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8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08W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读后感。《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8篇)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的状态是不佳的,非常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现有状态,希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希望有人能帮自己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希望自己富贵,希望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自己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己。至少,能改变自己现在的不理想的状态吧!读着,读着,发现自己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己甚至是现在的自己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己的欺负,读后感《《远大前程》读后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己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一直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己现在浮躁的状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地步,想想自己的人生到现在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己想要的,想想自己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己这些年的快乐在哪里、自己现在的幸福在哪里。。。。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己“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己本应该拥有快乐,导致了自己一再的无法把握现在。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常怀感恩,让自己内心强大起来。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

由于其书名的讨巧,这本书适合送给即将毕业分别的同学,我就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得到了这本书,并有幸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之后又看了他的《雾都孤儿》,建议大家可以对比阅读:在奥力弗和皮普两个小家伙的命运沉浮中体会百味人生,眼泪和微笑共存。

《远大前程》并不远大,其实是一个小男孩的努力追求富家小姐,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泡沫破碎的故事。颠覆了中国“人无外财不富”的传统观念,皮普在破产之后反而端正了心态,靠自己的勤奋努力重新得到尊重,并抱得美人归。这些,完全符合我们的“大团员”的审美思路。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也是他最成熟的作品。这个书名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理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写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角色的一条主线。环境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己,开始为自己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己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己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己。是中了魔吗?不!这正应了一句真理:人是环境中的产物。是环境改变了匹普。进一步,匹普“交上好运”后,已鬼迷心窍了,非要去当上等人。匹普要求赫伯特教他礼貌与规矩,说明他急于想成为一个伦敦人。但是,无论怎样,匹普内心中的善良,还是可以体会到的。他暗中花钱支助赫伯特的事业,这表明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对朋友慷慨仁义,决不吝啬。知道他的恩人竟然是一个逃犯时,他开始从环境中蜕变出来。“与恩人道别开始变得沉重与焦虑了。”这说明匹普开始关心恩人的安危并且对恩人产生感情了。“即使缺钱也不再用恩人的钱。”表明匹普内心美好的东西开始复苏,最终,他还是过上了平凡而真实的生活。最后,匹普与艾丝黛拉手握住手,一道走出废墟,广大的天地沉浸在静谧的月华之中„„从废墟到夜雾再到月华,象征了匹普和艾丝黛拉爱情的三部曲,开始是不可能,后来是朦朦胧胧,最后是月光普照。这是一个大团圆结局,总算无遗憾。

出身贫寒,曾经经历过家庭破产的狄更斯用深刻的笔触,以一个底层平民男孩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英国19 世纪初的社会全景。他的社会批判性,对下层人民的人道主义同情,及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和平实流利的语言,使这个伟大著作的可读性非常强,并不是象通常的大部头那样令人望而生畏。每天睡前读上一段,沉浸于皮普的喜怒哀乐之中,为皮普的未来梦想或担忧,能够使人感受到名著所蕴涵的神秘而温暖的力量。

我相信,小说是通往作者内心的跨越时空的桥梁,用心阅读,就能体会到作者的所知所想,所忧所感。名著的魅力是无限的,这也是作家魅力的体现。《远大前程》透过平淡文字,透射出作家对贫苦百姓的爱心和虚伪社会的批判。感受一个伟大的作品,感知一个善良的心灵,是莫大的享受。

多说一句,和所有文学作品一样,都不能摆脱其被政治利用的境况。从前苏联到中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狄更斯及其作品被赋予了太多的阶级性。人们没有探讨作家和作品的良知和良心,而是不断利用狄更斯的所谓“阶级局限性”来对资本主义进行剖析和批判。在文学评论界中,这些作品都异常复杂。我想,我们不是道学家,不是革命者,更不是才子、流言家,我不想强行给200 年前的狄更斯贴上太多阶级标签。我们读书的目的只有一个:感受爱,享受爱。

我们的家乡是一片沼泽地区。那儿有一条河流。沿河蜿蜒而下,到海不足二十英里。我领略世面最初、最生动的印象似乎得自于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下午,而且正是向晚时分。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这一片长满荨麻的荒凉之地正是乡村的教堂墓地;已故的本教区居民菲利普·皮利普及上述者之妻乔其雅娜已死,双双埋葬于此;还有阿历克山大、巴斯奥鲁米、亚布拉罕、特比亚斯和罗吉尔,他们的五位婴儿已死,也都埋葬于此。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在这坟场的前面,一片幽暗平坦的荒凉之地便是沼泽,那里沟渠纵横,小丘起伏,闸门交错,还有散布的零星牲畜,四处寻食;从沼泽地再往前的那一条低低的铅灰色水平线正是河流;而那更远的、像未开化的洞穴并刮起狂风的地方,自然就是大海。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面对这片景色而越来越感到害怕,并哇地一声哭起来的小不点儿,正是我皮普。

当你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脑海中是否能够想象出英国农村那种荒凉地域,尤其是在一个小孩子的眼中,更加可怕呢?我在小时候,就曾经在我家后面的小河边产生过这种恐怖心理。

所以,他的作品被大量的、不断的搬上荧屏,进行再创作。这部《远大前程》先后三次被改编成电影,可见其魅力无限。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童年饱经风霜历经坎坷他整日梦寐以求过上等人的生活.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受到一个曾被他搭救过的囚犯的安排.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无与伦比的幸福生活蒙蔽了他的双眼改变了他原本纯朴善良的性格忘记了帮助过他的朋友和亲人.他的这一举动被一个叫赫薇香的诡计多端的老妇人所利用使他受尽了精神上的摧残.此刻的他忽然醒悟:自己这几年的"上等生活"是多么空虚丧失了以往的追求目标的动力真正的朋友与正确的人生道路.他开始改过自新要重新回到真实的生活中去找回应当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人生追求——靠自己的能力与本领闯出自己的前程来.他就是《远大前程》一书的主人公——小浦.

读罢小浦的坎坷人生我反复斟酌小浦带给我的启发:

一个真正的人心中必然会定下自己将来的目标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在但在这漫漫路途中又该如何奋斗的问题上出现了错误的思想.

在我们学生一代人身上会出现这样的想法:现在我只管享受今后的事靠父母打理我长大后要过好的生活父母现在赚钱就可以了总之我全靠他们了.除了这种无所事事全靠父母的一些人的想法外还有许多人也是被逼迫在学校里学习的.他们认为来学校学习是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对今后的学习抱以渺茫的态度父母应该会替我们安排的吧!这是他们所想的.

现在普遍的学生都在父母打造的舒适安逸的家庭环境下生活根本不考虑自己的前程靠父母嘛!这是我们这一代的口头禅.

可又有谁想过这种幸福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一辈子吗父母会老我们会长大会担起养活家庭的重担到那时靠的是知识与智慧才能立足扎根这知识便来源于现在所学的知识学的多学的好根才扎的深站的住脚这就足以说明一切的前程靠自己拼搏进取在父母创建的舒适的学习环境下静心学习投入地学习这才是真正的通往远大前程自己美好蓝图的捷径.

没天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共场所这就会发现在整洁、美观的环境下有不和谐的东西——垃圾现在正在提倡文明型社会"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教育面对这样刺眼的垃圾有的人会停下脚步将它投进垃圾箱而有的人呢明明看到了却视若无睹他们会想:总之别人会处理的我拣不拣无所谓.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是否文人都怀有比较严重的忧患意识?根深蒂固地生长在内心?无时不刻地左右着他们的眼睛与思想?

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重重叹息。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随香港凤凰卫视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人类各大文明遗迹的经历。十个国家一一走过来,他的震惊伤感表露无遗:“人类文明的巨构崩坍得如此凄凉!”“衰草瓦砾,承载着一个从古到今的灾难,一切摧残都是具体的,一切委屈都是难以表述的!”在抚摸文明遗迹累累的伤痕后,作者回头苦思: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这种避免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哪些代价是正面的,哪些代价是负面的?过去的避免能否担保今后?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作者忧心叩问,是啊,“思亘古如斯又倏忽闪现,谁的惊愕能深究它?”。

由希腊而入,忧伤的情怀已起幕。远古的爱琴海依旧在,公园前5世纪的遗迹——石柱只剩下后来者的铭刻,迈锡尼的海伦早已随战争而消逝,空留一个三千三百年前的王城遗址,可惜曾经的千古气势已成追忆,幸而,还有一个奥林匹亚,宙斯神殿和希拉神殿依然有圣火的气息……

埃及,尼罗河、法老、金字塔、太阳神庙……埃及文明是疑问最多的文明,是最难以解读的文明,因为难以解读,所以便难以传承。埃及人对能追溯他们历史的许多古碑、古籍依然没有其文字的解读能力,因而,文明的神秘便无处不在了。所以,作者说“当法老们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的时候,埃及的历史也成了木乃伊”,庆幸,中国有个秦始皇,他让中国的历史活了下来。

以色列——怨气聚集的国家。曾经辉煌的所罗门王朝丝毫没能让坚强的犹太民族得以安逸地喘息,命运对其尤为不公,那么多的灾难接二连三地降落在他们头上,驱逐、杀戮、奴役,怎么也摆脱不了,但这个民族最让人佩服的地方就是:“为了民族的解放不惜一次次大迁移。而只要落脚,就能迅速创造出一个优于别人的生态。如果这种生态中有被奴役的成分,那么他们宁肯放弃,选择流浪”。是啊,多舛的命运已造就了他们坚强的的生存文化,但无论多么坚强,集合了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精神重心的耶路撒冷永远都是他们内心的痛,一面哭墙见证了他们多难的历史。

巴勒斯坦,有一座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城市——杰里科古城遗址,一万年前的骄傲现在只剩下破败和不安全,唯有几丛遗落的花,悄悄鲜艳了一万年。

约旦,美丽神奇的佩特拉山谷中,玫瑰红宫殿和罗马竞技场还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却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伴,因为缺少文字所以其寂寞的辉煌显现的是隐性的文明形态,对它的了解只能靠猜测与想象。

伊拉克——敏感的国家,因为有了全人类文明的母亲河——底格里斯河而令人向往,虽然铁丝网重重。原想由此探寻巴比伦文明的痕迹,比如早熟的《汉谟拉比》法典,比如残暴的统治,比如奇异的建筑,比如,天文学、数学、医药学……然而,在巴格达博物馆里,作者只看见了一屋的空缺,一屋的悲怆,一屋的遗忘,连巴比伦遗迹也被糟践成一个低劣的现代模型。

伊朗,历史上的伊朗被征服的次数很多,所以历史的遗迹在征服的过程中被破坏得很彻底,米底王国(伊朗人建立的第一个王国)的首都和居鲁士成为作者了解伊朗史的开端。伊朗因萨珊王朝而奠定了现代伊朗文化的基础,此后,伊朗不断地遭遇到侵略,但是,最后居然在重重的灾难中成了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重镇,以独特而缓慢的步伐,走进了现代。现在的伊朗呈现在作者面前的是一种淡然漠然,有点苍凉,有点神秘,有点世俗。

巴基斯坦,没有石柱的断残、城堡的倒塌、古都的湮灭,但是“赤脚密如森林”,这个国家呈现在作者面前的是不可掩饰的惊人的整体性贫困。这是另一个意义上的文明沦落。欣慰的是作者在其首都伊斯兰堡的塔克西拉寻找到了犍陀罗艺术,在那儿,法显和玄奘曾经的足迹让他激动万分,他思考了僧人远行进行文明之间深层沟通的意义。

印度,向往以久的“恒河晨浴”让作者彻底知道了那与美丽无关,却是一场人类的悲剧。极端的贫困、极端的混乱、极端的肮脏让作者早早告别阿育王与菩提树,逃离了。

尼泊尔,绿色的尼泊尔让作者的感觉瞬时苏醒。在这儿,作者得以静静地反思万里历程,为此番的文化考察画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远征和失序,迷昧与保守是作者思考得来得文明衰落原因。(附:作者为“千禧之旅”所写歌词)

千年走一回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车轮滚滚尘飞扬,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昆仑的云,我是黄河的浪,我是涅槃的凤凰再飞翔。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东方有人长相忆,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屈原的梦,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槃的凤凰再飞翔!

《千年一叹》——我为它的沉重而莫名地叹息。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5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便沉醉在这本书中了,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

灰色的世界,平凡的时代,单纯的人们,落后的生活现状,愚昧的精神状态。这一个个惨淡的景象就是整个呼兰河小镇。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种地。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

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6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我经常想,母爱是什么,读了《慈母情深》,我明白了。

《慈母情深》的作者是梁晓声,主要讲了作者想要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但是,书价很贵。作者来到母亲工作的地方,看到母亲如此辛苦的工作,不经后悔起来,而母亲却把钱给了作者。作者为母亲买了一听水果罐头,母亲教育了作者一顿,又为作者凑足了钱。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冬日里温暖的毛衣,母爱像滋润心田的雨露。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当我起床时,为我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当我出门时,叮嘱我小心路上的车子,当我生病时,为我忙里忙外,不能休憩。

有一次放学,天,下起了大雨。我站在走廊里张望,这时,妈妈拿着雨伞,急忙向我走来。在路上,妈妈偷偷把雨伞向我挪来,自己却淋了雨,差点发烧。直到我有一天,冒着雨跑回家,才感到被雨淋勒的难受。母爱是山间的山泉,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回城浓浓的母爱。

如今,我终于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今天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中的最为感动的一个故事”峰回路转“。不得不让我感动落泪。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安妮凭着自己的努力终于从女王学校毕业了,他本来可以去雷德蒙德读大学的,可是为了让绿山墙农庄能够留住,为了让玛丽拉能够享受晚年,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最终留在了绿山墙教书,这是绿山墙的每个人都惋惜不止。读完这个故事,我的鼻子酸酸的,眼泪还是脆弱的流出了眼眶,安妮为了别人舍弃了自己的前途,不过他没有为此气馁,而是继续朝目标奋斗,为自己的新计划努力着,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佩服。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毫无畏惧的正是他的责任,其实责任也是一个对自己有帮助的因素。每当我们坦率面对它的时候责任总是对我们有帮助的。我现在也要向安妮一样,为自己的计划努力奋斗,相信多彩的生活会给我们十分丰厚的报答。离开一样美好的东西,还会有更好的东西在等待着,未来会像一条笔直的道路在我们面前延伸出去。我想我沿路可以看到许多里程碑。现在路上有个弯道。我不知道拐过弯去会有些什么,但是相信那里一定有最美的景致。那条玩到自有它的迷人之处。有没有翠绿光滑以及轻柔交错的光和影,令人耳目一新的风景。新的美感,拐过去是否还有许多弯道、山丘和山谷。想啊想,最后想到:人的一生如果一直一帆风顺,一定会感到乏味或寂寞的。经过一点挫折,受到教训,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到老时,才会感到有甜甜的感觉,才不会感到有愧感。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8

读完了《好心眼巨人》,我久久回味。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巫师出没时刻”,好心眼巨人把捉来的梦用小号吹进小孩的房间里,被小女孩索菲看到了,于是他把索菲抓走,跑了大半夜,来到一个英国皇家军地图都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天哪,巨人国里有九个高达五十英尺的野蛮巨人,还有仅仅二十五英尺对其他九个巨人吃人而无力阻止的好心眼巨人。听了索菲的建议,好心眼巨人冒着被人们抓住的危险,终于想办法让英国女王的军队抓住了那九个巨人。

文中的好心眼巨人十分善良,他为了不去吃人,只能去吃很难吃的食物。他也很聪明,在别的巨人要发现索菲时以智取胜,保护了索菲。他认为其他巨人吃人虽然不对,但人会自相残杀,杀掉的比几百个巨人吃掉的还多,巨人不会杀同类。

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巨人不自相残杀,因为他们没有把对方杀死的条件,但人有高级的武器,可以杀人。蝎子也会为了争夺地盘而相互伤害,以置对方为死地或逼迫对方让出地盘。蜘蛛也会杀同类,并不像书中说的那样,所有动物都不会自相残杀。

好心眼巨人被请到王宫中的大厅中吃早饭也十分有趣。总管让人搬了一架钢琴当椅子,四个大钟当桌腿,乒乓球台当桌面。罗尔德·达尔写的故事十分吸引人,也有很深刻的道理。

好心眼巨人以前孤身一人,当然打不过九个野蛮巨人,后来他和英国联合起来对付他们,把巨人打败了,这说明了人多力量大。

《好心眼巨人》让我懂得了要善良,不能像那些野蛮巨人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女人还是很感性的,明知的自己眼前的夫君确实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花花公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是也只不过随口调笑几句罢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下定决心嫁个他,也没指望他能有多大的出息和改变。清秋还是个好传统的那种女人。评论上很多是说靠钱追的,我真不这么认为。

不论每一个人如何富贵或者平凡,终其一生,能有幸遇见一个彼此真心喜欢的人,都应该真心感激上苍。

金燕西追清秋的真挚的那颗心,相信看过剧的都能真切感受。这也是大家不讨厌金燕西的原因。纵然他是花花公子,纨绔子弟,还有很多很多的缺点。

金燕西一生太顺了,没经过什么打击和磨砺。但实在太弱了。老父倒了就和白秀珠又藕断丝连,还打算抛妻弃子,同去德国。典型的狗屁寄生虫,一脸的出卖尊严,面目可憎。这就不仅仅是道德,完全是人品有问题了。

人生没有永远18岁,不需要谙世事的年纪。宝玉过了18岁,站起来的是曹雪芹,终其一生,何曾违心逢迎活着?!金燕西呢,又能成为谁呢?真是不好说。

如果能经此一事,降落凡间,踏踏实实做些事。也不枉曾经轻狂。当然了也可能成为一个浪荡的废物。

清秋是外柔内刚的女人。性格里的坚强和骨子里的自尊,至少可以保证无论碰到什么事情,也许很艰难,但是至少做到不可怜。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重。

二人相处时间不够,三观存在很大差异。恋爱可以打满分,结婚真不一定合适。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

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

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

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当我们走在温暖的阳光下的时候,身后会出现影子。当这些或深或浅的灰色影子交叠在一起时,仿佛在互相讲述着主人各自的秘密。看着这些仿佛会说话的影子,我们却浑然不知。但在马克李维的笔下,它却成了很好的媒介,让一个男孩拥有“偷影子”的能力,从而能听到他人的心声,知晓他人的秘密。因此,男孩不断地在为别人解决烦恼,在这过程中也逐渐解决了自己的烦恼。

美妙的亲情

主人公有着不幸的身世,在学校又常受同学的欺负。他讨厌这段童年,也讨厌自己。在他心里,童年是可怕又具有危险的。所以,他很爱他的父母。长大后,他去做一名医生,在实习中母亲突然离去,这无异于在心上狠狠插进一把利刃。主人公学医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妈妈所有的病痛,但却没有发现母亲生病了。所以,要多陪伴。想起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怀,我就很想做些什么来回报他们,哪怕是一些细微的小事。

主人公也一样,他希望自己学医后可以为母亲解除病痛,却在这过程中缺失最重要的陪伴。有一句话是“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有些时候,我们希望自己能独立并且尽量为父母做些什么,但结果就成了“子欲养而亲不待”。应该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一点点去回报,别让自己后悔。

无悔的友情

在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一位影响很大的人,就是他的朋友吕克。他失落的时候,吕克愿意倾听;他孤独的时候,吕克就陪在他身边。吕克虽不善言辞,却给了主人公莫大的安慰。吕克想学医,但他父亲却希望他继承家里的面包店。

为了实现好朋友的梦想,主人公在不停努力,说服吕克的爸爸,并让吕克来到自己上班的医院。但是最后吕克还是回到了面包店,吕克觉得做面包时也能感受到真正的快乐。

但在当医生的过程中,吕克也算完成了自己的梦想。一生中,我们都在前进,不停地追逐我们想要的。但当我们拥有了,却没有原来追逐时的那种快乐和向往,就像吕克那样。

而且,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人都在各自的职位上各司其职,并从中获取快乐和幸福。就好比我们能吃到可口的面包是因为面包师的存在,生病去医院也是因为医生的存在。

纯真的爱情

主人公小时候曾在海边邂逅了一个聋哑女孩。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所以他不像别人那般看待这个叫做克蕾儿的聋哑女孩。虽然他们分开了,但是主人公却一直没有忘怀,一直在追寻,最后,他找到了她。

主人公的心里那个真切热烈的想法,驱使他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我们不断成长的动力会有很多,但真正驱使自己一路走到底的,却是心中那个最初的最纯粹的想法。

当影子交叠的时候,我知道了你的秘密。主人公就这样让影子交叠,从而知晓别人的秘密,接着去帮助别人,为他们的生命点起一盏盏光亮,自己本身也在不断成长和历练,最终获得幸福。

每个人内心都有一朵梦之花,但很多人却让其在时间洪流中凋零。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呵护它并携之与岁月同行。他是一个与影子同行的男孩,他是一个尽心帮助别人的天使。

所以,幸福没有舍弃他。那我的影子呢?它也会惦记着那个无法忘却“小克蕾儿”吗?它也会为我见证那些岁月中点点滴滴的感动吗?它也会将我的秘密与他人倾诉吗?

或许吧,当淡灰色的影子交叠在一起时,它们会互相说着主人的秘密。

而我们,却浑然不知。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记得在小学的时候,读了《唐吉诃德》这本书。初看,真的不懂,但回头再细细品味这本书时,确实有不少感悟。

《唐吉诃德》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原名叫阿伦锁﹒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效仿骑士出外闯荡。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到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叫唐吉诃德,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为自己终生效劳的意中人。然后他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唐吉诃德按照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他的行为荒诞不经,自己也经常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这本书时,我以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的一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品质,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唐吉诃德的行为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有哲理的话,看来,唐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他总是头头是道,理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唐吉诃德将所遇到的奇事,全部归咎为与他作对的`坏魔术师,这些坏魔术师是谁?毫无疑问,那就是他谴责的对象——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唐吉诃德所效忠的情人是谁?不是那杜尔西内娅,而是他的精神支柱。但是,所有的一切全不真实,所以,唐吉诃德在临终的时候,才悔悟,虽然他最后充满喜悦地求得了上帝的宽恕,但是却为全书定下了悲剧的基调。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今天,我在课文中读到了一篇文章——《少年闰土》……

文中写“我”(指作者鲁迅)和闰土是好朋友。闰土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农村的趣事,有: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沙地观鱼等。于是,“我”对自己生活强烈不满,十分向往农村生活。闰土要回家了,“我”急得大哭。但闰土还是走了。

闰土,这个活泼可爱、聪明能干的农村少年与作者鲁迅是短暂的相识,纯真的友谊,更加突出作者鲁迅十分想念、怀念少年时代的闰土。第一段瓜地描写: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段话描写衬托出闰土的机敏与勇敢。闰土生活在农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广泛接触大自然。而作者鲁迅呢?则生活在高墙、厚壁之中,无法广范接触大自然。

这篇文章告诉我:既要学好书上的知识,也要广范接触大自然。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在这个属于我的暑假里,让我终于有时间把一本语言通俗易懂,以故事的形式描述,跨越时空,浓缩了世界上下五千年的沧海桑田和展示人类从古至今的文明辉煌的《世界五千年》这本书看看完了。

这本书写了古埃及的金字塔之谜、世界七大奇迹、“万有引力之父”牛顿、“战争巨人拿破仑、音乐神童莫扎特和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等经典历史故事。书中记载着多少历史的屈辱与光辉,勾画了多少个人类文明发展的踪迹。古人说:“读史使人睿智”是啊!学习历史,可以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创造明天,可以充实自己的头脑,汲取宝贵的历史文物知识,从我开始对读书感兴趣的那天起,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了。

在书中,个我最深刻印象的人是著名的科学家牛顿,牛顿是个“糊涂”的科学家。他是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从小学习非常勤奋,寻找发明、创造是他的乐趣。

牛顿是个“糊涂”得科学家。有一次,他饿了,于是,他去煮鸡蛋吃。等肚子饿得咕咕叫时,他打开锅,发现煮得不是鸡蛋,而是一块怀表。还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可自己忘了,一直在实验室做实验。朋友又急又饿,于是把牛顿得晚餐吃掉了。吃完饭,他离开了。过了好一会儿,牛顿也饿了。他到餐厅一看,桌子上有许多骨头。于是,他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我已经吃过晚饭了。”接着,牛顿又去做实验了。你说牛顿“糊涂”不“糊涂”。正因为牛顿得“糊涂”,所以发现了地球的地心引力。提出牛顿三大定律,根据开普勒总结的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推出万有引力。而且还谦虚的对人说:在科学的道路上,还很漫长。我只不过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顽童,偶尔拾到了几个美丽的石子。至于真理般的大海,我还远远没有发现呢!

除了这些书中有趣的故事说上一天也说不完、道不尽。所以我只挑了自己印象最深刻最有趣的故事,和同学们一起分享了!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红楼梦》作为国学经典,引得无数学者为之“折腰”,出了许多的“红学家”。今日,我便也来当一回这红学家,谈谈我读红楼的感想。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日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异常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终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头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并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我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终,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往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这是一本非常凄美的小说,故事情节在作者平静而漂亮的文字里跌宕起伏,一种无法言说的巨大的悲伤安静地笼罩下来,令人无法挣脱。故事讲述了淳朴而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因为被浪荡公子诱奸而生下了一个婴儿,尽管婴儿早夭,但失贞的痛苦却压迫着这个姑娘,抑制着她爱的能力。然而,安琪尔的出现却不可避免地使这个纯洁的姑娘步入爱的织网,为了在心爱的人面前保证爱的纯洁和诚实,苔丝在新婚之夜将自己的悲惨过往告知了安琪尔。然而拥有天使之名的丈夫并不能接纳她,他抛弃她去了远方,而淳朴顺从的苔丝只能怀抱着爱和期望苦苦等待丈夫回来。命运一次次地捉弄着这个可怜的女子,父亲病死,家里大大小小几口人被赶出住所,到哪儿都寻找不到帮助的苔丝只好委身于当初侵犯了她的那个浪荡儿,而就在这个时候,安琪尔回来了。苔丝怀抱着对忠诚的爱的强烈信念,杀死了那个浪荡子。她和丈夫在逃亡中度过了幸福的时光,最后她平静地走向前来逮捕她的那些警官,用天使般纯净的神色走向了死亡。

作者哈代在这本书的副标题上描写苔丝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这实在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了,苔丝的纯洁不在于她的身体,而在于她的思想,她的那种无私的伟大的爱和真挚美好的性格使得她纯洁得好似不可侵犯的女神。

首先来谈一谈这本书的结构与叙事吧,这本书围绕着女主人公苔丝展开,故事内充斥着重复与暗示,比如说苔丝的骑士血统和关于她的先祖的那桩惨案就预示了鲜血的始末,再比如说,当浪荡子前来骚扰苔丝时,她曾用手套打的他满嘴是血,这一果断而干脆的行动也为她最后杀死他埋下了重要的伏笔。故事里还有许多玩笑般的错过,比如说,当安琪尔来到这个小乡村时,他竟然没能在那些乡村姑娘里发现苔丝,书里是这样描写的“那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了舞场,独自一人站在树篱旁边。他从她站的地点上可以看出来,她就是那个他没有同她跳舞的漂亮姑娘。虽然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他本能地感觉到,她已经因为被他忽视而遭到了伤害。他真希望他邀请过她;他也真希望曾经问过她的名字。她是那样的羞怯,那样的富有情感,她穿着那件薄薄的白色袍子,看上去是那样的温柔,他感到他刚才没有挑选她是太愚蠢了。”这一次的错过也为两人之后的重重误会和悲剧埋下了伏笔,也难为在苔丝和安琪尔交往之后她要喊出“为什么你没有在那个乡村的舞会上就邀请我?”再比如说,承载着苔丝忏悔和希望的那封信直到新婚才被发现并没能传达出去,又比如说苔丝和安琪尔感情的错过,当安琪尔在陌生而痛苦的大地上重新记起苔丝的美和善良时,她已经无奈地委身他人,因此当苔丝对安琪尔说出“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的这句台词时,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啊。命运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折磨着这个纯洁的灵魂。因此我们说,小说充斥着一种宿命般的重复和暗示。

再来谈一谈这本书的氛围吧,作者托马斯•哈代极其擅长写乡村生活,这一点在《德伯家的苔丝》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家借助色彩、光线、线条等绘画艺术手段,着力探索天空和地面的色彩关系,其间有种看不见的对比效果,体现了他对于宽度和力度的感受力。

哈代将如画的乡村生活环境、栩栩如生的人物、精彩动人的细节一起呈现于读者的眼前,给人以美感和享受, 同时透过具体生活的画面, 不遗余力地刻画人物的复杂性, 并揭示了作品的道德主题和悲剧主题。可以这么说,这本书当中的任意的场景刻画都是与苔丝的心灵与情绪密不可分的,因此这本书所呈现的氛围具有非常强的感染力。

再来说一说这本书的主题思想,哈代在书中描绘了新兴的工业化和都市文明给古老、乡土的威塞克斯地区带来了冲击,揭露了禁锢众思想、强调贞洁、压抑妇女社会地位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命运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其一,经济贫困;其二,不公正的法律制度;其三,伪善的宗教;其四,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因此苔丝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苔丝的悲剧和她的至上的纯洁性是对当时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讽刺。

最后来谈一谈这本书中的人物形象吧,在我的心中,如果说苔丝是纯洁无垢的女神的话,那么雷亚就是企图让女神堕落的恶魔,然而因为女神的真挚和勇敢,恶魔并不能使她完全堕落,在这本书中,最后给了苔丝绝望的一击的,是拥有天使之名的安琪尔,他给了苔丝爱的希望,却又残忍地伤害了那一颗赤诚之心,他才是将苔丝推入深渊的真正凶手。我喜欢苔丝,她既有着突破传统禁锢勇敢投身爱情的过人之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被时代所禁锢,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在她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纯洁与美好却是那样的打动人心,比如说当她的早夭儿逝去,她为了保证这个受尽苦楚的孩子死后可以获得幸福,便在自家为他举办了洗礼,书里是这样描写施洗的苔丝的,“从她的内心深处念开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她用风琴和声一样的音调念祷文,念得大胆,带着胜利的口吻,那声音是认识她的人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对信念的狂喜使她变得神圣起来;脸上容光焕发,两边脸颊的中间现出来一块红晕;在她眼睛的瞳仁里,投射进去的烛光的影子闪闪发亮,就好像是两颗钻石。孩子们抬起头望着她,越来越敬畏,再也没有心思提问了。在孩子们面前,她现在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伟大、威严和令人崇敬的人物——一位同他们毫无相同之处的女神。”这段描写实在是非常精妙地将苔丝的庄重与不可轻言的美表现出来了,她的美好使得她当之无愧为一个纯洁的女人。

总而言之,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苔丝这个形象将在我的心里熠熠闪光,她正是纯洁的化身。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拿起一本书,放下一本书,是在书海中穿梭,连绵不忘;放下一本书,拿起一本书,是在书海中遨游,忘记自我。

封神演义就是一本这样的书。

它的作者是明朝的许仲琳。

在封神演义中,讲述了商朝被周朝推翻的故事,描写很生动,让人身临其近,流连忘返。

作者用自己天才头脑刻画出了一个个细腻的人物形象,如:姜子牙的机智,申公豹的狡猾,纣王的无道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现代文学中稀缺的部分。

再来谈谈我的见解,书的开头写道:纣王写了一首侮辱女娲娘娘的诗,女娲便“大怒、生气、怒不可揭”那我就很奇怪,女娲娘娘为神,怎么连这点小事都可以“怒不可遏”?这就连中国许多绅士都做得到,女娲娘娘怎么不行呢?

但是这本书在性格方面上的塑造是十分可观的,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让人过目难忘。

而书中的移山倒海,撒豆成兵,五行遁术,三昧真火,而且被纣王挖去眼睛的杨任,被赤精子救了,从眼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竟然有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可以上观天,下观地……看着看着,我就彻底被迷住了。

这篇神魔小说蕴含着中国人民对正义、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蕴含着我们龙的传人丰厚的想象力!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 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 玉。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由此可见,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象亚克敦,他徒有万卷图书,而不会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其实他一本书也没有读完。

现在的我们,这种有书等于没书的现象是历历在目,也就是不会读书。就说语文课本,大家都认为没什么看头;这样一来,掌握的知识也相对于较为肤浅。因此更何况是其他书呢?我们读书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面对现在激烈竞争的社会,更需要我们的善读。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象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作为一名中学生来说,要读的书当然有很多,不仅是教科书,还有课外书。而且,课外书还占了绝大多数。

如果问我喜欢教科书还是课外书的话,毫无疑问,我当然是选择课外书了。尽管我在课外书上“浪费”了很多时间,而且遭到父母的反对。但是,我仍然对课外书情有独钟。

在我的书桌上,有着各式各样的课外书:语言生动的世界名著,情韵悠长的中国古典小说,妙趣横生的动物世界……可谓是应有尽有。

因为课外书读得多,所以我在各方面都很有涉猎。当大人们谈论着什么事情的时候,我都能说出一二,使大人们对我刮目相看,夸我知识广泛。这都是课外书的功劳。

因为读的书比较广泛,所以我与小伙伴也很谈的开,有时我们在一起聊天,我们上说天文下说地理,甚至无事不谈。这些都是拜课外书所赐。

你知道响尾蛇的尾巴为什么响么?你知道有一种树叫猴面包树么?你知道蚂蚁的种类么?……你摇头了,我可都知道的。

课外书不仅给我们知识,而且带给我们乐趣。它刚带我遨游玩西湖安静、祥和的景色,又来到亚历山大征途的厮杀,随即转到法国埃菲尔铁塔顶上欣赏日出的美丽。课外书就像一位风尘仆仆,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了各地的风土人情和无限的知识。

读书可以给人智慧,可以使人勇敢,可以让人温暖。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书中描绘的一组冲突:世界国和野蛮人。  世界国的格言:社会,本分,稳定。  世界国稳定而又高度发达,阶级绝对固化,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都是遵照着一定的程序,被选定为Gamma以下的胚胎只会发育成批量生产的低智侏儒,最高级的Alpha才可以拥有高智商和高大的身材,而在成长中统治者使用各种手段限定他们的喜好、根据阶级分层剥夺他们思考的权利,最终每个人都像货架上的瓶子一样分门别类而又千篇一律。  世界国又十分地“人性化”,为所有人提供各种各样的娱乐,最著名的莫过于服用后“快乐似神仙”的嗦麻。在这个世界里,人们所追求的快乐便是快捷的娱乐,能够轻松地获得愉悦的心情,难道不是人类一直追求的幸福吗?被列为禁书的莎士比亚诗集,在我看来,若不是因为它存在于“禁书”之列,似乎也不会有任何人想起它,娱乐至死这句话仿佛就是这个世界的......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这几天我读了刘墉的《萤窗小语》,读了之后觉得很好,里面有些文章写得虽然不长,但意义深远,给人启迪,让人忘不了.

我在读的时候会把一些好的句子划下来,这些划下来的句子都是一些人生哲理,比如:惜福先要知福,知福先要知祸.再比如:有些东西我们拥有得过多,反而感觉不到它们的美好,何不将它分给那些需要他们的人呢?大家说是不是人生哲理呀.对于第二个哲理我是这样想的,只有分享才能让所有事物变得更加美丽,只有分享能让美丽的鲜花变得更香,只有分享能让本来就美丽的东西变得的更加美丽,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让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和谐.

有一篇文章我记得十分清楚,题目是《时间的痕迹》,这是一篇让人抓住时间,改善自己,珍惜时间,好好利用.得文章,其中有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时间在每个物体上都留下了一定的痕迹,即使是一分一秒世界都在变化.过了一天你的生命也就少了一天,只有珍惜时间,抓住时间,才能让每一天过得充实,过得美好,过得快乐.就像海伦凯勒说的一样我们应该把每一天当做人生的最后一天来过,那样才是最好的生活标准

《萤窗小语》这本书写得很不错,让人看得进,记得住,受得到教育.

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很不错哦!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这个寒假,我看完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纯真为主的安妮在绿山墙的幸福生活。

这本书讲了:马修去接他和马瑞拉托人从孤儿院领养的孩子。但是,他们带来的是一个女孩,就是安妮,而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男孩。马修最后还是把安妮带回了家。马瑞拉见到马修一个又丑又小的女孩,心里很生气。马瑞拉虽然生气、失望,但是马瑞拉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而且安妮见到她后一点不胆怯,让我感受到安妮非常的乐观,可爱。

从此以后,安妮喜欢上了绿山墙的生活,马瑞拉也喜欢上了安妮,准备把她教育成一个有教养的女孩。有一天,好事的林德太太去马修家看安妮,羞辱了安妮的外貌,安妮生气的予以反击,最后斗过了她,让林德太太感到非常的震惊。

安妮非常爱美,将花插在帽子上,结果被马瑞拉批评了一顿,但是,她在绿山墙结识了一个最重要的伙伴——戴安娜。她们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安妮却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安妮请戴安娜喝酒,错把葡萄酒当做紫梅甜酒让戴安娜喝,结果她一醉不醒。安妮被巴里太太责骂,并组织两人来往。但是,天无绝人之路,她们开始用信件来交流,而且也没人发觉。

有一天,明妮。梅得了喉头炎紧急情况需要安妮冷静的拿出应对的办法。还好,安妮依靠过去的照顾小孩的经验,治好了她的病,还赢得了大人的夸奖。虽然安妮在绿山墙生活得很快乐,但是她的容貌却一直没有改变。于是,她不小心买了一个假冒的染发剂把红头发染成了奇怪的颜色,安妮伤心的哭了起来。

随后,安妮渐渐的长大了,遭遇了人生的大喜悲。在学业上,她拿到了奖学金;然而当马修说:“你是我自豪的女儿后,却因为银行破产突然去世。安妮为了回报马修和马瑞拉的爱,也为了充满爱的绿山墙,不上大学,而是边工作边照顾马瑞拉。爱让安妮成熟了,并且成熟的担起人生的责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动了,这是一篇关于友情、责任和爱的故事。安妮聪明,勤奋,靠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赢取奖学金。虽然她的身世很悲惨,但是她乐观向上,凭借自己的努力,让一个个梦想成为了现实,战胜了一个个拦路虎,是自己的生活很充实。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是像安妮一样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矜持乐观的人!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成书大约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三字经》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在和《百家姓》、《千字文》合称的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被尊称为经。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今天学习《三字经》对于我们来说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即学知识之前必先学道理。反映在今天的学习中,成绩固然重要,德育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三字经》采用叙事和论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的历史典故,蕴涵了我国古代人伦道德的许多精华,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书。这本读物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的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物、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传说,广泛深动而又言简意赅。

《三字经》也启发了我们,当今家庭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很多青少年社会问题的出现都是家庭教育不良或不严而造成的,《三字经》中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还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等都说明了为人父母为人师的责任和严格要求学生的重要性。另外,现在的独生子女有很多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而《三字经》教导人们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书中说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现在好多家长只看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如果我们能从小好好学习《三字经》,那么我们是否能更好地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

读了《三字经》,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了,进行中国经典文化的教育可以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弘扬正气,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觉得读《三字经》、习《三字经》,把《三字经》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课堂中是非常有意义的,它既是民族知识的传承、又是民族精神的发扬。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叫做《苦儿流浪记》,非常的感人。

《苦儿流浪记》里面讲了主人公雷米知道了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十分难过。不仅如此,他还被“爸爸”卖给了一个老头,尽管他十分不想走,但还是被硬拉走了。这个老头其实是个闻名全球的歌星,但是因为自己的嗓子倒了又不想被别人知道而改名为维泰利斯。当了一个马戏团的团长,马戏团成员有:小狗卡比、小狗泽比诺、小狗小姐、小猴心里美。就这样,雷米一直跟着老头到处流浪,已卖艺为生,吃尽了苦头。最后在一个下雪的夜晚,老头为了让雷米不受冻把小狗给他抱着取暖,而自己冻死了。最后,雷米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她居然就是自己在流浪时碰到的那个米利根夫人。

在《苦儿流浪记》这个故事里,我与雷米共同分享着快乐与悲伤。在这同时,我也十分佩服他的勇气和他只要决定做的事一定不会放弃的精神。这本书让我懂了许多的道理,我将终身与它为伴。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谁还记得从前的世界?谁还记得生活本来的样子?”合上《古典之殇》这本书,王开岭的质问仍在脑海里回响。抬头,是这城市有些污浊的夜空,与偶有的,透过厚厚遮蔽下零落的星光。是啊,从前那个清澈澄净的世界,到哪去了呢?不知何时,我们的世界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变化着,盖起的高楼,四通八达的道路,高起的烟囱。一切都以飞一般的速度发展着,前进着。不可否认,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新建的高楼让住宅更为稳固安全,连通的道路让出行更为便捷顺心,高科技的发展让生活更为舒适惬意。可是,为什么现在的我们,都被困在了这钢筋水泥构成的匣子中?充斥生活里的是各式各样的新式电子产品,高科技玩具。自然,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不提山间的流萤,草丛中蹦跳着的蚂蚱,天上飞舞的纸鸢,夜晚静谧中风儿突然吹起的悦耳的虫鸣。只道那些悠长的溪流,青苔漉染的小桥,遍地的野草野花,都已难觅踪迹。生活中那些自然之韵真的只能消失殆尽了吗?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前行得太快,以至于那些生活中的美好渐行渐远,只能用来缅怀。当山间若隐若现的点点流萤无迹可寻,当夜晚的静谧被浮躁的声音打碎,当曾经的繁星点点化为现在的霓虹灯浓重的商业气息,当当年踏雪寻梅,煮酒对歌,变为现在的奢靡攀比,欲望涌动。我们将何处寻找当初的生活。为什么不慢下来呢?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呢?为什么一定要固执于创造一个又一个相似的高楼林立的城市而不寻找当年的大漠孤烟圆月,小桥流水人家?缺失了的是对自然的景仰,丢弃了的是慢的生活节拍,沾染上了浓重的商业气息,多了的是市井纷纷的闲言碎语。“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王开岭如是说。在工业化,城市化这条路上疾行的我们,是否也该看看,当初梦想被丢到了何处。当初的信仰又在何方?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我们能做些什么,不止是暗自神伤,不止是一昧哀叹,我们要行动起来,去需找古典之美,去探寻自然之韵,尽所能来守护,华夏这五千年的传承。

现在社会之上,奢靡成风,攀比成习,华而不实的风气蔚然,不少人为金钱所惑,丢弃了千古传承下的风骨。工业化不断推进,丢失了自然的灵性。可是,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梦想,简单自然质朴,一袭布衣,一杯清茶,三两个知己,淡然自处,聆听自然之声。我们张开手拥抱这个时代,尽管她有诸多不足,我们用一腔热忱去热爱这个时代,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逢其时,我们爱它,除了爱,别无选择,就连那些憎厌不满,也都来源于爱。既然如此,那就去改变这个时代,去努力实现心中之梦,去回到那样清明的岁月,聆听古典的弹唱。

在这最好的时代里,努力着,为那一个简单的梦。别让古典成殇。

《远大前程》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读书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因为书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感动,甚至悲伤,甚至愤怒,书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梦,又像是一只只载着希望、梦想的小船,在记忆的波涛上航行,书中讲的是一个个不同寻常的人生,讲的是一个个发人深省的道理,讲的是一个个不为人所知的秘密所以我没理由不喜欢读书,我爱读书,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是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感情、增长人的见识的,所以只有博览群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我最喜欢读的书的类型有童话、侦探、探险和科幻等小说。因为侦探令人如饥似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而结果往往出乎意料;探险情节激烈、令人热血沸腾,还可增长知识;科幻小说令人对未知世界、神话领域充满好奇、猜想,令人回味无穷。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不过并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的童话,而是像《绿山墙的安妮》那样有生活背景的一本或一套书,它们不仅可以给我带来幻想、希望,还像烈暑中一汪甘甜的泉水,滋润我的心田,带来无限美好的对未来的憧憬。

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刚才提到的《绿山墙的安妮》,书中的画面精美无比,“悠闲的旷野”、“紫罗兰瀑布”、“仙女的水泡”,只听名字就能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当然,这些名字全是由充满丰富想象力的小安妮想出来的,她的感染力也是无可比拟的,“只要有她在,哪

家都不会寂寞”。

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是《亚森?罗宾探案集》系列,其实亚森?罗宾是一个侠盗,他的聪明甚至超过了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这在书中是有记载的。他不仅睿智,还风趣、幽默、英俊,他还可以通过化装,任意变成警察、医生、侦探、贵族且看不出破绽。所以作品中,他大多数是去破案,而即使作案也一定是不留痕迹的,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但却是虚幻的人物。

而著名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探险小说,书中讲述了许多关于瑞典的地理、历史和传说,描写了许多瑞典美丽的风景、文化、古迹、建筑,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有这些书陪伴着我,所以我每天都不寂寞,即使是梦中也会出现安妮欢快的笑容、亚森?罗宾坚定、勇敢的眼神以及漫天的樱花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