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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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1

猫》是一箱宝藏,我发现了一座座金光闪闪的黄金屋;《猫》是一袋零食,我咀嚼出了语言的奇妙;《猫》是一本书,老舍(舒庆春)爷爷用精彩的文笔牵住了我的眼球。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通用15篇)

“我喜欢《猫》!”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不住地感叹。

《猫》里面记录了老舍爷爷用不同的语言、方法写出来的不同文章。有记事类,有写景类,有语言类……让我大饱眼福。我记得十分清楚,有篇文章写道俩孩子把父母口中的“幽默”当成了“油抹”,拿出颜色抹在脸蛋上,体会“幽默”的感觉。在这里,老舍爷爷用了千万种语言合制成了这篇轻松幽默的文章,真让我捧腹大笑。

《猫》这本书还真是神奇,无形之中我掌握了许多写作方法。原不喜欢写景,甚至不会描写的小姑娘,现在已喜欢上了描写。只要笔一触到纸,灵感会喷涌不停!阅读老舍的文章,让我脑中的小小采蜜本变得饱满,还知道了各种各样的语言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大不相同。我的作文又爬上了一格台阶,这都是因为《猫》!

仔细品味《猫》,我感觉老舍爷爷就在我面前,带我走向更完美的写作境界,真是太棒了。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读了《老舍与〈猫〉》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原名舒庆春。为什么叫“庆春”呢?因为老舍小时候家里穷,缺衣少穿的他快冻死时,大姐把他抱入怀中,让他活了下来,这一天正好过小年,而且赶上了立春,所以就叫他庆春。

《老舍与〈猫〉》中有许多老舍写的,被用到课本上的文章,如:《猫》、《母鸡》、《趵突泉》、《草原》等。我比较喜欢《趵突泉》。从《趵突泉》这篇文章 中,我了解到趵突泉是济南的三大名胜之一,泉就在城边不远,在西门外的桥上便能看见趵突泉流出来的清浅、鲜洁的一溪活水。老舍说假如没有趵突泉,济南定会 失去一半的美。趵突泉三个泉口偏西,北边是条小溪,流向西门。文章还写了池边小泉的特点,有的像大鱼吐水,有的像一串明珠,有的半天才上来一个水泡,有的 好几串小碎珠一齐挤上来,比大泉更有趣。

《老舍与〈猫〉》中没有被用到课文上的作文也很有趣,比如:《马裤先生》、《骆驼祥子》、《龙须沟》、《四世同堂》等。《龙须沟》是一篇话剧,《骆驼祥 子》和《四世同堂》都是小说。《马裤先生》中的马裤先生的声音很响,他爱挖鼻孔,老在车厢中叫茶房,令人无法安宁。他还带了许多行李。即使在睡觉中,他也 会喊茶房,就是没那么响。

本书还写了许多关于老舍的事,拓宽了读者的视野,比如:老舍的故居,老舍的童年,老舍与相声的不解之缘,以及以老舍为名的文学奖等等。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内 一条窄小的胡同——“小羊圈”胡同里,故居在北京东城区灯市口西街丰富胡同19号。老舍的故居是典型的北京二进三合小院,大门坐西朝东。老舍先生喜欢花, 在他的小院共有100多种花花草草。《方珍珠》、《龙须沟》、《茶馆》、《西望长安》等26部着作都是在这里完成的。故居中的还有很多东西都是后来才收 集回来的。这里变成了老舍纪念馆后,1999年2月老舍纪念馆正式开馆。

《老舍与〈猫〉》这本书真好看,既包含了老舍的许许多多篇文章,还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老舍的故事。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3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4

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谋士是韩信,从小忍辱负重,念念不忘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5

“一个人要想成大器,就一定要真才实学!特别是在学习上,我们一定不能华而不实,来不得一点虚假!”这句话爸爸常常挂在嘴边。

寒假里的一天,我做完了作业,拿出了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滥竽充数》,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它教育人们要虚心学习,不能不懂装懂,这样才能学到真正的本领。

《滥竽充数》这本书记述了战国时期,有一个国王叫齐宣王,他特别喜欢听吹竽,有特别爱讲排场,常常召集手下三百人组成的吹竽乐队,一个叫南郭先生的,他本来并不会吹竽,心想机会已到,不妨到里面混一混,后来就在齐宣王面前夸耀自己是吹竽高手,恳求加入吹竽队。齐宣王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南郭先生美滋滋地走出宫殿,每次他都鼓着腮帮子,捂着竽眼儿,摇头晃脑,装腔作势地混进队伍。他混了一次又一次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奖赏,自以为聪明而得意洋洋。过了几年,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与齐宣王不同,他不喜欢大家一起吹竽,却喜欢一个一个吹竽。南郭先生听见这个消息,只好逃之夭夭……

《滥竽充数》这个故事好似就是对我们的真实写照。记得在上学期考试前夕,老师一再告诉我们要脚踏实地,平时要多读、多写、多背,才能真正掌握书中要点,考试起来迎刃而解,可在几次的背课文上,我都是“分钟热度”,刚背了几大段就腻了,书就丢在一边,玩得忘乎所以,当老师要全班同学一起背时,我就装模作样,胡背一通,就这样一次次蒙混过关,自欺欺人,结果在期中考试中,由于课文不熟,就错在填写课文句子上,而没有获得优良的成绩,使我懊悔至极!

《滥竽充数》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人人都像南郭先生,便会被社会一个一个的淘汰!就让我们以南郭先生为例,不要做一个滥竽充数的人!!!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 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7

愉快的寒假生活开始啦,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安琪拉那涅第写的,它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品味出众,是我们青少年读者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外公和男孩托尼诺的故事,托尼诺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天真可爱,活泼好动,勇敢坚强,还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孩子。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一个不平凡的外公。托尼诺还具有丰富的想象力且善于观察和思考。在他外公的悉心教导下,他学会了听樱桃树的呼吸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外公还教托尼诺如何与动物相处。托尼诺看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他却很坚强勇敢。随着时间的流逝,外公一天天年迈,有一次,当地政府修路要砍倒他们家樱桃树的时候,托尼诺挺身而出成了捍卫樱桃树的小英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喜欢书中托尼诺的勇敢、坚强,还喜欢充满智慧的外公,他向往自由宁静的生活,不顾托尼诺妈妈的反对,搬离城市而住在乡村,住在乡村他就和能他心爱的动植物们在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我希望将来有一天也能有这样一种美好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8

用了很长时间读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

这本书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学著作,涉及了人类对宇宙研究的历史以及写作当时宇宙学最新的前沿性问题。它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销了1000多万册,被称作是国际出版史的奇观。我想之所以这么火,那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么一部深奥难懂的科学著作,写得却极其通俗有趣,贴切生动,像我这种科盲都能读下去,且能读完。

当然,我不能说我完全读得懂,毕竟用于研究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太过“专业性和数学化”。我只能说是读了,大概了解了人类对宇宙本质探索的历史和进程,粗略知道了人类历史上有哪些科学家对“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作出了哪些巨大贡献,并由衷地升华出了一种对这些引领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科学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这些,这书我就没白读。

读后,我有点儿感想:

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学著作都可以被写得如此浅显(貌似,但这样的方法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易懂,接地气,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文学文艺评论却搞得晦涩拗口,让人感到高深莫测,悬在空中?实际上,有些东西有那么玄吗?

其二,我的数理化基础太差,以至影响到我阅读这类书的效果。不错,我喜欢读书,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我能读懂每个句子,但却不能保证我通晓了全篇语义。这真是很遗憾!在阅读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统地学习一下数理化知识,把小时候学过的捡拾起来,把那个年代没机会学的补充完备起来。我知道这难以实现。

其三,小时候养成的阅读习惯阅读方向会影响到人一生的阅读兴趣。小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读书就是最大的乐趣;那个时候书又少,所以抓到带字的就看一看。家里的书,包括哥哥们的语文课本(我的课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样子),借来的书,得着就翻翻。记得家里当时有一本《辞海》分册,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没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书。那时候小,爱幻想,对地上的事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对天上的事儿却觉得很有兴趣。这兴趣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涉及到这方面的书喜欢看,涉及到这方面的影像更喜欢看。

可惜,我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太差了!再说一遍:这真的很遗憾!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9

《遭遇麻辣女孩》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是滕婧。她是儿童文学作家、儿童阅读推广人、家庭教育专家、童立方亲子绘本馆创办人。这本书是以欧皮皮为主人公来写的,这一类的书还有:七天的爱心奇迹、偷时间的贼、友情怪味豆、不敢想的大问题……

要放暑假了,大家都在计划暑假里要干什么,有的回老家摸鱼,有的在家减肥,而皮皮爸给皮皮报了一个夏令营。放假的第三天,也就是夏令营开始的那天,欧皮皮背着背包从家跑到了集合地点,刚开始就成了最后一个,他觉得非常不吉利,就唠叨着去安老师那里登记了名单,然后就上了车。可是,在车上也不幸运,遇到了一个叫金格格的‘麻辣女孩’,一路上都在与欧皮皮碰撞、擦火花。当到了‘胡萝卜儿草原’时,他们两个又被分到了一组,从那时开始,皮皮与格格的战争正式开始了,辅导员安老师在他们的战争中劝战,不但没有劝下来,反倒让他们的战争更激烈了,看来他们的战争硝烟是不容易被扑灭的,不过,在某天,安老师终于做了和事佬,但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他们之间还是经常擦起火星。

怎样才是真正的有礼貌呢?见了老师、长辈要问好,见了老人要让路,见了有困难的人要帮忙,这就是礼貌。然而,面对不讲礼貌的人该怎么办呢?不用理他继续你的事。礼貌与人,就像人是鱼,礼貌是水,鱼儿始终离不开水。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10

早晨,凉风习习,外面的鸟儿正在婉转的歌唱,我手捧一本书,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在里面自由的奔跑,突然,我看见了一家子雪豹的生活。

本书的女主角阿灿霞,在一次狩猎中失去了配偶,它膝下有四只幼豹:白老大,银老二,花老三,麻老四,二雄二雌,阿灿霞成了单身妈妈。直到它遇到了豹群中的佼佼者——花月亮,为了让阿灿霞繁衍它花月亮的后代,它残忍的咬杀了麻老四,阿灿霞果断放弃了花月亮这个恶魔。它又遇到了豹群中的窝囊废——泥雪滚,泥雪滚身体嬴弱,这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狂风骤雨中,它用它骨瘦如柴的身子将银老二护在腹下,自己却淋着倾盆大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花老三饿得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到豺群捕猎幼豺,九死一生。它衰老又丑陋,平凡又瘦弱,却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本以为经历过无数困难,就可以摆脱继父豹的命运,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的另一次捉弄——阿灿霞虽与它在一起,但阿彩霞肚子里蠕动的小生命,却是身强力壮的花月亮的后代,可怜的泥雪滚只能做永远的继父豹。

读了这本书,我的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落下来:泥雪滚为三只幼豹付出了无限的爱,它尽心尽力的帮阿灿霞抚养了三只幼豹,泥雪滚虽然没有什么才华,可它却拥有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爱!它用爱创造了奇迹!我们在生活中多付出一点爱,关心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相信,充满爱的世界会更加美好!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11

《论语心得》主要讲述的,就是于丹对于孔子的《论语》的感悟。内容分别有: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孔子一生最看重的,就是“恕”、“仁”与“智”。然而,快乐也悄悄地隐藏在这三个字中。

“恕”,宽恕他人的错误行为,机能体现出自己博大的胸怀,又能感受到在宽恕了别人之后,心中的那份愉悦和清爽。孔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对夫妇的儿子因车祸而身亡,但是,肇事司机撞人后立刻驾车逃跑了,抓不到他。夫妇俩悲痛欲绝,有人问:“你们恨那个撞死你们儿子的司机吗?”夫妇俩说:“不恨。相信他也不是故意的,要恨,只能恨儿子命不好。”这一信息传到了司机的耳中,司机倍感羞愧,便到公安局自首了。由此可见,宽恕的力量多么强大!

“仁”,爱一个人能够使那个人的心中充满。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人之方也已。”能够从小事做起,推己及人,这就是实践仁义的方法。关爱别人,就是仁,所以,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一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智”,了解别人叫做“智”。我们应该做一个充分了解他人的人,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虽然这句话是关于道德修养的,但是也让我们知道,了解他人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认识了他人,且能够知道他(她)需要的是什么,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感受到快乐。

“恕”、“仁”和“智”,三个字集中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美好的人了。“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予比获取更能使我们的心中充满幸福和快乐。人人都希望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而幸福快乐知识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同内心相连。

其实,快乐就生活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心觉得快乐,那么我们就快乐;心不觉得快乐,那么我们就不快乐。快乐是一种信念,我们要相信快乐一直在我们身边,让快乐永远生活在我们的心中。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12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童年时是那么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萧红的童年是很幸福的。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祖父的园子里度过的。和蔼可亲的祖父对她倾注了所有的爱心,使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萧红的一生很坎坷。幼年失去母亲,18岁失去了最爱她的爷爷,而在23岁被迫离家。可怜的她在32岁时与第三任丈夫前往香港时不幸与世长辞。

当读了这些,我再去回味《祖父的园子》时。我的心不再心潮澎湃,那么欢快了,而是一丝一丝的哀伤涌上了心头。童年时的她,是那么自由自在,是那么天真烂漫,是那么的顽皮可爱。在祖父的园子里瞎闹,将谷穗当成狗尾草割,将种在坑里的白菜种子踢飞……学祖父戴帽子,学祖父拔草,学祖父铲地。她是那么天真无邪,对一切事物都充满新鲜与好奇!

每每读上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收获,新的回忆。小时候我在乡下田园里追赶蝴蝶的趣事,七岁时被小狗追着跑跌倒的惨事,八岁时在补习班被小朋友欺负的怒事,都深深铬在了我的心中。我爱我的'童年,爱它的美好,爱它的真实,爱它留给我种.种深刻的印象。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每每读起这句诗时,往往总会勾起我童年的边边角角,这将永远是一幢最美的童年画,它呈现的有背景美吗?不,孩子的天真,幼稚才是打动人心的根本。真是“童年忙去不留声,点点滴滴心中觅”啊!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13

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14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老舍我们家的猫读后感 篇15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20xx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20xx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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