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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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

基督山伯爵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属于当时的"报刊连载小说".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通用19篇)

本书的主人公水手爱德蒙从海外归来,面对着升职与结婚的美好前程,却遭到了他的同事,邻居,情敌的三重嫉妒,他们合谋陷害了他,而一个不公正的法官也把他打入死牢。狱友法利亚神甫传授了他各种知识,在临终前把埋藏在基督山的一处巨大的宝藏指点给他。他越狱后找到宝藏,成为了富豪,化名为基督山伯爵,设计了心思玄妙的复仇计划。

看完整部巨作,我不由自主地热泪盈眶。这泪水,是为伯爵内心深处的坚韧感到敬佩。伯爵先生所经历过的不幸是无人能比的,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里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在狱中,他并没有绝望,而是努力地向神甫学习各种知识,神甫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更是为他创造了许多条件。九死一生越狱成功之后,他得到了宝藏,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富豪。而他并没有贪图享乐,而是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前进----为自己的不幸报仇!

我觉得,伯爵先生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力量与能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有朝一日破茧而出!在惟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它们才为自己感到骄傲。

基督山伯爵给我的人生哲理就是:不管遇到怎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去,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在怀着希望和等待的人生里,上帝会看到你的虔诚,会给予你幸福。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大仲马成功地通过这篇小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即拜金主义的潮流,混乱的治安法制,人们特别是所谓的上层人物的勾心斗角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批判。这真是部让人过目不忘的精彩小说。

小说主要讲了唐泰斯被诬告为拿破仑党人,入狱多年后才出来,并对诬陷他的人进行了复仇的故事。小说对人物的刻画不可不谓之细致、活灵活现,卑鄙的唐格拉尔,懦弱无知又忘恩负义的费尔南,财迷心窍而谋财害命的卡德鲁斯,正直的莫雷尔,刚毅的瓦朗蒂娜等等。小说在结构上前后照应,费尔南的“横刀夺爱”为日后他的众叛亲离买下了伏笔;唐格拉尔的投机致富,为他日后因投机破产作了铺垫;维勒福的落井下石,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摸样,暗示了他后来的身败名裂。小说在情节上趣味盎然,对阿里的描写勾勒出非洲民情的一角,对刑场周围意大利人的狂欢描写,揭开这个民族为什么迟迟不能重现光辉的根本原因,特别有意思的是,文中有这样一段“尝尝吧,亲爱的朋友,这是从广州进口的上好的正宗的大麻。”广州大麻,看来我们当初被鸦片毒害有咎由自取的成份。

小说尤其对人们的拜金主义做了痛惜和批判,费尔南为了钱而出卖国家,出卖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将军:唐格拉尔和政府工作人员相勾结,获得投机情报并一同获利等等。揭示了拜金的毒害,联系当下的中国,一些人崇信“三富”即炫富、比富、崇富,让人担忧,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因为我们在去除传统文化的糟粕时,没有及时跟进新文化的代替,导致外来文化的糟粕进军我们的思想,拜金即是其中的一种。

人们认为主人公唐泰斯是大仲马塑造的完美人物,不错,他性格刚毅,为人豪爽,能够忍辱负重,而且学富五车,并有这一张虽然惨白但是颇为俊俏,优雅而富有贵族气质的面容,不同的是,年轻的唐泰斯更天真,富有活力,出狱后的唐泰斯,或者说基督山伯爵更加从容。但是,我有些讨厌基督山伯爵“在法国办不成的事,多花一倍价钱就能办到,而在意大利没有用钱办不到的事!”“阿里是我的狗(阿里是他的哑奴),他要是犯错,我不会驱赶他,我会杀死他。”前者是他训斥他管家的话,后者是他警告他车夫的话,这让我感到很难受。基督山伯爵也是一个挥霍无度的人,发了财就不再节俭,这一方面体现出巴黎上层社会的烧钱,一方面也体现出他在道德方面是有瑕疵的。他不是个拜金者,但他认为金钱是万能的,这是有所欠缺的。联想当今中国,貌似去某些政府部门办事(例如办身份证),不给点好处,要么是有“万能回复”:“这个不归我管,归-X部门管。”要么就是拖个三五个月的不给你办,金钱在他们中间,或许还真是万能的。

都说我们国家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那为什么不实行票务公开,连香港媒体都对我们冷嘲热讽,那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迟迟得不到十分完善的解决,让外国企业家都看的直摇头!根本原因就是政府官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苦了这些既是社会的根基,又是弱势群体的这些人。

“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小说的结尾平和而充满意义。我们一直在等待着真实的社会主义建成的那一天,我们自身是祖国的希望。

珍爱灵魂,拒绝拜金。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3

近来读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基督山伯爵》,从去图书馆借到这本书的一瞬间突然想起自己很久以前买过这本书,只是从未打开,但那本只有一册,而眼前是厚厚的上下册。想来那应该是改编本,看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眼前的厚度确实心里一惊——打开后却发现从第一章就是大段对白,很容易读了下来。

情节动人,语言形象鲜明,让人止不住一路读下去。然而当故事发展到法利亚神甫出现,突然感觉变了——之前章节的连贯一气呵成,在法利亚神甫出现后,尤其是两人相遇后对他种.种神通的介绍,突然有点不愿接受。分明是小说,分明知道是浪漫主义小说,分明也感受到了作品的丰富想象力和紧凑诱人的情节,可是还是忍不住想:如果在现实社会里这根本不可能,怎么会就有这种“神人”,怎么会就那么快学到那么多渊博的知识,不幸的人没那么幸运就会遇到救兵,成为伟大的人,一切顺利的执行下去。不得不又一边提醒自己,这是小说,不等同于现实。

看下去。不得不佩服作者充沛的活力,丰富的象形,故事让人不自觉联想到中国武侠里一人误打误撞遇到一个神秘莫测的老人,并虔心以待,岂料这人竟是武侠高手,并在这高手死前获得帮助得到独门秘籍和他全部内力,于是成为众人景仰、年轻有为而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高手,君子。甚至涉及的地点景物更加广博,自然科学与人文知识的交错更具有广阔视野,于是一边为之赞叹觉得这一切迷人同时却会在心里暗暗想,不真实。

原来曾经喜欢的英雄,恩怨分明、善恶有报都已经渐行渐远。更确切的说,现在观念里仍这样的期待,却不再如以前“好人”、“坏人”泾渭分明,更没有满腔热血和愤怒,不会大嚷着“那些都是坏人,让他们都去毁灭吧”。因此对于大仲马文中恩怨报应、热烈的感情会羡慕,也带着几分赞赏,却不会真的进入到内心了。

是一点点成长,成为所谓的现实吧。知道人应当带有美好期待,拥有想象能力,拥有除了物质世界外的丰富精神生活,不能那么“俗”。可就是美丽的期待也是有限度的,会参照“可实现性”来设定,此外不过是关于生活,即使被好友骂做“太理想化”的想法也不过是远离喧嚣吵闹,随心所欲的享有自己追求的快乐自由,而不是这种跌宕起伏,需要毅力与智慧坚持的传奇故事,甚至觉得这更加“不靠谱”。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4

最近我阅读《基督山伯爵》,首次发现武侠小说《小李飞刀》与这个作品不乏相似之处。

十年前,有听评书习惯的我第一次接触这两部让我又爱又恨的文学作品。一样的跌宕起伏的情节,一样的为结局遗憾。美塞苔丝和林诗音分别是埃德蒙·唐太斯和李寻欢最爱的人,多年后,当她们知晓丈夫的恶行而与之决裂,并且可以选择与一直深爱的人重新开始的情况下,为何还是要她们自愿选择孤独终老,而安排另一女子作为男主人公的归宿呢?

十年后,相似之处让我第一次把两个作品联系起来。同样的被情敌欺瞒的他无奈离开他的家,离开他深深爱着的她,而她以为与他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嫁给了他的情敌。多年后,饱经风霜的他回来原地,重遇她,然后经过一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斗争。当中讲到她与他情敌的儿子就要与他到达你死我忙的地步,作为母亲的她,求他放过她的儿子。最后一切斗争都结束了,她选择在忏悔和寂寞中度过余生,而他则接受身边一年轻女子的爱意,离开这伤心之地。

我依然不能明白为何这两位可怜的女子经历多年的痛苦后,最终还是放弃最后的守望幸福的机会。也许,大仲马和古龙都想说的是:感情的事,错过了,就无法回头。

《基》一书中最让我震撼的地方莫过于美塞苔丝深夜来到基督山伯爵家请求一心复仇的他于明天的决斗中放过她儿子时所说的那句话:

“你可曾尝过你父亲在你离开时死去的滋味吗?”基督山把双手插进头发里,喊道,“你可曾

见过你所爱的女人嫁给你的情敌而你自己却在不见天日的一间黑牢里奄奄待毙吗?”

“没有,”美塞苔丝说,“但我看见我所爱的那个人将要杀死我的儿子了。”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5

名著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更是书中的精品。阅读名著,如同与大师携手,可以增长见识,启迪智慧,提高语文能力和文化素养。阅读名着,就像与知识拥抱,可以分别优劣,提高精华,净化人们心灵和尘世污浊。

读书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力,它完全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当然只限于好书,比如我现在要向大家所介绍的这本佳作-《基督山伯爵》。

之所以选择阅读和推荐它,是因为有以下几点原因:1、经典之作,为后世所流传。2、权威之作,经几大名人所鉴赏。3、题材奇特之作,让人为之一惊。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水手唐太斯因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联手迫害而致入狱的事,在狱中他饱受折磨,而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巧妙的逃出狱中,而幸运的成为了基督山伯爵,而那三个人也分别成为了司法、金融和政界的头面人物,基督山伯爵对此展开了报复的故事。

这部小说问世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尽管如此,他至今仍然在世界各国流传不衰,成为名垂千古的佳作,被公认为世界通俗小说中的扛鼎之作。

小说的主人公唐太斯,他是一位英俊潇洒并且卓而不群得人,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在被人陷害入狱的时候,仍然刚正不阿,坚持着无私的正义。在狱里,他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并积极的寻找逃出狱中的机会。

但是逃出狱后的唐太斯,我并不开中他的做法,因为我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应该抱着一颗宽容的心对待某事、某人、某物,即使他做乐再大的错事,自会有上天来惩罚他,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部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跌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是不足为怪。

小说的情节安排的曲折离奇,跌宕起伏,同时繁而不乱,环环相扣,充分显示了大仲马作为杰出小说家和剧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结构能力。

在这部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唐太斯越狱的情景,它是全书最能予以人以生活启示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诏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阳光下的温暖,铁窗外蓝天下的自由,正因为这种生的希望使他挺住了,并且成功了。

如果唐太斯没有被复仇所蒙蔽,我想他应该会过得很舒服,抱着淡定豁达的生活态度,如水一般清澈,却如水一般坚定,永不止息。

如果唐太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认命般的想要在牢里度过自己的残生,我想他的生活肯定是另外一番风景。

跳出圆圈的枷锁,创造新颖的风格,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选择。

唐太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不管他的命运将会怎样,我都衷心的希望他,能够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总之,是希望和智慧使唐太斯得以重生,得以为基督山伯爵,得以完成复仇计划。所以说,希望和智慧是维系机遇和努力,获得成功的纽带。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6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唯一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7

我认为,本书中人物性格最鲜明的是葛朗台。他贪婪、狡诈、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里手,常装口吃耳聋,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而自己稳操胜券。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清水面包;弟弟破产他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他置之不理。最后也因为钱而咽气。与他相反的是他的女儿欧也妮,虽然在其父死后,她仍然保持简朴的生活,但她却是善良的:她把钱用到了慈善机构和教育上。这在那个时代是相当难得的。可是,她却因为父亲的爱财而与其关系破裂,为了等待背叛自己的心上人消耗掉了宝贵的青春。欧也妮的悲剧形象则控诉了拜金主义对当时社会的毒害,对于金钱左右着一切的社会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控诉,她是一个被金钱吞噬的无辜的牺牲品。

当我合上了这本书,心中感慨万千:为了金钱,人类可以做到对亲情的不顾。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3

如果你读过《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对书中的主人公葛朗台肯定印象深刻吧。葛朗台是个十足的守财奴,他贪婪、狡猾、吝啬,金钱就是他崇拜的上帝。临终前也不望祝福女儿看住金子。他家财万贯,但却视财如命,非常小气。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的蜡烛都由他亲自分发;他克扣妻子的生活费,为几块金币,要女儿喝凉水,吃干面包;弟弟破产他也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也不理睬。他为了钱财,六亲不认,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令我恨之入骨。

他的女儿欧也妮小姐却与他截然不同,欧也妮美丽善良,勤劳、诚恳,但他的人生却非常痛苦。我为他愤愤不平,为他伤心掉泪。葛朗台因为他的吝啬,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

葛朗台老头,处处拿他的妻子做挡箭牌,什么事都要经过他太太的同意,而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妻子特别吝啬,总是想方设法的把给他的零用钱一点一点的收回来。

……

这个故事,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却同样凄惨的人生悲剧。

捧着这本书,我有千丝万缕的情绪。一个人慷慨大方,心胸开阔,你的人生就原野色的宽广;如果你临啬,你的人生必将是阴暗,狭窄的!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8

富兰克林生于1720-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9

在25岁这样的年纪,仅是看了一遍就来抒发自我感受,不知是否妥当,总觉得时隔两年还会再看一遍。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某种程度上而言,我觉得我像极了渡边。不渴求被他人理解,不是觉得好无所谓,而是无可奈何。理解这种事就跟要求别人感同身受一样困难,所以很多事情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并太想去向谁诉说。与其做一个表面合群的人,不如彻彻底底地尊重自己的内心。

“那是劳动,不是努力。努力指的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这句话就像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永泽的傲慢及不地道兴许使得大多人不太喜欢,我却深深的喜欢着这样的永泽,他深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划分的也无比清晰,不可否认他是伤害了些许人,但是他又是如此坦荡,在我看来,不欺不瞒,坦荡视人的关系皆是合理的。初美也是出于本心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对等,皆是自我选择,我们都该有为自己所做选择而承担后果的能力。永远不要同情自己。

渡边是在和初美的交往中,亦或是在和直子的会面后开始考虑爱与性应是一体的,至于他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我不太想用爱或责任这样的字眼去界定。又有谁能通过只言片语去表达历经生死后的心境呢?他想与她共生,却又被另一鲜活的生命带来的温度所吸引。同时爱两个人,有有何不可?

最后想说的是,在不能好好对待爱的时候,请好好爱自己。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0

寒假里,老师要我们多看一些课外书。有一天,我看见爸爸在看一本名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我随手翻开一本,里面幽默风趣的语言一下把我吸引住了,我还没有见过这样写历史的书呢。于是,我用整个寒假的时间把这一套书一口气全看完了,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述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从明朝的建立一直讲到明朝的灭亡。以及明朝十七位皇帝和其他王公大臣之间的勾心斗角,尤其对官场政治,边疆战争和皇帝想法的描写最生动。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把那些十分复杂的政治事件写的通俗易懂,连我这样初中水准的人也可以看懂,他不仅仅是把历史复述一遍,还加入了一些自己的观点,让读者欲罢不能。

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以后学习明朝的历史有很大帮助。同时,我也觉得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统治太残暴了,他为了自己的权利不被夺走,杀掉了许多开国的功臣,许多历史上的名将也因此丧命,结果连可以抵抗外来入侵的将军都没有了,只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守边疆。

我最崇拜的皇帝是永乐帝朱棣,他是个伟大的皇帝。他下令编制了永乐大典,他在北京修建了紫禁城(就是现在的故宫),他派郑和七下西洋,和各国交流文化,促进各国的融合。他还是一个指挥水准丝毫不亚于任何名将的皇帝。他就像书里说的那样,是一个马上皇帝。

此外,我觉得最有趣的一件事是在洪武年间,由于朱元璋杀的人太多,一些官员为了多活两年,就直接装疯,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得了精神病,像抢别人饭吃,傻笑,拿着菜刀和人打招呼之类的行为是很常见的,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多可怕。

总之,我觉得,这是一本值得去看的书。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1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2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发表于20-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景秀丽,人情朴质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两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荡,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想,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守着渡船,痴心的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悬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岩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地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这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得本是一种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

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构建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耀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困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地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面的日子是为翠翠而活,他的唯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是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健壮的身躯;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个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奋、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他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地纯朴情怀,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3

冰心奶奶是我国的儿童文学作家。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冰心奶奶的一些散文,其中《小桔灯》这篇文章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桔灯》向我们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几十年前,到重庆郊外去看望一位朋友,在等朋友时,一个小姑娘来打电话来叫医生给她妈妈看病,后来冰心奶奶去探望了那个小姑娘和她的妈妈。走时,小姑娘为冰心奶奶做了一盏小桔灯让她提着照路。冰心奶奶被小姑娘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这件事让她终身难忘。

在我们的身边甚至动画片中,也有不少拥有像小姑娘这样镇定、勇敢和乐观精神的人。比如说小朋友们都爱看的动画片《海绵宝宝》中的那块黄色小海绵。在遇到困难时,它会以乐观的心态来接受,从乐观的角度来考虑。在它的想象中,每一件事都会由坏变好,都会向好的一方面发展,因此总是整天乐哈哈的,收获了无尽的快乐。但是片中的章鱼哥却与海绵宝宝恰恰相反。章鱼哥总是很悲观,它只想到了事情最糟糕的一面,它没有快乐,它“怀才不遇”,它只是一只只以自我为中心的章鱼,它不像海绵宝宝那样助人为乐,在它的心中只有自己是秀的,因此,它收获的只有无尽的烦恼。海绵宝宝在困难面前很坚强,很勇敢,它像那位小姑娘一样不向挫折低头,这是值得我们这些在温室中长大的孩子学习的。

生活中难免有各种各样的考验,我们大家要向小姑娘和海绵宝宝学习,面对挫折不屈服,做自己的主宰,做生活中的赢家!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4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问:“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StephenHawking在《时间简史》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一、一本书,一幅探求真理的画卷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这本书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我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StephenHawking用简明朴实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语调,简单生动的例子阐述了世间最为深奥的理论,讲解了近代物理学上关于时空观理论的发展。从他的叙述中我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宇宙之广阔,空间的广阔对应了时间的漫长。身在这样的时间与空间中,我感觉自己犹如沧海一粟,人之渺小与宇宙之广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一个人物,一段催人奋进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据了解“渐冻症”是一组运动神经元疾病(简称M.N.D.)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简称A.L.S.),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就是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霍金离我们很远,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应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5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文凭,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狗屁不通,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6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7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8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只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也许只有懂得了爱,懂得了你所拥有的珍宝,在失去时,你才有勇气去面对一个人的寂寥。。。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9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却要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中乐。”

从书里,我学到了许许多多。书是知识的海洋,在书海中我长大了。我在书海中迷失了自我,把自己当成文章中的人物,会因主人公的高兴而高兴,为科学家发现的东西而惊叹。合上书本,书里的内容还会让我回味无穷。书把我带入了知识的世界,让我参加《爱丽斯梦游记》乘着轮船,唱着优美动听婉转的歌踏上了《海底两万里》的路程,看珍珠在水底占放光芒鱼儿在海底嬉戏,我和这些书中的朋友走出船舱学鱼儿游来游去,同海螺满海共舞,每一个字母,每一个声标,每一个音符都在那里跳动,随着海浪的拍打,我们改正着一次次的错误,当我们该离开海底时,又重新唱那《离别》赠歌,歌中有我们的收获,喜悦,成功时的笑容……海螺又送给我一句话:我读书,我自信,我成功。

一个个春夏,一个个秋冬,三百六十五个轮回,读遍了《唐诗三百首》,经过了高尔基的《童年》,越过了《孟姜女哭长城》。在这里我从森林古猿一步步的演变成人用火,住房,我们千心万苦心含成功的喜悦,来到了锦绣山川的《桃花源记》,心如小河欢跃流淌,缠缠绵绵的向前进,我们大家欢聚一堂,口中品尝着月饼,抬头观看天上的月亮,梦想着《女娲补天》、《盘古开天辟地》为我们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进入神仙化境,过的潇潇洒洒。不知不觉中,我已经长大了,书成了我的生活不可缺少的伙伴,闲暇时总会遨游在书海,丰富我的知识,增长了更多的见识,书的海洋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在看书时就会非常快乐中。

高尔基曾经说过:人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精神的食粮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多看书籍,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学会融入到书中,把自己当成书中的一员,这样我们就会从中感到快乐,不会再把看书当成一种负累,还能从中学道许多的许多东西。

读书,让我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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