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心得体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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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心得体会 篇1

学习刘家义同志的这篇文章,我首先意识到的是,之所以提出“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其背景是,作为基层干部在工作中会经常遇到很多问题及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改进我们的思维方式。由此可以看出,改进思维方式的目的在于“改进我们的处理方式”,进而更好地解决问题。即: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处理方式。思维方式正确了,处理方式才能正确,问题、矛盾、困难才会更好的得到解决。只有不断地改进思维方式,才能使自身的管理能力不断地得以提升。而要实现“不断地改进思维方式”,就要紧紧从“十个坚持”出发,在工作中注意“十个防止”,正确处理好“十种关系”,以此为指导,具体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做到面对新的挑战,培养正确的思维方式,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因此,对于此文的学习,其意义在于把改进思维方式,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所具有的指导意义。

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心得体会(通用5篇)

通过查找现在本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本文的学习,首先使自己认识到的一点就是:面对问题绝不能总是怨天尤人。所谓的怨天尤人,其实质就是凡事只是“找理由、拉客观”,去寻找各种客观理由为自己开脱。而不是静下心来挖掘自身的原因,寻找主观因素,总是抱怨这、抱怨那。诚然,工作中出现问题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客观性。但作为一名干部,应当能够克服自身的弱点,从主客观不同的角

度,去看待问题,分析问题,把握好问题的根源,找出其规律性的因素。对于很多事情要做到思考在前,充分做好避免出现问题的前期必要的准备,以及为解决好所出现的问题所必需的的各种应对准备。不再怨天尤人,不能坐等问题的出现;不能只会被动的去处理已出现的问题;不能只会一味的接受批评,而不能够认真的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应当“主动出击”积极应对,努力克服自身的弱点,把问题解决在“未出问题”之前。误解也好,埋怨也罢,也就会一一化解,进而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这是“改进思维方式”的具体要求之一。

其次,对于住校生管理工作,应当把“坚持全局观点、长远观点”和“坚持原则性”有机的结合起来。

所谓坚持“住校生管理工作的全局观、长远观”,就是应当明确住校生管理工作的完成好坏,秩序是否稳定,不仅仅是宿管部一个部门关起门来“自产自销、自我消化”的问题。如果是这种思维方式,势必就会造成,管理过程中原则性的丢失、制度的弱化、手段的缺乏,工作将会难以顺利进行。作为本部门的直接负责人,我应当进一步认识到,对于约占我校高中部人数一半的住校生的管理,它关系到学校在整个津南区的声誉和形象,关系到我校整体秩序的好坏,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成果,等等。由此可见,很多事情仅仅从宿管部一个部门的角度出发去处理问题 ,“可松可严”。但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可能出现很多的连带反应。因此,从“全局的、长远的”观点出发,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住校生的管理,增强“付强化”效应。坚决改变“差不多就行、得过且过”的错误的思维方式。坚决防止短期行为,对“一

人一事”的处理都应考虑到“宿管部”的发展,更应意识到学校的长远发展。这也是“十个坚持”中“坚持原则性”的必然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把“坚持全局观点、长远观点”和“坚持原则性”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使宿管工作有章可循,住校生的各方面的秩序才能进一步的稳定。

再次,工作中应坚持好“深入思考”,抓好重点,精益求精。 作为一名干部对于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不进行“深入思考”那就只会看到问题的表象,有时甚至连“表象”都会错过,从而失去了解决问题的良机。或者找不到问题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正确的解决好问题。

反观前期的工作方式,就是因为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只是问题出现之后被动的去处理问题。而有时也是采取了简单的处理方式。没能做到进行必要的“由点到面”、“由个体到一般”的深入思考。所以感觉工作总是疲于应对,总是处于被动之中。同时由于没能深入思考,也就造成了“抓不住重点”,没能正确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顾此失彼。抓不住重点,往往造成事情没有轻重缓急之分。首先要做的事情没能做好、做彻底;次要的事情又急着去完成。面面俱到,往往使本职工作疏于形式,踏不下心来,质量打了折扣。主次分不清,往往造成大事做不成,小事做不好。前两点做不好,工作就不能“精益求精”,也就势必造成工作出现“飘浮”,粗枝大叶,出现问题也就会在所难免。因此旧的思维方式必须改变。首先应当确立“精益求精”

的工作目标,必须能够静下心来,对工作、学习进行深入的思考,在工作策略上讲求“抓重点”。

以上是我通过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对照自身的工作引发的一些浅显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不断的实践探索。同时我认识到,改进思维方式中的“十个坚持”、“十个防止”等每一点的精神内涵,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作为干部要改进思维方式,就应当把这些思想要求进行有机的结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在工作中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才能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心得体会 篇2

学习了刘家义同志的文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深有感触,领导工作中遇到困难,采取的不同处理方式,可能会用不同的结果,只有积极应对,迎接挑战,才能化解矛盾,克服困难,抓住机遇,不断提高。因此改进思维方式,对领导能力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我认为做一个党员干部和一个合格的管理者,主要要做到一下几点:

一、要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作为一名领导者,首先要当好表率,以身作则,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学会包容、心胸宽广,胸怀大度,处理问题放得出去、收得回来,对事不对人,公正公平,举重若轻,才能得到职工的信任和拥护。但是当职工的个人利益和职工利益发生冲突时,也不能怕得罪人,无原则地迎合一些错误观念。该干的事不敢干,该批评的事不敢批评。既要尊重个人权利,又要考虑到集体的利益。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才能带领群众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克服困难。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历史经验表明,当我们能够自觉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发展;当我们背离或放弃实事求是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这是一条被实践反复证明的真理。

邓小平同志指出:“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完全可以说,没有实事求是,就没有我们党的事业的巨大成功。实事求是是凝聚民心的根本条件,也是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重要前提。因此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背离。离开了这一点,就不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更不是称职的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问题,而且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综合反映。如果把吹牛拍马、弄虚作假、投机钻营视为时尚或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就不可能坚持实事求是。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不说假话,不讲空话,自觉同弄虚作假的行为作斗争。加强自身修养,对自己的工作和言行经常进行反思,及时改正失误和过错。经常用历史的教训来警省自己,敢说真话、讲实话,一切从实际出发,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实现安全生产。

三、要学会辩证思维

任何事物是发展变化的,相互转化的。对待任何事情,要辩证地看,防止绝对化、主观性和表面性。辩证思维有一下几方面:

1、 坚持全局观点,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考虑任何问题,处理任何事情,完成任何工作,都要站在全局高度。立足全局,服从全局。没有全局观念,局部工作也不可能做好。只有从全局需要出发,才能不断提高局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坚持长远观点,处理好长远与当前的关系。

任何事情都是循序渐进的,从长远出发,来考虑和确定当前的目标、方向、重点和方式,才不会迷失方向。对于关系长远发展的大事,必须努力去做、去推动,逐步加以解决。做好当前的工作才能放眼长远。这就是当前和长远的辩证关系。

3、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做人做事,对人对事,都得讲原则。一方面,敢于坚持原则,另一方面,也要讲究灵活性。原则性,是必须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灵活性,是依法由谁处理和处理到什么程度更有利。原则性不是死框条文;灵活性不是随心随意。原则性与灵活性都不可少,必须紧密结合融为一体。

4、学会创新思维,避免思维僵化

创新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没有创新就会僵化守旧,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对已有的经验应进行总结和更好地应用,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加以巩固和升华。因势利导,增强预见性,保持相对稳定性。稳中有变,变中求稳,这样才能使工作有预见性,才能够把握它的本质、趋势和规律,适时提出新的目标和思路。

四、抓工作要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在实际工作中,考虑问题、酝酿和研究任何事情,都应反复掂量、多谋善思,分清共性是什么,主流是什么,本质是什么,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哪里。面面俱到,事无巨细,眉毛胡子一把抓。并不是是周密、细致、完整,而是思维方式不健全、能力弱化的一种表现。防止四面出击、顾此失彼,处理好全面与重点、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分清原因,对症下药,找准事物的共性、主流和本质,分清形成的表层、深层原因是什么,并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既学会弹钢琴,又善于抓重点,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才能不顾此时彼,把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五、要作风务实、精益求精

同志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真抓实干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作风务实就是要防止飘浮和粗枝大叶,坚持深入思考,防止盲目性,处理好动手与动脑、工作与学习、理论与实践、积累与发挥的关系,形成实践总结的习惯、独立思考的作风。务实就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从过程出发,从解决现实问题出发,而不是从形式出发。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文过饰非,掩盖问题,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积越大。

作风务实就是要抓好落实,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落实到实践中去,落实到基层中去,落实到群众中去,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如果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再好的方针、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再伟大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因此,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作风务实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世界观正确与否和党性强不强的一个重要标志。

抓落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检验,抓落实的过程,必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只有努力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把落实工作真正抓好、抓出成效。抓落实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对立面,就是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形式主义的东西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重形式轻内容,重口号轻行动,重数量轻质量,重眼前轻长远。搞形式主义,势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助长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心理和好大喜功的浮夸作风。

抓落实的工作必须抓得很具体很细致很扎实,这也是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的必然要求。不深入实际、解决具体问题,这种认识和做法是不全面、不恰当的。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和部署作出之后,还要研究具体办法,明确具体责任,一环扣一环地去抓,精益求精,才能实现各项决策和部署的全面落实,才能保证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

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心得体会 篇3

医疗险对社会基础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它主要有四大好处:

第一、就是就医直付。部分医疗险都有一张专属的医疗卡,治疗的费用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给医院,这样就不需要牵涉家庭现有积蓄。

第二、地域范围比较广。高端医疗险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乃至全球保障等,当然保障地域越全面,价格也会相对比较高。

第三、医院选择更自由,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任何一个公立医院就医都是一样的报销比例和报销方式。

第四、保障更加全面。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只要条件允许,它是可以配置足够高的保额来全面保障自己的医疗问题。从保障的?度来说,也是对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从这个?度来说,医疗保险有他特别珍贵的价值。

接下来我们举个例子去思考,那就是在夫妻关系当中,谁应该首先配置医疗险?

我们认为首先应当配置医疗险的是劳动力输出较多的,主动收入较高的人。一般来说我们会发现夫妻双方当中丈夫扮演着外出工作,获得家庭主要财富的这样的一个职责,而妻子更多的时候扮演相夫教子,稳定后方的这么一个?色和职责。

从这个?度来说,首先是丈夫作为生产力主要输出的人员,应当配置属于自己的医疗保险。同时如果说家庭的条件比较好,还可以考虑丈夫和妻子都配置这样属于自己的医疗保险,为什么?

第一、因为我们发现如果丈夫创造财富,自己出现医疗问题,他通过自己的医疗保险可以充分覆盖自己的医疗险,同时还可以尽快的恢复自己的劳动力,重新走向工作岗位。反之,妻子如果患病,医疗费用的支出,也会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的减损,所以妻子同样需要配置医疗保险。

第二、如果说妻子是全职在家,丈夫创造财富,妻子的安全感可能会逐渐下降,这时候妻子为丈夫买医疗险,也能增加妻子的安全感。

在这里再给大家做一个案例的补充,那就是我们每一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孩子做好医疗保障计划。因为孩子来到这个人世,其实我们做父母的是不能选择孩子是否健康,孩子是否有疾病的。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的每一次疾病都牵挂着父母的心,所以夫妻的任何一方对子女要尽到抚养的义务,孩子在出生之后应当择机为孩子配置充分的医疗险。

这样的话一旦孩子出现医疗问题,重大疾病,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至于将自己辛辛苦苦创造的主动收入用于孩子的救治,从而导致家庭生活质量急剧下降,而能够是通过一份有效的医疗险,让孩子得到最好的最充分的救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

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心得体会 篇4

按照课程安排,我先后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要遵守,但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权利,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学习《领导干部要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心得体会 篇5

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小编为您整理了《党员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讨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经过一代代民法学者接力奔跑,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我国将告别“散装”民法时代,迎来新的民法典时代。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是市民法、权利法,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典就是要将这个“总和”,尽可能囊括到一部成体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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