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精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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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

"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精选28篇)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抗议,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

《茶馆》这部作品浸注了老舍对于满族民族命运沉痛思考,老舍在人物形象和行为的描写中体现了强烈的没落情怀。

在《茶馆》之前其作品中没有一位亮明满族身份的人物!但《茶馆》中出现了两个旗人形象松二爷和常四爷,分别是老舍批判和维护的对象。松二爷身上体现的是三百年来积下的历史文化旧习和心理症结,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他们创造了一种独具特色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他们对一切都失去了信心,内部的冲击和外来的凌辱,必然使这个民族走向衰落。

老舍对于常四爷这个满族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精神世界的探索,是其满族情结的第一次正面释放。常四爷,这个老北京旗人中间走出来的自食其力者,是《茶馆》这出戏里,最少受到挖苦、批判的一个形象。可见老舍对这个人物是付出了最大的感情的,有满满的同情和寄托。”

作者写常四爷的主要用意:一是要人们知道旗人下层有一批忠肝义胆的爱国者。二是要表明从清末过来的满族人,并不都是些坐吃等死的“窝囊废”。三是表现满族精神文化中一些极有价值的东西。

首先,在常四爷的身上体现了晚清时八旗将士的多数人仍在坚守的爱国情操。当清朝末年他还吃着皇粮、坐得起茶馆的时候,就很瞧不上“吃洋饭”的马五爷,瞧不上崇洋媚外的国人、尤其是感到国不国民不民的惨状后,他能冲口喊出:“我看哪,大清国要完!”出狱后就赶上庚子年,为扶清灭洋,他跟洋人打了几仗。虽然国还是破了,但他的民族气节还在,“什么时候洋人敢再动兵,我姓常的还准备跟他们打打呢!我是旗人,旗人也是中国人哪!”其次,常四爷一生保持着满族人“又倔又硬”的脾气,不向恶人低头,不向命运让步。“我卖菜呢!自食其力,不含糊!”“铁杆庄稼没有啦,还不卖膀子力气吗?”再次,常四爷心地善良,正直豪爽,为人仗义。在他还没没落时,看到穷苦人会施舍碗面给人。当自食其力时也没有人穷志短,“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松二爷死了连棺材也是他化缘化来的!作为旗人他对国家的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大清国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该亡!我是旗人,可是我得说句公道话!”

敢于正视,才可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老舍让这个勇于正视,敢于承担的常四爷,告诉了我们满族还是个负责任的民族,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民族。

《茶馆》剧中描写的常四爷、松二爷两个栩栩如生的小人物的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过程,倾注了老舍对满族生活和命运悲剧的深刻理解。一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使得整个满族抬不起头来,很多满族人为了生存,改姓改民族。“谁愿意瞪着眼挨饿呢!可是,谁又要咱们旗人呢!”而旗人期盼着“谁也不欺侮谁”!可是也只能,“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作者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旗人也爱我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旗人呢?”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他要为这段悲伤的历史谱一曲挽歌。要给自己及后人,留下记忆,留下历史,留下血与泪的教训。要将这一令他痛苦的历史现象,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保留下来。他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极其深刻又极具价值的民族文化启示录。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3

虽然少了--时期老一辈文艺人的束缚,我却多了九零后的浮躁不安。总有自己不能窥探到的地方,毕竟历史太深。动荡不安的年代的是是非非我也只从胜利者撰写的书上读来又何况还是草草过目。简单写了罢。

在那儿啊,那个老北平(历史我就不写了,名誉我也不重复了)和众多-时期的积极分子一样,老舍先生也从生活的疾苦中走出来,为积极的充满希望的新政权唱热情洋溢的颂歌,茶馆便是这样诞生了。就像先生深知戏剧的艺术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具有的内在的悲剧精神,只有能够产生壮阔的悲剧美的戏剧才有可能称得上是伟大的戏剧一样_____命运也深谙此道。

茶馆,对于一个四川人来说,再熟悉不过,然而现在的茶馆恐怕先生要觉得陌生了。那儿的茶馆和现在很像,世人一看便知是茶馆,许多桌椅,许多杯茶,许多闲谈的人。那儿的茶馆又与现在不同:灰大衫,洋缎裤褂,挂鸟笼的钩,打群架又有人来协调的场子,还有那越变越大的“莫谈国事”的字条......那儿的茶馆叫“裕泰”。

那儿的人就复杂了,因为人在社会中总是有着复杂微妙的关系。谁推动了故事,谁又给它画上句点,这一代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个人的命运在黑白颠倒的社会面前难道不是早被注定了呢?社会是个大染缸,有些生命被它染得黢黑,有的却化为了土地下紫色的灵魂。三幕戏,三代人,三个动荡的时代(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了结了一生。

然而我感觉故事却远不只这些,远远没有结束,而其中人物又何只王利发,常四爷以及秦仲义!心眼好,但胆小怕事,懒散而无能的旗人松二爷,说媒拉纤,拐卖人口的地痞刘麻子,算命骗人的无赖唐铁嘴,靠坑害别人钻营偷生,顺风倒的奸邪小人吴祥子和宋恩子......六七十个主次人物,三教九流见证那茶馆的兴衰,见证着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悲哀,也不只,他们还是这兴衰悲哀的始作俑者和承受者。“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看(从筐里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

茶馆的魅力在于语言,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在动笔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求自己是在作诗,一字不苟。作者须既有高深的思想,又有高度的语言艺术修养。他既能够从生活中吸取语言,又善于加工提炼,像勤劳的蜂儿似的来往于百花之间,酿成蜂蜜。”先生真的做到了他所说的,以北平为驻地的茶馆有着浓重的京味儿,时而婉转,时而慨叹,时而轻巧,时而深沉。那深处的却是我跳跃的思考只获得了片段,毕竟没有见过那样的景。剧中地地道道的小角色的描绘绝无庸言赘笔,譬如卖小妞的乡妇,收电灯费的但都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全剧严谨,一气呵成地实现了老舍为三个旧时代送葬的创作主题。

然而先生想不到,命运呵,总是不甘心一路凯歌。-初,老舍受到迫害,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日子,让他不堪忍受。肆意的屈辱,委屈让老舍终于选择了一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路。他于1966年8月24日在北京太平湖投壶弃世。先生的最后选择让人扼腕叹息,《茶馆》的命运也坎坷不堪,等到它大放异彩的时候,老舍先生已经永远也看不到了。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4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我认为这部书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事实,对我们有有教育意义。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5

《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6

近日以来,反反复复地读着徐迟译本——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

早在一百多年前,梭罗用他朴素的文字,描绘出瓦尔登湖大自然的无穷魅力,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孩子般的纯真拥抱着大自然,用独特、睿智的思维,积极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

关于对梭罗的印象,我是很矛盾的,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的,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嚷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今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直热爱故乡农村的生活,甚至如今也经常梦回故里,也曾在春日的余晖下去乡间小路散步,观赏小草野花;冬日去山涧小溪,游览溪边枯黄的野草和朦胧的冰凌……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可以令我焦头烂额;我喜欢山野,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归隐田园。如今居住的小城,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带给人们只是房价的居高不下与上班族急促的步伐、车水马龙的喧闹繁华,喜欢的乡间旷野早已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如今只有从心里保留着那份淡泊宁静的向往与追求,在阅读中体会那种安详静谧的意境……归根到底,一句话——生活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

梭罗是把瓦尔登湖当作情人来爱的吧。因为爱之深切,所以笔下如此传神:

“我从它的水面上又看到了同样的倒影,我几乎要说了,瓦尔登,是你吗?

这不是我的梦,

用于装饰一行诗;

我不能更接近上帝和天堂

甚于我之生活在瓦尔登。

我是它的圆石岸,

瓢拂而过的风;

在我掌中的一握,

是它的水,它的沙,

而它的最深邃僻隐处

高高躺在我的思想中。”

梭罗的瓦尔登湖——穿越时空,散发出永久的魅力;它无疑是现代人的心灵家园;梭罗便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迥异于常人的伟大。

我想,我会经常光顾梭罗的瓦尔登湖——去感悟一百多年前睿智的思考者的坦诚与无欲。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7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8

你可曾试想过,如果有一天,你被学校开除了,你会如何继续自己的生活?是就此堕落,一蹶不振还是抱着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的想法,重整旗鼓?然而异国的霍尔顿给了我们他的答案。

霍尔顿,一个在众人眼里离经叛道的人物,作为学生,却喝酒,抽烟,满嘴粗话,甚至是逃学,与一个学生的形象格格不入,更像是叛逆者的代表。终于有一天,他被学校开除。就此,他开始了自己的探索,探索真正意义上的纯洁与真理。然而,在纽约城游荡了两昼夜,事实又将他拉回虚伪的成人世界。这两昼夜的经历,给了霍尔顿答案,他的探索戛然而止,最后,他再为自己做了一次选择,他让自己去了精神病院。而关于的他的消息也就此而止,任人们去想象他之后的经历。

书中的霍尔顿或许是个结结实实的反面人物,好叛逆、酗酒、撒谎。种.种劣迹似乎让人们所不耻。然而,他却是那个世界里最纯真的人物。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而又充满虚伪的成人世界。

“我将来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的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我呢,就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主人公霍尔顿的一段话。正如他所说,他唯一的理想便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护那些天真无邪的儿童。他想做的只是守望。他所想守护的,是孩童们所拥有的纯真,是孩子们对自己最初理想的坚持,是孩子们对他们心中美好世界的渴望。他试图凭借一己之力,保护孩子们不掉入悬崖之中,因为悬崖之下是一个与理想截然不同的世界。那里充满虚伪,谎言,自私……那里有的,只是污秽。一旦陷入只会越陷越深并被一点点改变,最终失去那个本真的自我。为此,他必须付出自己的一切,死守住这最后一道防线。他所期望的,是希望寻找到那个黑暗世界里残存的纯洁和真理,他希望他的朋友,老师,亲人都能和他一样,守护住自己的纯真。尽管结果并未如他所愿,可他依旧在等候,他望着那悬崖,祈望能有一个人脱离那个世界,加入他的团队,一同守望。他的守望,是对他所面对的那个黑暗的成人世界的不满,是对自己内心深处的纯真的恒久守护。

现在,试问自己,你够“叛逆”吗?似乎谈不上。一切的蠢蠢欲动早已被父母,被学校扼杀在萌生之际,以至于让我们已经忘了什么是叛逆了。现今的生活早已有人替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像流水线般前进着,下一步该怎么走不需我们自己考虑,旁人自会告诉你答案。这样的生活,只会将自己变成毫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在现实里一步步堕落,最终坠入那悬崖之下,被社会所隐藏的黑暗所吞灭。

我们,该叛逆了!我们该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精彩!我们也有我们该守护的东西!年岁的步步高升将我们一步一步推向社会的各个角落,推向那个尚未接触的成人世界。那个世界里,我们或许会迷失前进的方向,但我们决不能迷失自我,迷失天真,善良,自然,公益这些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部分,这是我们该守护的。我们也有自己所祈盼的!我们期盼有一天自己的纯真不改,而能帮助人们从那悬崖的底下爬上来,重获他们曾经的纯真;我们期盼我们所守护的孩子们不曾靠近悬崖一步,始终拥有着让人所羡慕的美好童真,并最终有一天接替我们的岗位。

我们将是叛逆的一代,我们的血液里激荡着我们所与众不同的叛逆。我们知道自己的前进方向,我们的人生由自己来规划,我们有我们的信仰——守护住自己的本真。我们将坚持着守望,守望自己的理想,守望这个时代的纯真,守望人性最初的美好!我们将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让生命完美地绽放在这个时代的上空,用生命的力量敲击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构筑起这个时代的丰碑!因为,我们将是这个时代的守望者!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9

每次,当水浒传中的大小好汉提起“宋江”,就会出现“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在江湖上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宋江不能文不能武,为什么名号这么响亮?就因为他“仗义疏财”。义气,在当今社会中,顶多也只能起个辅助作用。可在《水浒传》中,宋江却凭义气做了梁山泊头领,看来,梁山泊的豪干义气真不是一般。

《水浒传》中那一百单八好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很讲义气。有财无友,一生就会变得单调;有友无财,就算饥渴寒酸也死而无憾。这一百单八将,他们都经历了许多生死之险,才投奔到梁山泊。有的受过重伤,有的被刺配,还有的甚至上过断头台……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团结合作,比那只会踢球的高太尉之流的一帮奸臣强多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阵亡了,其他人都是痛不欲生的,足见其兄弟情深意重。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名人,过着被人追捧的生活。但像宋公明那样仗义疏财的,屈指可数;像宋公明那样关心他人的,微乎其微。只因为“江湖”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竞争。像《水浒传》中大小好汉那样武功高强的人,可能也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枪炮弹药。天上的“天罡星”,也变得越来越少。

我也不懂,为什么宋公明在江湖中这么出名,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什么“只闻其名,不曾见其人”,这“及时雨”究竟做了什么上天入地的事,人们个个都把他捧得比天还高。甚至他死后,吴用和花荣还抛妻别子吊死在他的墓前。总之,宋江一定拥有什么。后来我明白了,做官就要做好官,体贴老百姓;做人就要做好人,乐于助人;做囚也要老实改造,做个好囚,毕竟是自己犯了罪。他拥有的是仗义,是民心。

真希望打听某人时,人们都会提到这样一个好人:“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即使不是宋公明,只要做的是最好的自己,有一群仗义的朋友,是谁也无妨了。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0

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1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活着读后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2

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战略书,它详细地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卓越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学习方向,揭示了那些成功公司能够获得顾客的可信度并能够维持和创造长期营收来源所采取的战略。

首先,这本书的主要作者汤姆·彼得斯提出了卓越企业具有的八项基本特质:采取行动;接近顾客;自主和创业精神;以人为本;亲身实践、价值驱动;坚持本业;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严宽并济。其实卓越的企业他们的基本功都非常扎实,他们认为,思考比工具更重要,发挥才智远优于理性,行动比分析更为迫切。并非每个企业都具有这八大特质,或是这些特质全部都如此耀眼,不过他们至少具有其中一项特质,在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特质却是理所当然的。这让我想到,对于我这样一个缺乏实务经验的学生讲述这八项特质,我会怎样表达呢?我可能会说什么呢?我可能会说:顾客第一。但是商场老将对这些特质的反应却十分热烈,他们知道其中的重要性,也知道罗杰斯说的没错:好的服务是万中选一。其实那些大红大火的公司的成功并不是考员工别别人的智商高出20多点而是靠这他们熟练掌握了这几项基本特质。换句话说就是卓越的企业因为具备独特的文化才能够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如上段中作者所提出的的八项基本特质之一卓越企业还需要“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作者也详细阐述了这一理念。企业组织一旦庞大,就会变得复杂,大多数大型企业越是设计复杂的体系和结构,并雇用更多的员工,来应对这样的复杂的组织。但是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多大的益处反而会弄巧成拙,作者说的很对,人是越精简越单纯才能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营,然而现实中的企业并不是这样做的,他们只是一味地扩大规模扩大人事以来保证企业的顺利运作。但经验告诉我们这样做是不行的,对于这一味地扩大并不是解决问I的最佳方法,要想公司有更好的发展企业就需要事事透明,让所有员工对公司有所了解也就是KISS(哈哈,在这耍一下文意思就是:Keep It Simple,Stupid!)

卓越企业应该具有的品质在这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书中其实都做了详细的介绍。我来总结一下书中所阐述的卓越企业经营的成功法则吧!就是这简单而不简单的四点:1、回归经营的基本面 2、化繁为简 3、接近顾客 4、创新 5、坚持本业并进行多元经营。

其实,经营企业和经营生活有一定的共同点,生活也要向企业经营一样简单化才回有幸福,多元化才会让生活更有活力!追求卓越,追求的不仅仅是事业上的成功,追求的也是一个全新的成功的自己!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3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4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5

绿山墙农舍的记忆十分清楚,安妮的朋友们经常在我眼前闪现,安妮的童年仿佛不时地在我脑中放映。

刚读这本书时,我觉得有一点无趣,但是越往下读,就越是爱不释手,“森林女神的温泉”、“紫罗兰溪谷”、“情人小路”、“幽灵森林”等等书中的景色常常在我眼中闪现。虽然这本书只是写了安妮的童年,但是其中掺杂了许多复杂的感情与美好的理想,让这本书更加丰富多彩。虽然安妮已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大人,从一个冒失鬼变成了青春少女,但她童年的点点滴滴已深深得烙印在我的心中!

安妮是一个孤儿,她的身世和遭遇都很不幸,但她从来都是乐观向上的,凭自己的努力让梦想逐一实现。所以我认为只要内心世界有爱,有梦,知道感恩,梦想一定会实现。

在我读过的书里,我最感动和喜欢的儿童形象有两个,一个是《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爱丽丝,另一个就是这本书里的安妮。我们都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她的乐观、执着和纯净,让我们追随着安妮的脚步快乐成长吧!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6

上礼拜的今天,我说过我要读《复活》的,然而那本书并不是很薄,所以一时半会也读不完。为了今天完成作业,只有先将较薄的《茶馆》读完。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他也敢骂国民党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自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7

《变形记》是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没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除了主人公外,格里高尔的妹妹也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葛蕾特不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完美,她只是一个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从主人公妹妹的情感变化来看,却能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作为哥哥的知心人,她的爱却建立在存活和金钱的基础上,脱离这两样东西,就会威胁到她的美满生活,那么爱就不复存在,站在了父母的阵营中,剩下的就只有--的冷酷和残忍!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谓入木三分啊!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8

相对于很多人看过《骆驼祥子》不同,我接触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却是《茶馆》,这薄薄的几页纸竟是让我迷上老舍的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作为当代青年,我对戏剧并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剧或者音乐剧,不愿意走进剧院看那种夸张的表演。但是惟独一部《茶馆》让我看几遍都欲罢不能,我没法形容我对这部戏剧的深爱。不管是原著,或是电影,甚至电视剧,我都看,看到伤心处,眼泪不分次数的往下掉。

整部剧目里一个大茶馆,经过三个时代的变迁,两代人的挣扎。在那个馄饨的年代,好人没了活计,坏人发了横财,好坏颠倒,正邪倒置。从最底层到最顶层的北平人,都被剥削,被欺辱。老实敦厚的底层人被中国渣滓欺负,最顶层的老佛爷被洋人欺负。好好地一个大清朝,眼睁睁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随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骄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马乱,就连锁上门都有可能被偷,被骗。不开门吧,吃什么?怎么活着?贵族开始卖家当,老百姓开始卖儿女,自食其力的又时不时被“王法”绑了去。煎熬啊!可就在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礼节。好一个“北平人”。皇城脚下的皇上身边的福泽之地,怎么会这样脆弱。渐渐的这里的人们开始明白了“我爱我的国呀!可谁爱我呢?”一句话,怎一个心酸了得!

那样老实与世无争的松二爷饿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个什么模样;那样争强好胜的秦二爷落得一无所有,实业救国也好,实业为己也罢,原来自己的远见还不如一碗烂肉面的见识来的实惠,多悲哀的结论;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个无恶不作的老太监,为了一碗饭,丢了一辈子的人,见惯了一座深宅大院里的狗咬狗,能被赶出来也算是一种幸运,只是一辈子都注定的悲剧,程度的深浅还有谁会有暇顾及呢!拖拉着破鞋的唐铁嘴和不招人待见刘麻子倒赚了个肚儿肥,一个半仙儿算了一辈子卦,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国;买卖人口是个缺德到家的营生,厚着脸皮发财,比那买人口的还可恶。宋恩子吴祥子凭着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这些人自己作恶不够,教各自的后人也继续着他们的“风范”。……最后一个开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馆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说理去?没处说理。混乱的年代,政权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许老大中国是到了该注入新血液的时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变苦的是百姓,即便是这样容易满足安于现状的北平人也眼睁睁见证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许安逸存在的。就连那说数来宝的都为这满眼狼籍质问苍天,您睁开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们正遭受怎样的践踏和欺辱!!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19

安妮·弗兰克本是一名普通的犹太少女,与父母,姐姐一家四口过着富裕的生活。但这宁静的一切很快就被一场战争打破。193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后,开始了对犹太人惨无人道的迫害。为了家人的安全,安妮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家人来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躲避危险。在这里的生活虽然不如从前自在,但在这里,安妮仍然度过了一段愉快的学校生活。

1942年7月,情况更糟了,在德国纳粹的迫害下,为了避免遭受纳粹警察的逮捕和屠杀,安妮一家与同是犹太人的凡·丹一家以及一名犹太医生杜瑟尔,躲进了书中被称作“密室”的地方。开始了长达二十五个月的“秘密”生活。直到1944年8月4日遭人检举被送进集 中营。

这本书以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的视角讲述了二战期间密室中的人们的生活实录。在白天,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们不能随意走动,不能大声说话,甚至不能上厕所。每天,安妮都 会担惊受怕,密室外战火不断,炸弹就在他们身旁炸开,死亡的威胁,被发现的恐惧。因为战争,因为人性的丑恶,安妮这个应该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孩子不得不蜷缩在密室的一角瑟瑟发抖。因为战争,让昔日美好的世界变得满目疮痍。死亡的阴云笼罩在密室中的每个人身上。在这里,人性被压抑,甚至开始扭曲。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不断,每天能活着醒来 就是最大的幸运,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奢侈至极。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安妮的内心深处仍保留着人性中最美好最柔软的一面。“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 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美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

虽然命运带给了安妮许多苦难,但是依然历练了安妮的品格,她学会了去直面自己的缺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多的时间里安妮逐渐成长为一个心里十分成熟,对生活有着深刻感悟的人。她丰富而美好的内心世界就像是绽放在战火中的花朵,尽管眼前是黑暗,但从来 没有放弃对光明的期盼。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0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小英雄雨来》。我刚读,就被它吸引住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机灵的小雨来巧妙地同敌人周旋,把敌人骗进真地雷区,又故意跌入河中,让敌人放松了警惕,最后被民兵一举歼灭!

瞧,小雨来是多么机智、勇敢、临危不惧呀!想想我自己,实在是太惭愧了:我睡觉的时候,无论看见什么,我都会想像成鬼,使我睡觉经常失眠;不说这个,我看见什么小虫子我都害怕,看见小虫子就会大声尖叫!而小雨来呢?他和我差不多大小,就同敌人作战,这勇敢的精神十分值得我学习。而且,他们当时学习多不容易呀!我们现在坐在干净又明亮的教室里,用着漂亮又实用的文具,和当时的学习条件比起来,我们比他们幸福多啦!

同学们,让我们珍惜这一切,好好学习,长大一起报效祖国吧!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1

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小英雄雨来》。我被主人公雨来机智勇敢感动了,被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

雨来是我国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位著名的小英雄,他虽然年纪小,但非常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八路军,非常痛恨日本鬼子,他用自己的行动,积极支持八路军抗战,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为打败鬼子做出很大的贡献。

在故事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雨来把敌人引进地雷区,它主要讲的是雨来和村民一起挖地雷阵,挖好后不久,日本鬼子就来了,雨来自告奋勇当侦查员,但是却被敌人发现了,雨来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并未逃跑,叫同伴们先跑,日本鬼子硬要他带路,他只得照办,不过聪明的他想出了一个对策:先把敌人引到假雷区,说是有雷,在真雷区说是没有雷,把敌人炸死。可自己却无法脱身,于是假装摔入小河,被冲走。结果敌人死的死,伤的伤,当了俘虏,尽三十人逃脱。

看到这里,我不禁被雨来机智勇敢的精神感动,他跟我们差不多大,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还想出了对付敌人的妙招,对敌人毫不畏惧,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轻言牺牲,在最危急的情况下不是自己先逃走,而是叫同伴们先逃。无私聪明的他要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去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喜欢雨来,我更喜欢他身上的品质,热爱祖国、热爱祖国、机智聪明、勇敢无私。我们要向他学习呀!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2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3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4

执锦问故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家珍对春生抱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但是在生与死的一霎那,她还是要春生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人,却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她走之前,即使闭着眼睛,也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去抓福贵的手,仿佛不让死神带走自己,不让死神将自己与福贵分开。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她什么也没能带走,什么也没能改变。当然,在这之前,她的子女已经先她一步了,这莫大的无言的悲哀,让我第一次尝到什么是语言的苍白。每次想到家珍,我就想到我的母亲,曾经瘦弱胆小,却为我变得坚毅勇敢的妈妈。

有庆,我最悲痛的一个人物,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乖巧的,如此重情懂事的,如此让人不舍让人光是想到就想流泪的人儿,他善良纯洁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半点的自私,半点的贪念,半点的人类的劣根性。福贵,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有庆施暴,又是打又是骂,可他,小小的年纪,却已然习惯了把什么都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承受,他还是个孩子阿,本应该天真活泼,有着快乐无比的童年,可他拥有的是怎样的艰苦而又悲哀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庆,一个洋溢着无限活力,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里戛然而止了。这是一种断然的空白,无声无息的,潜入心魄,在思绪落寞间久久地激荡震颤,余音不止。那个头不高的青涩少年,那重视亲情对姐姐有无限依恋的有庆,那懂事的主动为家庭分担的有庆,那揉着惺忪睡眼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的有庆,那舍不得穿鞋在乡间小路上来回奔跑踏出咚咚步音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憨厚正直固执的勇于承担的有庆阿,你一定是还活着,对不对……

有庆之后就是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死亡,这死亡,给予我情感上的震荡却越来越淡,仿佛麻木般的我,看着那些文字描写中的那些我熟悉的书中的人物,凤霞,二喜,家珍,一个个相继离去,一直到小小的苦根的近乎无声的死,仿佛,将生命视作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或许第一次是给予人关注的,然后越来越多的尘埃,落下来,你却无暇顾及了,于是熟视无睹了,多么悲哀。苦根的死为全书画上一个既圆满又不圆满的句点,而我的神经到了这里,也仿佛已经麻木到快要窒息了。

苦根走后,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都寂寥了,其实在苦根之前,还有福贵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了,使诈骗取福贵田宅的龙二被枪毙了;被抓去做过壮丁,又跟着解放军征南闯北的春生,在--中被打成走资派,上吊自杀;逃得不想逃,认识好几个军队里的壮丁的壮丁老全也被子弹打中了。这些人无论好坏,都是曾经在福贵生命中出现,并给予他一定生命启示的人,可是他们不在了,都不在了。好人坏人,一旦落入黄土,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福贵,头发雪白,身体枯槁,心力憔悴,可是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独独一个人,他也终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对于福贵而言,死是更容易的选择,可是,就像当时废了双腿的史铁生一样,他选择了活着,而活着,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断了手脚,我一定会选择死,可是真到了那时候,我会去死吗?我不知道,也许人只有真的体会到人生的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疼痛与苦难以后,才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多么让人奢望的事情。所以,就像小说里面所说的,福贵也许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一切自己所要追求的,所要维系的,倾尽心力所要保护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面前呈现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和虚无时,我们所要做的也许就是好好地活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要一步一步,向前,向远处,向自己的归宿,走去,再慢再难,也要走去,走去,走去……

秋后余响

几乎所有对这本书的品评都是沉重的悲哀的凄凉的,可是,这平淡无实的文字,一一道来的人生,又渐渐远去的生命。是否也带给我们除了沉重悲哀以外的东西呢?

小说中,最终离去的人儿,每一个,都曾经为生命争取过,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尤其是家珍,这个顽强坚毅的女人,这个身染软骨病还固执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她放心不下儿子和女儿,所以她抗争了,柔弱的她依靠怎样的力量,明明已然在死亡边缘,可又再次回到自己深爱的家庭,看着最爱的凤霞嫁给一个疼她爱她护她伴她的二喜,她坚持地太久了,真的太久了,倘使她早一点离去,也许就不会承受两次失去子女的痛苦,这样双重的打击,任是哪一个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的,家珍,你太苦了,所以你终于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不对?所以你还是走了,无力与命运抗争了,也不想抗争了,是吗?去吧,家珍,在那边,你会比现在幸福。

很多时候,我也会像那些社会评论家那样,去探讨社会,可是社会一如既往地如此发展,就算我们看清了,深知了,却还是逃不开这禁锢,既然身在这社会,唯有默默地承受,默默地顺从,默默地活着,活着,也许就是这社会对你最好的恩赐了。我的外公也经历了-那段可怕的岁月,当时,他是党员也是村长。到现在,他还活着,并且像福贵那样,已经不会哭了。那时候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似乎都有几笔悲哀的色彩,因为无论我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多么好,我们也绝对不可能一口咬定,我们的和谐社会没有悲哀没有凄凉没有苦痛。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贫苦人民的,而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就是他们见不到天日,倘使要见到,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的光鲜亮丽的包装,并且受过严格的说话训练,绝对不能说错一句话。他们,也许曾经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被媒体推到我们面前过,可是之后呢?又有谁去继续关注他们了?好像我们从来都只是提出问题,而很少去解决问题,甚至深入问题关注问题,没有持久性,于是贫富差距大了,于是悲哀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个时代曾经是荒谬的,那也是从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的,在当时的人民眼中,悲哀地认为,这是个新时代开天辟地的光明时代。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并没有错,却为那个时代,那个巨大的悲哀背上了永远无法卸去的黑锅。对于生命,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重视地如同金钱呢?真的好讽刺阿!穷了,就代表生命贬值了。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5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们决定不了出身,但可以决定自己要走的路。成长的过程就生活中出现各种状况,然后一一解决,化茧成蝶。如果放任自己向命运低头,或者被命运黑化走向深渊,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三毛说: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张爱玲的中篇小说《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在人生暮年也未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变了这个样子。

《金锁记》写的是国民时期,在封建制度压迫下,一家麻油店的女儿被卖进姜家(封建家族)的二少爷为妻。因为她的出身低微,府中的婆婆、妯娌、丫鬟都对她不尊重。她从一个思想正常的少女,变为一个尖酸刻薄、私欲极强的女人,她的可悲不仅自己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封建社会的施害者。

她的丈夫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站不起来的废人,本想娶她为妾,后因决定不在娶,将她改为妻。

嫁入府中后,她心中思慕府中的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确是个浪荡公子。来府中看望她的哥嫂,表面上对她百依百顺,不过是想向她索要财物,其实内心是瞧不起她,恨极了她。她经不住生活的磨难变得疯疯癫癫,口无遮拦,尖酸刻薄。

十几年后,她成为了寡妇,财产分家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向着她,她又破口大骂,分家后,季泽向她表白,她思来想去认为季泽的表白是为了贪图她的财产,心中暗恋的季泽让她失望透顶,痛哭流涕、破口大骂。

正是因为她没有从丈夫及季泽那里得到爱,忍受着情欲的折磨,形成了极强的嫉妒心理,见不得别人的恩爱,产生了扭曲的病态心理,逼死了进门不久的儿媳。拆散了本应有好姻缘的女儿女婿,到最后弄的儿子每天逛窑子,女儿吸大烟,家不像家。

女儿长安24岁的时候得了痢疾,七巧不给她找医生,便让她抽大烟,抽着抽着也就上了瘾了。未出阁的小姐天天抽烟,有人劝阻,七巧道:“怕什么!莫说我们姜家还吃得起,就是我今天卖了两顷地给他们姐儿俩抽烟,又有谁敢放半个屁?姑娘赶明儿聘了人家,少不得有她这一份嫁妆。她吃自己的,喝自己的,姑爷就是舍不得,也只好干望着她罢了!”

长安近30岁,还未嫁出去,七巧注定女儿要做老姑娘,又换了一种腔调:“自己长得不好,嫁不掉,还怨我做娘的耽搁了她!读后感·成天挂搭着个脸,倒像我该她二百钱似的。我留她在家里吃一碗闲茶闲饭,可没打算留她在家里给我气受!”后来经人介绍,长安认识了漂洋回来的童世舫,俩人已经定了亲,七巧又从中破坏,将女儿说的人不是人,女儿无奈与他分手。“这些年来,多多怠慢了姑娘,不怪姑娘难得开个笑脸。这下子跳出了姜家的门,趁了心愿了,再快活些,可也别这么摆在脸上呀——叫人寒心!”这个女儿也不反驳,也不反抗,声声的被母亲拆散了自己的幸福。

“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小说的结尾七巧死了,但是又一个七巧(七巧的儿女)诞生了,悲凉的命运被锁住了,沉浸在这苦闷的岁月之中。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6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7

我一看都书名,就感到奇怪,为什么说是苹果树上的外婆?难道那个外婆是假的?难道外婆是人假扮的?为了解开谜团我就看了起来。这本书有巨大的想象力,非常适合我们小孩子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没有,这令他很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里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游乐场玩、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等很多有趣的事。外婆的打扮很奇怪,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些大胆又新鲜的注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哇塞!这个外婆还真是挺特别的。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小时候自己听别人说一些谣言,相信了,却惹来了一个故事……而安迪在两位老人的爱护之中懂得了许多许多。就这样安迪有了外婆和奶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自己如果想要什么东西,却不可以,你就可以试着想象自己有了那个东西。

茶馆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28

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大多都十分晦涩难懂,需要读者阅读时认真的跟随作者的思路进行思考,并且这些作品的基调是悲观的,基于以上的两个原因,所以阅读现代主义文学是有些难度的。我这次选择了一篇理解起来非常容易的小说来看,这就是《变形记》。这篇小说早在上中专的时候就曾经学过,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相隔多年,再次回首,又有了新的感受。

对于人变甲虫的创意,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促织》的故事都是知道的,男孩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而化身为“促织”来拯救家人于水火之间。故事在这样的结局下结束:“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男孩的父母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男孩也从昏迷中苏醒,向父母讲述自己“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而格里高尔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从故事的开始,他就陷入了麻烦——因为自己变成了甲虫连身都翻不了,而家人因为不知为什么格里高尔就是紧闭自己的房门,而且从里面传出了“动物的声音”。

让每个读者都为格里高尔担心,也同时也关心故事究竟会如何发展,这样的安排让读者对故事的结尾产生了巨大的悬念。事情的发展让我们可怜的主人公的境遇愈加的悲惨,直到最后的死亡。但是格里高尔的死亡,却让我们有那么一种欣慰,他终于不用受苦了。他不用在曾经自己的房间,现在是家里放废物,破家具的地方苟延残喘。相信每个读者也会感觉到变成硕大甲虫的格里高尔,他此时此刻也是家里的废物,他从家里的顶梁柱变成了给家人带来不快的东西;他不用在吃自己已经无法下咽的食物。他变成甲虫后,一些生活上的习惯也越来越“动物化”,离人类的行为习惯渐行渐远,从探索外界是不再向人类那样依靠自己的视力,而是使用自己的触角,并且认为触角十分的管用。

他终于能从家人的敌意中解脱出来,我们能从家人对他冷漠的言行和通过他心理的回应中,体会到那种痛彻心底的感觉。虽然时间,地点并不相同,但是《促织》和《变形记》所表现出在社会中,底层人物在现实的重压之下,异化为“非人”的悲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蒲松龄在之后的评论里加入了自己的评论,但是也只是点到为止,只是讲了“一人成仙,鸡犬升天。”暗讽统治阶级的昏庸。而卡夫卡却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所创造的物,如金钱,机器等作为奴隶人,并使之异化的力量进行描写,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这样细致的描写让《变形记》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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