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精选28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9.44K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形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精选28篇)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那么勇敢,又那么富于正义感。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戴着“猫子”扛者“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却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

本书的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小淘气包,在他的童年时代惹了不少祸。如:埃米尔把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的头上;把小伊达的脸涂成深蓝色;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自己的爸爸关进茅厕……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埃米尔把爸爸关进茅厕的故事:这一天,庄园要举行教义考问,教义考问关进行的十分愉快,结束后埃米尔妈妈请大家一起吃饭,等人都走了,埃米尔爸爸去上茅厕,因为大家都在忙着送客,没有注意到埃米尔爸爸去了哪里。这时,妈妈叫埃米尔去把茅厕门锁上,埃米尔马上照妈妈说的做了,但埃米尔没有想到爸爸还在里面,等爸爸要打开门的时候,发现门打不开了,十分愤怒,他试图用砖头把门砸开,但无济于事,直到第二天上午有人去上厕所才发现。

我觉得这件事不只是埃米尔的错,如果妈妈不让埃米尔锁上厕所门,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搞笑,埃米尔虽然淘气,却不失一份天真,就是因为埃米尔淘气,大家才喜欢他。

我喜欢这本书,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3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4

在假期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先来介绍一下它的作者。她的姓名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被称为瑞典的民族英雄。现在就让我们走进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主要说的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叫埃米尔。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和卷曲的浅色头发。他很淘气,但是他这么淘气都是出于他的好奇心和善心。比如说他把老鼠夹子放到他爸爸的床下,这是为了帮爸爸捉老鼠,结果夹到了他爸爸的脚趾头。还有一次他想看看阳光穿过放大镜能不能点燃物品。他就在一位女客人的羽毛帽子上做了这个阳光聚焦实验。埃米尔还把他妹妹小伊达的脸涂成蓝色,还把小伊达升到旗杆上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是他非常善良。有一次他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患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随时都可能死去。这时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德冒着严寒,冒着大雪去找了医生。最后阿尔弗雷德的病好了,埃米尔非常高兴。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埃米尔这个可爱、善良的小男孩。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勇敢。我感受到做人要善良,要做一个品格端正的男子汉。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5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悲剧英雄。项羽身为楚国贵族后裔,从24岁(前209)起兵反秦开始,到31岁(前202)垓下身亡为止,在风起云涌的反秦斗争和楚汉相争的舞台上,只活跃了短短的8年,却留给人们历久不衰的鲜明印象。公元前220xx年,巨鹿之战。此时陈胜被杀,项梁战死。秦军名将章邯率20万主力围困赵军于巨鹿,而反秦起义军首领宋义却坐观成败,延误战机。项羽果断地斩杀宋义,率楚军渡过漳河,破釜沉舟,以一当十,杀声震天,九战九捷,消灭了秦军主力,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此时的项羽将他的英雄豪气演绎得淋漓尽致。公元前220xx年,楚汉相争已近尾声。项羽到了四面楚歌的悲惨境地,不免发出“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的哀叹。但在最后一战中,他孤身奋战群敌,“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马俱惊,辟易(倒退)数里。”可以想见其多么神勇!但“虎落平阳遭犬欺”,终究摆脱不了受围困的处境,故有乌江边赠马亭长之举,有无颜见江东父老之感,以自刎之举成全急欲领赏的汉军将领。一代英雄,自我毁灭。死得坦然,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就连李清照这样的弱女子也不禁赞叹:“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一个项羽,岂不是将整个南宋小朝廷比了下去 项羽是英雄,但只是一个失败英雄,只是一个悲剧英雄。他力能扛鼎,有万夫不当之勇,但他有勇少谋。他自视甚高,豪爽直率,但“自矜攻伐”、“奋其私智”、“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刚愎自用,不善用人。

刘邦能利用项伯来摆脱危机,项羽却轻易出卖曹无伤;刘邦对张良言听计从,项羽有一范增却不用。他坑杀秦军降卒20万,火烧阿房宫,其暴戾之举令人扼腕。他自封西楚霸王,分-裂天下以封王侯,更是倒行逆施之举,岂不是要将历史车轮拉回到战国时代 他在面临垓下之围的绝境时,尚自负英雄,说什么“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拒绝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他政治上优柔寡断,目光短浅,不屑于耍弄权术,又怎能玩得过年长他24岁又极有心计极有野心的刘邦呢 总之,项羽能作一员伟大的军事将领,却不能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屠洪刚在一曲《霸王别姬》中唱道:“问世间谁是英雄 ”后人却更感慨于他生离死别时表现出来的侠骨柔情。至于他是否英雄,他已以自身的行为作了最好的注解。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6

寒假的时候,朋友介绍了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这本书让我看,断断续续的看了很久,直到最近几天才把它看完......

世界上有这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它用它毕生的时间去寻找一根最漂亮,最茁壮的荆棘,等到它找到了,就把自己重重的压上去,让荆棘刺穿它宽阔的胸膛,在那一霎,它放声高歌,伴着自己的痛苦与欢乐,和着自己的幸福和满足,慢慢的,慢慢的,鸟儿开始流血,但它却丝毫没有停止唱歌的意思,歌声反而更加的凄婉动听……

这只鸟儿就叫做荆棘鸟。

它的歌声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鸟儿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读完这个故事,我一直都在沉思:荆棘鸟是知道的,它寻找荆棘树,就意味着寻找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就意味着承受连生命都承受不了的痛苦。但是,它还知道,只有承受经历这个无比巨大的痛苦,才能唱出最美妙的歌声。

我在想,我愿意做那个荆棘鸟吗?我如果是那个荆棘鸟,我肯去寻找荆棘树吗?找到了荆棘树,我肯落在最尖最长的荆棘树上吗?

我不敢说,但是,我知道有人愿意做荆棘鸟,而且像荆棘鸟一样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歌声。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7

最近,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被杨家那一心为国的雄心壮志所感动了。这本书讲的是杨业带领七子为宋朝统一天下而南征北战,所向披靡的故事。后来,杨业被奸臣害死,他的七子也都为国家而牺牲了。再后来,杨家女将出征,把西夏,辽国打得丢盔弃甲,最后班师回朝了。中间甚至还有一些鬼神。咒语这类东西,比如束天神的咒语一念起来到处就飞沙走石,还有杜夫人的咒语正好和他的相反,还有天神钟离,吕洞宾……不过总之,这本书写出了杨家将为了国家统一天下不惜一切代价的精神,化为四个字就是:精忠报国。(套用《说岳全传》里的词)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八王,当时杨家只剩下杨六郎在朝廷里,而且差点被王欠害死,是八王想的办法,把杨六郎给调包了……不过他真的很会想办法啊——还有,七王想夺王位,在酒里掺了毒药想害死八王,结果吗,不用说,给发现喽。

还有哦,书里有一个地方我觉得是最好玩的。杨六郎被调包以后,焦赞还以为他真的被害了呢,结果上山去烧杀掠抢……谋生呗。结果呢?杨六郎去找他,发现他躺在山洞里面睡觉。就把他摇醒。你猜怎么着,焦赞睁眼就是一句:“你是人还是鬼?”笑坏我了!

《杨家将》演绎了杨家一心为国,南征北战,所向披靡的故事,这本好书推荐大家也看看哦!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8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9

最近阅读了《波丽安娜》这本书,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勇敢乐观的人!

波丽安娜是一个失去双亲的小女孩。她寄居在姨妈家里,虽然她陷入痛苦之中,但是她却坚持持续她乐观的态度,努力去想快乐的事,无论姨妈如何说她,波丽安娜认为这些都无所谓,更令我想不到的是,她居然看见姨妈就拥抱她,抱得是那么的亲热。竟把寒酸的饭菜当成游戏,再不爱说话的男子都会因为她的主动而主动,刁钻挑剔的史诺太太也会被她感动,波丽安娜会用自己的乐观把一切变得更好。

我十分佩服波丽安娜,尤其是她那乐观的态度。我们每个人都就应像波丽安娜一样,再苦也要笑一笑,那样既快乐了别人,同样也快乐了自己,否则,整个世界都是阴沉沉的,没有一点阳光,也没有一点快乐。我们就是因为快乐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不开心,也就失去了留在世界上的好处。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快乐、乐观、开心,这样才有存在的好处。让我们快乐起来吧!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能够大显自我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应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我的未来不报期望,从而破罐破摔。可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向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明白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仅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我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我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我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明白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我担起一片属于自我的晴空,我明白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我的追求、自我的梦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终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终;我深知仅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终……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1

女人,永远是一种感性动物。为了感情,总是能够奋不顾身到失去自我,却偏执的认为爱上心中的那个他是找到了自我存在的意义。

我开始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只是叙述一个失去心爱的儿子的女人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其对儿子的爱与不舍的故事,可故事的发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却是向那位收信的作家吐露了自我对他穷尽一生的爱恋。

从十三岁开始,那个女人便无可救药的爱上这位在她看来是风度翩翩、儒雅、富有的男人,对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比她身边那些脏兮兮或是没素质的男人要牛逼的多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不像之前的邻居会欺凌她,会拿雪球把她的头砸的头破血流,他会发出迷人的、温暖的微笑,他会看很多的书,尽管他也经常带各色各样的女人回到住所。从十三开始,他就是她的世界,她会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嗅他吸过的烟头,她爱他爱得无可救药,即使是在随妈妈改嫁到斯鲁巴克,即使继父待她如亲生女儿,生活无忧,她却认为离开他生活便失去了阳光,整日郁郁寡欢,甚至十七八岁的时候孤身一人跑到原先的住所旁边工作,无数次站在路口只想让他想起他,想不起也罢,注意到也便是莫大的欣慰。

为了爱他,她把自我的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尘埃里,最终,作家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住所,一夜春宵,女孩只带走了四朵白玫瑰。肉体的欲望终究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他们又有了两次,女孩把她当做一生中最完美的日子,在她的心里,作家是最高尚的,甚至之后她说,在生下孩子之前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发誓没让别的男人碰过她的身体,她觉得,他碰过的身体多么圣洁啊,怎能让别人猥亵。自此,我不明白我抱得是一种什么心态,对于一个随意将各种各样的男人,这个女人还将他视为神祗,是该赞美的坚定的少女情怀还是爱的盲目我真的不懂。为了作家的儿子能够像他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爸爸一样吃的舒心,穿的体面,女人去卖身。因为作家,女人拒绝过很多男人的求婚,甚至是在多年后再次碰到作家时,她都要撇下一个对他的极好的工厂主,却急于向作家献身,只想要作家想起她来,想起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那个十七岁的少女,可惜,一夜春宵后作家却给了她钱,多么可笑的结果。

女人最终还是和她的孩子一同死去了。作家看完信后亦只是震惊,却想不起那个为他耗尽一生的女人是谁,亦才发现,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女人默默送的白玫瑰。看完后,我不明白自我有没有看懂,我不明白对于这个女人的这一生是否该用值不值去评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过作家,自始至终都在为作家着想,可是谁又能鄙夷她谁又能说她不值得呢她有信仰,她爱他,她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她做的所有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和想起她,即使没有成功过。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去评判她,毕竟,爱,不忍心责怪。毕竟,我们自我,亦做不到她那般的奋不顾身。

作为小说来说,用“击节之作”来形容它毫可是分,我很讶异于一个男性作家能将一个女人的心思描述的这么细腻,绝望、欣喜,少女的缱绻情怀,早年徐静蕾将他翻拍成电影,不知晓效果如何。其实在开始的时候不免觉得与岩井俊二的《情书》有一点点相似之处,因为无法抑制住对已逝恋人的思念,渡边博子在其中学同学录里发现“藤井树”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时,并寄了封信过去,而收到情书的女生并不认识渡边。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2

《万历十五年》,书名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作者也久闻其名,只是在内心一直怯于去读它,因为始终觉得它是一本史书,给人一种厚重感,一翻书序就谈及财政制度方面,令人不禁生畏。“公元1587年,在中国为明代万历十五年,丁亥年……”明史的卷轴渐渐在眼前展开……

直到前些天才下定决心打开这本尘封已久的书籍,细细读来,才发现它并非我以为的那样艰深晦涩。看不多时,我发现《万历十五年》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奇书,带给人以震撼的感觉,并非是因为作者写明朝史写得非常生动,而是因为作者的视野非常广,摆脱了普通历史书枯燥无味的感觉。

故事涉及荒怠朝政的万历、被清算的前任首辅张居正、调和文官阴阳的现任首辅申时行、古代模范官僚海瑞、孤独的将领戚继光、自相冲突的哲学家李贽。九岁登基而早熟的万历皇帝懈怠了皇帝这份工作,宁可躲在宫中看宦官掷银游戏,也不愿上朝面对百官议政。张居正励精图治,仍无法挽回王朝走向衰败的现实,海瑞一身正气,却在官场处处碰壁无法立足,戚继光抗击倭寇立下大功,申时行深谙官场之道,也未能带给明帝国任何起色。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3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4

暑假里,我读了《开天辟地——中华创世神话》,对于其中的女娲造人章节,印象深刻,特别有触动。女娲,又称女娲氏、娲皇。根据神话记载,女娲人首蛇身,主要功绩是造人和炼石补天。盘古开天地后,世界上没有人,女娲觉得很孤独,于是就用泥土造人。她在地上挖了些泥土,和上水,对照着自己的影子捏了起来。

捏着捏着,捏出了一个小小的东西,模样跟女娲差不多,也有五官七窍,还长着两只脚。捏好后往地上一放,居然活了起来,女娲一见,满心欢喜,接着又捏了许多,她给这些小东西起了个名字“人”。这些人是仿造着神的模样造出来的,气质举动跟其他的生物不同,居然会叽叽喳喳讲起跟女娲一样的话来。他们在女娲身旁欢呼雀跃了一阵,慢慢地走散了。

女娲那颗寂寞的心一下子热乎起来,她想把世界变得热热闹闹,让世界到处有她亲手造出来的人,于是不停工作,捏了一个又一个,但是世界毕竟太大了,她工作了很久,双手都捏得麻木了,捏出的小人分布在大地上,仍然太稀少。她想出来一个好办法,就顺手从附近树上折下一条藤蔓,伸入泥潭,沾上泥浆向地上挥洒。读书笔记·结果点点泥浆变成一个个小人,与女娲用手捏成的模样相似,这样一来速度就快多了。女娲见新方法奏效,越洒约起劲,大地上就到处有了人,地球从此换了新貌,迎来了开天辟地的新时代。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5

我暑假里,读了名叫《变形记》的书。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6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无可比拟的才华。一说起苏东坡,就不能不提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才。他的诗,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激昂豪迈,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深情款款,有“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清新雅致,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人生哲思……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透过东坡,我触碰到中国文人飘忽的衣袂,聆听到中国文化舒缓的脉动。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乐观豁达的性格。“成也其诗,败也其诗”用在东坡身上再恰当但是了。“乌台诗案”让人不禁感叹:天才往往是被人嫉妒的,要不是苏东坡太有才华,锋芒太露,原来与之为友的同道们也不会转而排挤他,他也不会落得几度外放他乡的下常好在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他没有郁郁寡欢,而是随遇而安,创作才情与此同时也越发充沛。在密州,他写出了公认为的中秋词《水调歌头》,那动人的词句和凄美的意境至今长盛不衰。而在他晚年身处的岭南蛮荒之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也正是苏东坡明朗豁达心境的写照。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的浩然之气。当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等人立刻提出反对,苏东坡利用他最擅长的武器——笔,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其中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示其个人之气质与风格,其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都显然可见。随后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于是,他远离了喧嚣,回归于清纯空灵;他习惯了淡泊,才情更加俊逸洒脱;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才能做到宠辱不惊。“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苏东坡这一豪气干云的惊世骇俗之语昭告世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能超凡脱俗,刚直不阿,坦然自适,在任何境遇中,都能处之泰然,享受使人感到无穷快意的千里雄风!

诚如林语堂所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心灵的喜悦,是他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苏东坡的浩然之气,也将如他的诗词一样永留千古!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7

中华历史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内心是感到多么地骄傲!每次只要翻开那一本书——《上下五千年》,我的内心就像大海那样澎湃着激情。这本书,主要记录了我国上下五千年中无数的辉煌成就以及数不清的英雄、文人志士。

其中让我感慨较深的是中国书法,它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是文化中的瑰宝。尤其看到东晋时期书法家王羲之时,就想起我的老师也曾讲过他的《兰亭集序》可是被誉作“天下第一行书”的。我也通过网上搜寻资料来目睹,看了后,真的是感叹不已,他的笔法结构并不是我这样的后辈能用文字去形容的。

而我又想到我自己,记得以前我写的字很是糟糕,后来学校开设了一个书法兴趣班,在家人鼓励下我就去参加了,从最开始的一笔一划练起,简单的一个横一个竖,都要练上好几张纸,更重要的还是没获得老师的赞许,看来想要真正掌控好并不是件易事,好几次,我失去了耐性,并感到厌烦。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就和我们讲了关于大书法家王羲之很多的故事,其中一个讲到王羲之小的时候苦练书法,时间长了,用于清洗毛笔的池塘水居然都变成了墨色。

听了他的故事以后,我觉得真要能练好字,的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顿时,也打消了退出的念头。现在看看我的书写,可是由之前的糟糕变成了美观。我想,我们能拥有那么美好的生活和好的学习条件,就应该更加努力地去学习。直到现在我一有空也会练习,所以现在我的书写,还算不错。

“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我想,我会重读这样一本好书,定能收获得更多丰富的知识,能激起我更多的感触,能明白更多的道理!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8

至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有六种版本的《杨家将》了,如少儿版、注音版、成人版、原著……每一本都被我看过10遍以上,因为他的每一个细节都引人入胜。

当我还小的时候,第一遍浏览,幼稚的我特别喜欢“杨六郎”、“穆桂英”那些武将,一个个都有着一身武功,穿着华丽的盔甲,打仗时威风极了,抓回俘虏的时候嘴角洋溢着得意、自豪的笑容,真是令人又佩服又羡慕。每次看到这些情节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要是我能穿越到北宋时期,哪怕就是看一眼,穿一下他们的战袍,我觉得也是值得的!

第一遍初读,我读懂了“勇”!

过了一段时间,我渐渐学了一点知识,便再一次读起《杨家将》,因为我已经好久没看这本曾经爱不释手的书了。这次阅读,我细细的品味了一遍,没想到在这次阅读中,我获得了对《杨家将》这本书新的认知。我从穆桂英破天门阵中知道了,这些武将不仅仅身怀绝技,而且他们都有着一肚子的计谋,穆桂英首先命令“六郎”、“孟良”、“焦赞”等各类武功高强的将帅射掉天门阵的信号:藏在阵中心的珍珠白凉伞、日月?n罗旗、49盏明灯,这一下,信号没了,士兵们都乱了套,四处逃窜,这时,杨宗保等主帅基本没有利用武功,就轻松的拿下了天门阵。

第二次阅读,我读出了“谋”!

现在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掌握了许多知识,我三读《杨家将》。这一次阅读,我读出了这本书的精华,给我们讲出的真正的道理!

那就是:责任!

你想,如果不是八贤王和寇准有责任,担保国家拥有杨六郎这员大将,怎么会保护六郎躲过潘仁美一次次使用的圈套、计谋呢?要是杨门女将们没有责任,那她们怎会拼死上战场?为国家远涉风尘,鞠躬尽瘁呢?那都是因为他们有责任心!他们有为国家奉献生命的忠心!

我读的三次《杨家将》,都分别感悟到了人物的精神、品质,一次次阅读,一次次探究,才让我懂得了如此多的道理!在我的成长中肯定少不了《杨家将》,《杨家将》陪伴我成长!!!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19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0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1

我和儿子一起读了童话书《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翻开书,立刻就被书中精美的漫画所吸引,故事情节及语言更是让人爱不释手,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过之后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事描述了一个聪明、善良、勇敢和坚强的狐狸爸爸,它是个好爸爸、好丈夫。可是,狐狸爸爸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正确的吗?让我们来看看《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中的一个片断。獾突然说道:“狐兄,你一点儿也不为此感到担心吗?”“担心?”狐狸先生说道,“为什么担心?”“所有这……这些偷窃行为。”狐狸先生停下来不挖了,两眼凝视着獾,好像他完全傻了似的。他说:“我亲爱的长毛的老古董,你知道全世界有谁在他的孩子快要饿死的时候,也不偷几只鸡?”尽管狐狸爸爸的偷窃行为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那就是为了养活他的孩子们。可是,不管是为了什么而偷,也不管偷了什么,都是不对的,因为那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应当为我们所唾弃的。

看完书之后,我与儿子展开了讨论。发现孩子对狐狸爸爸所表现出来的聪明、善良、勇敢、乐观和坚强佩服不已,完全没有意识到狐狸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于是我让他假设自己就是那三个饲养场主之一时,他又觉得狐狸爸爸不应该去偷东西,而是应当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因为有文本本身价值观的引导,同样是那只狐狸,饲养场主换成自己后,孩子对狐狸爸爸的看法由欣赏变成了批判。孩子读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被书中的观点引导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正确判断。古语云“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不仅是读书的方法,也是做人之道。

总的来说,《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一书用浪漫和优雅的笔调,描写了发生在狐狸先生一家以及獾、兔子等小动物们身上的苦难和挣扎,最终凭着狐狸爸爸的聪明逃出了三个农场主的魔爪生存了下来,故事生动有趣,爱恨分明,让人读了爱不释手。

通过与孩子的交流,发现孩子从书中学会了多个成语和好句子。如:绞尽脑汁、诡计多端、宽宏大量,描写比恩瘦得像铅笔,邦斯矮的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游泳池里的浅水一端,他的下巴都会在水面以下等等。

大家都知道读书有很多好处:获取知识,培养创造力,审美情趣,开阔眼界,教育孩子是非善恶,扩展生活经验。但是所有这些都应该在快乐的前提之后,因为快乐就是孩子成长的需要,只有有了快乐孩子才能更好的成长、发展。

与孩子一起读书,就会经常交流心得体会,这样就可增进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文学是一个由想象构成的世界,只有经常与孩子共读,就可提升他的写作能力,想象力、创造力将获得不断的滋养;读书不仅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带给孩子欢喜、智能、希望、勇气、热情及信心,使孩子的思维活泼、多元、有弹性;共读会增进学习协调沟通能力,加强经验传承交流以及独立思考和休闲娱乐的效果。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正确的引导孩子在其中去追寻,去探索,去翱翔,去享受吧!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2

《围城》,我是断断续续读丁点片段,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于是,就有了大发感触的欲望。

有的人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3

以前,我喜欢读中国历史类的书,在哪些书中我认识了许许多多中国历史上的名人,知道了中国古代许多的战役,读完这一本本的书,我大概明白了中国发展的历史。而一本《希利尔讲世界史》为我打开了认识外国历史的大门。

这本书先是从万物的出现讲起,讲了人类的出现,人类怎么从石器时代演变到现代的。和其他历史类书不同,我读过的有些历史书都很枯燥、单调、没意思,让人读了一遍都没兴趣再读了。这本书呢,像一位老师饱含激情地在给学生讲故事,它用那活泼、愉快的文字吸引着每位读者,让大家读了一遍还想读,手不释卷。

这本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吸引着我,坚硬如铁的斯巴达人,他们的残酷让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犹太人的王所罗门,他的智慧真的让人敬佩;爱林匹克的桂冠让我了解了奥林匹克运动的来历;世界的另一边,印度,讲述了佛教的创始者,乔达摩是怎样传教的;少年国王亚历山大,在20岁开始征服世界的故事;中国人自己的世界,讲述了我们中国的伟大发明和智者孔子的故事;小巨人拿破仑,他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一生只有一次被打败。书中还有其他许多小故事,它们同样也让人喜欢。书中的插图都是非常精美,有的是世界名画的照片,有的是世界级的雕塑,还有古代的地图和名人的照片。这些插图让我更了解当时的历史情况。

《希利尔讲世界史》系列,还有另外两本书,我非常想看,希望妈妈会给我买。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4

一场怪病,让马腾再也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在沙滩上踢球,在大海里畅游,在礁石上捉螃蟹,背着书包走进学校…... 他变成了一个跛脚。

有一天,驻着双拐的马腾突然看到了一条能在海面上飞翔的七色鱼。七色鱼没有脚,可是它凭借着两只胸鳍,照样可以在海面上飞翔。

飞翔的七色鱼让马腾看到了希望。他凭着坚强的毅力,开始练习走路。一步两步......汗水像雨滴一样洒落在脚下的小路上。最后,他终于扔掉了拐杖,像其它孩子一样,背着书包走进了校园。

可是,走进校园的马腾并没有因此快乐起来,大家的嘲笑和岐视,让他再次陷入了苦难与绝望当中。就在这时,一个叫夏雨虹的老师走进了马腾的生活中。在夏雨虹老师的帮助下,他终于一天天坚强起来,成熟起来。有一天,一直看不起他,岐视他的何大勇被人绑架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一幕刚巧被他发现了。他犹豫再三,最后终于决定只身救出何大勇。当他跳入大海,挥舞着双臂游向鲨鱼坨子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那条会飞的七色鱼......

故事里的主人公马腾虽然是个跛脚,可是他的心却是完好的,是善良的。显然,马腾并没有被困难所打倒,而是乐观的接受了事实。

大家看,马腾并没有因为自己跛了脚就变得没有信心。这样就好比我们这些正常人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失去信心,那样怎么行呢?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5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这样一个仅有的、宝贵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呢?与孩子最亲近、相处最多的是父母,我们会给与他们什么样的童年呢?王璐的《蹲下来和孩子交流》一下子就吸引了身为母亲的我,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父母心中所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这种情感就是父爱和母爱,父母是孩子心中最仁慈的法官、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父母的爱如火焰照耀并温暖着孩子们的心灵,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父母之爱如此之伟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发现很多孩子对父母之爱往往不以为然,甚至常常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抱以“敌视”态度,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答案就在于父母没有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他们的爱,没能同孩子进行正确有效的沟通。那么:父母应该如何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正确地去爱孩子呢?这无疑是让很多为父母者头痛的话题。孩子淘气不听话,不爱学习,不懂礼貌,性格害羞,爱撒谎,屡教不改……如此种种,让父母难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无名火起就对孩子动辄以打骂,或者变相的体罚,经过这样一翻“教育”,自以为孩子能悔过自新,却成想适得其反,孩子愈加的反判,甚至对你阴奉阳违,以至造成大错,。这样的父母这“爱”无疑是失败的,那么如何才算是正确的教育之法?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呢?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这一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最应该做到的有以下几点之一:

一、要放下权威的架子,蹲下身子平等地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的权利。

二、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适当时放弃那双充满“爱”的手,让孩子健康自由的成长。

三、父母要以身作则,要知道单纯的“言传”往往很难让子女发自内心地完全地接受你的教育,只有父母做出了榜样,孩子才能真正的信服。

四、要能疏导孩子的情绪,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积极耐心地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

五、教会孩子沟通的本领,让孩子主动说话并能正确的表达。这其中,教会孩子自信是最为关键也是首要的一步。

六、常识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赏识只要掌握了尺度和方法,那就是最能激发孩子潜能,最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教育方法。

七、掌握批语和惩罚的方法,批语和惩罚固然不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但如果用得好,也是非常具有效果的。

八、给孩子一个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充分体会你的爱,这是家庭教育最为根本的一点。

蹲下来,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关心与理解;是我们关心儿童世界的一种方式;也营造出一种明主、和谐的相互尊重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下家长权威的架子,和你的孩子做朋友,让他们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6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雪柿子》这本书时,不禁热泪盈眶,我被树鱼的无私所震撼,被丘石儿的机智所惊叹。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孩子们围着柿子树玩耍的场景,他们是那么快乐,那么满足。可是,为什么树鱼要将柿子树的秘密告诉大家呢?为什么大家只看柿子却不吃那些柿子呢?为什么候鸟将柿子啄走后大家却并不伤心呢?

读完了这本书,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原来树鱼认为只有将柿子树的秘密告诉大家,才对得起自己与朋友之间的信任。孩子们只看不吃柿子,是因为他们心中都有着一棵柿子树,一个快乐满足的希望。候鸟将柿子啄走后,孩子们不伤心,是因为这几十只柿子曾像小灯笼一样,照亮在寒冷冬季的漫漫长夜。同样是柿子,我妈妈小时候就因为嘴馋哄骗过大舅。那是妈妈上一年级的时候,姥爷买了二斤霜柿子给妈妈和大舅吃。谁知道,妈妈一边看书一边吃,不知不觉全吃光了。等大舅回家问妈妈:“爸爸给咱们买的霜柿子在哪里啊?”妈妈一惊,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我也不知道,我去帮你找找吧!”然后,一溜烟跑出去找姥爷寻求保护。大舅知道实情后说:“唉,你吃了就吃了吧,干嘛骗我啊!害得我近视着眼睛到处找,真是调皮!”这件事情也成了我们家教育孩子诚实待人的一个典型事例,每次提起来妈妈都惭愧不己。同样面对好吃的柿子,却做出了两种不同的选择。

当我阅读完《雪柿子》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该如何面对我自己的“柿子”。我要学习树鱼,做一个内不欺己、外不欺人的人,一个懂得与大家分享果实、分享快乐的人。因为生命只有在诚实中守信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才能芬芳我们的人生。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7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信和自强,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成千上万座村落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路遥为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

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一样,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在于过程是否精彩,人生就该象主人公孙少平那样对生活从来不低头,不断地去探索和追求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一种让所有人都为之叹服的人生之路。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现今的社会是一个喧嚣浮躁,充满诱惑的时代,我们每个人也都怀揣着梦想追求着自己的快乐生活,而快乐与否往往在于自己的一念之间。人应该活得乐观,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要用更广阔的眼界去审视我们周围的世界,这样才能不至于将自己囚于一个狭小的范围,人生才是更加充实的。这样对人生才能更有独特的理解,也才能豁出自己的个性来。也许我们在平凡的工作中会遇到许多琐碎的事,不公平的事,可是只要我们学会适应,学会改变,学会选择与放弃,学会善待自己,那么我们就会从中体会到快乐,所谓日升日落,愁也一天,乐也一天,为何不欢欢喜喜地去面对每一天呢!

希望我对《平凡的世界》的理解和感悟能让大家以一种愉快地心情去面对今后的生活,即使有苦难来临,我们也要支撑起自己弱小的双臂去迎接,即使跌倒了,即使失败了,也不会后悔,毕竟这就是人生,毕竟我们都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我们都在期盼一个美好的明天。

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 篇28

朱自清的散文是很好的,写得很有诗意,写法也很新颖,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不错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认为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突然到来,小草在不知不觉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接下来,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特别是第一句,我觉得写得最好,因为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不少的修辞手法。

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认为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家经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述用的修辞方法也很多,让看的仿佛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屋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非常的孤单,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家都在干自己的事情。朱自清的这篇文章,仿佛把我们领进了春的世界里,仿佛把一副春景图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所有让一副春日的情景在我们眼前跳动

朱自清的散文很不错,我还要多找一些来看看!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