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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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 篇1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不老泉读后感(通用18篇)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 篇4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后感 篇5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不老泉读后感 篇6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7

刚从妈妈手里接过《地心游记》这本书我就对它爱不释手,真的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这本书讲述的是1863 年5月的某一天,里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发现一封密码信,并从中得知前人萨克努塞姆曾到地心旅行。于是里登布洛克教授就决定追随前人的脚步,开始了他和侄子阿克赛尔向导汉斯的地心旅行。

正是怀着对未知世界的那份好奇,让里登布洛克教授能排除万难坚持不懈地探索地心的奥妙,让我们读者也获得了不少的科学知识。感谢《地心游记》,感谢里登布洛克教授,让我开阔了视野,也大大激发了我的好奇心。

生活中的我,也是一个爱思考爱探索的男孩。我会拿起放大镜,在蚂蚁堆前专心致志地看蚂蚁搬家;我会经常搬出厨房里的瓶瓶罐罐,照着科学书做各种有趣的难题;我常会对一些有趣现象寻根问底,直到找到满意的答案。

记得有一次科学课上,尤老师给我们全班讲了液体的轻重。科学书上我看到了介绍调制“鸡尾酒”的过程,尤老师当时没有给我们做这个实验,我心里真痒痒。星期六一早我便起了床,开始亲自动手。

开始做“鸡尾酒”啦!我先来到厨房把材料准备好:一大勺蜂蜜、一大勺水、一大勺油和一个透明的玻璃杯。可是水是透明的,看不清楚,怎么办呢?很快我变找到了解决的方法,我在水里滴了几滴红墨水。此时的厨房俨然成了我的小小实验室,而我呢就是名副其实的小科学家。由于我不知道谁轻谁重,便把三样东西一股脑儿全倒进了玻璃杯,很快它们便像多年未见的朋友,迅速聚到了一块儿,居然溶解在了一起,浑浊不堪。难道我倒得不对吗?唉,实验失败了。我不免有些失望。可就在这时,三种液体突然接到了上级的命令乖乖“投降”,来到了它们各自该呆的位置:油在上,水在中间,蜂蜜在下,一杯漂亮的“鸡尾酒”就诞生了。那种开心的劲儿比吃到了任何一样美味都过瘾。

一会儿,爸爸起来了,狡猾的我脑子里突然生出了一个坏主意。我把“鸡尾酒”举到爸爸面前,说:“爸爸,这是我调的新式鸡尾酒,可好喝了,你要不要尝一下,你不喝我可喝了。”说完,我还做出了要喝的样子。也许是因为刚刚睡醒,也许是因为没戴眼镜,爸爸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拿过我手中的杯子,准备要喝。这时,我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爸爸听见了我的笑声,马上猜出了我的计谋,放下杯子,指着我说:“你个小滑头!”说完,我们两人一起大笑起来。

耍弄了一下爸爸,我仍不依不饶:“爸爸,你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吗?”这个问题显然难不倒博学的爸爸:“这里面有个定律叫‘帕金森定律’。液体的密度有密有疏,密度密的略重,会沉淀在下,密度疏的略轻,会漂浮在上。”我心满意足的朝爸爸点了点头。爸爸也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难道是真的吗?”这些都是我平常最爱问的问题。虽然如今的我还不能和里登布洛克教授教授那样去探索地心的奥秘,但是我和他一样拥有了一颗好奇的心,有了这颗好奇心就让我多了一双隐形的翅膀,让我飞得更高,看得更远。

不老泉读后感 篇8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不老泉读后感 篇9

不是每一个人从小就能“不惑”,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欧阳娜娜,喜欢音乐就能去伯克利。

大多数的孩子在学习音乐的黄金年龄每天都被写不完的家庭作业围困在写字桌前。

如果有些人真的相信了世界就像视频里说的那样美好,当他看见真正的现实的时候,又会如何怀疑世界呢。

但其实,不能怪现实。

现实就是残酷的,从没有那么美好过。

视频开头一直在强调

青年人的身体里容得下更多元的价值观

我们有选择的权利

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东西被限制

我们能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少

我们并不是激进

也并不是故意反抗什么

只是想追求自由和真实

当鲁迅的文章从课本里一篇篇被剔除,陈胜吴广也从小学课堂中消失,此时我已经上大学了,开始读高中没时间读的王小波。

我从《沉默的大多数》中看到了一句他引用罗素的话:“参差多态才是幸福本源。”

我没有读过罗素,沉默的大多数也还没看完,如果理解错了,那就当我是断章取义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10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不老泉读后感 篇11

真的很羡慕《华南虎》中的那只老虎,最终能冲破铁笼子,找到属于它的自由。其实我们和老虎一样,也需要自由的。

“你看某某多乖啊!作业认真做,上课认真听,哪像你,一点也不听话……”这恐怕是所有孩子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吧!

什么样的孩子在家长眼中是乖孩子?在父母的叨念中,我听出了大概:家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发表自己的意见,每天只知道看书学习,下课做作业,也不出去玩,放假则是不断地温习功课,热爱学习到废寝忘食,电视、电脑从不碰等等。

听完这些要求,你第一反应是什么?机器人!对,只有机器人才能做到,只有机器人才能按指定的程序走完自己的一生,学习、工作、退休——那作为有灵性的人和机器人又有什么分别?难道乖孩子就要这样乖嘛?那我宁愿自己不乖,我不甘心我的灵性泯灭于这样的程序之中。

如果,乖孩子的生活是一快快黑白方格,排列整齐,那我宁愿我的生活如一个个多彩的肥皂泡泡,有大有小,或高或低,或圆或扁,自由飞翔。

如果,乖孩子的画是三原色的布局,那我宁愿我的画是各种颜色的融合,因为多样才是自由的灵魂,才是生命的真谛!

如果,乖孩子的课余生活只有作业的比拼,那我宁愿参加好玩的课外活动,让身体慢慢轻盈,放飞自己的心情。

乖孩子的一切是锁定的程序,我不愿做大人理想中的乖孩子,我希望自己更多一些真实,更多一些自由,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多姿多彩的天空。

不老泉读后感 篇12

《西沙有飞鱼》这本书,主要讲的故事是:

《探寻华山虎》讲的是在龙栖山主峰垭口被称为“华山虎的天堂”华山虎一般在

10、11时之间在深山中出没。华山虎很华丽,有矫健的身段。不过在虎的民族中,龙虎也常常排列。新疆虎早已灭绝。但只有华山虎是中国特有的,又称“中国虎”。我的感想是:除了上面的这些虎,肯定还有很多,我长大以后要在搜集一些其他的老虎。

《大象学校》讲的是大象是神圣和庄严的象征。而且人们都说大象很有灵气,好远就能猜出你的心思,感觉到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同时大象也是感情丰富的动物,它们非常温柔,对死人非常同情,喜欢别人给它挠痒痒。它们经常在我国和邻国之间走来走去,有时十天半月一个来回,有时几个月才能往返一趟。它们最恨的就是在那些在这里打猎的人。大象非常记仇,而且拥有超强的记忆力、嗅觉、听觉,皮还很厚,头骨很硬。这段给我的感想是:我们以后要保护大象,不要伤害它们。

《智慧的菠萝蜜》讲的是一个关于菠萝蜜的故事,是说一家主人近来一进屋,就有股幽香,他以为是屋旁前院或后院的花香,没有在意,但过了一会儿,那香味直扑鼻息,烈得诱人。主人被撩得坐不住了,循味追踪到床下,掀开一看,好家伙,竟是一只熟透了的菠萝蜜!菠萝蜜得先用刀剖开,胸怀一旦裸露,涨满蜜汁,香味四溢,金黄色的果实就露出来了。菠萝蜜有香甜的果肉,一称就有三十多斤重。这段给我的感想是:菠萝蜜真是一种智慧之果,需要仔细观察,反复的思考,循序渐进。

不老泉读后感 篇13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中有一个《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妈妈死后,他的爸爸给她娶了一个后妈,后妈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很美丽,但心却很坏。灰姑娘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美丽可爱,心地善良。

读了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人不能看外表,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心美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们遇到困难都要自己克服,学习也一样,才能取得好的成绩。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中有一个《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妈妈死后,他的爸爸给她娶了一个后妈,后妈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很美丽,但心却很坏。灰姑娘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美丽可爱,心地善良。

读了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人不能看外表,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心美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们遇到困难都要自己克服,学习也一样,才能取得好的成绩。

不老泉读后感 篇14

协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原北京协和医学堂基础上创立,在过去的近一个世纪里,成为西方医学在中国发展的鼎盛和巅峰,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医疗系统,大部分学生在未来的从医生涯里推动了中国的西医发展,治学严谨,提倡精英教育,通识教育、博雅教育并重。它在教育、医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应当引起现在社会的思考,在面对医患矛盾层出不穷,社会医疗体系改制迫在眉睫的今天,如何去培养医生,以期提高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

担任医学生辅导员的三年多时间里,深深感受到,医学生们从高考中走出,又重新进入新一轮不间断的考试,不说学富五车,起码要学的书就要五车,每一学期末发教材,体弱女生沉得都无力提起,内外妇儿、八大系统、解剖、生理、生化、病理……基础考、临床考、毕业考,三大综合考试,座座大山,想穿上白大褂还需经历医师资格考试,近来又提出要进各基地医院轮转,本三年硕两年博一年,如此沉重之学业,和其高中同学四年本科毕业即投入社会熔炉相比,医学生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必然更多,除了普世的救死扶伤理念之外,这一切理应得到社会给予的尊重和理解。八年求学路漫漫,学生却不知自己八年后的社会角色是什么,看到一幕幕的医生被砍事件,一部分学生开始退怯,医生都已经成为高危职业,社会的诚信还能靠什么去支撑。

多年前的梦想,自己也是一名身穿白大褂的临床医生,无幸而从,命运将我被迫地“弃医从文”,只是对于医生职业的情愫一直都没有变,多年后有幸进入医学院担任辅导员,在这里和医学生们同吃同住同学习,新学期担任大一新生的辅导员,个人觉得应该更多地参与课程教学,做一个梦里的医学生。

尤其是新生更有必要读一遍《协和医事》,这是一种那个时代里的象征,进入学府,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就被浸润其间,要有归属感,要有使命感,要有幸福感,告知新生的同时,同样也警醒自己。

不老泉读后感 篇15

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我十分佩服罗曼·罗兰,把书中的人物详细的写了出来,活灵活现的展现了人物的特点,以及值得我们引以为荣地方,如贝多芬在耳聋的情况下仍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巨大的创造力和高尚的道德标准,有一个伟大的人格对讨厌的人也会忍耐,他虽是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幸福给予世界,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不老泉读后感 篇16

“老三篇”是毛泽东同志在战争时代的著作,已经教育了中国几代人。在我的学生时代就深受“老三篇”的影响,重新拜读这三篇文章,感觉又一次受到深刻的教育。

《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在中央警备团战士张思得追悼会上演讲的。张思得同志虽然没有牺牲在战场上,但他是在劳动中光荣牺牲的,张思得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纪念白求恩》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教导我们如何做人,是要做一个高尚的人 ,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还是要做一个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人。我们要用更高的标准去做人,象焦裕录、孔繁森以赤诚之心对待国家和人民,对工作精益求精。

《愚公移山》,通过古代中国的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不畏惧困难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朴素艰苦的奋斗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正气。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更要发挥《愚公移山》精神,一个人总要有点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信仰和坚韧不拔的追求会使人变的心灵纯洁高尚,一个民族,一个单位有了信仰才能凝聚人心,形成坚不可催的堡垒。

不老泉读后感 篇17

最近在看白落梅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是写张爱玲的倾成往事。 内容是传记,而文字优美、意味深长。我喜欢白落梅的文字,不仅文采飞扬,而且读来朗朗上口,韵律十足。之前《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就很美,现在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让我爱不释手,在优美的文字中,将张爱玲的倾成往事娓娓道来,让人在这优美的文字中,不禁为张爱玲这一代才女唏嘘不己。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这是胡兰成和张爱玲婚书上的八个字、但是我觉得对于张爱玲来说,这八个字更多的是嘲讽。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过上安稳的生活,张爱玲也不例外。安稳、舒适的生活是她追逐了一生的东西、可是她的生活真的连正常人都比不上。都说童年的经历会给人造成很大的影响。可能就是因为童年时父亲吸食大烟、再婚,母亲为了自由抛妻弃子等一系列的事情,给张爱玲造成很大的伤害,也让她变得骄傲和冷漠,过早地看穿了世事变迁吧。

一个吸食大烟、连学费都不愿意支付的父亲、一个背弃诺言、让她对爱情绝望的男人、一座承载了太多痛苦回忆的城市······

那个与她山盟海誓的人—— 胡兰成,让她在情窦初开的年级就对爱情绝望、甚至说出“ 她再不能爱了” 的话。当她看到他的背叛时,她是那么的决绝,她没有选择哭闹,而是华丽转身,选择独自萎谢……

自古才女多不幸,可能应了那句话,上天本身就是公平的,她给了张爱玲才气,却不给她 岁月静好的生活。她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可是她的一生却在无数次迁徙中度过。曾经为了躲避跳蚤,医好身上的皮肤病,她不得不一次次地搬家。其实有时候,我觉得她不仅实在逃避跳蚤,也是在逃避世人的眼光,逃避故乡的纠缠,不希望世人对她的打扰。不然,她也不会一知道旁边住着一位一直关注她的记者邻居后,无声无息的搬离了。她只是希望一个人静静地在属于自己的孤独世界里终老,以至于在公寓死了一个星期后才被人发现。

“ 她在属于自己的山河里,伪装宁静;又在奔忙的迁徙中,故作矜持。”

还是那句,世上曾有张爱玲,世上唯有张爱玲。

不老泉读后感 篇18

我读过许多描写动物的小说,包括沈石溪的著名作品,《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也包括《老虎“哈雷”》,都描写了动物与动物之间和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情感,让人久久难忘。

聪明的小老虎“哈雷”在阳光马戏团里学会了许多受到观众欢迎的节目,高导演还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但哈雷很害怕钻火圈,一见到火圈就趴在那里不动,不管怎么引诱它,它都趴在那里,只好将它养大的宋大妈请到马戏团里,宋大妈在火圈的另一头哭,使哈雷想起了以前宋大妈的儿子犯上了毒瘾为了偷钱而和宋大妈打架的景象,就不顾一切地冲向了火圈,成功地“学会”了钻火圈。高导演认为哈雷学会了钻火圈,可再让它自己钻,却又不敢了。原来在哈雷小的时候,宋大妈经常为了他不争气的儿子和哈雷抱在一起痛哭,哈雷觉得宋奶奶就像亲人一样,宋送奶奶开心哈雷就开心,宋奶奶难过哈雷就难过,所以在宋奶奶伤心时,哈雷就想去安慰宋奶奶,并且不顾一切地从火圈中钻到了宋奶奶的身边,所以使宋奶奶重新拥有了工作,不再饿肚子了,后来宋奶奶说:“托老天的福,养了个孝顺的儿子,每月给我1000块钱养老哩。”宋大妈说的儿子并不是还在监狱里的儿子,她所说的儿子,就是老虎哈雷。

这本书,不但给人们讲述了,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善良的动物,只要善待它们,就会成为好朋友,还告诉我们要善待动物,不要让可爱的生灵在我没这代人的手中消失。我们不能保证不捕杀动物,但我们可以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将它们身上的角或皮毛拿去卖。苏醒吧,还在捕杀野生动物的人们,还在想着怎样获得动物珍贵的角和皮毛拿去卖的人们,发生在动物身上的灾害总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人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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