展示出惊人的毅力。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困难和挫折低头。

到了高年级,我看的层次又高了一段,开始看中外名着了。常看一些名人写的小说,如:《巴黎圣母院》、《青鸟》、《怀念母亲》……

同学们,书是人类的朋友。任何人都要像高尔基说的那样:“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对,书中的乐趣实在太好了,让我留恋往返,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读出我们的才华,读出我们的精彩,让书香充满每个人的心扉。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周末闲来无事在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于是只有在网络中打发时间,可是逛来逛去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最终还是在欣赏了舞曲后选择了读书。读书,那又该如何选择呢?这还真是有些为难,选择你感兴趣的书吧,太长也不想去看,这样没有目标还真是让人着急,终于我选择了一本好书《一生要读知的100本中国名书》。看了它的总序也颇有体会。

我对读书的理解就是它可以给人注入新鲜血液,也可以头脑灵活,增长各方面的知识等。但是在读书层次境界上却从未思考过。看到这本书才知道原来读书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被书所读,即是不知道为什么而读;二是读书仅仅局限于书,为读书而读书;三是读书不局限于书,而是成为清理思想和新思想诞生的前奏。在与书相伴的读与思中,扑捉那稍纵即逝的思绪,领悟那“生有涯而知无涯”的意味,将生命飘逝与学问累积相反相成的联结起来,这样是何其的让人感到快乐。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这个暑假爸爸让我读了一本基督山伯爵的原著,整整一千五百多页,而且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一开始我以为自己一个暑假也读不完,后来没想到只用了二十天就读完了,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里面曲折的情节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

故事的背景是法国19世纪初,保王党正在与波拿巴党斗争着,法国在那时是保王党的控制下,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是一个水手,马上就要成为船长了,还可以赢取一个美丽的新娘——美苔坛斯。但是他却结下了两个仇人,分别是唐格拉和弗尔南,于是在唐泰斯结婚的时候突然诬告爱德蒙是拿破仑的人,要去法庭上的时候,那个检查官,为了保住自己被前途,便把爱德蒙打入了黑牢,爱德蒙在监狱中认识了一位长老,这位长老告诉爱德蒙是唐格拉、弗尔南与维尔福害了他,于是爱德蒙唐泰斯立志要报仇,这位长老不仅和蔼、平易近人,还精通多国语言,熟知天文地理,物理化学,还教了爱德蒙心计,并且把一张埋藏在基督山岛上的宝藏的藏宝图交给了爱德蒙,在狱中长老不幸的去世了,但爱德蒙却逃了出来,并且找到了价值为上亿法郎的宝藏,那时的一法郎差不多等于现在的一百人民币,于是爱德蒙唐泰斯边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路。

首先基督山伯爵在巴黎立下了足,还从土耳其皇帝那里买来了一个希腊女奴。到巴黎一打听,原来陷害他的弗尔南,他背叛了希腊皇帝,发了一笔横财,而腾格拉尔则做上了银行家,维尔福也当上了检察官,美苔坛斯也嫁给了弗尔南多,首先基督山伯爵为了报仇,让弗尔南的的儿子阿尔贝带他进入上层社会,首先他做好各种准备,例如让维尔福自己埋到土里的但被基督山伯爵救出来的安德拉鬼使神差的变成了子爵,并且把弗尔南出卖的希腊公主买下来了,于是基督山伯爵首先让希腊公主揭穿弗尔南的出卖希腊皇帝的事,让弗尔南被逼自杀;然后让维尔福和安德拉,”父子重逢“让维尔福也变成了一个疯子;最后利用各种方法又让唐格拉破产,故事便圆满结束了。

《基督山伯爵》也叫《基督山恩仇记》讲述了基督山伯爵复仇的整一个过程,在大仲马的笔下,这些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十分的善良,精通各种技术,经常施舍穷人,他也是整本书中的灵魂人物,整个故事以事情发展顺序进行,已基督山伯爵被捕,出狱和复仇贯穿了这个故事。文章中的”三大恶人“中的罪魁祸首就是唐格拉,这个人阴险狡诈,为了自己和别人的一点恩怨而想尽一切办法置别人于死地,是让爱德蒙。唐泰斯斯入狱的主谋。弗尔南用大人们的话说是”第三者插足“而且也十分恶毒,还挑唆唐格拉,让他谋害唐泰斯。维尔福则是一个为了自己而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去伤害别的人的人,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名声,不管三七二十一便把爱德蒙。唐泰斯投入大牢,利益不惜一切手段保住自己的利益的人。

这是我第一本读的大仲马的长篇小说的原著,让我体会到了法国文学的璀璨和辉煌。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重新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寻着之前读到的文章内容,在一张精致的书签停留的地方,开始了今天要读的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确实先生杂文中的典型代表,读过这篇文章,便能更好的理解先生当初为何选择弃医从文,能感觉到先生那种以笔作枪的犀利!

文章着实具有鲁迅先生的特点。文章的开头先从各路“神医”说起,那些神医的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给先生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但是这些回忆总归和先生自己关系不大的,但是先生的父亲得了胀气病后,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这便是真情实感的流露了。先生以其父亲的病穿线其中,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的过程,从他们的治病救人的态度,以及那些故弄玄虚的药引。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文中便讲述了鲁迅先生在年轻时,父亲患了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于是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诊断。开了不少方,甚至提出许多令人无法想象的药引,如:一对原配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有了这些本该出奇效的药引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得很滋润。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刻画了当时那个年代庸医的无能以及社会的黑暗。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另大家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医病只为钱财而不顾医德。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其实鲁迅先生批判的又何止是那些庸医,先生更加深刻批判的是当时的畸形社会!那时的社会就如同先生的父亲一样病得很重。先生对于庸医的批判其实就是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通过这篇文章,或许我更能理解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了,比起生病,严重的就更是精神上的疾病。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阁楼精灵》讲述的是住在阁楼上生活的小精灵的故事。在带阁楼的乡下老房子越来越少了,终于因为一条铁路要穿过,世界上最后一批阁楼精灵失去了栖身之处。不得已,这个庞大的精灵家族在三百零八岁的精灵奶奶的带领下,开始了艰难的迁延。一路上相随的还有一群老鼠和一个世界上最笨的笨巫婆格里格。在颧鸟的帮助下,他们如愿以偿地到达了梦中的天堂——精灵谷。可精灵们又开始怀念和人类相处的日子。于是,一个翘鼻子小精灵,骑在一只乌鸦的背上,朝着遥远的霓虹灯闪烁的城里飞去。

读了这篇《阁楼精灵》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要有关爱之心,不要伤害任何东西,因为他们也有生命。只有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美好。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俺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俺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读了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非常佩服,对文中的“我”能有如许的儿时同伙而感到非常雀跃。少年闰土非但聪慧,活泼,而且知识雄厚,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消逝的印象,使我对他发生了佩服之情。

少年闰土非常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亮堂堂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存在屯子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边的习俗。还可以晓得,他的怙恃非常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慧,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刻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如今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季,气候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水,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山河酿成了粉装玉砌的天下。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旷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索一拉,鸟就被捕住了。另外,他还了解很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炎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风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晓得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兔脱了。……我读到这里,宛若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全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显露的机灵大胆,使我更为佩服他了。

闰土知识雄厚,我和他一比,真是惭愧,我成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认识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缺少。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陋,我应当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效的好门生。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读书就像作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读书的态度.所以读书是不能勉强,不能马虎的。就像读《鲁滨孙漂流记一样》如果只读“书中主人公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就不会体会到主人公的坚强勇敢,只会想到主人公在文中怎样受罪;就不会想到主人公最后回到了祖国,就会想到主人公最后被折磨死了。

可坚持不懈的读书的人就会知道主人公不但克服困难还活着;在岛上搭了帐篷;还在岛上种了庄稼;还养了与多山羊;还和野人成为好朋友。认真品味的读者就会体会到一个人生活的孤独无助,体会到得到朋友的那般兴奋不已;以及体会到上了船时,克服困难后船长答应载他们回国的那种激动的心情。

“书”,我们再也熟悉不过,课桌上的“餐具”,天上的“太阳”,生活中的“水”,我们的“心脏”。书是我们精神中的“钙铁锌锡维生素”,帮助我们的精神“茁壮成长”。它比金子还宝贵,让我们慢慢的品味,细细的品尝……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亲子共读就是以阅读为纽带,引导孩子学习知识,同时加强父母与孩子之间沟通的一种方式。亲子共读有助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双向沟通,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孩子产生浓厚学习兴趣,在阅读中得到乐趣,在乐趣中增长知识。

在亲子共读活动中让我让感触最深的是要持之以恒,坚持每天都要读。作为家长平时工作都比较忙,加上各种家务及孩子作业,平时读书、学习机会本身就少。加上家长本身存在惰性,平时很少读书。即使平时有点时间也只是在心情好时才看一点书,可以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给孩子没有做出一个好榜样。这次学校组织亲子共读活动,作为家长为了配合学校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进行,我不得不每天抽出固定时间陪孩子读书。我的孩子本身就爱阅读,每次买到新书总是在很短时间内读完。这次亲子共读活动中,家长陪伴孩子阅读,让孩子的阅读积极性更高了。每次我们读完一篇文章,孩子总能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作为家长只有自己读明白了书中内容,才能更好的正确引导孩子,让孩子明白书中的道理。对书中好的词、句向孩子做出详细的讲解,让孩子在阅读中一点一点的积累新知识,做到积少成多,滴水成河。

通过亲子共读,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不得认识了更多的字,明白了更多的道理,并且通过亲子共读让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更加亲近。现在雪瑶的阅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更主要的是通过亲子共读,让我更加了解自己的孩子,明白孩子心理需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今后正确的教育方向奠定了基础。作为家长能有这些感触和体会,感谢学校和老师提供的这次学习、交流机会,你们不但给予了孩子们更多关爱,而且为家长搭建了与孩子学习、交流的平台,增进了家长对孩子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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