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坏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感言(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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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坏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感言 篇1

在我们的学习中,我们接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现在我就以我学习《环境保护法》谈谈我在学习中的体会:

关于坏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感言(通用5篇)

一、《环境保护法》是我们身边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他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我记得以前,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到处都听到鞭炮声。特别是在清明节时,人们扫墓都要到山上去烧纸,有时候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引发一场火灾,毁了一片森林。但现在不一样了,环境保护可以说是深入人心,那是因为各级政府、学校,其他各行各业都加入了宣传环境保护的队伍,就连我们中小学生也参与了这项伟大的工作。

二、学习《环境保护法》的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知道我们的水资源为什么会越来越紧张,那都是因为我们的森林资源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大面积的水土流失让我们的良田变成了荒漠,让我们的河流干涸见底。

现在我们毕节试验区正在进行大刀阔斧的经济建设,而水资源的短缺豪无疑问地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所以我们提出的是把毕节建设成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试问,如果没有《环境保护法》这样的法律作为保障,这不是一句空话吗?如果没有对该法的宣传普及,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又如何实现环境的改善。

三、我们要做一个忠实的环境保护者。环境保护的成败关系到未来的我们是不是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我们都能够看到一些类似于下面这些的资料:“经统计,上世纪60年代特大沙尘暴在我国发生过8次,70年代发生过13次,80年代发生过14次,而90年代发生过20多次,到了21世纪其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造成的损失愈来愈重,尤其是今年,到4月23日,北京已经是11次了!其持续之久、范围之广、危害之大是“历史之最”。” “中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美国的1/5,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我想这样的数据太多,而能给我们的优良环境却越来越小,我们作为这个时代的接班人,千万不能坐以待毙,我们要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去,而且一定要胜利。

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别让可爱的生灵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消失。同学们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个最小的细节做起,做一个环保卫士!哪怕是种一棵小苗,不浪费一滴水,不乱扔片果皮,节约一张纸,只要你我他都有心。我们的生存环境就会得到改善的。

关于坏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感言 篇2

今天听了姚金中专家的《浅谈中小学书法教学》的讲座,使我对书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感受颇深,受益匪浅。作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深知培训意义和此次书法学习的重要性。通过培训,认识到作为教育工作者对书法传承的重要性。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中国书法自古以来深受人们喜爱,它既能锻炼意志,又可陶冶情操;既反映个人的意志,又体现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灵魂的具体体现。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练习书法对于培养人的道德素质、身心素质、智能素质及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个性塑造及审美能力都有及其重要的作用。美的书法能通过形象而又抽象的线条使欣赏者获得美的享受,并能够陶冶人的人格和性情。练习书法实际上是习者用眼睛感受美,用练习探求美,用心领悟美,用手创造美的过程。

好的书法能表现出作者人生,生命的体验。好的作品我们会感受到它无拘无束的情感流露,无障碍,随心所欲。初学一个帖,点画和点画之间一下很难摆顺,这需要我们去找规律,一点一画,一撇一捺间每个大家都会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规律找到了,才能深入。写一个,切忌把每个部分孤立起来,要做到协调,整体协调能力是很重要的,这有很多窍门,道理在里面。在学习书法,要学会从不同的书法形式后面找到古人都遵循的法则。这种法则,虽然在外在形式上的表现,历代不同,各人相异,但其内在的规律法则却是一样的。

学习书法,很重要的就是从点画用笔以及行笔上去找古今一脉相承规律。临帖时要随时随地提醒自己不要让笔把自己左右了,要用笔,自己左右手中的笔。下笔要善于找参照,大胆落笔,随时调整,锻炼出前笔有缺练习书法对于培养人的道德素质、身心素质、智能素质及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个性塑造及审美能力都有及其重要的作用。美的书法能通过形象而又抽象的线条使欣赏者获得美的享受,并能够陶冶人的人格和性情。练习书法实际上是习者用眼睛感受美,用练习探求美,用心领悟美,用手创造美的过程。

好的书法能表现出作者人生,生命的体验。好的作品我们会感受到它无拘无束的情感流露,无障碍,随心所欲。初学一个帖,点画和点画之间一下很难摆顺,这需要我们去找规律,一点一画,一撇一捺间每个大家都会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规律找到了,才能深入。写一个,切忌把每个部分孤立起来,要做到协调,整体协调能力是很重要的,这有很多窍门,道理在里面。在学习书法,要学会从不同的书法形式后面找到古人都遵循的法则。这种法则,虽然在外在形式上的表现,历代不同,各人相异,但其内在的规律法则却是一样的。

学习书法,很重要的就是从点画用笔以及行笔上去找古今一脉相承规律。临帖时要随时随地提醒自己不要让笔把自己左右了,要用笔,自己左右手中的笔。下笔要善于找参照,大胆落笔,随时调整,锻炼出前笔有缺标和要求。努力为书法的传承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坏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感言 篇3

1、 总体方法

注册会计师以其崇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经济回报而著称,因而许许多多的人都以成为一个注册会计师为目标,无论他或她是否来自于会计专业,我们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成为一个注册会计师的难度与收益是成正比的,因而所谓的一些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方法也就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其实从一个过来人的角度来看,成功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方法与学好其他科目的方在本质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一定要说一下的话,我认为以下三点:

首先,你要有强烈的愿望。这意味着你要明确你自己是愿意考注会的,而不是什么其他的事情逼迫着你不得不做。道理很简单,如果你不是自愿的,那么在学习的时候你总愿意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来推迟学习的开始时间。此外,如果不愿意做,你就不会学的深入,那么自然对问题一知半解,而以注会考试的难度,这种对问题的理解程度自然是不能通过考试的。

其次,要有明确和合理的目标。总体的目标是很明确的,那就是通过注会考试。但仅仅有总体的目标是不够的,你还需要制定明确而合理的中期,甚至短期目标。所谓的合理的中期目标是指你在这一年内准备通过多少个科目,诚然我们听说在20xx年有一些同学一次通过了6门,不过这些同学有些是全脱产的奋斗了10个月,有些则是往年学过的。因此,我衷心的希望所有的学友们能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可以用以学习的时间等等来安排每年的考试科目。而对于短期目标就要同时注意合理和明确。所谓合理是指要量力而行,也就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通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完成的学习量。当然在开始的时候可能由于对具体科目不熟悉,而没有能制定出合理的学习量,那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节,但是所制定的学习量应当是在在寻找到一个合理的底线后就逐渐增加的。而所谓明确就是要让自己明确的知道自己是否完成了学习的任务,如果没有完成的话,差了多少。

最后,一定要分清每天工作的主次。我希望每一个学友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在考注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注会,而不是其他的应酬。具体的做法是一切其他的活动应该为注会让路。举例来说,如果在看电影,打游戏,出去吃吃喝喝和复习注会之间进行选择,那么一定要选择学习。以个人的经验,学习的时候一定要去大学的自习室,而且不要携带任何娱乐设施,如果一定要带电脑听课件的话,就要确保将电脑里的其他东西清理干净并且使电脑无法上网。

2、 科目心得

我今年考的是财管和税法,因此我就只谈谈这两科的复习方法。

对于财管而言,理解思路远比做题重要的多,我认为学习财管最主要的是对于几个要点要做到可以明确从头到尾说出每一步应该做什么。而后才是适量的做题。这是因为财管是一个明显可以分成几个大的知识点的学科,而抓住了这些知识点也就意味着解决了绝大部分考题。

对于税法而言,我并不赞成背诵法条,而应该通过做计算题来熟悉相关的知识。在开始的时候可以一步一步的做较为简单的单选题,而后再做计算题和综合题,等所有的知识都理解的差不多了,在去做多选,而后对于多选中考的比较偏的内容进行记忆。

3、 我喜欢的老师

财管的田明老师是老牌名师,其讲课水平已经得到了全国考生的公认。而新东方的某些班次请田明老师进行极为细致的讲解,相信只要认真听讲并且进行适当的复习,一定可以通过财管考试。

值得一提的是财管的陈忠星老师是一个非常负责的老师,她给我的感觉更像初中时的班主任,她可以给你讲一道题到很晚,直至你明白为止。

税法的杨军老师是一个一线的注册税务师,他的业务水平十分的纯属,因而对于注会考试越来越偏向实际的风格有着很好的把握,而在讲课时他可以用现实中的一些例子让你深入的理解税法的知识。

关于坏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感言 篇4

针对的管理问题:

只靠领导来管理是多数企业的管理现状。但领导管理往往比较粗放,不够细致。如何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减少对领导的依赖,让人们互相管理,少靠行政命令,多靠流程推动,这是横向控制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做、管分离

工厂的事情是横向发生的。说到底就是物的流动过程,从采购物料到物料入库,再到车间领料、生产。采购、仓库、车间是平行单位、平级部门,采购员不是仓库的领导,仓库管理员也不是车间的领导。物料是在平行部门之间流动的,事情是在平行部门之间发生的。

所以,要懂得在平行部门之间建立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学会管事,就要懂得把企业的各个部门分为两大类:

一大类是作业部门,包括业务、采购、仓库、生产、开发。没有业务部门,企业就不知道该生产什么;没有采购部门,企业就没有原料可加工;没有仓库,原料和产品无处存放;没有生产部门,则根本不存在生产。所以,这些部门都是作业部门。作业部门的意思是,没有它们产品就生产不出来。

而像计划部、品管部、人事部、财务部这一类的部门,没有它们生产照样进行,东西也照样做得出来。很多企业在规模尚小时就没有这些部门。但为什么又要设立这些部门呢?管理学上把这类部门叫职能部门,职能指的是管理职能。也就是说,这类部门是做管理的,是管事情的。

作业部门做事,管理部门管事。要把做事和管事分开,做归做,管归管,不要让做事的去管自己做的事。

目前企业管事有两种方式:

第一,用管人的方式去管事,靠行政化的方式纵向管。比如采购员由采购经理管,品管员由品质经理管。我经常问品质部经理:你知道来料检验员现在在干什么吗?他不知道。所以,用行政化的方式管不住细节。

第二,做事的人自己管事。采购员自己管自己,下单、跟催等都是自己管。自己做,自己管,有几个人能管好?没有谁愿意把自己搞得那么紧张。

所以,靠上级管、自己管都不是办法,要懂得靠平行部门来管事情。

平行部门管事就是横向控制。这个方法叫横向控制法。

二、横向集权

横向控制的前提是要横向地、在平行部门之间对权力进行分配,比如说采购物料,要把决策权给物控员,执行权给采购员。物控员和采购员这两个岗位是平行的,把权力切开,各拿一半。权力被一个人完整地拿着容易导致不负责任,甚至腐败。

计划也是一样,生产部门该做什么、做多少,是由计划员负责,具体执行由车间负责。车间和计划部门是平行的,并不是上下级关系。

所以,权力要平行来分配,事情的控制要横向来进行。

广东圣球这个企业就是这样改过来的。这个企业以前没有计划部门,业务部门接到订单后直接转给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自己安排,自己约束自己,做事和管事没有分开。结果是订单要求的产品经常不能被及时生产出来。

除了自我管理外,这个企业还有一定的行政管理,一个生产总监统管着计划、采购、生产、人事等各个环节。因为他管的人和事都很多,最终都管不到位。

所以,该企业在管理变革以前,存在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这两种方式。

我曾经问过那位权力很大生产总监:你签字审批某个物料该不该买时,真的了解库存状况吗?他说不可能详细了解。我又问:采购下了单以后,你真的知道物料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吗?他说不敢肯定。

一个生产总监管这么多事肯定管不到细节。所以,要把他的职能分一部分出来。分工是为了效率更高。让这位生产总监管好下面的人就行了,事情另外找人来管。

为了把事管住,我们咨询公司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设立计划物控部。

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很多企业也有计划物控部,但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所以,首先要明白成立计划物控部的目的是什么。答案是:克服车间盲目生产的状况;也就是说,计划物控部的成立有没有效果,关键是看它有没有生产的计划权。如果成立计划物控部以后,生产还是由车间说了算,就形同虚设了。计划物控部起的作用就是把生产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分开,一定要有权力才有作用。

计划物控部成立以后,横向控制的不仅仅是生产部门,还包括仓库、采购等部门。仓库该收什么物料、发什么物料,由计划物控部来决策和指挥,仓管员负责执行。对采购员也是如此。

以前业务部将客户订单直接给到采购员,采购员自己来决定买什么、买多少。但是成立计划物控部以后,物料购买的决策权归到了计划物控部们,采购员只有执行权,负责下单?行。

计划物控部的成立对业务部门也进行了管理。以前业务部门是拿到客户订单以后就直接答应客户的交货期了,基本上是客户说多长时间即是多长时间,不管能不能做出来。结果是经常失信于客户。现在成立了计划物控部,企业规定业务部门不能直接回复客户了,必须由计划物控部召集相关单位做好评审以后,才能够回复客户。这就限制了业务部门直接回复客户交期的行为。

成立计划物控部限制了业务部、采购部、仓库、生产部的行为,限制它们,就是它们被剥夺了一部分权力。所以,计划物控部的成立,绝对不仅仅意味着新增了一个部门,而是意味着业务、采购、仓库、生产部门的权力将受到削弱。这些部门的一部分权力都将拿出来,集中到计划物控部里,由计划物控部来行使;最终,使计划物控部与业务、采购、仓库、生产部门形成分权和制约。

这种制约是横向的,因为计划物控部与这些受制约的部门都是平级的关系。它制约的是事而不是人,对这些平级部门拥有管事权却无管人权。

关于坏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感言 篇5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所以上上下下的关于档案法的宣传活动特别热闹,中海油作为直属央企之一自然也不例外。偏巧今年又是《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实施10 周年,真是好事都碰巧凑在一起了,所以宁波市的这次档案法宣传势头要更加闹猛一些。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宁波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和省档案局《关于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总结回顾宁波档案事业发展成就,大力宣传宁波贯彻实施档案法所取得的成绩,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提高档案依法行政guǎn lǐ水平,推动宁波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档案宣传活动。活动有七、八项内容,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大家再认真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三个法律法规学习一遍,并交心得一篇。正是依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宁波市档案局的这种精神,我近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抽空认认真真地把以上三个法律法规文件学习了一遍。学完之后,颇多疑惑,所以又查阅了其它一些资料。略有所得,不敢藏私,特拿出来奉献给大家,若能抛砖引玉,稍启茅塞,或有略窥一豹之处,则幸甚至矣。

一、中国的国情一直都是这样,国家有一个法,地方便有一个条例,比如,在国家有《安全生产法》,到了地方就有《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这次的档案法也是一样,在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在地方就有《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成一体系的,用俗话说就是一套一套的。另外,假如我们国家编了一个法,完了感觉没怎么说清楚,便会又另外弄一个什么什么的实施办法作补充,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什么什么的司法解释,诸如此类,等等,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便属于此类性质。以上是对这三个法的法律地位及相互关系的一点说明,在进一步学习之前咱们必须先摆明白的。

二、《档案法》的意义。《档案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法》的颁布,为加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档案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档案的范围、档案工作的guǎn lǐ原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guǎn lǐ、利用和公布、公民在档案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档案方面的法律责任等,这就使我们的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积累、使用、保护、处理档案,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了法律的依据。《档案法》是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保障。

三、什么是档案?档案在现代文明社会已经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了,人们在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中,越来越清楚地感受到档案就在身边,人人都要和它打交道。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机关工作,科研、基建、生产活动,医疗、诉讼、财会工作,甚至个人参与的社会活动、个人交往中都会产生原始的记录,成为凭据性或参考性历史资料,保存起来就是档案。档案的法律定义是这样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中有准确表述: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上述档案定义表达了七个含义:1.档案形成的时间(历史性);2.产生的主体(多元性);3.来源渠道(广泛性);4.形成的特点(原始性);5.保存的目的(价值性);6.表现的形式(多样性);7.本质属性(记录性)。

四、档案的主体和来源:1、产生档案的主体是各类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表现出多元性的特点,由于主体不同,就产生了档案的不同所有权----分别属于国家、集体、公共、私人(个人、家庭、家族)所有;2、档案的来源渠道是不同主体所从事的不同的社会活动,表现出档案内容的广泛性特点。

五、档案的基本属性:原始记录性。1、原始性:档案是当时、当地直接形成于立档单位职能活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历史产物,不是事后编造数据文字。记录性:从内容上看,档案所记载的是当时、当地、当事人发生、发现的事物和行为的过程、结果;从形式上看,档案原件具有不可替代的办文特征和时代特征。

六、档案的价值性。价值性即有用性。档案有两种基本价值:1、历史凭证价值,从档案的基本属性和档案的内容、形式特征看,档案是真实可靠的,具有法律效力;2、情报信息价值(或称参考价值),从档案的信息储备和所反映的内容来看,档案信息可供各项工作借鉴、参考。体现档案基本价值的主要作用有六个方面:

A. 机关工作的查考凭据;

B. 生产建设的参考依据;

C. 政治斗争的必要手段;

D. 科学研究的可靠资料;

E. 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的生动素材;

F. 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证据。

七、档案形式的多样性。表现在:1、记录方式,有文字书写(刻铸)、图表绘制、声像摄录、电子数码等;2、阅读方式,有直读的、机读的;3、载体形式,古今中外形式多样,如甲骨、泥板、金属器皿、岩石、竹木、布帛、羊皮纸、纸张、胶片、磁介质、金属片等。从档案形式的多样性中我们可以看到,档案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而演变进步的。由于人类社会发展共同规律的支配,中外档案经历了大致相同的演变发展过程,即:最初由自然物作为记录材料,后来发展到以纸张为记录材料,进而发展为近现代多种新型记录材料的档案。档案的这一演变发展过程,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八、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法》指出:我国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guǎn lǐ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统一领导、分级guǎn lǐ是我国档案工作的guǎn lǐ体制,有三层含义:1.全国档案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授权各级档案行政guǎn lǐ机关统一组织、监督和指导;2.国家全部档案由各级档案保管机构分别集中guǎn lǐ;3.党政档案和党政档案工作实行统一guǎn lǐ。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是统一领导、分级guǎn lǐ的根本目的。

九、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guǎn lǐ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可见,档案工作业务指导是档案行政guǎn lǐ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档案行政guǎn lǐ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对推动档案事业向标准化和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统一领导、分级guǎn lǐ"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全国档案事业由国家档案局掌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地方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事业guǎn lǐ机关分层负责地进行guǎn lǐ,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本地区档案工作的规则、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地区的档案工作。

十、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基本含义。档案工作业务指导,是指由国家档案法规授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对所辖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在档案事务方面的指导。其基本含义有以下几个方面:1、档案工作业务指导是一种法定的档案guǎn lǐ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指导活动。各级档案行政guǎn lǐ部门和有下属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是由国家颁布的法规授权执行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任务的。对于这些单位来说,档案工作业务指导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职责。2、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档案工作法规为依据。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形成的领导地位所决定的,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所决定。不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档案工作法规,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就会迷失方向,就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统一领导、分级guǎn lǐ"的原则。3、档案工作业务指导是以档案事务为内容的,而不是对其他工作的指导。4、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主要内容包括: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各种门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开发利用工作和档案、档案工作的guǎn lǐ;②档案馆工作;③档案行政guǎn lǐ部门的工作;④档案学会、协会、协作组织的工作;⑤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档案宣传出版等。

十一、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原则。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原则,是档案工作业务指导规律的体现。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能否取得成效,取决于它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也不能例外。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规律,存在于它的各项活动过程之中,它是广大业务指导工作者应当自觉遵循的规范和准则。1、统一指导原则。统一指导原则是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首要原则。要正确执行这一原则,必须依据党和国家的战略发展规划、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加强档案事业的规划的制度建设,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能力;必须建立分层次、分专业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体系和网络,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指导的组织和力量配置上,应既有合理的分工,又有统一的指挥。2、总揽全局原则。总揽全局原则是系统整体思想在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上的体现。就是要求档案工作业务指导部门及其人员用系统的观念考察和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块与条之间的关系,把指导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从全局或整体上提高指导工作的效率。3、分级指导原则。分级指导原则的提出,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由指导的宽度所决定的。即在一个指导系统中,指导者能够直接指导的部门和单位在数量上总是有限的。二是由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决定的。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guǎn lǐ"。档案工作业务分级指导的原则正是"分级guǎn lǐ"的体现。各级指导者应根据统一的行动规范,尽可能发挥自己的主动性与创造性。4、分类指导原则。分类指导原则,是指在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中,要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不搞"一刀切",以增强其针对性。这是由档案工作及指导对象的差异性与不平衡性所决定的,是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5、重点指导原则。重点指导原则是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观点在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中的具体运用。其内容是指档案工作业务指导部门及其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或档案事业发展中的基本间题、关键环节而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以带动档案事业其他方面工作的发展。亦称"抓重点"或"抓中心工作''。6、调动人的积极性原则。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双方都是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调动人的积极性应是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一条重要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档案行政组织要调动业务指导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要调动被指导对象的积极性。

十二、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与档案行政监督的关系。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和档案行政监督同属于档案行政guǎn lǐ的法定职能,彼此互相配合、互相依存。即:行政监督工作为业务指导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业务指导为有效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技术与方法的保证,也为行政监督提供新经验、新情况。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着眼点与作用不同;guǎn lǐ方法与范畴不同;工作程序与强制性不同。当前,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方面档案法规的实施缺乏严格的监督作保障,给业务指导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档案业务指导负担过重,由于缺乏监督环节,业务指导的效果不太理想,"投入产出比不高"。因此,强化档案行政guǎn lǐ部门的监督职能,提高档案行政guǎn lǐ干部的监督意识,正确处理业务指导与档案行政监督的关系对推动业务指导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档案业务指导主体与档案业务指导对象的关系。业务指导主体是指依据国家法规并经授权的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指导对象是指被指导人员。主体与对象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要想起到最佳的业务指导效果,就必须充分调动双方的积极性。要调动业务指导人员的积极性,必须做到:首先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是贯彻执行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指导人员的情况确定工作岗位,划清职责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guǎn lǐ,并委以履行其职责的一定权力,放手让其工作,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其三是在制定规划和规范、标准或作出重大决策时,要请业务指导人员参加并尊重他们的意见。要调动被指导人员的积极性,首先,要求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态度诚恳,平等待人;满腔热忱,悉心指导;讲究方法,加强针对性。同时要虚心学习,善于发现被指导人员的积极因素,尊重其创新精神;对于他们所创造的新经验和好的做法,要帮助他们进行总结,必要时加以推广;对于他们工作中的阻力和困难,要帮助呼吁解决,提请地区或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重视支持他们的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行表彰和宣传,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

十四、不利归档原则。档案法第10条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guǎn lǐ,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国家规定不利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注意后面一句,国家规定不利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到底哪些是不利归档的材料,没有明说。再查档案法实施办法。没有相关内容。实施办法对档案法第10条前半段有所解释,对后半段毫无解释。再查其它一些资料,比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原则与保存期限规定,也没有相关内容,对哪些不归档有所说,但不归档不是不利归档。所以竟是有点语焉不详的意思。

十五、档案工作人员。档案法第9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前半句是职业操守,后半句是职业技能。但是到底要求具备怎样程度的专业知识,又是没有明说。在档案法实施办法中也没有再进一步的说明。在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中有稍微具体一点的说明,看来宁波市的ren da注意到了咱们的档案法关于这一点描述得太笼统,它的第十二条这样说: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受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待遇。多了两句,一是要求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二是提出档案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应该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相同或相近(它用同等,同等者,就是同一档次的意思)。包含了两个意思,一个是宁波市的档案工作人员是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这个资格证书听其名字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倒是相近,不知考试与获得是不是同样严格?而全国其他地区的似乎用不着资格证书(而律师资格证书是全国统一考试的,看来这个证书怎么地都是要差一截了);二是强调档案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应与其他专业人员一个档次,这反过来就意味着,目前档案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比其他专业人员还是要差一点,要不就无须强调。

十六、兼职档案guǎn lǐ人员。档案法对档案工作人员要求怎样程度的专业知识没有明确规定,宁波市ren da看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对此作了规定,要求具备岗位资格证书。但兼职档案guǎn lǐ人员呢?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也没有规定。同样是法律,安全生产法就对工作人员的专职与兼职有详细的规定。看来档案法比安全生产法到底是差了一点,安全第一嘛。

不觉档案法已经学得差不多了,时光匆匆,夏日难得一片闲,我们更应珍惜时光才是。也许等到30周年的时候,我们再来进一步继续今日未竟的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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